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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剑修

    阎修出到地面,发现吕小庆状态并不差,似乎没有气昏头的迹象。

    “阎无常,我们出去说?”

    阎修点点头,回身说道:“老宋,还得劳烦你帮忙照看下。”

    宋奎哈哈一笑:“你老阎还跟我客气,这边我看着,你尽管去忙。”

    两人绕出来,来到前几日那家茶馆,进入包厢。

    屏退茶馆小厮,吕小庆直接进入正题。

    “那日情形阎无常也看到了,我也不过多啰嗦。总之不争馒头争口气,无论如何我也要将此单生意做成,以免便宜旁人。”

    他搓搓肥手,接着又道:“期间价格,之前咱们二人已经挑明,相信阎无常是明白事理之人,绝不会白白让我吃亏。”

    阎修没有表示,仿似老僧入定。

    吕小庆挤挤小眼睛,肥嘟嘟大脸往前凑了凑,把做好的想法说出来。

    “既然阎无常只肯出三百灵珠,那么剩下差价就由我来补齐,完后需私下记我五成干股。此法一举多得,不知你意下如何?”

    合租?

    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

    出三百枚灵珠,只能占五成股份,当然非阎修所愿。

    怎奈今时不同往日,租舟价格本就上扬,其后即将休官的消息又被泄露,这个价位其实已经不算高了。

    倘如正常来讲,眼时以常人身份租下中型飞舟,少说也得七八百灵珠。

    这样算下来,这个吕七少还真不算黑。

    此法也不是不行,虽说赚的少了些,好歹辞官后也算有个进项不是,不至于两眼摸瞎。

    阎修琢磨片刻,喝下口茶,徐徐点点。

    “此法尚可,不过我要补充两条。”

    “阎无常请讲。”

    “飞舟运作大小事宜我说了算。另外,首趟飞行,要么利润全部归我,要么损耗由你出,吕七少觉得如何。”

    吕小庆闻言,沉默下来。

    第一条到是好说,他本就没打算插手运行,阎修愿意操持,他还乐得干拿钱。到是第二条……

    中型舟,上有五十房间,下有一百五十个座位,满员也就两百票。按短程来算,每人交下品灵珠一枚,就是两百枚灵珠,外加包房的五十枚,总收入就是两百五。

    这两百五不是利润,而是总收入。

    其中还要砍掉大部分开销。

    首先维持飞行动力,就要用掉起码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外加雇佣人员,维修保养,杂七杂八的,每趟飞行要用掉一百四五的损耗。

    满员的情况下,看似有一百左右剩余。

    可谁敢保证次次满载,通常能保证有个七八成客人,就算不错了。

    算下来,一趟半趟的利润也没有多少,反倒是损耗颇大。

    吕小庆想都不用想,就知哪头轻重。

    两者相比,当然还是舍弃首次利润划算。

    这一点不光他看的到,相信阎修同样清楚。

    提出两种选择,无非是以退为进的伎俩,总好过直接提出要求,这样大家面上都好看。

    他思量片刻,点点头说道:“既然阎无常开口了,那就按你说的办。”

    “飞舟管理你做主,另外,首次运行收益也尽归你所有。”

    茶馆对面有家面馆,今天迎来位特殊客人。

    此人年轻英俊,穿着华丽,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只吃相有些让人难以恭维。

    右手持长剑,左手扑哧扑哧的用筷子往嘴里扒面条,不大功夫,连吃五六碗。

    将碗中最后根面条挑进嘴里,复端起碗,将汤喝个干净。

    “小二,再来一碗。”

    “好嘞,马上就来。”小二答应声,往后厨跑去。

    青年不远处,坐有个斗笠人,正是飞舟上追葫芦怪的大汉。眼前一碗面条纹丝未动,注意力始终放在对面茶馆。

    他听见声喊,不由转头望过来。

    后者似有察觉,当即抬头,两人目光瞬间交织,斗笠黑纱如不存在。

    英俊青年嘴角微挑,露出洁白牙齿,似笑非笑,看上去极为邪魅。

    斗笠人低下头收回目光。

    短时间摸不清这人来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眼前盯紧那个阎无常,找机会夺回葫芦怪才是紧要。

    没错,他相信葫芦怪的消失,定与此人有关,已经跟盯许久。

    从飞舟到望赢城,再从望赢城回乌停镇,一直远远缀着。

    本想找此人出城落单之际,出手将其灭杀,夺回葫芦怪。

    明面上不敢动所谓的朝廷命官,可私下里出手,只要做的干净,又有谁知道。这种事,时有发生,不足为怪。

    他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哪知这个阎无常自回来后,一直足不出户。唯有次收魂落单,还是走的地下,费了好大力气愣是没跟上。

    官员有官宝加身,还真不是好动的。

    那日跟丢之后,又接连寻不到时机,本都生了去意,决定认命。不想街面上突然传出消息,说这位阎无常即将去职,从下月开始就是同他一样的平民了。

    这等好消息,无疑强心剂,使他激动莫名。

    听到这个消息后,他比以前盯的更紧了。眼下动手不急一时,但绝不能让这人跑掉。

    ‘飞舟上嚣张之时,没想到会有今天吧。’

    斗笠人每每想到那声不留情面的‘滚’,就怒气难抑。

    他低头,不想节外生枝,可偏偏英俊青年朝他走了过来。

    到他这桌,自来熟的直接坐下。

    斗笠人抬头,眯起眼睛:“我貌似不认识阁下?”

    “没关系,我可以自我介绍。”英俊青年露出洁白大牙,道:“我叫上官云剑,家住朝歌。”

    嘶。

    斗笠人当即吸口凉气。

    朝歌上官家小剑痴之名,他可是早有耳闻。

    寻常修士本就不愿同这些人打交道,因为剑修往往性格偏激,还喜欢找事儿,动不动就寻人拼命,十分难缠。

    而这位小剑痴,更是出了名的性格古怪。

    与人笑呵呵聊天之际,他就有可能突然递出刀子。有多少亡在其剑下的无名之鬼,甚至都不知道因何而死。

    光天化日之下,常人不敢随意伤人性命,可这位却半点顾忌没有。

    原因无非是有上官家这个强力后盾罩着。另外,听说朝廷高层也有人看好这位。

    斗笠人身子微微绷紧,口吻也不似方才那般冷漠。

    “原来是上官公子,失敬失敬,不知找在下有何贵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