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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 骸骨事件47

    没人亲眼见过艾尔杀人,包括莉娜和洛克。

    他们之所以会认为艾尔杀人,完全是因为他的口述和感官视觉,虽然洛克见到艾尔的时候,双手确实沾满鲜血和手握蛋糕刀,但这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去证实艾尔杀人。判定艾尔杀人除了得到本人亲口述以外,另外还需要物理证据或人证,人证可以没有,但物理证据必须具有,因为那才是裁决的公平秤。

    如果连洛克都没有见到艾尔亲手杀死安德鲁森,那么莱斯就更不可能见到了,因为当莱斯见到安德鲁森的时候,当时他并没有被杀,而这也直接证实了那时候的艾尔并未出手。

    艾尔非常关键,他的死发生的很突然,仿佛“暴毙”一般。

    莉西,麻烦你请他们过来。

    莫斯朝莉西递了一个眼色,示意让丹尼尔和尤纳斯一并过来。

    怎么样?

    他对你说过什么?

    丹尼尔眉心紧锁,仿佛看透了莫斯一样。

    很充实。他们两人的描述相当丰富,具体情况我认为还是让他们亲自告诉你最好。

    莫斯没打算将洛克和莉娜说的那些话告诉丹尼尔,反而选择让他自己询问。

    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他只是不想花太多时间用在盘问洛克和莉娜身上,虽然他们说的那些话都存在很多疑点,但比起调查艾尔,那根本算不了什么。毕竟,论盘问能力,莫斯自认还不是丹尼尔他们这些警察的对手。

    艾尔到底有没有杀死安德鲁森,现在已经不可能从他口中得到证实。虽然安德鲁森尸体被发现那一天,警察赶到现场做过大规模地毯式勘查,但让人出乎意料的是,现场却什么也没有发现,甚至连那条金项链和凶器也没有找到。

    对于安德鲁森被杀这起案件,经过洛克和莉娜他们口述,莫斯脑子里大概有了自己的看法。

    洛克和莉娜,这两人一定在隐瞒着什么。

    另外,还有一点让莫斯赶到十分奇怪的是,为什么洛克会选择承认就是安德鲁森的凶手?

    居然艾尔已经承认了这一点,但为什么他又会在艾尔死后再去揽罪呢?

    这说不通,严格说洛克的做法一点意义也没有。毕竟,和他一样自认就是杀死安德鲁森的人艾尔,目前已经自杀了,而且也找不到找人顶罪或是分担罪行的理由。

    他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莫斯越想越觉得脑子混乱。

    莉西,走!莫斯突然喊道。

    你们想去哪里?尤纳斯上前询问。

    我们需要寻找到艾尔的姐姐,那是他唯一的亲人。莫斯回答。

    艾尔的姐姐?

    难道你们知道她在什么地方?尤纳斯问。

    不,目前还不知道。

    莫斯回答的同时,侧脸瞄了丹尼尔一眼,随即和莉西离开了蛋糕店。

    离开蛋糕店,莫斯和莉西并没有急于上车,而是沿着左边小巷子一直往前走。

    起初,莉西并未对此感到疑惑,直到他们来到巷子尽头,她才突然意识到莫斯脚步突然停了下来。

    巷子尽头没有被封死,虽然有一道破损的铁门阻挡在那里,但却没有被上锁。

    依靠在墙边,莫斯掏出一支香烟,并点燃了它。

    莫斯先生,现在我们应该去什么地方呢?

    等,再等一等。

    莫斯猛吸一口香烟,然而缓缓吐出说:“想要查到艾尔姐姐的信息,只是依靠我们根本做不到,我们需要他的帮忙。”

    他?他是谁?

    叮咚~

    正当莉西想找莫斯问个究竟的时候,突然莫斯的手机响了。

    这不是一个来电电话,而是一条简讯。

    莫斯将手伸进口袋,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随意看了一眼,很快又将它放回口袋。

    去北郊,1988号。

    北郊?1988号?

    那是什么地方?莉西一脸疑惑。

    那是艾尔姐姐的住址,如果我们现在赶到那里,兴许时间还不算晚。

    北郊,虽然也属于索玛区管辖,但离区中心还有一段七十公里的距离,倘若驾车前往,花费的时间最少也需要三小时。

    莫斯先生,难道你不觉得那些话有矛盾吗?

    居然洛克承认自己就是杀死安德鲁森的凶手,但莉娜为什么又要否认呢?

    而且,之后又出现再次反转,很快又将杀死安德鲁森这件事转移到了艾尔身上。

    莉娜和洛克,他们对艾尔杀人这件事都心知肚明,虽然只是从艾尔口中得到描述,但却并没有见证场景,这样也太奇怪了。

    为一个已经自杀的人逃避责任,从而去主动承担杀人的罪责,我觉得就算他是傻子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莉西分析说。

    是呢,为死人承担责任这种连傻子都做不出的事情,他又有什么理由去做呢?

    这样就可以了吗?

    莉西问:“难道你不想弄清楚撒谎的理由?”

    不,我当然想。莫斯回答。

    不过,现在我们还不需要去介入。比起盲目追寻下去,我觉得还是让丹尼尔和尤纳斯他们去盘问更合适。身为警察的他们,对盘问录口供这种事很有一套自己的手段,虽然我也不清楚他们的手法,但我想在不久之后,一定可以从他们那里得到我们想听到的结果。

    骸骨、杜恩、德鲁克、尤格斯。

    另外还有安德鲁森。

    莉西,你觉得把他们全部联系在一起,会不会出现不合适的局面呢?

    呃!

    如果说把骸骨、杜恩、德鲁克、尤格斯他们联系在一起,我倒是觉得有点靠谱,毕竟他们这些人都在照片上同时出现过,而且,那具骸骨出现的地方也正是他们拍照的农场,所以因此层层分析,我觉得这不是没有理由。

    但……

    说到这里,莉西突然沉思起来,接着又说:“安德鲁森又是为什么呢?”

    他的死确实太奇怪了。

    第一:安德鲁森十年前并没有去过农场,同时也没有和他们合照,简直就是一个局外人。

    第二:虽然发现骸骨的人是安德鲁森,但这又能代表什么呢?

    要知道,当时在建筑工地发现骸骨的时候,现场可不止他一个人,他的周围还有其他现场工作者,他们同样见证了骸骨出土,但事后他们却一点问题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