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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甘为下人

    晌午时分,不少赶路之人停下车马,在路边的茶棚下或是歇脚乘凉或是饮茶用饭,茶摊边上拴着的一匹马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

    如此通体乌黑不见一丝杂毛的马儿实不多见,再看马儿边上坐着的两个人,更是让人好奇。

    只因其中一人年纪尚轻却是一头白发,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烂污损。

    与他同坐的黑衣人完全不理那些议论,待小二上了茶与饭食后,也不与同伴招呼,自顾自的吃了起来,那银发人也不介意,提起筷子也是大吃。

    黑衣人吃得差不多了,又喝了两口茶后,向四周看了看,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塞进银发人的手里:“顺着这条大路一直前行便是下凉城,你可以在这里求人搭你,约莫半日即可到达。进城后买一匹马,别再穿这么好的衣裳,找一套粗布的换上。一看你便是第一次出门,钱财露白才引来了杀身之祸,快去寻你的下人,免得又碰到了什么歹人。”

    银发之人看了看手里的银子:“多谢公子好意。”

    黑衣人险些将口里的茶喷出来,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人道:“你会说话?”

    银发人嘴角上扬,问道:“公子为何觉得我不会说话?”

    “那女人不是说你是哑巴吗?你若会说话,方才要将你沉塘之时,为何不为自己辩解?”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那些人欲置我于死地,我无凭无据百口莫辩,无人会信的。”

    “所以你就一句话都不解释的任由他们将你沉塘?”

    “若非公子出手,也只得如此了。”

    黑衣人见他表情温和淡定,便低头喝茶,不再与这人理论,心里只道真是怪人。

    那人却又将银子交还于他:“你已救我性命,不能再拿你钱财。”

    黑衣人并没有伸手去接:“不算什么,日后再还我便是。”

    “自是不行,若你不嫌弃,我愿跟在你身边做下人,以换得一餐饱腹。”

    “你做下人?”

    虽有意隐藏,但举手投足间仍是不经意的流露出高人一等的气势,此人在自己家乡必是个人物,让他做下人绝对是自找麻烦。

    那人见他不愿,对着他一抱拳:“既然如此,大恩不言谢,日后若有缘,必肝脑涂地,报此大恩。”说罢放下银子,起身便要走。

    “你身无分文,何以为继?”

    “银两虽都被那李三儿拿走了,但贴身玉佩侥幸未被他们找到,下凉城内自是会有当铺,当了它便可解燃眉之急……再次谢过。”出了茶棚,沿着官道走了。

    黑衣人也不叫他,把银子收起,仍然喝着茶,这人昨晚落难恐是意外,他的随从现在定是四处寻他,等被寻着了,他又是不可一世的主子,怎还会记得曾有人救过他的性命。不过他的声音,似乎在什么地方听过。

    又歇了大约半个时辰,付了茶钱,上马后便往下凉城方向赶,没走多久,便见前面出现一个人影,催着马儿上前,竟真的是他。

    “你真的准备走到下凉城去?”

    那人抬起头,紫眸中透出的莫名喜色一闪而过:“不走又能怎样?”

    黑衣人叹道:“走着的话晚上可赶不到了,上来吧。”拉他上马之后,跨下马儿竟是不走了。

    “你是不是又想偷懒?再不走便不给你糖吃。”

    扯着马的耳朵威胁,那马打了个响鼻,突地半直立起上身,黑衣人不备,身子往旁边一倒,还好后面的人在他的腰间扶了一下。

    侧过脸对他道了声谢,便一巴掌拍在马头上:“你可真是要造反了,差点儿把我掀下去,看我如何教训你。”

    马儿晃了晃脑袋,似是极为不愿,但却是继续往前奔去。

    黑衣人双眼直视前方,策马而行,没有看到身后之人光华闪过的双眸。

    日头偏西,两人一马已进了下凉城,黑衣人牵着马,向银发人介绍城中的情况:“你别看这城小,但它在官道的必经之路上,方圆几十里之内都不再有像样的城镇,赶路经商的都必须在此落脚,这里可是相当繁华的……”

    正说着,却将那人向一店铺走去,抬眼一门,店铺门前赫然挂着一个“当”字。

    “你干什么去?”一把拉住他。

    “自是当了玉佩购马换衣,多谢公子一路照顾。”

    这人来真的?黑衣人将他拉进旁边一家小饭铺,随意点了些饭食后问他:“你当真是一人在外,分文全无?”

    “我为何要欺骗于你?”那人不解。

    直视着他,见他那双紫眸坦然与自己相对,无任何不安之色,黑衣人重新打量了他一番:“你是一个人出门的?”

    “正是,身边再没有旁人。”

    黑衣人思索片刻,轻轻皱眉问道:“你真是愿意做下人?”

    “这玉佩是我家传之物,奈何如今走投无路,如果公子不弃,我确是愿意跟随左右以换温饱,否则,只得忍痛。”

    “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

    “虽然与公子相识不久,但我却能肯定公子不是恶人。”言下之意,你是做什么的与我无干。

    黑衣人没料到他竟有如此一说,把佩剑放于桌上,问道:“你可知这把剑沾过多少人的血?”

    那人缓缓摇头,一双紫眸始终对着他的眼睛,没有一丝惧怕之色。

    “此剑名唤祭天,出鞘必须见血,江湖中尽人皆之,祭天一出,必须以血祭之。”

    “今天此剑出鞘之时,我已看过,果然是一把好剑。公子是磊落之人,被这把剑所杀之人,恐怕也是罪有应得。”眼中尽是赞许与坦然,却不见其它。

    黑衣人盯着他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缓慢说道:“无需再叫公子,称我乌鸦便可。”

    银发人唇角微微一勾后答道:“在下瑹瑀瑄。”

    习武之人自然能看出对方武功深浅,这人一点内力也无,就算会几手也是花架子,而且对乌鸦这个名字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是真的一无所知,还是隐藏得太深?若不是想要害自己,他非要跟着究竟有何企图?

    乌鸦直盯着那双与自己平静对视的紫眸,半晌后轻轻一笑:“好,你若愿意,那便跟着我吧。”

    是福是祸,总有见分晓的一天,一味躲避,可不是乌鸦的性格。

    “你是姓图?”

    看来这银发紫眸之人必是外邦之人无疑,否则怎会有这怪异的名字。

    银发之人向小二要来笔墨纸张,将自己的名字写于纸上,递给他看。

    “瑹瑀瑄”三字映于眼帘,乌鸦瞪着看了半天。

    “公子有何见教?”见他只盯着字不说话,瑹瑀瑄不解问道。

    “让你见笑了,这名字……起得好,只是难写了些。”

    乌鸦看了看周围吃饭之人,又望了望街上来往的行人,估计见了这三个字,没几人能读得出来。

    他笑答:“公子所言极是,家母教我写这几个字时,可是费了一番功夫。”

    这人虽是一直都是笑的,但似乎只有这个笑,才是带着一些温度的。

    乌鸦的戒备之心,不知怎的竟少了几分,且生出了些许熟识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