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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疑点

    好在这个案子一开始的时候是方圆和戴煦一直在跟,所以很多细节不需要去向其他人打听,方圆的心里面也有数,她根据自己还算不错的记忆,仔仔细细的回忆了一遍,把一些关键点罗列下来,之后对照着这些细节,开始分析起来。

    虽然说之前这个案子一度在调查工作上面陷入了僵局,但那个前提是死者身份不明朗,现在假设死者真的就是杨志远,那么这个案子就有很多之前他们还参与调查工作的时候所想不到的新问题了。

    首先,就像方圆之前对贺宁和汤力提出来的那个问题一样,假如死者真的就是杨志远本人,那么杨志远会出现在那个案发现场,是否证明他与用********租房子的“李家伟”是相识的呢?这样的假设很显然要比戴煦与“李家伟”相识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所以如果假设成立,那个房子相当于是“李家伟”为杨志远提供的场所,只是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父母和家都在A市当地的杨志远为什么会需要“李家伟”为自己提供场所呢?尤其是以杨志远的家境,凭借方圆从方母那边之前得到过的信息来看,杨志远被称作富二代那是绝对没有任何异议的,以他父亲的财力来说,至少在A市地界上,他算得上是不折不扣的富家子弟了,那么这样的一个富家子弟,为什么会选择混迹于案发现场周围那种特别破旧荒凉的陈旧民居,连个居民小区都未必称得上的地方呢?

    方圆仔细的分析了一下这个问题,虽然说跟杨志远扯上关系是一件非常非常令人不愉快的经历,但是在眼下这种情况下,这对于方圆来说,却也是其他人没有的一个优势,那就是对于杨志远的家庭情况,以及他的个性和一些生活信息,她比局里面接手这个案子的其他人可能会了解的更多一些,其他人还只能通过杨志远的父母去了解这些情况,杨志远父母虽然可以提供,但是自然也多了很多他们那个角色和角度出发的主观看法,未必和杨志远的实际情况相符。

    杨志远曾经说过,他的父亲是那种比较强势的家长,对于他的人生有着比较强的操控意识,试图把杨志远的人生严格按照他的规划来进行,但是杨志远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比较偏内向,不善言辞的人,但实际上骨子里也是有自己倔强执拗一面的,这一点来说,从追求方圆这件事上面来说也是可见一斑,杨志远曾经亲口对方圆说过,他为了不情愿按照父亲的安排去生活,硬是考了研究生,目的就是以这个为借口在外面多自由一阵子,包括方圆与他父亲期待当中的儿媳妇形象并不相符,他也一再表示会为了方圆去抗争。虽然说为了方圆去和家里人抗争,这不仅违背了杨志远父亲的期望,甚至也违背了方圆本人的主观意愿,但这样的想法和做法也从一个侧面上体现了杨志远骨子里的反抗精神。

    方圆能够想到的原因里面,最有可能让杨志远选择混迹于案发现场附近那种地方的,可能就是最近杨志远百折不挠非要从自己这里要一个结果这件事了。

    这么想倒不是方圆自恋,而是结合了客观事实,她一直认为,杨志远虽然说给人的第一印象似乎是一个温吞的人,但是他骨子里和很多从小到大没有受过什么挫折的富二代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对于方圆感兴趣,或许是源自于他对女警这种职业,或者方圆性格的某一种主观喜好,结果没有想到自己的一番心意却并没有被接受,甚至被直截了当,几次三番的拒绝了,这件事触及了杨志远的自尊心,也激发了他的执拗,但是方圆本身的各方面条件,原本就未必能够入了杨志远父母的眼,再看儿子为了一个根本就不被他们看得上的女孩儿这么百折不挠的折腾,估计杨家父母也不会感到高兴的,更别说支持了,按照常理去判断,他们应该会想办法阻挠,而杨志远有可能正是因为了这种阻挠的行为,所以才选择了从家里面跑出来,又和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而有交集的“李家伟”混迹在一起,这才能够与案发现场这个地理位置和那套房子产生关联。

    当然,这也只是方圆自己的推测而已,毕竟这件事到现在已经没有办法验证了,或许杨志远的父母也知道背后的原因,可是她本人根本不可能和杨志远父母打交道,于公于私这都是不大合适也不被允许的。

    在考虑过为什么杨志远会出现在案发现场周围,并且在案发现场成为了本案的被害人这个问题之后,随之而来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戴煦到底有没有必要去策划和杀害杨志远。从碎脸男尸案的表现来看,这个案子完全不是激【河蟹】情杀人的范畴,而是一次有预谋有计划的谋杀,从戴煦和杨志远两个人的角色出发,戴煦真的有必要花心思去策划谋杀了杨志远么?

    即便是抛开戴煦是自己男朋友的这部分主观感情考虑,方圆仍旧认为答案是“没有”。跳出到事外来,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到整件事涉及到的人物角色,戴煦和杨志远姑且可以被视为是情敌的关系,也就是竞争关系,而戴煦作为自己的男朋友,很显然是这场竞争当中的胜利者,杨志远则是失败的那一方。不管是感情方面的竞争,还是为了金钱、权力等等的争执,凡是从中获胜的那一方,基本上不大可能对失败者怀有杀心,因为他已经取得了胜利,根本不需要再做那种高风险的事情,做了的结果可能是得不偿失。即便是有,角色也应该是颠倒过来的,失败的一方因为不甘心接受失败的事实,恼羞成怒,怀恨在心,从而策划了一场谋杀行动,来报复胜利者,甚至是掠夺对方之前获取的胜利果实。

    假设戴煦和杨志远的角色对调一下,那么这种假设是可以成立的,甚至退一万步说,哪怕方圆在两者之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选择,而是摇摆不定,犹豫不决,那么为了排除异己而做出了什么丧失理智的事情来,也还说得过去,偏偏以他们之间客观存在的实际关系来看,戴煦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必要杀害杨志远的,这么做对于他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加之戴煦的性格从来都不是莽撞冲动的类型,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去推测,都很难找到合适的动机。

    第三个疑问,也是从杨志远和戴煦之间客观的关系角度出发的。根据碎脸男尸案当中推断出来的死者遇害过程,本案的死者是在醉酒程度不确定的情况下,遭到了嫌疑人的埋伏,被人压入水中溺死,溺死之后才又砸碎了一整张脸,进而又放在浴缸当中加热池水将人几乎煮熟的。这样一来,可以肯定的是死者对于嫌疑人并没有足够的防范心理。把死者替换成杨致远,把嫌疑人替换成戴煦,这样的杀人过程是否能够成立呢?方圆心里面也是深表怀疑的,就像之前就已经很明确的那个事实一样,杨志远和戴煦之间是情敌关系,根本不存在任何的交情,更不用说什么信任感,所以不大可能把戴煦请到房子里面去,并且还当着他的面接上一浴缸的水,或者是让戴煦去接一浴缸的水也不起任何疑心。

    既然戴煦明着被杨志远带去那个出租屋的几率不大,那么最说得通的可能性就是杨志远非但没有邀请过,甚至是在不知情的时候,被戴煦给尾随上的。方圆对杨志远的酒量如何没有半点的了解,所以以死者被发现时血管里的究竟残留量来看,对于杨志远而言到底能否让他醉酒,这也不大好判断。几遍杨志远是一个酒量很差的人,以死者血液当中的究竟残留量就足以使他出现醉酒的反应,那样的摄入连,是否也足够让他被麻醉到被戴煦尾随都无法察觉呢?即便是在外面,杨志远被戴煦悄悄尾随并且没有察觉,上楼的过程中呢?在楼梯间里也发现不了么?戴煦又是怎么尾随着杨志远进到房间里,还可以放一浴缸的水来将仍旧对他毫无察觉,更毫无防范意识的杨志远淹死呢?这个问题根本就是无解的。

    更多的东西方圆都还没有去逐一细细的剖析,仅仅是眼下自己首先想到的这三大疑问就足以让她觉得,戴煦想要对杨志远不利,对他痛下杀手,不仅从动机上来讲就让人觉得有些牵强,就连实际的可操作性都很低,越是归纳总结和分析,方圆的心里面就越是清晰的产生了这样的一种感觉,她开始隐隐觉得这个案子与其说是一起普通的谋杀案,倒不如说更像是一个圈套,尤其是那最初令她差一点喘不上起来的至关重要的证据——半枚指纹的存在,也同样令人生疑,虽说是百密一疏,再怎么细心聪明的人,都难免会有疏忽的那一瞬间,可是为什么偏偏是半枚指纹,而不是半枚痕迹轻浅,肉眼不易察觉的足迹呢?为什么不是一丝没有擦拭干净的血迹呢?正是那半枚指纹的存在,又恰好与戴煦的指纹相吻合,这才使得这个案子现在的嫌疑一下子就矛头直指戴煦,再加上之前被目击者无意当中拍到了那一段视频,结合戴煦与杨志远的立场,一下子原本跟这个案子看似扯不上任何关联的办案刑警就摇身一变成了最显而易见的嫌疑人了。

    方圆越想越觉得这个案子有些蹊跷,或者说截止到目前的情况看起来,都让人觉得明明像是说得通,却又处处透着不合理,有一种怪异的感觉。

    还有那个现场的样子,方圆不用刻意去回想也能够轻而易举的让画面浮现在自己的脑海当中,光秃秃的床板,许多角落里一看就很久没有人碰过的厚厚的灰尘,陈旧的家具,还有空荡荡的大衣柜,一点生活垃圾都没有留下的厨房。那套房子虽然是被“李家伟”以居住的目的租下来的,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那套房子绝对不像是有人长期居住过的样子,也就是说“李家伟”租下了房子之后,或许没有真正入住过,又或许住在那里也没有抱定过长住的打算,而杨志远,虽然说现在他是疑似的被害人,并且碎脸男尸案的死者也的确是在那套房子里面被发现的,但是方圆主观上不认为以杨志远一贯的生活水准,就算他因为什么事情而离开了家,跑到外面来,就一定可以接受得了这么差的居住环境。

    案发现场是经人仔细打扫过的擦除了足迹和指纹,就连血迹也没有什么明显的残留,这一举动可以被认定为是嫌疑人的所作所为,这是说得过去的,那么嫌疑人在打扫现场之前,现场除了作案留下的痕迹之外,有没有其他的东西呢?“李家伟”租下那套房子之后,难道说就一点个人物品都没有在房子里面放置过么?假如没有,那他租下这套房子的目的到底是自己有什么打算,还是受人之托,比如说受杨志远之托,替他租下来的呢?假如有,那“李家伟”的个人物品和行李又去了哪里?是被嫌疑人收拾在一起带走处理掉了,还是说在案发之前,“李家伟”自己就曾经对那套房子进行过一番打扫呢?

    方圆最初也考虑过,会不会是“李家伟”作为报案人,闯入房中发现杨志远在卫生间里面遇害身亡,于是心里害怕,怕被追究责任,所以赶紧收拾了个人物品逃离了现场,然后又辗转跑去借助于公用电话匿名报警呢,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她给推翻掉了,毕竟现场清晰的足迹就只有那么几个而已,并且都在客厅里,除非“李家伟”在那之前就已经把个人物品收拾好,集中的放在客厅里头,否则这个猜测是根本说不通的。

    所以这样一来,案发之后“李家伟”的行李和他本人的去处,就成了一个很关键的疑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