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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王箬刚给用双刃给九头怪一脚一刀,被击中的双腿喷了几滴蓝色血液,两道长长的伤口就开始愈合,他有点恼,找不到它的命门,怎么袭击都是没有用的。

    又见濛昼第一招就出师不利,不由觉得她实力还不如自己,他左闪右躲到了濛昼身边,第一句话就是吐槽:“师姑,就你这水平,实在不配让我叫你师姑啊。”

    濛昼以虚招为探,一招招试着,借以观察这丑八怪的一举一动,发现这丑八怪是新生的妖身,不过是用九九归一之法,她瞟了旁边的王箬一眼,信心十足道:“怎会?我有大招没使出来呢。”

    说话间,长杖变缨枪,濛昼双眸一凛,握紧缨枪,移步转身,换手举枪出招,手中的缨枪出枪似潜龙出水,收枪如猛虎入洞,击中正要咬落拾方的那个头,让落拾方有了喘息的机会,寥寥几招后,又戳瞎九头怪喷最多口水头的双眼,把九头怪疼得嗷嗷直叫,将与九头怪打得气喘吁吁的其余三人替下。

    屋顶那四只,唯有提盈不曾知道濛昼有如此功底,惊诧间,想不出那夜卓府交手,她为何要落荒而逃,难道是烽火热血的阳气伤了她的阴凉水体?

    底下的那四只也退到一边观战,落拾方拼命扒拉着头上黏糊糊的液体,结果糊在手上,甩也甩不去。

    一身干净的黄扶幼难得一见濛昼出风头,语气尽是惊奇与称赞:“哇,没想到师姑如此深藏不露啊!”

    胡如轻分析着濛昼的招式,赞同道:“从师姑拦,拿,扎来看,就知道功底的扎实,而且师姑收放快如风,枪法敏捷多变,没个十来年,断是舞不出来这么漂亮的枪法。”

    萧瑟晚风,沉沉暗色下,襟袖拂动,她出招干脆爽练,英姿飒爽,与方才判若两人,唯有王箬见此默然,心中不知为何有惘然之感。

    两妖鏖战,众人观之,于阁楼屋顶,于客房小窗,于门口走廊,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诚然此刻的打斗比平时的折子戏不知道要好看多少倍,那九头妖怪受了濛昼许多招,越变越丑,獠爪越发黑长,面容不再呈人状,而是雪狼面!

    众人惊叹,原来这就是只闻坊间流言,不见真容的妖物,今日一见,才知书上万千描述是何等虚无,画上万千渲染是何等飘渺。

    与此同时,雪狼九面融成一体,抛去人身,化成九尾雪狼的原身,刚才还在渗血的伤口全部不见踪影,它,比起刚刚似乎更加凶恶,龇着獠牙,扑向濛昼。

    濛昼本是能逃开,不料被长裙绊了一下,躲闪不及,右臂还是被獠爪抓伤,一下子血水珠子就冒出来,这一伤,观客哗然,尽管濛昼前面占上风,但此刻观客们心中明白,还是默默地将战局翻转过来,勉强就算一比一平吧。

    “师妹,第三章,顺序八节,二十七招起。”陆清风从观战变成场外指导,他站在屋顶瓦沿边,气定神闲地给她提示花奴诀的招式。

    濛昼闻言骤悟,扯短裙摆,举起缨枪,却迟迟无招,只听得她哭丧道:“天,小风风,这章我不熟哇!⊙ω⊙”

    陆清风扶额,提盈摇头,两人不约而同地嗟叹,一不小心太看得起她了。

    陆清风想了想,又道:“第二章,倒叙四节?”

    还没容濛昼想想这一章是什么内容,雪狼转头将目标对准落拾方,快如闪电,疾如风,眨眼间,獠牙对准了小和尚,说时迟那时快,濛昼飞跃过去,用缨枪横架在狼嘴里,使足力气,挡在小和尚跟前。

    胡如轻抓住机会,抽剑朝狼身砍去,奈何雪狼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立即翻身躲闪开。

    濛昼与胡如轻联手,二对一,不想还是吃了雪狼几招,接连挂彩。

    九九归一,已还根本,这雪狼是新生的妖身不假,可为什么体内会集攒了大量的阴阳之气?莫不成失童的案子与它有关?濛昼百思不得其解。

    于是,她试问:“你到底,到底吃了多少个孩子?”

    雪狼妖声妖气地说:“那可就多了去,少说不下百来个,童子肉可真是鲜甜,你应该也去试试,可以补补妖气。”

    濛昼听得倒吸一口凉气,她成妖以来,可是一个人都没有吃过,虽说童子肉大补,可是此等灭绝良心的恶事,她断然做不出来。

    提盈一听急了,跳下屋顶,唳厌长剑在手,直对它的眉宇,质问它:“卓府的小姐呢,你把她吃了?”

    没想到,雪狼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狼面居然有了让人捉摸不透的笑意,诡高莫测。

    与此同时,蔺凰站在屋顶脊上,他在拨开乌鸦群,看到芙蓉镇方向,瘴气漫天,一道金黄色的华光从山林中射出,直捅九天重霄,直觉告诉他,事情不只是现在看到的那么简单,可这到底是怎么了?

    “想要烽火热血跟和田暖玉的不是它。”陆清风早已知道因果缘由,不出手自有他的原因。

    雪狼仰头看着陆清风,纷飞的黑色鸦羽间,陆清风纤尘不染,明朗飞逸,四目相对,一双眼睛是洋洋得意的恣狂,另一双眼睛则是睥睨众生的哀慈。

    “它是调虎离山的棋子,被那个道士设法寄身在太守身上,想要烽火热血跟和田暖玉的人是那个道士,今日之局,看来是谋筹许久了。”电光火石间,王箬在一堆杂乱无章的线索中,忽然有了思路,大胆推理,小心论证,居然得出这么一个结果,今天在太守府外,他就觉得诡异,一口棺材早早封钉,又不设灵堂做法,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需要如此的仓促。

    “抛尸于泓崖是挑衅,以蛆覆体不是为了毁尸灭迹,是为了进一步挑战泓崖的权威。”

    想来,胡如轻上陆清风的心理课还是有用的,道士能杀数百人,不被发现,那想必其手法高超,那为什么偏偏有铤而走险把尸体丢在最容易被发现的泓崖?

    不是因为脑子一时进了水,变傻了,而是因为屡次得手,滋生了行凶者嚣张狂妄的心理,以他们的行凶手法,官府断不会轻易发现,再则他们还操控着太守,有钱有权,什么脏东西都能洗得一干二净,今日自爆,恐怕是他们的计谋快要得逞,既想要有些观客鼓掌喝彩,又急于向泓崖证明自己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