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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拯救哈利·波特的圣光

    1991年8月17日,晴天。

    泰晤士河北岸,切尔西-肯辛顿区,德鲁斯庄园。

    金碧辉煌的大厅内,奢华壁炉燃起绿色火焰,一个小女巫突然从绿色火焰里走了出来。

    她穿着内衬衫,搭配过膝的格纹百褶裙和编织袜,脚上是英伦风圆头软底小皮鞋。

    146cm的身高,看上去娇小可爱。

    一头棕色微卷长发,非常浓密蓬乱,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肤色白皙,五官精致。

    这个小女巫,就是赫敏·简·格兰杰。

    今年12岁。

    “格兰杰小姐。”金碧辉煌的大厅里,几个麻瓜女仆看见赫敏,立即恭敬行礼。

    “你们好。”赫敏礼貌点头,说着一口标准的河口英语,显示出她中产家庭的阶级身份。

    不一会,她熟练的走上4楼,敲响格兰·德鲁斯房间的大门。

    “格兰,你在里面吗?”

    咔嚓~

    大门被人拉开,露出格兰·德鲁斯的身影。

    “赫敏。”

    格兰·德鲁斯微笑。

    没曾想,小女巫突然扑入他怀里,高兴的搂住了他的脖颈,大声尖叫道:“格兰,你没事真的太好了,你不知道,我从《预言家日报》看到了你被抓走的消息,我吓坏了,我以为你会被判刑,关入阿兹卡班……”

    小女巫的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洗发水香味。

    格兰·德鲁斯楞了一下,旋即拍了拍她后背,温声说,“放心吧,我没事,这不是平安回来了吗?”

    “你怎么会去翻倒巷?还发生了那么恐怖的事?”赫敏目光担忧的望着格兰,紧紧抓着他的手。

    “谁知道呢,从炉门走出去,就到达了翻倒巷,可能是我咒语念错了吧。”格兰·德鲁斯摇摇头,不想再提这件事。

    赫敏很聪明,看出格兰·德鲁斯不想提这件伤心事,于是不再询问了。镇定下来后,赫敏突然意识到什么,忙不迭松开格兰·德鲁斯的手,白皙的小脸蛋上腾起一抹红晕,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扑闪扑闪,流露出几分羞涩,显得格外不安。

    1988年的某一天,赫敏·格兰杰正在花园里喂食一只流浪猫,突然有一个英俊的棕发小男孩,从昂贵的劳斯莱斯轿车上走下来,安静的望着她、打量她,询问她叫什么名字。

    “赫敏·格兰杰!”

    她稚嫩的大声回答,童真的眼睛,好奇的盯着这个小男孩,似乎只在电视机里看过这样的贵族富家公子。

    穿着打扮,像个英伦小绅士,一口标准的女王式英伦腔,充满上流社会的贵族腔调。

    这样的富家小少爷,与伦敦郊区的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可令赫敏没想到是,她居然和这个小少爷成为了朋友,并且在他的帮助下,父母的牙医诊所,接到了许多德鲁斯公司员工的订单,家庭收入翻了好几倍,从普通中产家庭,一下子变成富裕家庭。

    赫敏很小,但很聪明,家庭收入的变化,父母脸上的笑容,让她明白这一切都是因为格兰·德鲁斯。

    她很珍惜这个朋友,甚至爱上了他。

    她甚至私底下偷偷练习英文发音,决定努力学习,考上剑桥大学或牛津大学,试图跨越阶级身份,能够配得上他。

    直到她无意中控制着一只花瓶悬浮在半空中。

    然后,她知道了格兰·德鲁斯的真实身份,一个小男巫!

    那是她最高兴的一天。

    她是独一无二的。

    她是与众不同的。

    虽然在麻瓜社会,她和格兰·德鲁斯阶级身份相差甚远,但在巫师世界,她和格兰的身份是一样的。

    于是,赫敏非常珍惜这个身份,买了许多魔法书籍,试图成为一名优秀合格的女巫,跟格兰·德鲁斯在一起。

    “进来吧,哈利待会儿也该到了。”

    格兰·德鲁斯看着小女巫脸上的羞涩笑容,只感觉很可爱,他的心理年纪要比赫敏大多了,自然不会有什么奇怪的想法,当初认识赫敏,只是因为她是格兰·德鲁斯记忆里少数熟悉的人之一。

    上辈子,格兰·德鲁斯看过《哈利波特》的电影,大概知道部分剧情。

    不过,他更喜欢《神奇动物在哪里》,看过不止一遍,就因为纽特·斯卡曼德和他的神奇魔法动物。

    所以,格兰·德鲁斯也有一只精致皮箱。

    里面施展了无痕伸展咒。

    被分为数个区域,有‘德鲁斯的魔法草药温室’、‘德鲁斯的魔法森林’、‘德鲁斯的炼金工坊’、‘德鲁斯的魔法书屋’、‘德鲁斯的移动军火库’。

    格兰·德鲁斯的房间很大,位于巴洛克建筑的4层,装饰奢华大气、充满贵族气息,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有独立卫生间和浴室,在客厅里立着鸟站架和猫头鹰笼子,有十余只猫头鹰,正安静地看着两个小巫师。

    灰林枭、鸣角枭、仓枭、褐枭、雪枭,房间里的猫头鹰种类很多,因为格兰·德鲁斯很有钱,足以满足他的收集癖。

    当然,最令赫敏喜欢的地方,其实是距离窗台很近的立式书柜,一层层的格子架上,摆满了书籍。

    有魔法书籍,也有麻瓜书籍。

    格兰·德鲁斯很喜欢看书,从小受到的精英教育,让他更为自律,知道书籍是他智慧的源泉。

    “我不在的这三天,功课做的怎么样?”

    正所谓,人之患在于好为人师。

    格兰·德鲁斯心理年纪比赫敏和哈利大那么多,自然不会和两个小巫师玩什么幼稚的游戏。

    他喜欢看书,赫敏喜欢看书,哈利·波特必须喜欢看书。

    这是一种环境内卷。

    所以,由格兰·德鲁斯发起的‘魔法三人兴趣学习小组’,组成了以格兰·德鲁斯为核心讲师的学习氛围。

    看完书,格兰·德鲁斯理解一遍、讲述一遍、讨论一遍,魔法三人小组学习成绩大大提高。

    不客气的说,此时的魔法三人小组,比巫师界的纯血小巫师,还要更厉害、更出色。

    “我已经全部看完了。”

    听到格兰·德鲁斯的询问,赫敏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一部厚厚的魔法书籍,骄傲自豪的大声说,“这部《怪男巫的疯狂魔法》,一共提及了24种魔咒、67种神奇魔法植物、84种神奇魔法动物,我全都列举出来了,并且已经尝试施法成功3种魔咒……”

    很快,格兰·德鲁斯和赫敏·格兰杰,进入浓郁的学习氛围,围着一部《怪男巫的疯狂魔法》,疯狂汲取知识。

    “梆梆梆。”

    十几分钟后,门外传来敲门声。

    “格兰,赫敏!”

    一声兴奋稚嫩的伦敦东区土腔,从门板后传来,赫敏跑过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戴眼镜的小男孩。

    他穿着格子毛衣,卡其裤,真皮鞋,打着领带,像个小绅士。

    戴着圆框眼镜,棕黑而乱蓬蓬的头发,额头上有一道细长的闪电形伤疤,形状为阿瓦达索命的施咒手势。

    一双明亮的蓝绿色眼睛,看上去深邃神秘又充满兴奋高兴。

    “嘿,赫敏!”

    站在门外的戴眼镜男孩,正是哈利·波特,巫师界大名鼎鼎的救世主,被称为‘大难不死的男孩’。

    一口喉音很重的伦敦东区土腔,听上去粗俗无比,显示着他工人阶级的身份。

    “嘿,哈利!”

    看见哈利·波特,赫敏也非常高兴,因为这是赫敏除去格兰之外,认识的第二个小巫师。

    并且,还是巫师界大名鼎鼎的救世主。

    这让赫敏一度怀疑,自己拿到了童话小说里的女主模板,会在神秘莫测的巫师界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嘿,格兰,见到你真高兴,这几天你不在,我都担心死了。”

    哈利·波特跑过来,主动抱住格兰·德鲁斯,稚嫩的小脸上,充满激动高兴,一口喉音很重的伦敦土腔,让格兰·德鲁斯的耳朵饱受摧残,尽管认识了四年,仍然有些不习惯。

    “谢谢关怀。”

    格兰·德鲁斯笑了笑,让哈利·波特坐下。

    1988年,格兰·德鲁斯乘坐劳斯莱斯轿车,专门去了一趟萨里郡(伦敦西南)小惠金区女贞路4号公寓。

    在那里,他遇见了哈利·波特。

    一个被几个壮实小男孩围着欺负的瘦弱小男孩。

    格兰·德鲁斯有点怀疑,再这么欺负下去,大名鼎鼎的救世主哈利·波特会不会情绪黑化,变成默默然报复社会。

    如果真是那样,邓布利多的罪过就大了。

    还不如让他离开血亲,接受自己的保护,让他有一个充实快乐的童年。

    邓布利多没做到的事情,格兰·德鲁斯给了他。

    格兰·德鲁斯派保镖驱散了几个壮实小男孩,拯救了被欺辱霸凌的哈利·波特,并主动伸手,握住了他冰凉的手掌,拍了拍他身上的泥土,然后亲切的微笑说,“你好,我叫格兰·德鲁斯,你叫什么?”

    “哈利·波特……”瘦弱小男孩低头嚅嗫说,似乎不敢去看格兰·德鲁斯的蓝色眼睛,发自心底的自卑。

    可是,格兰·德鲁斯就像一束圣光,驱散了哈利·波特生活里的全部黑暗,他牵着哈利·波特的手,走入德思礼家,毫不客气的坐在沙发上,以贵族少爷的优雅腔调,盛气凌人的介绍说。

    “你好,尊敬的德思礼先生,我叫格兰·德鲁斯,从今天起,他……哈利·波特,就是我的朋友!如果你不想失去格朗宁公司主管的身份,请你以后善待我的朋友,如果你做到了,你将获得德鲁斯家族的友谊,帮助你在格朗宁公司走得更高更远,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