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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病

    “你准备杀了他们?”

    “不,是他们自己就要杀了自己。”

    “人怎么会自己杀自己呢?”荼蘼看着另一边桌子上的人,脸还深深埋在汤碗里,好像碗中的馄饨面不管怎么吃总是吃不完,“除非,是吃饱了撑死的。”

    “不,因为我即将告诉你们一个秘密,而他们听到了,只会惹来杀身之祸。”

    “明知道会死,可他们却还是想听?”

    天元悄悄凑近了来,伏在她耳旁,却望着人群的方向,“你看他们的德性,他们遮住了自己的眼睛,却没有捂上自己的耳朵,他们还以为看不见别人,别人就不知道他们在偷听。”

    “那你把这个秘密告诉我,岂非也正盼着我死?”

    “我没有。”

    “如果我不会死,那你为什么要请我喝酒?”

    天元直起了身子,看了一眼黄金屋,又继续看着她,“我请你喝酒,只因为黄金屋还算是我的朋友,而你是他的女人。”

    此时的黄金屋,已完全不说话了,此情此景,不论他说什么都是错的,那倒不如闭口不言。

    荼蘼颇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把右手藏到了身后,“只可惜,我不是他的女人。”

    “那我就更要请你喝酒了!”

    天元的眼睛突然亮了,像正午时分悬在当空的暖阳那般灿烂辉煌,他笑起来的时候真像是个天真无邪的孩子,

    “看不上黄金屋,算你有眼光,也配做我的朋友。”

    荼蘼瞥了一眼面如土色的黄金屋,她也笑了,“能有这样的见识,就算你请我喝泔水,我也断然不会驳了你的面子。”

    馄饨张的酒已经沽了回来,为他们一人倒上了一碗,只有天元的这一碗,他是恭恭敬敬双手捧过去的,“这是四十年陈的女儿红。”

    “嗯。”

    天元单手接过酒碗,他似乎是很满意馄饨张选的这个酒,酒越陈当然就越好,四十年的酒,一定很贵,请这样的酒,他才有面子。

    一年陈的扳倒井,一钱银子一坛,她根本不用尝,一闻便知。

    她也当然知道,这里坐着的人,除了天元,各个都尝得出来。

    黄金屋恨不得立刻找到一个地缝钻进去,再也不出来,可是他还得抬起头面对这个努力憋着笑的女人,“你怕是连死都想不到,咱们一直在找的天元,其实是我的人。”

    “我是我自己的。”

    天元反驳,一口将碗中酒尽数闷下肚中。

    这酒,实在是辣得上头。

    不过他转念想想,人总说越陈的酒越香,越香那就应该越辣,辣了才够劲儿,这必然是好酒。

    “我选择帮你,是因为我相信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永安巷,虽然方法下作,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这个,我愿意和你一起下地狱,可一旦我发现你违背了初衷,我会让你付出你永远都想不到的代价。”

    “是是是。”

    黄金屋也紧跟着附和,

    “咱们都一样,都是忠君爱国与人解忧嘛。”

    “忠君爱国?

    啊……啊呸!

    爱国可以,忠君大可不必。

    更何况,我们所爱的国,也是不一样的。

    你爱的是这虚幻的框架构划出来的繁华盛世,而我真正关心的只是这样普普通通的天下苍……苍生。”

    他的嘴已开始有些打瓢,在桌子前晃晃悠悠地踱来踱去,已觉得眼前一片清醒一片模糊,好似已有些醉了。

    荼蘼闷声将碗中酒灌下肚去,这样的酒对她来说已与白水没有太大区别,可对于这个孩子,还是足够他睡上三天三夜。

    她只是没想到,现如今竟还有人抱着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念头过活,他们竟不知道,那些不醒的人,不过都是在装睡罢了。

    “但凡他刚刚吃了两片隔夜的笋子也不至于喝成这样。”黄金屋也轻轻叹了口气,跟着他们把碗中酒干尽。

    “这就是天元?”

    荼蘼显然是有些失望的,她本来很喜欢十天的机敏,可是她更想让十天自由,所以她才退而求其次,对十天提及的天元这般感兴趣,只是今日一见,她已有些后悔让燕三郎把十天带走了。

    黄金屋捋了捋额前的头发,也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昨夜你对我说可以把希望寄托在天元身上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在跟我开玩笑呢。不过你的玩笑,我也是会当真的,看,我这不还是带你来找了他。”

    “他实在不像是该出现在山神庙里的孩子。”

    山神庙里的孩子,她都见过,每一个都有自己难以对人言的苦衷。

    可是天元,能有这种幼稚想法的人,一定没有吃过那些孩子所经历过的苦楚。

    他是山神庙里的孩子中,唯一一个肢体没有残缺的人,这样健全的孩子,很多人都喜欢,也总不至于混到那里去的。

    “你不必看我,我既没有病,也没有伤,更没有残疾,甚至没有一点瑕疵,再没有人比我更完好的了。”

    天元对上了荼蘼的目光,他知道她在看什么,

    “他们没有栖身之所,我便找地方给他们住,他们忍饥挨饿,我便每天都给他们送去饭食,他们不懂生存之道,我教会他们怎么看人脸色赚来银子,他们身上的哪一点东西不是我给的,哪一个的命不是我救的,没有我,他们活得连狗都不如,现在倒好了,说走就走,都不招呼一声,想走,走得了么?”

    黄金屋看着荼蘼,荼蘼看着黄金屋,他们强忍着,绝不能笑出声来,因为一旦笑了,就意味着跟这个孩子永远隔阂了,但他们总还想着从他身上知道一些事情。

    十二三岁的孩子,大抵认为自己可以无所不能,他们的自尊心,比任何人来得都要更强烈一些。

    可如果到了十七八岁还没有认清自己的局限性,那这种狂妄恐怕还得再持续个十年八载才能慢慢消散。

    听着他的话,她终于知道,他病在哪了。

    他把自己当神了。

    只有神,才会认为自己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不必为任何言行负责。

    他救下的人,必须无条件地仰望他,服从他,追随他,一生一世。

    可是那些孩子,不是他捡来的玩具,可以任由他揉圆捏扁。

    正如千年郎君,正如很多人,一个人若是铁了心要走,便是谁也留不住的。

    昨日十天对她说,他们恐怕是活不过今年冬天,原来并不是因为衣食不够,而是因为他。

    想来,那些遍街乞讨偷窃的孩子,一直是十天获得各种情报的来源,他们在这条街上游荡了多少年,是这样的不起眼,又是这样的必不可缺。

    但如今,他们知道的已太多,多得已开始让一些人容不下了。

    他们走了,带着这些秘密一起离开,永安巷里的这点破事,现在只怕是连避雨客栈的丁家兄弟都已合盘套出了。

    这世上,本就没有秘密。

    荼蘼突然朝他凑近了去,悄悄问道,“那你刚刚说的那个要人命的秘密,到底是什么?”

    “那个秘密,就是那群忘恩负义狼心狗肺的东西走的原因,他们重新找到了一棵好大树。”

    荼蘼转过头去,与黄金屋面面相觑,好像事情转着转着,又回到了他们所关注的焦点。

    她托着下巴眨了眨眼睛,声音也渐渐大了起来,“你是说,他们离开了山神庙,住到了树底下?”

    “什么树不树的,谁……谁跟你说树。”

    天元晃了晃自己的脑袋,好像酒已有三分醒,

    “你们有没有见过,死人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样子?”

    黄金屋笑而不语,心想着难道他竟没看出来自己身上满是和那个坟堆里一样的泥土?

    一样的泥土,一样的味道,带着竹叶青淡淡的药草香。

    荼蘼微笑着摇了摇头,已用手轻轻掩住了半张脸,“死人怎么会活过来呢,我胆子小,你可莫要骗我。”

    “那你知不知道墓里爬出来的人是谁?”

    “谁?”

    “侠盗燕三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