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 骸骨事件(莎莉的死亡)
就算警方执意要追查,莫斯也不打算现在告诉他们,他只是希望想通过莎莉自己的选择去面对。
很抱歉。
关于她的事情,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
至少,现在不行。
莫斯回绝了丹尼尔。
你是个聪明人,我相信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那个女孩的遭遇,我表示同情。
但她是否与杜恩的死有关,我暂且保留意见不做评价。
毕竟,杜恩通过电话向我发出求救的时候,事后她却和我们在一起。
我可以为她证明,证明她并没有接触杜恩。
时间也不早了。
莫斯抬手看一眼时间,整点晚上十一点钟。
眼下,莫斯认为呆在这里也没有必要,所以简单和丹尼尔寒暄几句后,便和莉西离开了。
······
丽日,上午十点钟。
和平常没什么两样,莫斯坐在椅子上看报纸,莉西则在厨房忙碌着。
今日工作,莫斯已经早就想好了,依旧想去拜访莎莉。
不过现在并不着急,莫斯希望午饭之后再去也不迟。
因为他知道,现在这个时间的莎莉,她一定已经被丹尼尔他们缠上了。
比起调查,现在的莫斯脑子里却想法单纯。
此刻,他已经没兴趣去在乎那些,而让他在意却又不敢暴露情绪的东西,它现在正在有条不絮进行着。
那便是莉西接下来的杰作。
因为莉西已经告诉过莫斯,今天的午餐出奇的美味,简直可以用奢华来形容。
所谓的美味,无非是指烤火鸡。
毕竟莫斯吃过火鸡的次数,几乎可以扳手指数清,而且最让莫斯印象深刻的吃火鸡记忆,也要追随到很多年前,当时他才十岁的时候。
火鸡肉非常昂贵,虽然很好吃,但也不是谁想吃就能吃到的。
想要吃到美味的火鸡肉,不但需要花费不菲金钱去购买,而且还需具备不俗的厨艺技术。
莫斯不会制作火鸡,这是连傻子都知道的事实。
莉西当然也不会,但现实却要求她不得不去学会制作它。
没错,学习制作火鸡肉不但只是莉西的想法,同时也是莫斯的强烈“请求。”
从早上起床直到早餐完毕,莉西就没有离开过厨房。
虽然莫斯对此感到好奇,但也不敢擅自插手。
因为莉西早就交代过,在她制作火鸡肉这段时间里,谁也不能去打扰她。
厨房门关闭严实,甚至连里面的气味也闻不到。
莫斯尝试多次想通过鼻子嗅闻,但遗憾的是他却什么也没嗅到。
既期待,又让他感到担忧。
表面莫斯正在专注看报纸,但其实暗地里他的内心已经按耐不住。
莉西,你还好吗?
忍无可忍的莫斯,朝厨房喊了一声。
还没……还没制作好呢。
再等等,再等一等。莉西回答。
还要再等等?
只不过是一只火鸡而已,都已经过去一个小时,怎么还没有烤好?
难不成她在偷吃?
不不不,她不是这种人。
莫斯连忙摇头:“那丫头性格没那么坏,是我太多虑了。”
莉西制作火鸡时间持续到中午十一点钟。
当莫斯本以外很快就能吃到火鸡的时候,却被一通电话搅了局。
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莫斯熟悉的丹尼尔。
刚接通电话,莫斯甚至还没来得及询问原因,就被丹尼尔的一番话给怔住了。
酒店的大堂经理,那个名叫莎莉的女孩在酒店办公室自杀了。
这一消息着实给莫斯带来了不小冲击,只见他紧紧握住手机,声音略微颤抖:“她怎么会死?”
目前我们也不知道她自杀的原因,只是早上前往酒店准备找这个女孩询问一些关于杜恩情况的时候,却在酒店办公室意外发现了她的尸体。
调查工作已经展开,你尽快赶过来。
我们在现场找到了一封信,也许那就是她的遗言。
这封信目前还没有拆封,信封上落款了一个人的名字,正是你莫斯。
我想。对于她的死,你应该有些眉目。
说完,丹尼尔直接挂断了莫斯的电话,没有留给他时间解释。
接到电话,直至出门赶往杜恩的酒店,莫斯都没有惊动正在厨房制作火鸡的莉西。
当他乘车赶到酒店的时候,此时已经接近中午十二点钟。
酒店大门已经被警方拉起警戒线,有两名警员站在门口警戒。
酒店门口一共停放了三辆汽车。
分别是法医所的车、警局冲锋车,还有一辆黑色私人轿车。
轿车顶上放置这一个红色警灯,它一直在闪速,但没有发出警报声。
走到酒店门口,莫斯没有遇上阻碍,因为在他来这里之前,丹尼尔就已经打好招呼表示只要见到莫斯,就可以让他直接进入酒店。
进入酒店大堂,莫斯第一眼就见到了哪两名年轻女孩,她们是莎莉的同事,莫斯见过她们。
两名女孩没有像平常时间一样坐在柜台,反之却和一名警员站到一旁。警员似乎在和她们说话,但隔着距离莫斯并不能听清楚在聊些什么。
莎莉……
莫斯走到两名女孩面前,本想开口询问她们,但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突然其中一个女孩“哇一声”哭了出来。
我们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今天早上上班进入办公室就看见……
女孩泣不成声,总体也没说出个大概来。
莫斯先生,丹尼尔警官正在办公室等你,请给跟我来。
正当莫斯还想继续追问女孩的时候,另一名警员从他身后走了过来。
警员提到的办公室,并不是之前莫斯他们拜访杜恩的时候进入的那个办公室。
它不在楼上,而是暗藏在大堂柜台后面。
刚进入办公室,莫斯视线里就出现了一具女性尸体。
尸体被悬挂着,面部朝下,脖子上勒着一根白色毛巾。毛巾一共有五条,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条白色绳子。
尸体下方摆放着一张单人床,床上平铺着白色床单和被子。
有两个白色枕头,另外还放着一个抱枕,同样也是白色的。
与其说这是办公室,倒不如把它形容成一间卧室更加合适,莫斯这样认为。
很抱歉。
关于她的事情,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
至少,现在不行。
莫斯回绝了丹尼尔。
你是个聪明人,我相信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那个女孩的遭遇,我表示同情。
但她是否与杜恩的死有关,我暂且保留意见不做评价。
毕竟,杜恩通过电话向我发出求救的时候,事后她却和我们在一起。
我可以为她证明,证明她并没有接触杜恩。
时间也不早了。
莫斯抬手看一眼时间,整点晚上十一点钟。
眼下,莫斯认为呆在这里也没有必要,所以简单和丹尼尔寒暄几句后,便和莉西离开了。
······
丽日,上午十点钟。
和平常没什么两样,莫斯坐在椅子上看报纸,莉西则在厨房忙碌着。
今日工作,莫斯已经早就想好了,依旧想去拜访莎莉。
不过现在并不着急,莫斯希望午饭之后再去也不迟。
因为他知道,现在这个时间的莎莉,她一定已经被丹尼尔他们缠上了。
比起调查,现在的莫斯脑子里却想法单纯。
此刻,他已经没兴趣去在乎那些,而让他在意却又不敢暴露情绪的东西,它现在正在有条不絮进行着。
那便是莉西接下来的杰作。
因为莉西已经告诉过莫斯,今天的午餐出奇的美味,简直可以用奢华来形容。
所谓的美味,无非是指烤火鸡。
毕竟莫斯吃过火鸡的次数,几乎可以扳手指数清,而且最让莫斯印象深刻的吃火鸡记忆,也要追随到很多年前,当时他才十岁的时候。
火鸡肉非常昂贵,虽然很好吃,但也不是谁想吃就能吃到的。
想要吃到美味的火鸡肉,不但需要花费不菲金钱去购买,而且还需具备不俗的厨艺技术。
莫斯不会制作火鸡,这是连傻子都知道的事实。
莉西当然也不会,但现实却要求她不得不去学会制作它。
没错,学习制作火鸡肉不但只是莉西的想法,同时也是莫斯的强烈“请求。”
从早上起床直到早餐完毕,莉西就没有离开过厨房。
虽然莫斯对此感到好奇,但也不敢擅自插手。
因为莉西早就交代过,在她制作火鸡肉这段时间里,谁也不能去打扰她。
厨房门关闭严实,甚至连里面的气味也闻不到。
莫斯尝试多次想通过鼻子嗅闻,但遗憾的是他却什么也没嗅到。
既期待,又让他感到担忧。
表面莫斯正在专注看报纸,但其实暗地里他的内心已经按耐不住。
莉西,你还好吗?
忍无可忍的莫斯,朝厨房喊了一声。
还没……还没制作好呢。
再等等,再等一等。莉西回答。
还要再等等?
只不过是一只火鸡而已,都已经过去一个小时,怎么还没有烤好?
难不成她在偷吃?
不不不,她不是这种人。
莫斯连忙摇头:“那丫头性格没那么坏,是我太多虑了。”
莉西制作火鸡时间持续到中午十一点钟。
当莫斯本以外很快就能吃到火鸡的时候,却被一通电话搅了局。
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正是莫斯熟悉的丹尼尔。
刚接通电话,莫斯甚至还没来得及询问原因,就被丹尼尔的一番话给怔住了。
酒店的大堂经理,那个名叫莎莉的女孩在酒店办公室自杀了。
这一消息着实给莫斯带来了不小冲击,只见他紧紧握住手机,声音略微颤抖:“她怎么会死?”
目前我们也不知道她自杀的原因,只是早上前往酒店准备找这个女孩询问一些关于杜恩情况的时候,却在酒店办公室意外发现了她的尸体。
调查工作已经展开,你尽快赶过来。
我们在现场找到了一封信,也许那就是她的遗言。
这封信目前还没有拆封,信封上落款了一个人的名字,正是你莫斯。
我想。对于她的死,你应该有些眉目。
说完,丹尼尔直接挂断了莫斯的电话,没有留给他时间解释。
接到电话,直至出门赶往杜恩的酒店,莫斯都没有惊动正在厨房制作火鸡的莉西。
当他乘车赶到酒店的时候,此时已经接近中午十二点钟。
酒店大门已经被警方拉起警戒线,有两名警员站在门口警戒。
酒店门口一共停放了三辆汽车。
分别是法医所的车、警局冲锋车,还有一辆黑色私人轿车。
轿车顶上放置这一个红色警灯,它一直在闪速,但没有发出警报声。
走到酒店门口,莫斯没有遇上阻碍,因为在他来这里之前,丹尼尔就已经打好招呼表示只要见到莫斯,就可以让他直接进入酒店。
进入酒店大堂,莫斯第一眼就见到了哪两名年轻女孩,她们是莎莉的同事,莫斯见过她们。
两名女孩没有像平常时间一样坐在柜台,反之却和一名警员站到一旁。警员似乎在和她们说话,但隔着距离莫斯并不能听清楚在聊些什么。
莎莉……
莫斯走到两名女孩面前,本想开口询问她们,但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突然其中一个女孩“哇一声”哭了出来。
我们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今天早上上班进入办公室就看见……
女孩泣不成声,总体也没说出个大概来。
莫斯先生,丹尼尔警官正在办公室等你,请给跟我来。
正当莫斯还想继续追问女孩的时候,另一名警员从他身后走了过来。
警员提到的办公室,并不是之前莫斯他们拜访杜恩的时候进入的那个办公室。
它不在楼上,而是暗藏在大堂柜台后面。
刚进入办公室,莫斯视线里就出现了一具女性尸体。
尸体被悬挂着,面部朝下,脖子上勒着一根白色毛巾。毛巾一共有五条,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条白色绳子。
尸体下方摆放着一张单人床,床上平铺着白色床单和被子。
有两个白色枕头,另外还放着一个抱枕,同样也是白色的。
与其说这是办公室,倒不如把它形容成一间卧室更加合适,莫斯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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