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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地狱风云(9)

    以前,我最怕听到别人让我离场的话,或对我表露出那样的意思。

    如果表露意思的是老板或者HR,那就意味着我又得求职,又得面对HR们缺智而惊悚的提问了。如果是朋友、老乡或同学,那就意味着我很可能已经被踢出了圈儿。

    现在,当我听到老妖有让我离场的表露时,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恐慌。

    他说的话就像机器输出,我听不出情感偏向。

    我不敢使劲盯着他看,但扫了那么几眼之后,我也可以确定,他的脸也平静得像部机器。

    说实话,虽然话音冰冷如霜,当老妖这种有妖术的大咖说出我“不宜久留此地”,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他有意让我重返人间。那种几乎快令我晕厥的幸福感瞬间冲出每个汗毛孔。我甚至已经看到了熟悉的楼群、快餐店,看见了可恶的经理和可亲的保安。

    但他最后那句“你若久留,必为害此间”的话,却让我瞬间跌入冰谷,感到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判决来了。

    这里寂静偏僻,又荧光幽幽,正是除掉我的好地方。

    我很想转身逃走,很想大声喊那么两嗓子。龙哥也许就在附近,健身区那边也有耳朵灵敏的家伙。可这些自救措施对老妖来说有用吗?

    我迅速给自己的闪念打了个问号,然后又打了个问号——就算老牌警察来了,又能为我做什么?那时,我早已在老妖的妖术中化为乌有,别说报仇伸冤了,连人形也永远无法拥有。

    我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两步,然后大着胆子问:“大叔,你这是要救我,还是要杀我?”

    谢天谢地,我说话还算流畅,没有磕巴,也没有颤抖。不过我对“大叔”这个称呼有些拿捏不定,或许用词不当。因为我看到,老妖在听到这个字眼儿时,在咽喉处“嗯”了一下。

    “救你或者杀你,到时自有出手者。若是救,我则助你一臂之力。若是杀,我则助人一臂之力。”

    你妹的!我心里暗骂。我一下子就知道他什么意思了。说到底,横竖地狱就多了个我呗。

    就像他起先说的那样,只要把我从地狱弄没了,不管是怎么没了,地狱就安生了。

    所谓“世间三界,皆为安乐之地。天界有天界之乐,人界有人界之乐,地界有地界之乐”,我这个鸟鬼,“为天界之欲,人界之求而来”,在地狱待久了,就像是一块滋生蛆虫的腐肉,最终必然为害于此。

    最开始我倒是很愿意相信这个道理,大善人下地狱,地狱必遭殃,我得重返人间才行。

    可问题是,如果我回不去,那也不能在地狱待着。届时老妖会助人一臂之力,把我这个鸟鬼从地狱抹去。

    我现在处于生死二重奏的章节里。救我者,徐帅气。杀我者,除了青哥,不会有第二个鬼。说到底,我是生是死,就看他俩谁能耐大,谁先出手。

    老妖这个老鬼单纯以“净化地狱”为目的,无是无非,不好不坏,看上去像个骑墙派,实际是根墙头草。谁风势大就随谁!

    我现在感到有些后悔。晚饭的时候,我曾经想把变成美味的地狱食品留给老妖,算作谢礼。可我太饿了,不吃掉自己的饭菜,我就没别的可吃。

    如果晚饭时我能有先见之明,压住饥饿的诱惑,给老妖留下点儿他绝对没有在地狱吃过的美味,说不准他就会改变主意,将救我于地狱当作唯一的任务。毕竟在地狱,吃是最困难的事情,它是吃苦受刑的一部分。

    现在还不到无药可救,无计可施的地步,我得为自己转世重生做点努力。

    “大叔,我在阳世还有好多事要做,都是与人为善的。请大叔无论如何也要帮帮我,想想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想想他们的家人。”我带着乞求的口吻说。

    其实我掐掉了后面的一点儿煽情加承诺的话,“只要我能行善天下,履行完我的人生使命,哪怕我再回来服侍大叔都行”。

    必须得掐掉!

    老妖或许有这个本事,万一让我承诺的“哪怕”成真了呢?地狱再好,文化墙做得再美轮美奂,我也不想在这儿待上一天。

    “该我做的,我已经做了。未来如何,就看你的造化了。我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你不宜久留此地。”老妖说完,转身就飘回了珊瑚丛的荧光上,又开始搓捻他手心里的虚无。

    已经做了,做什么了?是做了我的活路,还是做了我的死局。他又说了一遍“不宜久留此地”,那意味着我很快就能收到“结局通知书”。

    我一下子紧张起来。该死的,不知道为什么,内心中明显是恐惧大于兴奋。

    老妖很快就不见了。

    我顾不上想象他是如何不见得,放开两腿,撒兔子般地往徐帅气那儿赶。

    徐帅气听我说完,先问我有没有感到身体不适,比如乏力或者精力更加充沛。在得到我的否定性回答后,他呵呵一笑说:“老妖有术,能做很多我们想象不到的事情。但如果说他能助你一臂之力,我是坚决不信的。你知道老妖的外号是什么吗?我说的是他生前的外号。”

    一个鬼龄都上千年的老鬼生前的外号叫什么,我这个新鬼怎么会知道。徐帅气给我接了一杯“抚慰水”,然后一边踱步,一边谈起了老妖。

    老妖生前有那么点儿传奇。

    他做过县令,刚开始时还勤政廉明,为民生废寝忘食,奔走呼号,为知县地做了不少好事。后来架不住别有用心的商贾吹捧,慢慢觉得自己真是那救世的仁主,理应受到子民的敬仰和物质回报。

    于是老妖开始居功自傲,不但变得越来越专横,而且变得越来越贪婪。除了应付差事,每天考虑的就是如何搜刮民脂民膏,如何挥霍享受。时间一久,人送外号“吸血县令”。

    后来,一群读书人终于忍无可忍,他们做局,利用官场暗斗,最终让老妖伏法,丢了官帽和官帽下的脑袋,戴着恶名下了地狱

    徐帅气说的也有道理,这种坏透了芯儿的糟糠大萝卜怎么会帮我一个善人呢?

    别说在人世,就是在地狱,前五百年他也不是好鬼。青哥和他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在十七区时,他是那儿的老大,响当当的暴力王,而且还有点儿头脑,没哪个鬼敢不识时务地跟他争雄。

    如果不是后五百年因为不明原因,他突然开始修炼妖术,一下子沉寂下来,像个皈依佛门的战争贩子。又恰好机缘巧合被地王看中,成了恶鬼变好鬼的范例,再过十万年,他也无法来到一区,进入A组灌装线。

    “想想看,他助你一臂之力的承诺是不是假的?”

    “那么助人一臂之力干掉我,是不是就确凿无疑?”我猛地站起身,将绿幽幽的“抚慰水”给碰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