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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丹青妙手

    孙道生与众乞丐回到坛中,先是询问了福康客栈掌柜一些讯息,接着又仔细查看了马大亮和卢从愿的尸体,眉头紧锁,一言不发。身边的四袋弟子、三袋弟子也不敢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孙道生才开口说道:“你们说,那道士叫什么?天元?”

    “不错,那道士在福康客栈留下的名号就是‘天元’。”

    孙道生暗想:“数月之前,烈火寨被人剿灭,据说剿灭烈火寨的人,就是几个道士。传闻那几个道士的道观在广罗山中,附近的几个江湖势力在烈火寨覆灭后曾去拜访,却没有找到那道观。那几个道士里就有一个叫天元的

    莫非,是同一个人?若是同一个人,能灭得了烈火寨,就能灭得了我丐帮分坛,何况是现在只剩下我一个坛主的分坛,贸然上去,也是送死。只是不去报仇也说不过去,马大哥孤家寡人倒没什么,兄弟我逢年过节多给他烧些纸钱也就是了,倒是卢兄弟,要是不做点什么,卢舵主那儿怕是不好交代……”

    丐帮作为天下第一大帮派,帮众弟子数百万,遍布天下。因此除总舵之外,在天下每一州都有分舵,州内每一郡又有分堂,郡内每一县中又有分坛。

    广罗县分坛的副坛主卢从愿,便是宁州分舵的舵主卢迈的独生儿子。

    孙道生想的到,当卢舵主知道了他的独生儿子死在了广罗县会有怎样的怒火。若是自己等人没什么行动,只怕会引火烧身。尽力补救,说不定还能免于责罚。

    当下孙道生吩咐一众丐帮弟子出动去寻找仇家的位置,但是也叮嘱众人不要打草惊蛇,一有发现就来回报。接着去换了一身不带补丁的干净衣服,等待着丐帮弟子的消息。

    丐帮中人虽然不知道天元的具体长相,但却有掌柜的其他描述,例如穿着一身大红道袍。

    道士们穿的道袍多是以水蓝色为主,其他各色虽也有穿,但却不多。在县城里,要找一个穿着大红道袍的年轻道士,难度比起找一个穿主流水蓝色道袍的道士可是低太多了。

    没过多久,有弟子传来消息,说在一家酒楼发现了那道士。

    孙道生听说后连忙赶了过去。他让丐帮弟子们隐蔽在外,自己则走进了酒楼。

    此时却是正午,酒楼里饭桌都被客人占据了。

    幸好一张桌位通常都不是只能让一个人坐的,都会配上两三张椅凳,就正如一个茶壶通常都会配上好几个茶杯一样。

    所以丐帮坛主可以面不改色的走到那道士桌前,说:“这位道长,不知能否行个方便,让我坐在此处。”

    秦明已经吃了半饱,他并不知道这人是要寻仇的丐帮坛主,还以为是普通的食客,满不在乎的说道:“当然可以,大哥你坐,我也快吃饱了,要不了几分钟,呃,要不了一会儿就走了。”

    孙道生心中一动,暗道:“这个人,看上去不像什么高手,但也可能是返璞归真的绝顶宗师,我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记下他的身形相貌,其他的就让卢舵主操心去吧。”

    他朝着秦明笑了一笑,叫来小二点了几个菜,一边吃一边与秦明攀谈了起来。

    秦明也不疑有它,只当是个喜欢侃大山的人,随口交谈起来,离开酒楼之前,还与孙道生好生道别了一番。

    秦明离开后不久,孙道生回到了丐帮驻地,凭着这顿饭功夫的观察,将秦明的相貌画了出来。

    孙道生虽是乞丐头目,却是丹青妙手,尤善人物肖像。他将秦明的相貌画了个八九不离十,又给丐帮宁州总堂卢舵主的修书一封,说明情况,末尾附上秦明的画影图形,以及打探来的这道士的去向,将画像、书信封好,着一个心腹送往总堂,告知卢舵主去了。

    而秦明对此自是不知,他出了广罗县北门,顺着官道,一路向北而行——广阳郡是一个临海的郡,秦明以前就住在海边,看多了大海,便朝北走,要往内陆去。

    在县城中时,秦明本考虑雇一辆马车,但转念一想,官道也只是夯土路,坐马车也是颠簸,还不如用十一路,何况自己奔跑起来的速度也不比马差。

    官道之上,亦有许多行商、百姓以及江湖客。

    “哒哒……”

    一阵马蹄声响起,一名骑士从对面奔来,行人自觉闪在道路两旁。

    骑士越来越近,忽的,秦明见路边一个江湖人士抽刀乱舞,紧接着只听一阵“叮叮叮叮”的声响。

    秦明眼尖,看到那是一枚枚银针,这才反应过来,是马上骑士发出的暗器。

    银针被那刀客打的四下纷飞,好在道路宽畅,普通百姓也不敢靠近江湖人士,是以没有伤到无辜。

    “唐明,是你!不要走,吃我一刀!”

    刀客一跃而起,凌空踏出数步,竟追上了奔过的骑士。

    “当”的一声,那骑士从腰间抽出一柄软剑,格住刀客的大刀。

    两人就在官道上战了起来。

    路人见他们打了起来,担忧刀剑无眼,前面的百姓快步奔离,后面的行商也停下车马驻足不前。眨眼之间,便空出了好大一片空间。

    秦明被这二人阻住去路,等了一会儿,见他们还没分出胜负,有些不耐烦起来,双腿一曲,身体炮弹似的弹射而出,整个人宛如一条游龙从交战的二人上方掠过,落在二人战点十余丈外,又如燕子抄水似的轻轻一点,身躯再次弹出,如此五次三番,只给身后目瞪口呆的众人留下了一个背影和一句清朗的话音: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

    众路人心有戚戚,那刀客的轻功疾逾奔马,但我大宋不愧为高武时代,一句谁怕,道出了这种水平的轻功不足为奇,道尽了武学盛世繁华。

    秦明将打斗的二人远远甩在身后后便停了下来。这路上还有行人,他也不想过于高调,便停下跳跃,小跑起来。虽说是小跑,但速度也很快,不多时便将身后行人甩的不见踪影。

    见身边无人,他停下来,正考虑要往哪里去,忽然心中一动:“对啊,我怎么把万老头给忘了,我下山时应该先去他家打打秋风啊!怎么说“我”也救了他儿子,上次走得匆忙,没来得及让他表示表示。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这就去。这次得让他好好感谢我才是,最好是再给点报酬,我这出门在外的,钱当然越多越好了。”

    秦明当即转了方向,再次弹射而出,朝着青城镇的方向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