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76章 兰市也火了
粉丝们的眼睛叮一下全亮了,有歌就行,好激动!
而兰市的粉丝更激动,因为歌名很简单,《兰市兰市》,苏辙这是给兰市写歌了啊!
点击播放,音质不算特别好,可能是手机录的吧。
只有一把吉他,前奏是反复循环的和弦,简单的旋律里好似带着一丝丝淡淡的忧伤。
“你走的时候没有带走美猴王的画像,
说要把他留在花果山之上,
行囊里只有空空的酒杯和游戏机,
门外金沙般的阳光它撒了一地,
再不见俯仰的少年格子衬衫一角扬起,..
从此寂寞了的白塔后山今夜悄悄落雨,
未东去的黄河水打上了刹那的涟漪,
千里之外的高楼上的你彻夜未眠,
兰市总是在清晨出走,
兰市夜晚温暖的醉酒,
兰市淌不完的黄河水向东流,
兰市路的尽头是海的入口,
......”
咝!
真好听。
开嗓就知道有没有了。
依旧是民谣,苏辙唱民谣的时候,声音总那么温柔磁性,听这样的声音简直就是享受。
此刻,只感觉苏辙正在你耳边向你说着一个关于离开的朦胧的故事。
一个稚嫩的少年背着行囊离开了兰市,行囊里没有带上儿时崇拜的美猴王画像,说要把他留在他的花果山上,只带空酒杯和游戏机,到外面那个一直向往着的精彩的世界漂泊,开始过成年人的生活。
清晨,金沙般的阳光下,登上火车,离开!
向东流淌的黄河水,它从来不停歇,也不言语,从不回头,就像少年逝去的童年,再也回不来。
从此,那个你曾经常常经过的白塔后山都开始寂寞了。
许多年后,千里之外精彩的世界里某座高楼里,那个脱去稚气变得成熟了起来的少年,彻夜未眠,又想起冷清的家中亲人在为自己牵挂落泪,故乡的伙伴传来熟悉的乡音还有那逝去的往事,想回家了,声声呼唤着兰市啊,兰市!
都说摇滚是个性,民谣是心情,一百个听民谣的人总会有一百零一种情怀,一样的旋律在晴天和雨天也有不同的心绪。
而此刻的在外地漂泊和奋斗的兰市人,已经听得红了眼眶,这故事的主角,不就是我吗?
曾经,自己也是这么走出来的,伴随着苏辙的歌声,眼前有仿佛有光影在闪烁,不断在播放着记忆中那如梦如幻的细碎片段。
“再不见俯仰的少年格子衬衫一角扬起,
从此寂寞了的白塔后山今夜悄悄落雨,
为东去的黄河水打上了刹那的涟漪,
千里之外的高楼上你彻夜未眠,
兰市总是在清晨出走,
兰市夜晚温暖的醉酒,
兰市淌不完的黄河水向东流,
兰市路的尽头是海的入口,
兰市喂兰市哦,
兰市喂兰市哦,
兰市喂兰市哦,
......”
哀怨的吉他声,反复循环的和弦,伴着高亢的,声嘶力竭的一声声呼唤,
“兰市喂兰市哦!”
苍凉,催人泪下。
所有的故事都已经说完,所有的回忆都留给了时间,此刻不悲也不喜,只剩下喟叹。
“嘿!
兰市到喽!
......
下个撒呢?
二细!
肉蛋双飞!
辣子多些!
......
诶!西站西站,上车就走,有座位。
白马浪到了!
要下车的乘客请您携带好随身物品,请从后门下车。
......”
苏辙模仿的兰市方言,
很蹩脚。
但乡音响起的那一瞬间,
泪崩,
那一刻眼泪就如同溃堤的洪水一般,汹涌的冲出了眼眶!
抹一把眼泪,然后抽了抽发酸的鼻子,哈哈大笑着流泪,这个样子,很傻。
“苏辙你的方言没学好啊,逗死人了啦!”
“哈哈,苏辙的兰市方言真溜!”
“苏辙别走,我马上回去兰市教你!”
“讨厌死了,不会就别强行学嘛,死逗比,哈哈!”
“白马浪啊,想回去看看了!”
......
这不是个离开的故事,而是回家的故事啊,带着曾经美好回忆,带着思念,带着眷恋,奔向故乡。
下了火车,先点一碗最正宗的兰市牛肉面,那是家乡的味道,嗯,二细,肉蛋双飞,辣子多些!
终于明白为苏辙什么说兰市是一座被想象出来的城市,总是生活在别处了。
可不就是这样么?
在那里你想逃离,走了后你每天无时无刻都在想他,这个离去又归来,人在此处心在彼方的兰市!
和城市有关的音乐,总是带着延绵不绝的私人记忆,苏辙明明不是兰市人,唱出来的歌,却能让所有人都能体会得到兰市人对于故乡眷恋又想疏离的矛盾,直击灵魂深处,动人心弦。
这大概就是天才吧,总能发现和感悟到寻常人很难发现的细腻情感。
好不容易,终于止住了溃堤的热泪,嗯,再听一遍,在听两遍,再听一百遍都不够!
其实何止是兰市人,每一个年少外出漂泊打拼的人,都会很有感触的。
年少时,耳朵里只有大段大段歌颂梦想和远方的旋律词句,叫嚣着为理想疯狂,甚至要为它献出生命。
当渐渐长大老去时,只想穿越熙熙攘攘回到静默的故乡,回到那里看看。
微博沸腾了,《兰市兰市》被粉丝们疯狂转发中。
兰市很有诗意,对此苏辙深信不疑,她的名字,镌刻在历史的长河中。
收拾好背包,酒店的阳台上,再看一眼这座有着独特魔力的金色的城市,喃喃念道,
“我忆兰市好,当春果足夸。
灯繁三市火,綵散一城花。
碧树催歌板,香尘逐锦车。
青青芳草路,到处酒帘斜。”
兰市喂
兰市!
我要走喽!
带上背包还有好心情。
嗯,我离开的时候也没带走美猴王的画像,
哼着小歌儿,继续一个人的旅程。
下一站,去哪呢?
兰市人民沸腾了,兰市人的朋友圈被苏辙一首《兰市兰市》彻底刷爆,
“我走的时候真的没有带走美猴王的画像,就是把和初恋的一切都留在了白塔山上。”
“再不见俯仰的少年,格子衬衫一角扬起,只这一句就让人潸然泪下。”
“最喜欢的一句是兰市总是在清晨里出走,还有夜晚温暖的醉酒。”
“点了一根黑兰市,打开这首歌,兰市兰市,听着听着就哭了,走,回家!在黄河边上,把大铁桥装进心里!”
“不管如何,这座粗糙的、干燥的、寂寞的、无趣的城市,它始终是我最怀念的城市,兰市,加油啊!”
而兰市的粉丝更激动,因为歌名很简单,《兰市兰市》,苏辙这是给兰市写歌了啊!
点击播放,音质不算特别好,可能是手机录的吧。
只有一把吉他,前奏是反复循环的和弦,简单的旋律里好似带着一丝丝淡淡的忧伤。
“你走的时候没有带走美猴王的画像,
说要把他留在花果山之上,
行囊里只有空空的酒杯和游戏机,
门外金沙般的阳光它撒了一地,
再不见俯仰的少年格子衬衫一角扬起,..
从此寂寞了的白塔后山今夜悄悄落雨,
未东去的黄河水打上了刹那的涟漪,
千里之外的高楼上的你彻夜未眠,
兰市总是在清晨出走,
兰市夜晚温暖的醉酒,
兰市淌不完的黄河水向东流,
兰市路的尽头是海的入口,
......”
咝!
真好听。
开嗓就知道有没有了。
依旧是民谣,苏辙唱民谣的时候,声音总那么温柔磁性,听这样的声音简直就是享受。
此刻,只感觉苏辙正在你耳边向你说着一个关于离开的朦胧的故事。
一个稚嫩的少年背着行囊离开了兰市,行囊里没有带上儿时崇拜的美猴王画像,说要把他留在他的花果山上,只带空酒杯和游戏机,到外面那个一直向往着的精彩的世界漂泊,开始过成年人的生活。
清晨,金沙般的阳光下,登上火车,离开!
向东流淌的黄河水,它从来不停歇,也不言语,从不回头,就像少年逝去的童年,再也回不来。
从此,那个你曾经常常经过的白塔后山都开始寂寞了。
许多年后,千里之外精彩的世界里某座高楼里,那个脱去稚气变得成熟了起来的少年,彻夜未眠,又想起冷清的家中亲人在为自己牵挂落泪,故乡的伙伴传来熟悉的乡音还有那逝去的往事,想回家了,声声呼唤着兰市啊,兰市!
都说摇滚是个性,民谣是心情,一百个听民谣的人总会有一百零一种情怀,一样的旋律在晴天和雨天也有不同的心绪。
而此刻的在外地漂泊和奋斗的兰市人,已经听得红了眼眶,这故事的主角,不就是我吗?
曾经,自己也是这么走出来的,伴随着苏辙的歌声,眼前有仿佛有光影在闪烁,不断在播放着记忆中那如梦如幻的细碎片段。
“再不见俯仰的少年格子衬衫一角扬起,
从此寂寞了的白塔后山今夜悄悄落雨,
为东去的黄河水打上了刹那的涟漪,
千里之外的高楼上你彻夜未眠,
兰市总是在清晨出走,
兰市夜晚温暖的醉酒,
兰市淌不完的黄河水向东流,
兰市路的尽头是海的入口,
兰市喂兰市哦,
兰市喂兰市哦,
兰市喂兰市哦,
......”
哀怨的吉他声,反复循环的和弦,伴着高亢的,声嘶力竭的一声声呼唤,
“兰市喂兰市哦!”
苍凉,催人泪下。
所有的故事都已经说完,所有的回忆都留给了时间,此刻不悲也不喜,只剩下喟叹。
“嘿!
兰市到喽!
......
下个撒呢?
二细!
肉蛋双飞!
辣子多些!
......
诶!西站西站,上车就走,有座位。
白马浪到了!
要下车的乘客请您携带好随身物品,请从后门下车。
......”
苏辙模仿的兰市方言,
很蹩脚。
但乡音响起的那一瞬间,
泪崩,
那一刻眼泪就如同溃堤的洪水一般,汹涌的冲出了眼眶!
抹一把眼泪,然后抽了抽发酸的鼻子,哈哈大笑着流泪,这个样子,很傻。
“苏辙你的方言没学好啊,逗死人了啦!”
“哈哈,苏辙的兰市方言真溜!”
“苏辙别走,我马上回去兰市教你!”
“讨厌死了,不会就别强行学嘛,死逗比,哈哈!”
“白马浪啊,想回去看看了!”
......
这不是个离开的故事,而是回家的故事啊,带着曾经美好回忆,带着思念,带着眷恋,奔向故乡。
下了火车,先点一碗最正宗的兰市牛肉面,那是家乡的味道,嗯,二细,肉蛋双飞,辣子多些!
终于明白为苏辙什么说兰市是一座被想象出来的城市,总是生活在别处了。
可不就是这样么?
在那里你想逃离,走了后你每天无时无刻都在想他,这个离去又归来,人在此处心在彼方的兰市!
和城市有关的音乐,总是带着延绵不绝的私人记忆,苏辙明明不是兰市人,唱出来的歌,却能让所有人都能体会得到兰市人对于故乡眷恋又想疏离的矛盾,直击灵魂深处,动人心弦。
这大概就是天才吧,总能发现和感悟到寻常人很难发现的细腻情感。
好不容易,终于止住了溃堤的热泪,嗯,再听一遍,在听两遍,再听一百遍都不够!
其实何止是兰市人,每一个年少外出漂泊打拼的人,都会很有感触的。
年少时,耳朵里只有大段大段歌颂梦想和远方的旋律词句,叫嚣着为理想疯狂,甚至要为它献出生命。
当渐渐长大老去时,只想穿越熙熙攘攘回到静默的故乡,回到那里看看。
微博沸腾了,《兰市兰市》被粉丝们疯狂转发中。
兰市很有诗意,对此苏辙深信不疑,她的名字,镌刻在历史的长河中。
收拾好背包,酒店的阳台上,再看一眼这座有着独特魔力的金色的城市,喃喃念道,
“我忆兰市好,当春果足夸。
灯繁三市火,綵散一城花。
碧树催歌板,香尘逐锦车。
青青芳草路,到处酒帘斜。”
兰市喂
兰市!
我要走喽!
带上背包还有好心情。
嗯,我离开的时候也没带走美猴王的画像,
哼着小歌儿,继续一个人的旅程。
下一站,去哪呢?
兰市人民沸腾了,兰市人的朋友圈被苏辙一首《兰市兰市》彻底刷爆,
“我走的时候真的没有带走美猴王的画像,就是把和初恋的一切都留在了白塔山上。”
“再不见俯仰的少年,格子衬衫一角扬起,只这一句就让人潸然泪下。”
“最喜欢的一句是兰市总是在清晨里出走,还有夜晚温暖的醉酒。”
“点了一根黑兰市,打开这首歌,兰市兰市,听着听着就哭了,走,回家!在黄河边上,把大铁桥装进心里!”
“不管如何,这座粗糙的、干燥的、寂寞的、无趣的城市,它始终是我最怀念的城市,兰市,加油啊!”
转码声明:以上内容基于搜索引擎转码技术对网站内容进行转码阅读,自身不保存任何数据,请您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