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猫和狗落水救谁
卖报纸的年轻人递给迪蒙报纸后逃也似的离开了,还留下了莫名其妙的一句话,让迪蒙茫然。
出来买份报纸的他没成想会遇到这种怪人,只好默默记在心中。
约克镇怪人手册,喜提加一。
迪蒙将手里的报纸卷起,夹在胳膊肘,把钱币扔进书报亭里面的笔筒,离开了街角。
临走前,他替那个“逃跑”的店员关上了窗户。
这个时代买一本全新的书可不便宜,迪蒙也还在借同事的书看。
不过偷书这事儿,实际上,很少会有。
偷书也算盗窃,窃贼偷了书以后转手很难,二手书贩卖掉价严重。
但书籍的直售价格却又很高,万一偷书被抓,赚的少判的高,得不偿失。
窃贼不是傻子,能当窃贼的人,谈不上聪明,歪心思肯定是多的。
这个角落书报亭的设置,大概是顺应了上面的政策,进行文化普及。
或者说是,面子工程。
毕竟约克又不是什么边陲小镇,都灵市更是繁荣,临近都灵,在它的影响范围内,该有的基础建设总归是要有的。
冷风如刀。
劈开席卷的狂风,逆着风走在回家的路上,迪蒙忽地想到了年轻人离开时的眼神。
该怎么去形容呢……
这么说吧,那是劫后余生的眼神,像是沙漠中迷途的失水旅人突然见到了绿洲。
总是,就是不应该拥有的眼神。
迪蒙想不到那年轻人能在报亭中遇见了什么困境,街角的书报亭能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弃书于不顾呢?
迪蒙想不通,也没有再去想。
想不通就不想,想不明白只是白费工夫。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却有很多事。
世界上每分每秒都在发生各种事情,如果遇见不明白就要去探寻,未免也太累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要做去,迪蒙不是喜欢乱管别人闲事的人,更不喜欢让无关的事影响自己的心情。
就这样。
迪蒙带着不错的心情,回到了温暖的家,刚进门,他就熟练的下潜身子,避开迪妮莎的温柔擒抱。
“干嘛!”迪妮莎气得皱鼻,嚷道:“我还没补充迪蒙能量呢。”
“啪!”
迪蒙用报纸打了一下她的额头,面无表情道:“你这个电池损耗太严重了,我才离开了不到十分钟吧,什么时候去更新换代一下。”
打闹一番,迪蒙上到二楼,回到卧室,拉开椅子坐着,把报纸放在书桌上。
打开煤气灯,迪蒙正准备看报纸,忽然想到了迪妮莎刚才的笑靥,进而想到了某些事。
有些冷清了。
冷清这个词不是对迪蒙,是对迪妮莎来说。
迪蒙在的时候当然不冷清,迪妮莎和他腻在一起,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新点子,一直那样,好像从不无聊。
可当迪蒙离开的时候呢,当家里只剩下迪妮莎一个人的时候呢?
她会不会无聊,觉得家里冷清呢?
“迪妮莎肯定也会无聊吧,我刚出门,她就盼着我归家。”迪蒙暗叹道。
迪妮莎不喜欢出门,像个宅女。但在这个年代,想要宅在家里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为娱乐业不发达,太容易无聊了。
尤其是对于迪蒙和迪妮莎这两位外乡人来说。
如果你不曾看见光明,那么你还可以忍受黑暗。
问题是迪蒙和迪妮莎见过。
他俩来自于信息爆炸的时代,那时候娱乐业卷到飞起,更别提还有各种全息游戏伪真影视可以随时随地体验。
要说原来,让迪蒙举出可以在家里玩的娱乐,他能说上半个小时。
现在不一样。
没有超梦,没有网络,甚至连收音机都没有,你一个人待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看书之外,很难选出第二个打发时间的娱乐。
贵族也许玩得挺花的,可迪蒙现在的身份不是贵族,非要说的话,只能算一个落魄贵族。
两个世界的差异感让最开始的迪蒙很难适应,很少出门的迪妮莎以后应该更难适应。
迪妮莎现在还沉浸在作为“人”的新鲜感中,当新鲜感褪去,因为曾经的身份,她只会比迪蒙更无聊。
“或许应该养只宠物。”
迪蒙这样想着,觉得猫也许是个好选择。
有了它,不说作用那么大,也多少能让家里添一点生气。
其实狗也可以。
迪蒙不是猫党也不是狗党,他只是先想到了猫,仅此而已。
猫好,狗也好。
“过几天去宠物市场看看吧,镇上卖宠物的地方在哪儿来着,好像有点印象……”
“一猫一狗也行,待会儿问问迪妮莎愿不愿意了。”
迪蒙想着,摊开报纸。
《都灵晚报》,这是迪蒙目前最喜欢的报纸,据了解,它曾拯救了都灵报业。
都灵之前的报纸行业十分惨淡,直到有人提议把花边新闻和正经新闻分开,分成两刊,各自增加内容,这才让报纸销量上涨。
不止代表花边新闻的晚报卖的火,连带着正经新闻的早报销售额也多了起来。
迪蒙看着报纸,大幅头条映入眼帘——《震惊,负心汉男爵不得不说的秘密》。
“这还是个连续剧啊……”迪蒙眨了眨眼,不由得轻笑了声。
都灵市的一位男爵抛弃了青梅竹马的未婚妻,选择了和一名渔民家的女儿偷情,在被未婚妻抓奸在床之后,还毅然决然地站在了渔女那一边,在二选一的时候舍弃了未婚妻。
作为贵族来说,有多少点丢脸。
更别提这位名为阿克顿的男爵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没出事前是都灵市大多数的女性的梦中情人,因家族的族徽是玫瑰,被称为“玫瑰男爵”。
一开始,这只是贵族间的乐子,可阿克顿的未婚妻家里属实是有点实力,在女儿蒙羞后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丑事说开。
很快,这变成了全都灵乃至附近市镇的乐子。
迪蒙大致扫了眼内容,发现剧情已经进展到两个家族恩断义绝老死不相往来了。
两个都灵市有头有脸的大家族竟然在报纸上撕逼,不顾脸面,供人消遣看乐子,这可是骑士小说都写不出来的魔幻情节。
可以理解,毕竟骑士小说创造时需要兼顾逻辑合理性,现实不需要。
迪蒙继续看着,目光扫过《歌德马戏团巡演爆爆爆》,而后停留在《女盗贼连续猖狂作案背后的隐秘真相》上。
他知道这个被称为“灵猫”的女盗贼,甚至小半个洛兰的人都知道她。
因为她还没有被抓!
这是重点!
在行省内流窜作案,专挑大贵族下手,直到现在也没有被抓获。
这几点加起来,足以让她成为风云人物。
出来买份报纸的他没成想会遇到这种怪人,只好默默记在心中。
约克镇怪人手册,喜提加一。
迪蒙将手里的报纸卷起,夹在胳膊肘,把钱币扔进书报亭里面的笔筒,离开了街角。
临走前,他替那个“逃跑”的店员关上了窗户。
这个时代买一本全新的书可不便宜,迪蒙也还在借同事的书看。
不过偷书这事儿,实际上,很少会有。
偷书也算盗窃,窃贼偷了书以后转手很难,二手书贩卖掉价严重。
但书籍的直售价格却又很高,万一偷书被抓,赚的少判的高,得不偿失。
窃贼不是傻子,能当窃贼的人,谈不上聪明,歪心思肯定是多的。
这个角落书报亭的设置,大概是顺应了上面的政策,进行文化普及。
或者说是,面子工程。
毕竟约克又不是什么边陲小镇,都灵市更是繁荣,临近都灵,在它的影响范围内,该有的基础建设总归是要有的。
冷风如刀。
劈开席卷的狂风,逆着风走在回家的路上,迪蒙忽地想到了年轻人离开时的眼神。
该怎么去形容呢……
这么说吧,那是劫后余生的眼神,像是沙漠中迷途的失水旅人突然见到了绿洲。
总是,就是不应该拥有的眼神。
迪蒙想不到那年轻人能在报亭中遇见了什么困境,街角的书报亭能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弃书于不顾呢?
迪蒙想不通,也没有再去想。
想不通就不想,想不明白只是白费工夫。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却有很多事。
世界上每分每秒都在发生各种事情,如果遇见不明白就要去探寻,未免也太累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要做去,迪蒙不是喜欢乱管别人闲事的人,更不喜欢让无关的事影响自己的心情。
就这样。
迪蒙带着不错的心情,回到了温暖的家,刚进门,他就熟练的下潜身子,避开迪妮莎的温柔擒抱。
“干嘛!”迪妮莎气得皱鼻,嚷道:“我还没补充迪蒙能量呢。”
“啪!”
迪蒙用报纸打了一下她的额头,面无表情道:“你这个电池损耗太严重了,我才离开了不到十分钟吧,什么时候去更新换代一下。”
打闹一番,迪蒙上到二楼,回到卧室,拉开椅子坐着,把报纸放在书桌上。
打开煤气灯,迪蒙正准备看报纸,忽然想到了迪妮莎刚才的笑靥,进而想到了某些事。
有些冷清了。
冷清这个词不是对迪蒙,是对迪妮莎来说。
迪蒙在的时候当然不冷清,迪妮莎和他腻在一起,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新点子,一直那样,好像从不无聊。
可当迪蒙离开的时候呢,当家里只剩下迪妮莎一个人的时候呢?
她会不会无聊,觉得家里冷清呢?
“迪妮莎肯定也会无聊吧,我刚出门,她就盼着我归家。”迪蒙暗叹道。
迪妮莎不喜欢出门,像个宅女。但在这个年代,想要宅在家里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为娱乐业不发达,太容易无聊了。
尤其是对于迪蒙和迪妮莎这两位外乡人来说。
如果你不曾看见光明,那么你还可以忍受黑暗。
问题是迪蒙和迪妮莎见过。
他俩来自于信息爆炸的时代,那时候娱乐业卷到飞起,更别提还有各种全息游戏伪真影视可以随时随地体验。
要说原来,让迪蒙举出可以在家里玩的娱乐,他能说上半个小时。
现在不一样。
没有超梦,没有网络,甚至连收音机都没有,你一个人待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看书之外,很难选出第二个打发时间的娱乐。
贵族也许玩得挺花的,可迪蒙现在的身份不是贵族,非要说的话,只能算一个落魄贵族。
两个世界的差异感让最开始的迪蒙很难适应,很少出门的迪妮莎以后应该更难适应。
迪妮莎现在还沉浸在作为“人”的新鲜感中,当新鲜感褪去,因为曾经的身份,她只会比迪蒙更无聊。
“或许应该养只宠物。”
迪蒙这样想着,觉得猫也许是个好选择。
有了它,不说作用那么大,也多少能让家里添一点生气。
其实狗也可以。
迪蒙不是猫党也不是狗党,他只是先想到了猫,仅此而已。
猫好,狗也好。
“过几天去宠物市场看看吧,镇上卖宠物的地方在哪儿来着,好像有点印象……”
“一猫一狗也行,待会儿问问迪妮莎愿不愿意了。”
迪蒙想着,摊开报纸。
《都灵晚报》,这是迪蒙目前最喜欢的报纸,据了解,它曾拯救了都灵报业。
都灵之前的报纸行业十分惨淡,直到有人提议把花边新闻和正经新闻分开,分成两刊,各自增加内容,这才让报纸销量上涨。
不止代表花边新闻的晚报卖的火,连带着正经新闻的早报销售额也多了起来。
迪蒙看着报纸,大幅头条映入眼帘——《震惊,负心汉男爵不得不说的秘密》。
“这还是个连续剧啊……”迪蒙眨了眨眼,不由得轻笑了声。
都灵市的一位男爵抛弃了青梅竹马的未婚妻,选择了和一名渔民家的女儿偷情,在被未婚妻抓奸在床之后,还毅然决然地站在了渔女那一边,在二选一的时候舍弃了未婚妻。
作为贵族来说,有多少点丢脸。
更别提这位名为阿克顿的男爵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没出事前是都灵市大多数的女性的梦中情人,因家族的族徽是玫瑰,被称为“玫瑰男爵”。
一开始,这只是贵族间的乐子,可阿克顿的未婚妻家里属实是有点实力,在女儿蒙羞后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丑事说开。
很快,这变成了全都灵乃至附近市镇的乐子。
迪蒙大致扫了眼内容,发现剧情已经进展到两个家族恩断义绝老死不相往来了。
两个都灵市有头有脸的大家族竟然在报纸上撕逼,不顾脸面,供人消遣看乐子,这可是骑士小说都写不出来的魔幻情节。
可以理解,毕竟骑士小说创造时需要兼顾逻辑合理性,现实不需要。
迪蒙继续看着,目光扫过《歌德马戏团巡演爆爆爆》,而后停留在《女盗贼连续猖狂作案背后的隐秘真相》上。
他知道这个被称为“灵猫”的女盗贼,甚至小半个洛兰的人都知道她。
因为她还没有被抓!
这是重点!
在行省内流窜作案,专挑大贵族下手,直到现在也没有被抓获。
这几点加起来,足以让她成为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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