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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大发现

    关于硝石矿在中原的分布,古书中有记载的并不多见,就只有汉中,也就是现在的陕西南那一带储量比较丰富而已,其他地方,高秦倒是没有见过。

    不过话说回来,他前世又不是学这个专业的,能从一些杂七杂八的书里了解到这一点东西,就已经算得上博闻强识了。

    但除了自然界本就存在的硝石矿外,要想在这个年代要想得到硝酸盐,还有其他的途径,那便是猪圈、马厩和茅厕这些又脏又臭的地方了。

    因为人和动物的排泄物当中含有大量的含氮有机物,而这些含氮有机物在细菌的分解作用下,再经空气氧化后便成了硝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与土壤中的钠离子和钾离子结合,就有了硝酸盐,当气温降低时,白色的硝酸盐析出附着在岩石表面或者墙角,这便是民间百姓称呼硝酸盐为“地霜”的原因。

    当然,有人会将腌菜内产生的亚硝酸盐也归咎于同样的发酵原理,只不过缺少了氧化反应的过程,从而将腌菜的制作与粪便的发酵联系起来,炮制一些令人恶心的言论,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但其实是毫不相关的。

    腌菜中的亚硝酸盐主要来自蔬菜本身所含有的硝酸盐,这些硝酸盐在腌制过程中被厌氧型细菌还原,因此才会产生亚硝酸盐,两者的来源和参与的菌种都是完全不同的。

    不过,亚硝酸盐的确很容易被氧化为硝酸盐,所谓“十天内的腌菜不能吃”,这也是民间老百姓早有的智慧了,目的就是为了放置一段时间,让腌菜中对人体有害的亚硝酸盐尽可能的氧化为硝酸盐。

    嗯……想到这里,高秦忽然灵光一闪,也就是说,硝酸盐还能从腌菜中提取咯?

    不过高秦很快就否决了这一个念头,因为他粗略的计算了一下,可能从一屋子的腌菜里面能有效提取出的硝酸盐含量,也不会超过十克,这根本不值得。

    但有一点高秦现在是没有发现的,那便是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的记忆力确实比以前大大增强了,就比如刚才古书中有记载硝石矿的分布和“地霜”这一个词的来历,若是以往,这些和平常工作和生活并无多少瓜葛的信息,最多一个星期,他就会忘得差不多,可他刚才回忆起来,却丝毫不费力,而且还觉得历历在目,十分高清……咳,清晰。

    他刚才只是想着前面那崖壁上有海鸥的巢穴,地上的石块和岩壁也有白色的印记,可能会有自然析出的硝酸盐,可往那边走着走着,一不小心又在脑海里给自己科普了一大段。

    哎,记忆力太好,思维跳跃太快,这可是吃亏不讨好的活,以后要真跟雪落这些古代人科普起现代科学来,太啰嗦会被人说成是水字数的。

    当然,事实也没有让高秦失望,这里的沙地和石块上,的确附着着一层还算干净的白色晶体,而且他看了看四周,很确定这地方就算是海水涨潮,也淹不到这里来,另外头顶就是向外伸出的崖壁,遮风挡雨的效果也绝佳,所以这里的东西,极有可能就是自己需要的。

    “我去,不会真的这么幸运吧!”

    高秦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气运,用手捡起一块附着有白色晶体的石头后,就急急忙忙的拖着背篓一路小跑到了海边,然后将手里的石头浸没在海水中,果然有一股冰凉在掌间化开了。

    不错,这的确是硝酸盐!

    而且量还不少,高秦回头看了看,估摸着如果把这里的岩石砂砾都收集起来,过滤纯化一下后,或许能有好几十克的量,足够冰镇出一大碗清凉可口的绿豆汤了。

    当然,更关键的是,这硝酸盐溶于水后,再蒸发结晶,是可以回收反复利用的,也就是说,自己整个夏天的冷饮,这一下子全都有了着落!

    “太好了!老天爷,你还算够点义气,把老子甩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还不忘……卧槽!什么鬼东西!”

    高秦高高抬着头,对老天爷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有一坨白色不明物体从天而降,不偏不倚的砸在了他的额头上。

    高秦愤怒的一抹额头,刚想指着天空再骂一句娘,可一想自己刚才说的话,立马就闭嘴了。

    没办法,天地之力,人不可与违也,高秦还是一个很懂得感恩的人,毕竟自己一个死人,现在还能站在这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也是老天爸爸的安排,不是吗?

    高秦匆匆忙忙的洗了把脸之后,就跑回了那片砂石地,完全不嫌脏的踩着鸟粪左看右看,想找一个能包裹砂砾的东西,但寻寻觅觅许久也没有一个合适的。

    他身后的背篓孔眼太大了,只能装一些块大的石头,对这些细小的砂石,根本就兜不住,而令他十分头疼的是,析出的硝酸盐结晶,其实大部分都附着在这些小颗粒的石子上。

    高秦一怒之下,索性就脱了身上的衣服,用来包裹这些碎石块了。

    一旁的李叔闻着这满地的鸟粪臭味,又看着高秦如此匪夷所思的举动,饶是他再见多识广,此刻都差点惊掉了下巴。

    怎么上一刻还好好的一个人,下一刻就突然变得跟个疯子了一样呢!

    脱了衣服包鸟粪,这不是疯了是什么!

    “喂!你小子到底在干嘛?”

    高秦一边麻溜溜的捡鸟粪……上的石头,一边瓮声瓮气的答道:“说了你也不懂,要是不来帮我,就在一旁等着,你放心,我不会乘机跑路的!”

    李叔自然知道高秦不会乘机溜走,因为他这副瘦弱的身子,就是再借他一条腿,凑足四条腿,他都没办法从这里逃出自己的手掌心,所以李叔也就没有再理会他这疯子一样的举动,在不远处找了一个凉快的地方坐了下来,翘着二郎腿,一面小口小口的喝着水壶里换装的酒,一面像盯着囚犯一样的盯着高秦。

    经过半个多时辰,光着膀子的高秦才把这一块所有附着着白色晶体的岩石和砂砾通通搜刮了个遍,对于那种太过细小的晶体颗粒,他就用衣服混着细沙和鸟粪一起包裹了起来,扔进了背篓。

    等忙完了这一切,已经过了中午时分了,太阳毒辣得厉害,高秦的肚子也饿得厉害,可就这么回去了,他总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难道回去了又要吃昨天那样的苋菜?

    有小鱼干还行,可依照早上雪凝儿那德行,估计是没有,保险起见,还是得靠自己,这里的崖壁上都是海鸥的巢穴,又不是特别陡峭,应该能徒手爬上去,海鸥肉估计自己是吃不到的,不过鸟蛋也行啊!

    食欲对人的刺激总是最原始最有力的,高秦想到这里,说干就干,还没等李叔反应过来,他就已经爬上了崖壁。

    李叔起初也是惊了一下,提着大刀站起身来,脸色阴沉的往这边走了两步,在确定高秦只是单纯的想掏鸟蛋后,又转身回到那块岩石上坐了下来。

    喜欢瞎折腾就让他去瞎折腾,只要不动歪心思,不乘机溜走,李叔才懒得搭理他,酒才是最让人舒坦的东西,当然,换装在茶壶里的酒更棒!

    高秦紧贴在崖壁上,小心翼翼的一步一挪,李叔就坐在底下的岩石上,嘬着小酒,像观看一只猴子的表演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