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无常短剑
笛声大抵是响了许久的,在昨夜里,破庙之外的竹林之中。
江湖里有一群杀手,他们被称为悲笛剑客。
并非是他们带着悲笛吹奏,而是因为风吹过被刀剑割开喉咙的声音,像是呜咽的悲笛之声。
他们是地狱的杀手、是索命的无常,是阎王的使者、是撒旦的手下……
但这一夜守剑比起那些杀手更像是一名悲笛剑客。
守剑轻轻的擦拭掉剑上鲜血,看也不看地上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只是收剑回鞘,踏步远行。
昨夜一战,三十一余人,尽数斩于剑下,未有舍离。
清晨,溪水的刺骨冰寒洗礼着守剑的每一寸肌肤,冲刷着他已经结痂的伤口,刺激着他的精神。
他轻抚过自己胸口左下方处的一道骇人的伤痕,三寸有余,如一条狰狞的蜈蚣攀爬在守剑的身上。
十余载的时间流逝,这道伤口即便是现在,也让守剑感到隐隐作痛。
“可惜你没有杀死我,你也没有机会了。”
感受着那里的如死亡般的平静,守剑口中喃喃自语。
曦晨晓露,分明是该温暖人间,却是让人凭空觉得有几分冷意。
洗尽昨夜血污,洗尽铅华过往。
守剑知道自己将是要去到那所谓的江湖了,与过往十余年的那些所谓平淡生活所诀别。
麻布粗衣多少是不能穿了,还算是体面的衣服在刀剑的加持下已然是破烂不堪入目。与乞丐的差别也只是少了尘土,多了血色。
身上究竟还带着几两碎银,因为这江湖中是有劫富济贫的人。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剑客也是需要吃喝拉撒的,于是乎身上银两也便就“孝敬”守剑了。
胡乱的将衣裳披在身上,勉强裹上一层遮羞布。
守剑按着自己的计划路线来到了赤峰城中。
虽然说守剑穿着破烂,像是个瘸腿的乞丐,可是手中拿着刀剑,城门守卫也不敢有什么刁难。
大乾王朝之中,可携带刀剑,却万不可私藏弓弩甲胄。江湖争斗,朝廷不做插手,却不可涉及百姓平民。
有习武的底子,哪怕就只是练过三两年庄稼汉把式,那也算是江湖人士,生死不由官府受理。
朝廷中人与江湖众人,亦是井水不犯河水,泾渭分明,不有招惹。
进城之后,守剑就先是直奔布料店中,一粒碎银砸下,还带着干涸血迹的碎银让掌柜的殷勤的为守剑奉上所有。
说是上好的布料讲究,其实也不过就是勉强合身,边陲苦地小城,只是寻常的粗布衣裳罢了!
也幸好守剑不是什么讲究人,锦衣玉食也是过往云烟,唯求一衣遮羞,一餐饱腹。
掌柜几乎就是全程颤抖着将守剑恭送出门外,来他这里的江湖客海的去了,东土北域,南疆西漠,各色人物。
唯独是守剑这般大胆的人少见,常人多少还是会掩藏一二,他却是带着血淋淋的银子就来了。
不用多想,绝对就是个喜怒无常,杀人不眨眼的主。说杀你全家就绝对不会剩下一条狗。
这个江湖,眼色很关键,更要是能屈能伸。
当掌柜小心的抬头,瞟到守剑那双在他看来淡漠无情的双眸时,心中又是为之一颤,额头的冷汗直冒。
他多少是能看的来的,那双眼要么是厌世嫉俗,要么就是杀人横野。普通人是没有那种眼神的,这种人对别人狠,对自己也是更狠。
那是真正的亡命之徒。
他不能问,也更不敢问,言多必失,祸从口出。
……
“掌柜的,扯二尺布,给我那败家婆娘做身新衣裳。”
守剑半只脚踏出门槛,外面一个麻布衣裳中年男子就是口中喊着走了过来。
寻常模样的庄稼汉子,顶着太阳的黝黑肤色,还有粗壮的手臂,一开口就是浓重的乡下口音。
掌柜闻言面露喜色,相比较于守剑这样的江湖客人,虽然说一掷千金,但是这样的他熟悉的庄稼人才是王道。挣得少倒不重要,关键是安全。
“哈……”
“张狗蛋今天是发了什么横财,就是这般的阔绰。”
“刘掌柜说笑了,平日里下苦力才攒下俩大钱。实在是拗不过我那虎婆娘。这不是一进一出,阎王店里走一遭,赤条条的去来回。”
被叫做张狗蛋的那汉子挠了挠头,嘿嘿一笑,顺着刘掌柜的话接了下去。
谈笑间,张狗蛋就是挪步走到了守剑身旁,仍是满脸的笑容,再正常不过的与守剑擦肩而过。
噗……
就是这么一个瞬间。
下一刻的张狗蛋身体有一瞬的停顿。
“啊……”
他的眼中透漏着浓浓的不甘,他张大了嘴想要说一些什么。
“咚……”
然而他倒下了,身体重重的砸在地上,激起尘土飞扬。地面之上,身子之下渗出鲜血的猩红。
“铛……”
随意的扯下手中的短柄利剑,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没有多余的言语,只是无情的将其丢弃在地上。
留下满地狼藉,拖着自己的瘸腿,一步一步的离开了这里。
街上的人倒是见怪不怪了,这种混乱地带,一天死上个把人实在是不足为奇。
于是不过就是继续各自忙着自己手上的活计罢了!
……
噗通一声。
刘掌柜扶着门框跌坐在了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胡乱的拍打着门楣,唤着店中伙计把自己扶进大堂,末了又是连忙嘱咐关上大门。
一门之隔,就是春秋两地。
颤颤巍巍的点燃那油灯点点
火光,昏暗之中的些许明光带给他一定的安慰。
其实比这场面更为血腥的他也是见过,更恐怖的争斗也是寻常。
边陲之地,律法近无,当街械斗,只是寻常。
关键是死的人是自己所熟悉的人,一个貌似普普通通的庄稼汉子,一个自己还常与对方聊天谈笑的客人。
而最为关键的是那柄被守剑随意丢在地上的剑。
纵然是边陲偏僻,可是无常的剑他如何是认不得。
阎罗、判官、无常……
无常剑两柄,一长一短,一粗一细,一利一钝,一生一死。
江湖中人,畏地府更胜朝廷。
得罪朝廷,不过亡命天涯。得罪地府,你便要接受无休止境的追杀。
不过地府却也是有言在先,若杀得一位阎罗,自然万事皆休,只是地府多少年,也未见有一人成功。
任你八臂修罗如何凶威滔天,山神庙中,阎罗一剑,横尸当场。
“掌柜的,外面那个凶神是谁?”
有伙计忍不住开口询问。
掌柜的尚还惊魂未定,心有余悸的往门外看了一眼。
又摆了摆手,叹息道:“一个死人。”
江湖里有一群杀手,他们被称为悲笛剑客。
并非是他们带着悲笛吹奏,而是因为风吹过被刀剑割开喉咙的声音,像是呜咽的悲笛之声。
他们是地狱的杀手、是索命的无常,是阎王的使者、是撒旦的手下……
但这一夜守剑比起那些杀手更像是一名悲笛剑客。
守剑轻轻的擦拭掉剑上鲜血,看也不看地上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只是收剑回鞘,踏步远行。
昨夜一战,三十一余人,尽数斩于剑下,未有舍离。
清晨,溪水的刺骨冰寒洗礼着守剑的每一寸肌肤,冲刷着他已经结痂的伤口,刺激着他的精神。
他轻抚过自己胸口左下方处的一道骇人的伤痕,三寸有余,如一条狰狞的蜈蚣攀爬在守剑的身上。
十余载的时间流逝,这道伤口即便是现在,也让守剑感到隐隐作痛。
“可惜你没有杀死我,你也没有机会了。”
感受着那里的如死亡般的平静,守剑口中喃喃自语。
曦晨晓露,分明是该温暖人间,却是让人凭空觉得有几分冷意。
洗尽昨夜血污,洗尽铅华过往。
守剑知道自己将是要去到那所谓的江湖了,与过往十余年的那些所谓平淡生活所诀别。
麻布粗衣多少是不能穿了,还算是体面的衣服在刀剑的加持下已然是破烂不堪入目。与乞丐的差别也只是少了尘土,多了血色。
身上究竟还带着几两碎银,因为这江湖中是有劫富济贫的人。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剑客也是需要吃喝拉撒的,于是乎身上银两也便就“孝敬”守剑了。
胡乱的将衣裳披在身上,勉强裹上一层遮羞布。
守剑按着自己的计划路线来到了赤峰城中。
虽然说守剑穿着破烂,像是个瘸腿的乞丐,可是手中拿着刀剑,城门守卫也不敢有什么刁难。
大乾王朝之中,可携带刀剑,却万不可私藏弓弩甲胄。江湖争斗,朝廷不做插手,却不可涉及百姓平民。
有习武的底子,哪怕就只是练过三两年庄稼汉把式,那也算是江湖人士,生死不由官府受理。
朝廷中人与江湖众人,亦是井水不犯河水,泾渭分明,不有招惹。
进城之后,守剑就先是直奔布料店中,一粒碎银砸下,还带着干涸血迹的碎银让掌柜的殷勤的为守剑奉上所有。
说是上好的布料讲究,其实也不过就是勉强合身,边陲苦地小城,只是寻常的粗布衣裳罢了!
也幸好守剑不是什么讲究人,锦衣玉食也是过往云烟,唯求一衣遮羞,一餐饱腹。
掌柜几乎就是全程颤抖着将守剑恭送出门外,来他这里的江湖客海的去了,东土北域,南疆西漠,各色人物。
唯独是守剑这般大胆的人少见,常人多少还是会掩藏一二,他却是带着血淋淋的银子就来了。
不用多想,绝对就是个喜怒无常,杀人不眨眼的主。说杀你全家就绝对不会剩下一条狗。
这个江湖,眼色很关键,更要是能屈能伸。
当掌柜小心的抬头,瞟到守剑那双在他看来淡漠无情的双眸时,心中又是为之一颤,额头的冷汗直冒。
他多少是能看的来的,那双眼要么是厌世嫉俗,要么就是杀人横野。普通人是没有那种眼神的,这种人对别人狠,对自己也是更狠。
那是真正的亡命之徒。
他不能问,也更不敢问,言多必失,祸从口出。
……
“掌柜的,扯二尺布,给我那败家婆娘做身新衣裳。”
守剑半只脚踏出门槛,外面一个麻布衣裳中年男子就是口中喊着走了过来。
寻常模样的庄稼汉子,顶着太阳的黝黑肤色,还有粗壮的手臂,一开口就是浓重的乡下口音。
掌柜闻言面露喜色,相比较于守剑这样的江湖客人,虽然说一掷千金,但是这样的他熟悉的庄稼人才是王道。挣得少倒不重要,关键是安全。
“哈……”
“张狗蛋今天是发了什么横财,就是这般的阔绰。”
“刘掌柜说笑了,平日里下苦力才攒下俩大钱。实在是拗不过我那虎婆娘。这不是一进一出,阎王店里走一遭,赤条条的去来回。”
被叫做张狗蛋的那汉子挠了挠头,嘿嘿一笑,顺着刘掌柜的话接了下去。
谈笑间,张狗蛋就是挪步走到了守剑身旁,仍是满脸的笑容,再正常不过的与守剑擦肩而过。
噗……
就是这么一个瞬间。
下一刻的张狗蛋身体有一瞬的停顿。
“啊……”
他的眼中透漏着浓浓的不甘,他张大了嘴想要说一些什么。
“咚……”
然而他倒下了,身体重重的砸在地上,激起尘土飞扬。地面之上,身子之下渗出鲜血的猩红。
“铛……”
随意的扯下手中的短柄利剑,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没有多余的言语,只是无情的将其丢弃在地上。
留下满地狼藉,拖着自己的瘸腿,一步一步的离开了这里。
街上的人倒是见怪不怪了,这种混乱地带,一天死上个把人实在是不足为奇。
于是不过就是继续各自忙着自己手上的活计罢了!
……
噗通一声。
刘掌柜扶着门框跌坐在了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胡乱的拍打着门楣,唤着店中伙计把自己扶进大堂,末了又是连忙嘱咐关上大门。
一门之隔,就是春秋两地。
颤颤巍巍的点燃那油灯点点
火光,昏暗之中的些许明光带给他一定的安慰。
其实比这场面更为血腥的他也是见过,更恐怖的争斗也是寻常。
边陲之地,律法近无,当街械斗,只是寻常。
关键是死的人是自己所熟悉的人,一个貌似普普通通的庄稼汉子,一个自己还常与对方聊天谈笑的客人。
而最为关键的是那柄被守剑随意丢在地上的剑。
纵然是边陲偏僻,可是无常的剑他如何是认不得。
阎罗、判官、无常……
无常剑两柄,一长一短,一粗一细,一利一钝,一生一死。
江湖中人,畏地府更胜朝廷。
得罪朝廷,不过亡命天涯。得罪地府,你便要接受无休止境的追杀。
不过地府却也是有言在先,若杀得一位阎罗,自然万事皆休,只是地府多少年,也未见有一人成功。
任你八臂修罗如何凶威滔天,山神庙中,阎罗一剑,横尸当场。
“掌柜的,外面那个凶神是谁?”
有伙计忍不住开口询问。
掌柜的尚还惊魂未定,心有余悸的往门外看了一眼。
又摆了摆手,叹息道:“一个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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