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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疯子

    “你知道理智是什么吗?”

    “理智不过是人类臆想出的工具而已。”

    ——双目失明的雅各·加西亚,子爵。(前文已改)

    旅居廷根的贵族,

    极光会成员和,

    神秘学生理学双重意义上的可以被心理医生开出精神证明的真疯子。

    年轻时曾爱上一个美丽的女孩,可她却爱上了一个码头青年……

    对,兰斯。

    总之,一些列‘巧合’后,他疯了。

    极光会在廷根的成员在听闻之后,给他灌入了仪式条件极为简洁与苛刻的‘疯子’非凡特性。

    (‘疯子’的仪式条件:活着,是个疯子,还是人。)

    然后,他杀了那个邪教徒。

    还险之又险的以几乎必死概率无仪式前置成为了倾听者(一定程度要归功于这个非凡特性的特殊。),

    怎么成的?

    我也想写,发不出来的。

    但组织很看重他,表示需要这样的人才,

    极光会嘛……

    可以理解。

    那什么,所有的“倾听者”都是疯子,(《诡秘之主》原文)

    但雅各疯的清新脱俗,

    可谓是疯出了风格,疯出了水平,疯出了特色。

    成为倾听者后,他以上车补票的原则,坚持肯干的态度,以及一击脱离的方式,

    在有极光会的地区巡游

    ‘旁听’

    用摇色子的行为模式,抽签子的目标选择,奶孩子的行动逻辑

    给了极关会和各地区优秀的匹配机制一个大逼兜子,

    对邪教徒的产业革新堪称绝绝子。(文化糟粕了属于是……)

    成为了极光会的三好成员,一路高升,当选圣者候选:

    叽…局……

    J先生!

    据廷根的说法,此人曾机缘巧合救了一名廷根的值夜者,被邀请去廷根参观,途中不住旅店而直接在廷根买了一套房子,可谓小有余财……

    之后就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以神秘而被广为称道。

    怎么一副J某山X爵的味儿……

    ——约翰·格尔曼评。

    约翰虽然不知雅各·加西亚的真实身份,但‘复仇公爵’(罗塞尔名著)他熟啊!

    廷根贵族就那么几个,万一有是什么该死的‘巧合’……

    等等,JX,JX?

    可惜了,他的女角…小说写的还……

    咳咳,扯远了……

    ………………

    而此刻,丢了猫的雅各·加西亚在家中饮茶。

    毕竟三点几咧,做撚啊做,饮茶先啦(×)

    “不错……”

    他把杯中的‘膏’状物一饮而尽。

    不愧是廷根的队长,口味真是独特又充满格调……

    不枉他三“听”茅庐……

    虽说仅此而已,但也算收获满满了。

    “阴尸死了?”

    “应该的确是的,大人。”

    “被值夜者抓走了,怎能不死,

    还用你说!”

    “好的大人。”

    “阴尸死了。”

    “这才对嘛。”

    “大人,阴尸对主的……”

    “你懂什么!”

    “其一,值夜者绝不会想到阴尸去送死,我们成功骗到了值夜者。”

    “其二,阴尸已死,本子爵丢了猫,我们都收到了重大损失,值夜者必然也会合并同类项,调查怀疑我等,正好……不可说,我等正好调离此处。”

    “再者说,阴尸一死,我主的曙光又一次再这片被诅咒的大地上闪耀……”

    “记住了吗,兄弟们,以后都要对我这么说……”

    雅各结束了他的自言自语。

    一众阴影点头应允。

    “好,很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