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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五壹章 恍惚间

    在某一瞬间,就是那么一刹那,如雷霆万钧,突然在寂静的夜空暴起一声炸雷,让人一颤,所有的情绪在那一瞬间从背后随着冷汗被蒸干,然后猝然望着雨夜,感受着凄厉的晚风。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我再次复述一遍。

    故事里的老吴,是另一个人,另一个让我刻骨铭心的人。

    慢慢地我已经习惯了重新回到这个地方生活,我曾经那么努力就是想要摆脱它的束缚,我以为我可以自由驰骋,然而,有的时候想象和现实差别就是那么大。

    不过,我也很庆幸我可以重新来过。

    看来,事情并没有我所想象的那么糟。

    我没有如同往常一样回到宿舍后带着洗漱用品跑到上面去。我坐在床上,坐在胖子的床上,盯着手机,我也不知道我要做些什么,我胡乱地翻着,心里没由来烦躁。隔着厚厚的板墙,依然可以听到隔壁爆发出的兴奋,我同时感慨,年轻人就是不一样啊,精力永远都是那么旺盛。

    小个子不遗余力地压榨着我们的每一丝精力,他似乎很享受于这个压榨与被压榨的过程,他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浓,或许第二胎终于是有了个儿子吧!

    这话说的略显得老成,也多了一些腐朽。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很热,我问胖子,我说你热吗?胖子扯了扯内裤,哼了一声,转身裹着被子继续和他妹妹聊天,不再理会我。

    胖子的妹妹很多,遍布整个高一高二,还有高三。

    我喜欢安静,喜欢独坐,喜欢思考,喜欢在星空下听着温柔的夜曲。

    夜深人静是上天恩赐的安宁,如果可以,我想坐在草地上,身旁坐着老吴,我双手枕着头,就像是莫次某个胖子告诉我的那样,凌晨两三点的星空是最美的。

    我可以看到真正的银河,那个胖子说你伸出手都可以感受到星光在你的指尖流动,轻轻一触,甚至是可以触摸到由心底而来的冰凉,这是一种灵魂和肉体的双重享受。

    他说,那个时候的天空最为干净,因为乌云带走了白日的尘埃与喧嚣,把干净的天空留给最孤独的人,因为孤独的我们呐,总是彻夜难眠。

    他说这话时是低着头的,他看着脚下的水沟,水沟里的水很凉,那双满是腿毛的胖腿泡在里面,不知道他有没有感觉到很凉。

    或许……他喜欢低着头看天空。因为,水沟倒映着天空。

    他们依旧很吵,或许这就是我热的原因。

    老家伙们忙着洗漱,走走停停,那个死胖子拿着他的手电筒,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我知道,他又喝酒了,每一次他喝酒就会跑到我们宿舍来发酒疯。

    这次……也一样。

    或许是发泄一通,可以缓解他一夜的疲惫吧,毕竟他也是五十几岁的人了。

    我没有去搭理他,毕竟把时间浪费在一个傻逼身上有多么不值我还是明白的,这个时候我宁愿自己在这喧嚣里多挣扎,也不想听那个丑陋的猪去废话。

    他走了,哼哼唧唧地走了,没人搭理他。

    他气势汹汹而来,垂头丧气地走。他以为他高高在上,他以为他颐指气使,他以为他真的很厉害。

    都只是他以为罢了。

    有的时候啊,你的才能或许并不是你的依靠,这些东西,真的没那么重要。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的腐朽,那么的市侩,或许这并不能说是市侩,也算不得是市侩,只能说是变得喜欢埋怨了吧!

    汗渍布满了整个后背,黏黏的,很难受,熄灯已经很久,窗外是看不到尽头的黑夜,我坐在胖子的床头,他还在乐此不彼地和他那些妹妹吹牛。

    老家伙们已经打理好,坐在床上玩手机,我站起来,问,洗澡去,报名啊!

    冷水热水啊!

    当然是冷水啦,现在哪儿来的热水啊!

    走啦!冷水就冷水!

    我就喜欢这种,胆子大,有魄力。

    说实话,走出去的那一分钟我才是真正地后悔了,白天时天空那个家伙使出浑身解数压榨着我身体里的每一滴水,是不是一到了晚上他就萎了?

    不过,既然来都来了,就上吧,大不了明天带一卷纸。

    很凉,真的很凉,只有真正地尝试过后才能明白这是怎样的一种感受。我抬头,今晚的月亮很圆,可是还没有到中秋,这是很少见的,我不得不感叹自己运气真的很好。

    我乐观地想,所有的事情并不是我所想象的那么糟糕,即使最后我无路可走,或许还有一条羊肠小道让我逃离,即使荆棘密布。再见之日,我也依旧可以意气风发。

    擦干净身上的水,我爬上自己的床,穿上背心,裹着被子,身体也终于暖和了很多。和老吴吹过牛以后,也渐渐地感受到了困倦,把手机放在床头,我再一次透过窗户看了一眼苍穹顶上的圆月,干净的天空甚至是可以看到丝丝缕缕水般的黑云,在云与月之间,在星与月之间,如此温柔,如此澄澈。银白色的月亮在这一幕天色之间,如被刻刀刻在木板上,我想,当年的嫦娥或许就是因为看到了如此美的天空,才狠心抛下了后羿。

    我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还是选择了睡觉,毕竟明天是要早起的。

    好吃不能多吃。

    我是明白这个道理的。

    “把所有的春天,都融进了一个清晨……”

    鹿先森乐队的《春风十里》,闹钟的铃声。

    我睁开眼,外面悠悠的淡蓝色萦绕着,像是这个世界在烟雾之中,我没有拖沓,我不想老吴多等,将被套和床单拆下来叠好放进背包。

    穿着拖鞋,穿过破旧的木板和潮湿的巷道,这个早晨真的很冷呐,我把牙膏挤出来,却掉在了地上,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好兆头。

    老吴背着背包过来时,我忍不住微笑。

    坐在车上,老吴靠在我的肩上,风吹乱了老吴的头发。

    回来时,并没有想象之中的欣喜,看到爸妈时也并没有开心很多。我其实很想念他们的,只是总觉得很累。

    两三天总是过得很快,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漫长,我以为我可能受不了什么也不做的日子,可是我忽略了一觉睡一天是多么的惬意。

    我甚至是从来没想过,我会这么疲倦。

    回来后我躺在床上,动也不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