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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我是合法的

    上一节故事说弹窗广告招来同伴霸屏,其实就是他一个人一个IP做的坏事。

    乐乐通过魔法拨云见物,去除糟粕留下来的就是本尊。

    所以,终于把弹窗叔叔抓住了。

    “看你往哪里跑?大坏蛋。”乐乐生气了。

    “你们凭什么抓我?我可是有正规执照合法经营的。”说着嗖一声,将自己的经营执照许可证亮了出来。

    “你们看看吧,你们看看吧,这里还有公章。”弹窗坏蛋扛着这份“经营许可证”神器活性不可一世。

    乐乐凑近一看还真是有一个圆圈圈的公章。

    “怎么办?”乐乐犯难了。返回来向大家求救。

    “不要着急,看我的。”文小强平日里就爱上网这个时候他可以表现一下了。

    大家把目光都投向文小强,只见他凑到那个“经营许可证”上东看看西看看,然后打开电话手表对着上面做了一个扫描的动作。

    这下大家都明白了,原来他扫描了上面的二维码。

    文小强扫描的那个二维码就是这个所谓合法的弹窗公司的经营许可证身份证。

    扫描结果显示。这个弹窗公司还真是一个合法的网络科技公司。

    没等文小强宣布结果,那个弹窗坏蛋胆子更大,他得理不饶人更加嚣张起来。

    弹窗坏蛋说:“看我们公司名……某某科技公司,大公司;看我们的注册资本……xx亿元,大手笔;再看看我们的经营范围。”

    弹窗坏蛋故意在这里停顿了一下。

    他接着说:“我给你们念一下啊!经营范围:影视制作宣传推广;网络广告策划营销;等等等等,看到没,网络广告策划营销,我们是正规公司。我的广告推广是合法的。你们管不着。”

    大家向文小强再次投去了求证的目光。

    文小强点点头表示:一点也没错。

    难道除了这些看似合法的外衣。就对他的行为没有任何的约束力了吗?

    披着羊皮的狼更可恨。拿着合法的手续,证件办违法的事情,那是不允许的。

    还是欢欢队长有知识见识广。

    欢欢指着弹窗坏叔叔说道:“你扰乱了公共秩序,过分做广告,影响了别人的生活。这个在我们国家2018年的广告法中,第44条就有规定。最重要的一点,你窃取他人个人隐私资料纯属违法行为。”

    弹窗坏蛋最后狗急跳墙:“这关你们什么事?你们又不是执法者只管不着。”

    欢欢继续反驳:“我们有举报权,更何况我们是网络安全维护者,虽然你不是病毒但是我们有责任收集相关证据,把你扭送到网络警察局去。快抓住他,送他去网络公安局交给警察叔叔处理。”

    队长命令一出,队员们就将这个可恨的弹窗坏蛋给团团包围住了。

    文小强首先用泡泡枪,将他囚禁到泡泡里面。

    文小强用泡泡枪指着泡泡里面的弹窗坏蛋说道:“想逃,门都没有。这下子牛不起来了吧?跟我们耍横也不看看我们是什么人?”

    弹窗坏蛋弱弱的说了一句:“你们不就是杀毒软件吗?”

    “听好了我们是:天使团,专门治你们这些无恶不作大坏蛋的人。”文小强自豪的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