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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鹣鲽情深,鸳鸯羡

    撇开这些不谈,任婉婉自身的才德也很是让人佩服,性情温婉的她虽不是令人眼前一亮,一眼就能看到的绝色美人,但气质清新,宛若清潭绿荷,给人容易靠近,却不能亵渎的感觉。是以,在座的贵女便是有美貌惊人,足可倾国倾城的,在任婉婉面前也不自觉的矮一头,无关她的身份,而是来源于她自身的气质。

    任婉婉待青宛兰亲厚,却也没有过于偏宠,不然,她的这份亲厚对青宛兰来说就不是恩宠,而是结仇了,所以在青宛兰第一个品茶吟诗后,任婉婉又点了几个身份地位不输青宛兰的贵女出来品茶吟诗,给她们扬名,以结良缘的机会。

    在任婉婉的掌控下,贵女之间的气氛还算融洽,没闹出什么乱子,再怎么无德无品的人也不会做出毁自己名声的事,些许言语机锋,勾心斗角,尚在范围内,任婉婉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朱启明那边就更是轻松和乐,能够受邀并且敢来赴宴的公子都是有几分本事的,便是不及他人出色,也处在不过不失的范围,只要懂得藏拙,在朱启明面前便是不能显名,也不会坠了名声,带累整个家族的名誉。

    朱启明看着这些少年郎意气风发眉眼飞扬的样子,满意一笑,这些人将来可是都要入仕的,且有极大可能会是他的臣子,趁现在多了解一点,以后才懂得要如何用他们,才能够让他们发挥出最大的潜力。这份心思,朱启明没表露出来,朱翎赟还在位,他又不是那等恶毒小人,一心盼着朱翎赟驾崩,也就是在心里设想一下,现在就动手夺权什么的,他是没那个心的,只因他相信朱翎赟这个父亲。

    见气氛正好,朱启明便让少年郎们自己作画吟诗,他过会再来评判,少年郎们纷纷行礼,朱启明走后,他们才放松下来,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或是摇头晃脑的吟诗,或是提笔作画,争取在朱启明回来前,把最好的作品送上。朱启明之所以中途离开,是要去看看任婉婉那边的情况,跟在他身后的内侍忍不住在心底嘀咕了一句,“太子可真是喜欢太子妃,这才半个时辰不见就急着去寻她了。”

    “臣女等给太子请安!”贵女们没想到朱启明会突然过来,惊慌之下,却都仪态妥当的行了礼,朱启明的眼里根本看不到这万花绽放的美景,眼里只有万花丛中的那一点蓝。任婉婉素喜蓝色,偶尔也着绿色,她怎么穿,在朱启明的眼里都好看,这会握着任婉婉的手,朱启明的眼里似有星辰闪耀,“婉婉,你真好看!”

    便是朱启明压低了声音,靠前的几位贵女还是听到了他对任婉婉的赞美,心里不由得一酸,任婉婉可真好命,家世好,才德佳,夫君地位尊贵却独宠她一人。

    任婉婉脸有点红,忍不住瞪了朱启明一眼,却在对上朱启明的视线时心跳一快,不自觉的移开了视线,朱启明在她面前总是这个不正经样,私下里倒也罢了,横竖是夫妻间的小趣味,可当着众贵女的面,这么做怕是就不合适了。朱启明知道任婉婉在想什么,轻咳了一声,利用宽大的袖袍挡住了他们握在一起的手,扫了一眼众贵女的表情,微微一笑,这一笑,却叫一些偷看他的贵女红了脸丢了魂。

    单论外貌,朱启明是及不上朱祁哲的,甚至可以说他的外貌在诸多兄弟姐妹中是不大起眼的,尽管他也长得很好,但他的笑却能让他在众多手足中脱颖而出,只因他的笑有百花绽放美不胜收之感。传闻说朱启明能够在生母早逝,母家不显的前提下独得朱翎赟的宠爱,除了他自身的能力外,靠的便是这诱人的微笑了。

    只因许风吟也曾有“一笑百花伏”之称,对她求而不得的朱翎赟大抵是移情到了朱启明身上,更别提朱启明是个足以让所有帝王都骄傲的储君了,有朱启明这一个儿子,朱翎赟便可高枕无忧,笑看他国因储君一事而闹出的百种笑话。

    朱启明和任婉婉说了一会话后就走了,若是可以,他一定会陪任婉婉一整天,但到底有其他人在,他便是一国储君,也不好在待嫁的贵女面前多待。朱启明走了,任婉婉还好,只是笑笑,一些早就动了心思的贵女却失魂落魄了起来。青宛兰瞧着那些贵女的表情,不屑一笑,朱启明便是真要纳侧妃,也绝不会是她们。

    品茶会结束后,丞相府嫡出大小姐作的诗,兵部尚书府嫡三公子作的画被评为最佳,也以高价卖出,所得银钱按照一开始说的那样捐给博州灾民,其他未能评为最佳的作品也有人出钱买下,所的银钱也一律捐出。任婉婉和朱启明对此是持鼓励态度的,贵女们养在深闺,各家公子又还年少,能做的事不多,自然只能从银钱方面入手。那些确实有才又真的心系灾民的人,叫朱启明记在了心里。

    “任姐姐别送了,我这就坐马车回去了。”青宛兰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任婉婉和她关系好,便亲自送她出来,朱启明跟着任婉婉,也顺路送青宛兰。青宛兰不愿看朱启明和任婉婉在她面前你侬我侬的,有些头疼的阻止了任婉婉还要再送的举动,任婉婉也不强求,跟青宛兰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就目送她离开了。

    青宛兰坐进马车后,朱启明便很自然的拉着任婉婉的手进了府里,却不知有一道视线落在了他的身上又很快移开,快得好像只是一个幻觉,并未真切发生。

    许明珠骑着马跟在青宛兰的马车后,想起那匆匆一瞥,有点明白朱启明为什么会得民众信任了,皆因他身上自有一股令人感到信服的气质,拥有这般气质的人,很容易取信于人,再有点心机手段,就更容易得人尊敬。朱翎赟为有这么一个儿子而感到骄傲不已,若这个儿子惨死离世,定能叫他肝肠寸断,几欲疯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