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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石头记》:一部始终笼罩在“梦幻”之下的现实主义小说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这是书的作者曹雪芹在书的一开头就写明的——“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而《石头记》这部书自始至终笼罩在“梦幻”之下的。“梦幻”和“警幻”在《红楼梦》自始至终,都是如影随形的。

    ①《红楼梦》(《石头记》)从一开始就笼罩在“梦幻”之下。

    《红楼梦》整部书一开头的三句话以及第二自然段,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

    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

    ②“梦幻”和“警幻”在《红楼梦》自始至终,都是如影随形的。

    “警幻”和“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都是“警惕梦幻”的意思。

    而“梦幻”既是《红楼梦》整部书一开头的“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里的“梦幻”,又是“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里的“梦”“幻”。因此,“梦幻”和“警幻”在《红楼梦》自始至终就是如影随形的。

    ③《红楼梦》第一回,神瑛侍者、绛珠草、补天遗石等“下凡造历幻缘”,要先“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历劫完后,他们这一干人等,也都要回归太虚幻境警幻仙子案下。

    只可惜《石头记》没有完结,曹雪芹只写到第八十回,还没有写到绛珠草、贾宝玉(通灵宝玉、神瑛侍者)回归太虚幻境,归至警幻案下。

    但《石头记》第六十六回写了尤三姐死后“前往太虚幻境修注案中所有一干情鬼”。第六十九回又写尤三姐对尤二姐说,“你依我将此剑斩了那妒妇,一同归至警幻案下,听其发落。”

    《红楼梦》第一回,

    那僧笑道:“……恰近日这神瑛侍者凡心偶炽,乘此昌明太平朝世,意欲下凡造历幻缘,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

    《脂砚斋评石头记》第一回,

    那僧道:“正合吾意。你且同我到警幻仙子宫中,将这蠢物(通灵宝玉)交割清楚,待这一干风流孽鬼下世已完,你我再去。如今虽已有一半落尘,然犹未全集。”

    《红楼梦》第六十六回,

    忽听环珮叮当,尤三姐从外而入,一手捧着鸳鸯剑,一手捧着一卷册子,向柳湘莲泣道:“妾痴情待君五年矣。不期君果冷心冷面,妾以死报此痴情。妾今奉警幻之命,前往太虚幻境修注案中所有一干情鬼。妾不忍一别,故来一会,从此再不能相见矣。”说着便走。

    《红楼梦》第六十九回,第957、958页。

    那尤二姐原是个花为肠肚雪作肌肤的人,如何经得这般磨折,不过受了一个月的暗气,便恹恹得了一病,四肢懒动,茶饭不进,渐次黄瘦下去。夜来合上眼,只见他小妹子手捧鸳鸯宝剑前来说:“姐姐,你一生为人心痴意软,终吃了这亏。休信那妒妇花言巧语,外作贤良,内藏奸狡,他发恨定要弄你一死方休。若妹子在世,断不肯令你进来,即进来时,亦不容他这样。此亦系理数应然,你我生前淫奔不才,使人家丧伦败行,故有此报。你依我将此剑斩了那妒妇,一同归至警幻案下,听其发落。不然,你则白白的丧命,且无人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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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开端的第一回,就有警幻仙子和太虚幻境。

    按照史湘云的原型脂砚斋(即畸笏)的批注“至回末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可知,“警幻”子会在《石头记》的最后一回出场,并张贴“警幻情榜”。

    而且神瑛侍者、绛珠草、补天遗石等“下凡造历幻缘”,要先“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历劫完后,他们这一干人等,也都要回归太虚幻境警幻仙子案下。

    正所谓,自“太虚幻境”来,回归“太虚幻境”中去。

    因此,“警幻”虽然在《石头记》出场次数极少极少,但“警幻”自始至终贯穿了《石头记》全书。

    而从“亦可使闺阁昭传”和警幻仙子掌管的太虚幻境“皆贮的是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的簿册”,我们也可看出,“警幻”贯穿了《石头记》的全书。

    前面笔者分析过,“亦可使闺阁昭传”是《红楼梦》明面上的写作目的。

    警幻仙子掌管的太虚幻境,有“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夜怨司”“春感司”“秋悲司”等各司。而这些各司中“皆贮的是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的簿册”。

    《红楼梦》里的“闺阁”也在“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虽然“亦可使闺阁昭传”的“亦”字,只是顺带的,但它毕竟是《红楼梦》明面上的写作目的,因此《红楼梦》实则在“警幻”笼罩之下。这恰好和前面论述的“‘警幻’自始至终贯穿了《石头记》的全书”相符合。

    《红楼梦》第十八回

    外有一个带发修行的,本是苏州人氏,祖上也是读书仕宦之家。因生了这位姑娘自小多病,买了许多替身儿皆不中用,到底这位姑娘亲自入了空门,方才好了,所以带发修行,今年才十八岁,法名妙玉。至回末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红楼梦》第一回第一自然段。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于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

    《红楼梦》第五回,第74页。

    当下随了仙姑进入二层门内,至两边配殿,皆有匾额对联,一时看不尽许多,惟见有几处写的是:“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夜怨司”“春感司”“秋悲司”。看了,因向仙姑道:“敢烦仙姑引我到那各司中游玩游玩,不知可使得?”仙姑道:“此各司中皆贮的是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的簿册。尔凡眼尘躯,未便先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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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红楼梦》(《石头记》)从一开始就笼罩在“梦幻”之下。而“警幻”则是自始至终贯穿于《红楼梦》全书。

    “警幻”就是“警惕梦幻”的意思。因此“梦幻”和“警幻”在《红楼梦》自始至终,都是如影随形的,所以《红楼梦》(《石头记》)自始至终就笼罩在“梦幻”和“警幻”之中。

    两个“真事隐(甄士隐)”、两个“梦幻”、两个“警幻”等又告诉读者们,《红楼梦》写的是真事。

    但曹雪芹不敢明写真事,因此曹雪芹就以转述再转述的第三人称的写法,来书写曹雪芹的人生。所以,从一开始,曹雪芹就为他要写的“真事”装饰上一层一层又一层的“梦幻”。

    所以,《红楼梦》(《石头记》)是一部始终笼罩在“梦幻”之下的现实主义小说,是一部以“梦幻”为外皮以“写真事”为骨肉的现实主义小说。

    《石头记》是一部以转述的第三人称(贾宝玉、通灵宝玉、补天遗石)来书写的,自始至终笼罩在“梦幻”之下的,曹雪芹的人生以及曹霑家族和脂砚斋家族兴衰史的现实主义小说。

    《石头记》确确实实是一部全部都是写实(全部都是真事)的现实主义小说。只不过《石头记》的实事、真事,被曹雪芹严严实实地“隐藏”了起来。只不过《石头记》的实事、真事,被曹雪芹披上了层层“梦幻”-神话玄幻色彩。

    因此,从表面上看,《石头记》也可以视为是一部,只描述了贾宝玉和史湘云两个人自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深情不渝的爱情小说。

    因此,我们也可以说,《石头记》是一部披着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外皮的现实主义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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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头记》的作者曹雪芹就是女娲遗留的补天遗石,这是一种“梦幻”;补天遗石再幻变成通灵宝玉,又一种“梦幻”。而通灵宝玉下凡入世投胎成贾宝玉,更是一种“梦幻”,作为曹雪芹化身的通灵宝玉,跟同是曹雪芹化身的贾宝玉下凡入世,变成了贾宝玉出生时口中所含的宝玉,这甚至是幻中之幻了。

    而曹雪芹的化身之一的神瑛侍者也下凡投胎成贾宝玉(甄宝玉),又是一种“梦幻”;通灵宝玉再变回补天遗石,更是一种“梦幻”。

    而且贾宝玉本身就是作者的化身之一。这可以说是梦中梦,幻中幻。曹雪芹为他自己设计的这番经历,确实就是一番梦幻。

    脂砚斋就是深知个中缘由,因此,脂砚斋在补天遗石幻变成通灵宝玉时,才特意写下了批语说:明点“幻”字。好!

    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术[甲侧]明点“幻”字。好!,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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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曹雪芹把他的一生,是原原本本的、不折不扣地、不加不减地写进了《石头记》里。

    曹雪芹一生中所亲生经历的、所听所见的,就是《石头记》里所写的真事,只是经过了曹雪芹的“隐藏”和“掩饰”,因而在《石头记》里却变成了是“一番梦幻”。因此,曹雪芹在《石头记》一开头写道: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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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宝玉虽然明面上只是曹雪芹的化身(补天遗石—通灵宝玉)的化身,但从《石头记》的写作内容和效果上看,贾宝玉其实是曹雪芹在《石头记》里的主化身。

    在曹雪芹的化身中,贾宝玉就相当于是曹雪芹的“自我”、“本我”、“真我”。

    放在自传里,贾宝玉就是那个等同于作者的第一人称的那个“我”。因此《石头记》(《红楼梦》)确实可视为是作者的自传。只不过曹雪芹为了“隐藏”真事,就把自传里的那个等同于作者的自己第一人称的那个“我”,转为了第三人称(补天遗石)的第三人称(通灵宝玉)的第三人称的“贾宝玉”。

    而曹雪芹尤嫌弃不足,他还要在《红楼梦》一开头就说“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他甚至还要先从女娲炼石补天开始写起。

    所以虽然《石头记》写的就是作者曹雪芹的人生和爱情,虽然《石头记》确实可视为是作者的自传,但这个自传却是披上了层层“梦幻”色彩的转述又转述再转述的第三人称自传体。

    《石头记》完全可以说是写书人曹雪芹的自传体。但是《石头记》却又和一般的自传体有极大的区别,它是一部以旁观者曹雪芹化身的补天遗石的角度转述的写书人自己的一生。它包括了写书人亲身经历的一生,包括了写书人的所思所想、所听所闻所见,它包括了写书人接触到的各个阶层的人生百态。

    所以它既是写书人的自传体,它又不只是写书人的自传体。

    曹雪芹(曹霑和脂砚斋)是以他们的自传,去书写人间的人生百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