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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 大战之后

    打架是不可能的打架的,只能用手电筒强光暗算一下,才能勉强逃跑这样子。

    (待续)

    别说什么勇不勇敢,这情况还勇敢个锤子。

    那对狗男女现在根本惹不起好吗。

    洛小明在第一眼看到他们的时候,心里就已经做出了逃跑的计划。

    在眼镜的分析框里,那一男一女的耐力值和神识值都是三个问号。

    光是站在他们面前,就已经感到一阵压迫力。

    要知道,现在自己跟唐诚这种食物链底端的f级异种人打,都已经要拼上全力,用尽暗算本领,才将其击败。

    像这种三问号强者,只能用一句恐怖如斯来形容,所谓一力降十会,自己再多小心思,在人家面前也只是臭弟弟而已,要强行上去打,不过是匹夫之怒,头都要给人家打爆。

    溜了溜了……

    ……

    “他人哪去了?”

    女人顾不得淑女形象了,气得放声嘶吼。

    她被照得双目肿痛,什么也看不清,仿佛眼前的世界只剩下一片白茫茫。

    那男人的情况跟她差不多,也被照得暂时失明,头晕目眩。

    两人死活没想到,这小子看起来慈眉善目,怎么看都是个软柿子,没想到一出手就是这种阴招。

    只取人双目,跟小流氓打架撒石灰有什么区别?

    不过两人忍耐力高强,毕竟耐力值也是三个问号的选手,的就算烈火焚身的疼痛忍得下来,虽然强光炫目,但意志却未失去。

    很快,他们视力便恢复过来了。

    “他往回跑了,快追!”男人大喊道,率先往白雾沼泽的方向追了过去。

    “我说你个当弟弟的,能不能等等姐姐。”女人嘀咕道,脚尖一点底,人已跃出三米之外,紧紧追了上去

    他们在放逐者里头有内线,知道基地的位置,也知道对方的人想要进出,必须要通过一个会遁地异能的男人。

    虽然刚才双眼被照得睁不开,耽搁了约莫十秒时间,但他们奔跑时,能借助体内异能之力,跑得比常人快上许多,洛小明在平常人里也算是奔跑能手了,但不一会儿就被这对男女追上。

    “这些人是发情的野马吗?怎么跑得这么快,跑得快又没钱捡。”洛小明听到身后迅速逼近的脚步声,心中一阵苦闷。

    他清楚要往外边跑,必定会被追上,落入敌手,死路一条。

    要想逃脱,只能置于死地而后生。

    只能往那片充斥着夺命白雾的沼泽地里跑。

    但现在通知唐诚把自己接进去,时间上已经来不及了。

    ……

    “太好了,还没有人出来接他。”追过来的那女人见洛小明仍孤身奔跑着,知道援兵未至,心中大喜。

    他们两人接到的任务就是将放逐者出去的路堵住,尽可能多抓些对方组织内的人,一来可以拷问重要情报,二来也能削弱对方有生力量。

    两军对垒,最重要是军心,多抓几个放逐者的成员,对方势必人心惶惶,不得已出来决战。

    但说起大家,放逐者可完全不是进化会的对手,在碧兰城,这两个分会实力差距悬殊,放逐者b级异种人加起来也就三个,但放逐者这边可是有六人之多,足足是对方两倍,更不用说中层和底层成员的规模了。

    原本大家都是异种人组织,本没必要打得你死我活,但现在情况不同,放逐者手上拿着能控制碧兰城城防的芯片。

    怀璧其罪。

    这芯片,进化会是一定要拿到的。

    瓦解放逐者这个分部,就从抓这小子开始吧,那男人嘴角勾起一不屑的笑容

    从对方呼吸间透露的能量波动来看,这小子充其量只是个f级异种人,甚至可能是个没有异能的白丁。

    要将他抓到手,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他已经在我的攻击范围里了。”那男人笑道,手心亮起一抹红光,眨眼间,一条赤红如血的长鞭朝洛小明脖子挥去,速度快得像捕食的凶蛇。

    前方就是漫天毒雾,这小子躲无可躲。

    但下一秒,他惊呆了。

    “不可能!”那男人惊呼出来,始终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洛小明竟然头也不回,只身冲进那片毒雾之中。

    要知道,这些致命的白雾都是魔沼鼠代谢时拍出的毒气,氤氲在其中,风吹不散,魔沼鼠在这片沼泽地待了一百多年,这些白雾的浓度可想而知。

    就算是强如b级异种人,整片大陆横着走的存在,也不敢进入其中。

    被白雾粘上,皮肤会迅速溃烂,碳化发黑,血肉逐渐融化,最后整个人变成一坨肉泥,沦为魔沼鼠的口粮。

    就算穿上防腐蚀的外衣,进到里面,也不是那些魔沼鼠的对手,且不说里面有实力媲**级的鼠王,就算是那些e、f级的小鼠,成千上万只,像潮水一样袭来,杀之不尽,最后只会被淹没,啃成一堆白骨。

    “这小子是自杀了么?”那女人惊讶道。

    “宁死而不愿被俘,是条汉子,要是放逐者里面的人都有这般觉悟,倒是块难啃的硬骨头。”那男人喃喃自语。

    最怕的不是对面人多,而是对面都是一群不要命的人。

    要跟一群亡命之徒打,临死前也要拉敌人下水那种,想想都觉得背后发麻。

    “我宁孤鸿这一生,最佩服的就是有骨气的人,兄弟,只恨我们各自为营,不然我还真想同你喝一杯。”

    他朝白雾的方向鞠了一躬,随后眺望良久,才同身旁那女人转身离去。

    然而洛小明要是听到了他这番话,只怕尴尬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

    自杀是不可能自杀的,他心里甚至已经计划好了十点回到镇上,到梁源记粥坊买十笼杂饺,一半煎炸,一半蒸熟,享受上午美好时光。

    他之所以往白雾里走,只因为他有把握在雾里活下来。

    这些毒雾伤不了他。

    果然,跑进沼泽地后,虽然身上灼痛无比,血肉一块有一块掉落,但黑龙之血发动作用,血肉迅速再生,恢复如初。

    虽然腐蚀速度很吓人,但自愈速度还是要快上一筹。

    快上一筹,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