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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不长脑袋组合

    洛弗斯将身上皱巴巴的毯质披风扯得宽松一点,放松地倚在公共轨道车的扶手上。

    诺斯洛夫披着同样披风,静立在洛弗斯左侧。

    两个人的披风都是毫不起眼的淡灰颜色。

    其实洛弗斯不想诺斯洛夫跟在自己身边,因为他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计较起来,在人类王国,驱使小恶魔加害同类的家伙,肯定是没什么原则的人吧。

    “你放我走,我也不敢,我害怕你回头就伤害我的家人。”诺斯洛夫将自己卖得非常痛快,“我们抓紧时间逃跑。奥菲娜不是那种会顾及我的妻子,她肯定去报告警察。我会全力帮助你,我发誓——将与你共患难,以王家火枪营士兵的名誉。”

    诺斯洛夫走了一条更加隐蔽的小路。

    最后,两人上了通往第9区的公共轨道车。

    第9区并不是圣盔堡的贫民区,它主要用于安置外来人口,准确地说,它是圣盔堡的驯化区。因为近段时间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被驱赶到圣盔堡,第9区显得极度繁忙。

    公共轨道车一路走得磕磕绊绊。从外面进来圣盔堡的新人们不知道地下轨道的作用,旧居民也不提醒,一路上发生了两次事故。

    洛弗斯为路上的遇难者默哀,实际上爱莫能助。

    诺斯洛夫选择的路线非常合理。

    这个火枪手的作用大约仅仅到此为止了,洛弗斯决定,一旦找到黛芙拉,他就把诺斯洛夫给抛弃,用他的妻子和女儿作为威胁。

    两人闲庭信步地来到一间酒吧门前。

    酒吧招牌上有两个词语,“断剑”和“香肠”,顾客会创造性地叫它断剑与香肠酒吧。老板据说是一个退役的骑士,曾经受雇于国王,现在成了一个壮年大胖子,战斗力很值得怀疑。

    门是高度仅到腰间的弹簧门。

    在这种弹簧门面前,最嚣张的开门方法莫过于伸脚用力去踹它。例如名叫黛芙拉的黝黑女人,最喜欢用嚣张的方法进入断剑与香肠酒吧。

    在半身门外面,就可以感受到酒吧里的热闹。

    “听说,这家酒吧的雇佣兵素质不行。”诺斯洛夫平静地陈述一个事实。

    “这里的顾客,大多数是好人;而且还有其它的多重身份,例如菜鸟、失败者和野路子。”洛弗斯推开半身门,毫不犹豫地走进酒吧里面。

    不用眼睛确认,他就知道他要寻找的目标就在酒吧里面。

    因为,十几号人在齐声呐喊:“黛芙拉!黛芙拉!”

    这个没脑袋的女人,她在干什么!

    呐喊声停止,酒吧里的人都看向洛弗斯和诺斯洛夫——晚餐未至,这个时间段几乎没有顾客光顾断剑与香肠酒吧。以酒吧为家的菜鸟,以及黛芙拉和霍普金两个不用干活的土豪除外。

    除此之外,就只有前来雇佣的金主会推开酒吧的半身门。

    洛弗斯的脸上挤出了笑容。他组建的佣兵团,终于会合了。

    可事情发展得不顺利。

    他看见,本来笑得很开心的黛芙拉突然瞪着霍普金,气势汹汹地指着第一工厂厂长的第五子,对洛弗斯下达命令:“小鬼,控制他!他敢动,你就打碎他的脑袋!”

    用枪指着自己的同伴,好像影响不好。

    洛弗斯本来想对身后的诺斯洛夫说:“你可以滚了。”面对这种情况,倒不着急赶走这个自己贴上来的火枪手。

    “诺斯洛夫,你去控制那个盔甲战士。小心,他全身挂满各种武器,远中近,全类型武器都有。”洛弗斯对霍普金笑了笑,温和地点点头。

    因为要喝麦酒,铁匠之子脱下了头盔。灰色的卷曲头发打理得不错,蓬松地顶在他头上。他的嘴色微微下垂,轻轻白了黛芙拉一眼:“胡闹。洛弗斯,治治她,她这样搞会害了胖子老板的。”

    黛芙拉拿起喝掉一半的果汁,重重砸在桌面上,又指着霍普金大声说道:“他把你卖给了黑皮狗,他是坏人!”

    酒吧里立即响起了一片私私窃语。

    “这个小孩是罪犯?”

    “我认得他,半不久来酒吧混的,好像罗科兹。”

    “不对,叫洛弗斯,说是自己是旅行者,我觉得他是吟唱诗人,只不过他自己不肯承认。”

    “最近有没有注意警局的赏金榜?”

    “没见到有洛弗斯这个名字。”

    诺斯洛夫一边走向霍普金,距离五步远的时候,向周围大喝一声:“安静!”然后用责怪的眼神瞪了眼黛芙拉,他从来没见过如此缺乏思维能力的人。

    看洛弗斯的语气,这个惹事精女人很大可能是他的同伴。可这个洛弗斯的同伴,竟然在鱼龙混杂的酒吧,直接将洛弗斯上了警局名单的事暴露了出来。

    洛弗斯直接头疼,他无力地摁住自己的额头。

    如果黛芙拉是某个人给他安排的“第二人”,这个女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看起来,那某个人手上的资源非常堪忧。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他本来计划悄悄地和黛芙拉、霍普金会合,撇掉倒贴过来的诺斯洛夫,然后商议以后的事情的。

    现在……

    怎么办?

    杀人灭口?

    这个时段,断剑与香肠酒吧的顾客不多,加上酒保等工作人员,大约要灭30多张口吧。

    “动手,洛弗斯。现在不是心慈手软的时候。”诺斯洛夫的披风下鼓起两块,肉眼可以判断是两柄短铳。背对着洛弗斯说这话的时候,诺斯洛夫退后了两步。

    “嘿,这位兄弟的意思是要杀人灭口哇。大家害怕不害怕?哈哈哈!”断剑与香肠酒吧的顾客大多是三流的雇佣兵,但他们之中也有长了脑袋的人。

    说话的顾客,怀疑年轻的洛弗斯,加上看起来动作冷静的火枪手,有没有灭口的能力。

    他的怀疑当然是对的。

    洛弗斯一听诺斯洛夫的话,就知道了两件事:

    诺斯洛夫是真的怕了他,并且认为在圣殿墙外的瞬移就是他的绝技。

    诺斯洛夫是真的想帮他洛弗斯。

    可是,洛弗斯自己知道自己的事。

    大哥啊,你让我怎么杀人灭口?

    就算一枪一个,百发百中,他洛弗斯的子弹匣也只有6个。

    诺斯洛夫,你和黛芙拉是一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