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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女兵诱敌

    作为四营女兵第一连第二排的排长——曹洁。她抬头看了看太阳,微微擦了擦脸颊的汗,她知道自己的使命——这支女性与新兵部队组成的混合战斗部队将与明军作战,带领群新兵投入战斗的指挥官就是主公朱绍明。

    曹洁,21岁,未婚,一米六六的个子,长得颇为俊俏,笑起来很灿烂。梳着部队里统一的发型,将长发盘起,头上的髻盘的极为结实漂亮,而在她所在的队列旁的行军的少年们都是短发。【注1】

    对于全新的发型,曹洁很是喜欢。特别是留长发就需要梳子,别看是梳子这么个小玩意,却需要很好的材料与手工才行。部队里面有后勤部门,部队的战士中就有家传做这个的,后勤部门向战士们提供梳子这个通用的装备,部队每人都逐渐分到了属于自己的梳子。

    曹洁最大的感慨,就是参军之后,终于能每天都吃饱,加上每天梳头,一头头发也越来越黑亮光滑。即便是有统一的发型规定,她也偷偷的在鬓角边留下一绺头,而不是完全把头给束在头顶,后来所以女兵都这样。这事男教官默认了,因为训练她们,教官们都紧张地说错条令,哪敢说训练以外的事。

    她顺手理了理鬓边的薄薄的长发,曹洁从日头的位置判断,部队已经大概行军了一个多时辰的模样。她实在是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会成为一名军人,更没想到,成为军人居然要学习那么多东西。要学会读书写字,要学算数。至少参队伍之前,曹洁是不知道有“时辰”这个名词的,更不知道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甚至连曹洁这个名字也是在沣水参加了队伍之后才得到的。

    在参加队伍之前,曹洁叫做曹幺妹。参加队伍的女性差不多,都没自己的大名。部队里面被各种大妹二妹幺妹的名字弄得头痛,所以勒令凡是没有大名的一概改名字。

    改名的方法也挺特别,写出一堆字,大家自己看哪个字模样顺眼,就挑哪个字。然后负责起名字的军官大概修改一下,就给大家确定了新的名字。在得到了这新名字的一个月后,曹洁才明白了“洁”到底是什么意思。

    主公在文化课上说:鲜而不垢,洁也。做人要修身洁行,秉持正道。

    “主公,说得对!我要修身洁行,秉持正道。为了正道而战!”曹洁如是想着。

    对于明军,曹洁最大的印象来自她们村——见过太多次官府与叶家庄勾结欺压乃至抢掠附近村落的事情。

    固然是因为家里面男丁稀少,家里面又不敢违背村长的意思,只能让年纪最大的女儿曹洁加入朱绍明的队伍。但是因为被抢掠,她家被沉重的赋税所压迫,饿死了一个弟弟,所以这是她能够不哭不闹,一路上服从命令听指挥的根本原因——报仇。

    所以她对参加朱绍明的部队并不后悔,能吃饱,能够见识这么广大的世界,如果有什么懊恼,或许是没有能够更早参加这样的队伍吧。

    然而现在曹洁也想明白了一件事,根据主公的作战计划——消灭刘部明军的关键任务,就得由这群少年男女组成的新兵队伍来完成。

    因为担心这帮少年把事情办砸,朱绍明亲自带队。让这些少年们对主公有着自内心的钦佩。有主公带队,曹洁就觉得心里面十分安定,甚至充满了勇气。

    在距离少年队列数里远的一条小路深处,此时的明军首领是霍丘守备官刘佐卿,他是刘良佐的族弟。他慢慢的领着部下进军,探马的消息接连传来:

    “发现贼匪!”

    “贼匪的前锋已经经过了岔路。”

    “贼匪分为两队行军。”

    “贼匪的后队正在接近岔路。”

    “贼匪后队中有不少辎重、妇女”。

    得到最后这个消息,刘佐卿眼睛一亮:“再探!再报!”

    很快,探马就带回了更准确的消息,“贼匪后队有五百余人,半数为妇女,半数为少年,壮年逆贼极少。众贼都携带了大量包裹。”

    妇女、少年、包裹。这三个关键词让刘佐卿感觉很好,而他手下的部属们也是嘿嘿笑着向他进言,“守备,逆贼如此布置,定然不是老匪,我等若是能击溃逆贼后队,自是大功一件。”

    这样的建议完全符合了刘佐卿的想法,妇女、少年、包裹,代表着一群肥羊。如果运气好,那是财、色、敌人的首级均得的结果。即便是运气不那么好,财色也能兼得。最差的结果也是能够捞一笔。

    害怕这中间有什么陷阱,刘佐卿把探马流水般派了出去,很快就再次确定,逆贼的精壮在最前面,妇孺都留在后队。到此,他也下了决心,命令部下加快行军,从背后袭击这支逆贼军队。一千三百人对五百人,他还是很有信心获胜的。

    经过一番奔波,刘佐卿终于带领这自己的部下开始从后面对这支贼匪发动了攻击。然而这支妇女少年所组成军队却如刺猬般难以下嘴。遭遇来次背后的袭击,这支混合的队伍中竟然冲出一小队青年,他们居然整齐列队,排开了火枪阵。

    兵勇们的步伐慢了下来,他们好歹是官军,知道正面撞火枪会是什么结果。就这么一耽误的功夫,女子与少年们撒丫子就跑了。这可把刘佐卿给急坏了,好不容易有了立功的机会,可这煮熟的鸭子大有飞走的迹象。

    “列队放枪!”

    “弓兵列阵!”

    刘佐卿歇斯底里的喊着。

    官军毕竟是人数众多,队伍的宽度厚度根本不是对面那一小队女兵能够比拟的。没等官军开始靠近,女兵们就开始放枪了。官军只是微微的惊讶了一下,却没有什么畏惧。在这个距离上,火枪根本打不准。

    接下来,那队放完了枪的女兵竟然调头就跑。原本那种拼死一搏的气势居然消失的无影无踪。

    “追!”看着目瞪口呆的部下,刘佐卿喊道。

    追逐进行了一里多地之后,地上开始出现女兵抛下的火枪,又追了一里多地,地上出现了被抛弃了包袱与草鞋。兵勇们兴奋的扑上去捡起包裹打开,里面是衣服,再往里面翻,竟然找到了铜钱与散碎银子。这下解开包袱的兵勇之间开始互相抢夺,抢夺圈外的兵勇们开始继续追击起逃走的少男少女们。

    毕竟少年们没有力气,他们中间有人跑不动了,就把背上背着的包裹扔在地上。一开始,兵勇们还打开包裹看看,每次兵勇都从中现了衣物与钱财。这下,已经得了好处的兵勇还想弄到更多,没得到好处的兵勇们则是想上去抢一把。

    那帮少年们跑的很快,加上他们每丢下几个包裹,就会引兵勇的哄抢。又追出去两三里地,兵勇只是捡了两三百个包裹,竟然没能追上逃窜的少年。看着跑在后面的少年气喘吁吁,背上的包裹上下颠簸。那帮连追了四五里地还没能捡到一个包裹的兵勇们气喘吁吁的怒骂着,恐吓着,如同饿狼般继续追赶。

    刘佐卿还算是比较清醒,经过这一路的追赶,他带领出来的1300兵早就跑的跟放了羊一般。整个队伍成了一条长线,官找不到兵,兵找不到官。

    “收兵!收兵!”刘佐卿大声喊叫着,希望能够把部队给收拢起来。

    “明军开始收队了?”程向很快就得到了侦察部队传回来的情报。对刘佐卿的这份机敏,他很是开心的笑道:“这位明军指挥还是明白过来了么!不过,已经晚了!”

    停了片刻,程向赞道:“那群小娃娃干的不错!响箭,开始下一步的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