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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金沙城(上)

    随着锅里飘出一缕缕带着香味的雾气,云娜用刀戳了戳锅里的蛇肉段,从手感判断肉的生熟,雨季的蝮蛇肥美,就连没有什么油水的蝮蛇的蛇皮下都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脂肪。

    用刀挑出锅里的蛇肉,盛到碗里。此时所有人都被香气吸引到了篝火边,就连怕蛇的菲可都把脸凑了上来,看了看飘香的蛇汤,又看了看手中干瘪的面包,用力地咽了口口水。

    众人接过汤碗,都不再说话,空气安静了下来,空气里只剩下喝汤声和咀嚼声。

    “你要来一碗吗?菲可。”季雨把自己的手中的蛇汤递给垂涎欲滴的菲可,“就当是白天的赔礼。”

    菲可被季雨突然的动作吓得弹了弹尾巴,菲可觉得这个满脸刀疤的季叔叔实在是有些吓人,每次看到他的笑容自己都会不寒而栗。但偏偏在这段相处的时间里季雨一直很温和,所以菲可也逐渐适应了和他相处。

    小心翼翼地接过季雨手中的碗,只是浅尝了一口,只觉得这蛇汤鲜美无比,于是便再也停不下来,菲可本就有猫人的血统,比起无味的面食,她更喜欢喷香的肉。菲可大口吃着蛇肉,遇到骨缝中的肉啃不到,便伸出舌头,用舌头上的倒刺把缝中的肉舔出来。

    “慢点吃,蛇刺扎进肉里可拔不出来哦。”看到菲可吃得入迷,季雨好意提醒道。菲可舌头上的角质倒刺吸引了季雨的注意,看来菲可兽人化的程度比自己想象得要深。

    兽人本就是由各种各样的动物进化而来,在人类眼中,兽人更像是直立行走的老虎、狮子或者大象。而兽人和其他种族的后代,或多或少会有一些兽类的特征,兽人的血统占比越大,兽化就越深,兽类的特征就越明显。

    而菲可不仅仅有着猫耳和猫尾,还有着和猫类似的舌头,这说明菲可的双亲中就有一个猫人。可惜,兽人和人类的孩子是不被人类社会所容的,对那些野兽一般的嚎叫和动作,人们既害怕又鄙视。带有兽人特征的孩子一生下来就会被抛弃,而孩子的母亲也会遭受其他人的唾弃。

    可是季雨当了这么多年的刺客,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世界上最可怕的既不是野兽,也不是那些强大的魔法生物,而是比恶魔还邪恶的人心。

    外表越是光鲜亮丽的人,内心往往越是充满恶;生活越是穷困潦倒的人,思想就越是愚昧。那些邪恶者利用着愚昧者,踩在一具具愚者的尸体上越爬越高。有些愚昧者顿悟了邪恶的道理,就踩着曾经身边的人往上爬。

    黑彻说地狱中魔鬼们不分日夜地相互撕咬吞噬,用别人来壮大自己的力量,但这人间和那地狱,又有什么区别呢?

    看着摇头叹气的季雨,菲可发光的眼睛里充满了大大的疑惑,她觉得蛇肉汤很好喝,沙漠的星空也很漂亮,世界没有什么好叹气的。

    但菲可又觉得季雨的这一声叹气很帅气,颇有一种沧桑感。菲可不知道什么是沧桑,但她本能地觉得沧桑和成熟是一件很帅的事情,就好像季雨火光中满是刀疤的侧脸,这就是菲可内心中沧桑的样子。

    直到一只柔软的小手放在了自己的手背,季雨才从思绪中惊醒,只见菲可一脸严肃地伸出小手,放在季雨的手背上,一字一句认真地说:

    “叔叔别伤心,就算长得丑,只要努力,还是能娶到老婆的。”

    “瞎说什么呢?”听到菲可这么说,迪沃斯差点把嘴里的汤喷了出来,手指弹在菲可的额头上,“菲可,你越来越没礼貌了。”

    “没事没事。”季雨拜拜手,然后摸了摸菲可被弹红的额头,道:“我不是在担心找不到老婆,我只是在想和任务有关的事情。”

    菲可捂着脑袋,眼中的泪水都快要掉出来了,可在季雨的动作下却愣住了。她突然觉得这个看起来可怕的叔叔其实一点也不可怕,相反,他很温柔。而且他身上有淡淡的静心凉草的香味,闻起来很清新,很好闻,是菲可喜欢的味道。

    “叔叔,你身上的味道一点也不老。”菲可喃喃道。

    “是吗?那是叔叔经常吸的烟留下的味道。”季雨脸上的微笑不变,心中却猛然一凛,这个半猫人少女有着超乎他想象的嗅觉,竟然能够通过气味判断自己的年龄,要不是自己反应快,恐怕就要留下破绽了。

    “云小姐,没想到你竟然对厨艺也如此精通。”为了防止菲可又说出什么奇奇怪怪的话,迪沃斯赶紧和云娜搭话。

    “和教堂的修女一起学习过。”云娜说起话来惜字如金,似乎有些厌倦交谈。

    迪沃斯已经习惯了云娜的说话习惯,并不感觉介意,反倒在心里对云娜更有了几分好感,真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女人。

    享用完晚餐,几人围坐在火堆边聊天,主要是迪沃斯和季雨在交谈,云娜和托克的话很少,菲可偶尔会插嘴发表一两句少女的见解。

    随着夜色越来越浓,谈话的声音也越来越小。等所有人都进入了梦乡,季雨才开始了冥想,只有菲可的猫耳依旧竖着,贴在地面上。

    自从菲可加入了三角星小队,小队就再也不需要人守夜了。菲可的耳朵即使在睡觉时也保持着敏锐和警惕,任何微弱的异常响动都会被它捕捉到,然后菲可就会睁开她那双绿幽幽的眼睛,观察周围的风吹草动。

    菲可,拥有出色的感官,敏捷的身手;托克,拥有高超的窃术,并且还擅长攀爬和跳跃;迪沃斯,他的身上散发着强大的气息,应该是一个强大的骑士。这是季雨对三角星小队的判断。

    佣兵一般分为三类,一是战争佣兵团,像屠夫佣兵团、古拉姆佣兵团,这些佣兵团一般有数百上千人。他们常年跋涉,到有战事的区域,等待领主雇佣他们参加战争。

    第二种是佣兵中队,一个佣兵中队通常有数十人或者上百人,这样的佣兵中队会接受雇主的长期雇佣,他们充当雇主的打手,有时候是保镖,有时候是催债人。

    而第三种就是三角星小队这样的佣兵小队,只有三五人,接一些短期的委托,在大陆上各个地方闯荡。这样的佣兵小队数量最多,竞争也最激烈,当然鱼龙混杂也是常态,佣兵小队的成员通常用冒险者来称呼自己,因为往往是这些小队开辟无人前去的荒土,寻找失落的遗迹。

    三角星佣兵小队的成员,在季雨眼中,确实满足了一个优秀的佣兵小队所需要的一切特质,既能潜入渗透,又能侦查警戒,还有一个足够能打的骑士,难怪能在小队中排在第十七名。

    感受脑海中的灵魂力量已然充沛,季雨睁开眼,拔出星刃,用岩油细心地擦拭着。营火微弱地欲灭欲不灭,烧成的木炭苟延残喘地发出红色的微光。太阳已经升起了,一行人也陆续醒来,今天还要继续赶路,茫茫的塔玛斯沙漠中行走的马匹如蚂蚁一样渺小,作伴的只有仙人掌和沙漠柳。

    当高大的城墙出现在眼前时,所有人都感到了发自内心的振奋,这一路他们为了节省时间,没有去任何城镇和村庄落脚,在沙漠中孤独地穿行了五天。此时看见城墙,就像是一个快要饿死的人看到了一只烤的喷香的肥鸡。

    金沙城是西部帝国的第二大城市,仅次于漠城,但金沙城和漠城的风貌却完全不同。漠城给人的感觉是宏大雄壮,作为西部帝国的首都,漠城很好地展现了帝都该有的气质。无论是城内还是城外,都庄严而有序。

    但金沙城完全不同,金沙城是标准的商业城市,黄金大裂谷在金沙城中间纵穿而过,而玛瑙江的干流就奔涌在裂谷中央,这为金沙城带来了得天独厚的经济优势。

    比起其他的沙漠城镇,金沙城多了一条便捷得多的商道,无论是森精灵、兽人帝国还是南部帝国,想要和西部帝国进行交易,大多数会选择从玛瑙江乘船南下,然后在金沙城卸货装货。

    这让金沙城看起来十分繁华而热闹,虽然无论是城墙还是建筑物看起来都不如漠城恢弘大气,但却充满了人情和烟火气。

    时间正处于上午,金沙城的城门外排起了长长的队伍,这些人大多数牵着骆驼或者拉着马车,看样子是在城外等候了一夜的商人。他们焦躁又兴奋地跟着人群向前慢慢挪动,期待着进城后能把手中的货物换成明晃晃的金子或者成袋的香料。

    季雨一行人也在队伍中,为了不引人注意,季雨拉起了兜帽,又把面罩扯到脸上,云娜也和季雨一样,用布料挡住了丑陋的面具,以免在人群中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前面的商队们自然查不出什么问题,简单检查了一下货物,守卫便放这些商人进去了。金沙城的繁华全部都仰仗这些跋涉而来的商人们,守卫对待商人的态度自然算得上恭敬。但凡事都有例外。

    很快就轮到季雨一群人接受检查了,守卫们没有对季雨和云娜的面罩多说什么,毕竟沙漠中风沙和烈日实在难熬,用裹布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都算不得什么奇怪的事情。

    轮到菲可的时候,检查的守卫刚想放行,却发现了菲可竖着的瞳孔。守卫皱了皱眉,一把扯下菲可的兜帽,抓住菲可想要抵抗的手,指着露出的两只猫耳,朝着一旁叫道:

    “嘿,队长,瞧这儿,我发现了一只贱种半兽人。”

    守卫喊出这句话的声音很大,跟在季雨身后的商队听得一清二楚,他们朝着菲可投来了异样目光,那目光就像是在看一只怪物。

    作为一个人类,却长着野兽一样的耳朵,这说明她体内流着低贱兽人的血液。这是大多数人内心的想法。

    守卫去拉菲可兜帽时,菲可本能地伸出手阻挡,但当守卫喊出那句话的时候,菲可却感觉眼前一片空白,一瞬间失去了反抗的力量。

    菲可觉得什么都看不清了,全世界只剩下一双双眼睛正在凝视着自己,那眼睛里写满了鄙夷、厌恶、恐惧。眼睛们直勾勾地注视着菲可,就算菲可已经闭上了双眼,却还是能看到这一双双充满了恶意的眼睛,它们不断靠近着自己,大叫着让自己滚蛋;说自己是一个异类,是怪物。

    那些在时间的角落已经干涸的记忆突然又活了过来,从菲可记事起,就好像总被周围的人当做异类。妈妈觉得菲可是怪物、邻居觉得菲可是怪物、庄园主觉得菲可是怪物,就连关在一起的奴隶都觉得菲可是怪物,他们嘲笑她,揶揄她,偶尔菲可会觉得,或许自己真的是怪物吧。

    菲可从未觉得像此刻一样孤独,莫大的抽离感包围了她,像是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在了她的心脏上,她想说话,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想哭,却哭不出来。似乎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喉咙,她知道那是什么,那个东西叫做“孤独”。

    迪沃斯队长说,在海洋的最南方,有一片叫做瑟尔思冰原的极寒之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叫做企鹅的生物,它们会在暴风雪中报团取暖,但偶尔会有一两只企鹅会走失在冰原里。

    菲可说那些走失的企鹅该有多可怜啊,周围都是白茫茫的暴风雪,甚至没有一个同类。

    但现在,菲可才发现,原来自己就是那只走失的企鹅,左顾右盼,目光所及,全是一模一样的雪花,冰冷刺骨,拍打在身上,像是嘲讽,又像是鞭打。

    “兽人贱种?那自然是丢出去咯,连带着她的同伴一起丢出去。”守卫口中的那个队长终于懒洋洋地开口了,他像是刚刚睡醒,慢悠悠地朝着季雨这边走来,随口下达的命令落在菲可耳朵里却像是宣判了死刑。

    菲可低下了头,却还是能够感受那些目光,对了,菲可是一只企鹅,企鹅本来就不该走散,走散的企鹅本来就该死。这只企鹅在暴风雪中茫然地寻找着,不过她已经不抱希望了,只是本能在促使她去寻找一个能够容纳她的地方。

    可这次当她抬起头,却突然看见满天璀璨的流星。

    一道身影挡在了菲可身前,挡住了那些烦人的目光,也挡开了守卫抓着菲可的手。菲可认得那道身影,是哪个叫做季雨的刺客叔叔。

    “长官,我们就是进城做点生意,还请您通融通融,放我们过去。”季雨的声音里有着明显赔笑的意味,他掏出两枚金币,隐蔽地塞进那个长官的手里。

    看到亮闪闪的金币,守卫队长脸上的困意霎时间一扫而空,眼神中流露出贪婪的神色。他看了看菲可,又看了看季雨手中的金币,感到有些不甘,毕竟好不容易才遇到一个自己可以欺负的半兽人,他想要玩个尽兴。

    说起来,这个贱种半兽人倒还长得有几分可爱,如果能够有这样一个半兽人奴隶......队长污秽地想着,一只手就要朝着菲可的脸摸去。

    面前的季雨突然摘下了面罩,守卫队长愣住了,眼前是一张疤痕交错的脸,深陷的眼窝中漆黑的眼睛正注视着自己,那眼神有些阴翳,藏着巨大的杀气。

    守卫队长咽下一口口水,沙漠的酷热都没有办法驱散内心升起的寒意,他又看了一眼季雨手中的金币,小心翼翼地接过,然后比了一个放行的手势。

    看着季雨一行人通过,身后的商队发出了纷纷的议论,托克和迪沃斯转过头,阴冷地瞪了他们一眼,迪沃斯手中的长剑已经出鞘了半截,镜面般的剑身把明晃晃的阳光反射在这群商人的脸上,堵住了他们议论纷纷的嘴。

    “谢谢你。”迪沃斯一边走,一边低声在季雨耳边说,“我们还是第一次在入城的时候就遇到这样的事情。”

    “不用谢,应该的。”季雨拉着菲可的手,对着迪沃斯微微颔首。

    第一次在进城的时候遇见这样的事情,说明在其他地方已经遇到过很多次。季雨注意到,从那个守卫抓住菲可的手开始,迪沃斯一直把长剑的剑柄握得很紧,如果刚刚不是自己阻拦,恐怕那个守卫已经人头落地了。

    感到掌心的小手动了动,季雨转头看向菲可,此时的菲可终于反应过来了,那个堵在喉咙里的东西似乎消失了,豆大的眼泪噼啪地从眼睛里落下,菲可抬头看着季雨,泪眼朦胧。

    “怎么了菲可?还在害怕吗?”季雨弯下腰平视着菲可,他让自己伪装的沙哑声线尽量听起来柔和,怕吓到了菲可。

    菲可拼命摇头,却哭得更厉害了,两只手轮流擦拭都抹不干净脸上的泪水。

    云娜把一只手搭在菲可的肩膀上,试图给这个伤心的少女一点力量;迪沃斯也伸出手,抚摸着菲可的脑袋;托克看着城门的方向,眼中闪烁着仇恨和无可奈何的复杂光芒。

    这样的事情,他们不是第一次遇到了。人类社会,总是对兽人和半兽人抱着巨大的偏见和鄙视,如果是一次两次,自己和迪沃斯会用匕首和长剑教育对方做人。但事实是,无论他们走到哪里,无论遇到谁,他们总会对菲可投来异样的目光。

    就好像面对一个无形的敌人,这是一种无力抵挡的氛围。你杀死一个人,其他人就默默地看着你,你什么都没有做到。

    但是他们不知道,此刻菲可的泪水并不是因为伤心。

    菲可看着眼前那张脸,那张之前自己很害怕,现在却觉得亲切的脸。菲可抹掉脸上的泪水,想要把这张脸看的更清楚一些,但菲可的视线总是被无穷无尽的泪水挡住。

    没有人知道,只有菲可明白,那种悸动的感受,白茫茫的暴风雪里,没有方向没有终点地跋涉在充斥天地的荒凉中,蓦然抬头,却看见漫天流星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