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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魏举人进京

    魏良提起“礼物”二字,脸上忍不住露出自得的笑意,他把胜男拉到卧室里,推她坐在炕上,然后打开炕柜,从里面小心翼翼的捧出一个蓝色棉布包袱。

    “这是?”胜男疑惑的看着他把包袱放在炕桌上,又含笑示意她揭开。

    “呵呵,你打开看看,”魏良并没有开口解释什么,而是督促她打开。

    “玻璃杯?!”胜男轻轻的解开包袱的系扣,等四个边角全部摊放开后,一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呈现在她面前。胜男惊喜的拿起杯子,仔细的端详着:“这是你烧的?呵呵,不错,真不错,虽然成色比不上前世的好,但绝对比当今市面上卖的琉璃要精致、透明的多。”

    “这是我亲手烧的,送给你!”

    魏良见胜男兴奋的样子,他也很开心。自从他和胜男相识后,一直都是胜男主动帮助他,最初的平价转让土地,到后来日常的照顾,再到他们成亲后,她对田姨娘和小秀儿也非常关心。这所有的一切,魏良不是看不到,胜男的情谊,他也不是感觉不到。

    可是,当他却从来没有为胜男做过什么,哪怕一件称心的礼物也没有送过。当胜男提醒他忽视了田姨娘后,他也猛然示意到,自己何止忽视了田姨娘,连自己生命中最最重要的妻子,他也忽视了。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他脑子里不断地闪现着和胜男交往的种种,越想心里越觉得对不起胜男:也就在大明吧,要搁前世,这样的好媳妇儿还不一定能摊上呢。唉,结果幸运的他遇到了,却没有好好珍惜。

    魏良意识到了这些后,却不知该如何处理。田姨娘和小秀儿那里,他把产业的事情交出来,一番坦白就能摆平;可胜男手里有钱有地,娘家的父母和姐姐也格外照顾,几乎没有什么需要他来解决的难题。

    想来想去,魏良平添了不少郁气,连读书都没有了兴致。正巧昨儿玻璃作坊的管事说,终于找到他要的石英砂,魏良这才有了主意——一定要亲手给胜男烧制一个属于她的玻璃杯,大明第一件现代化的玻璃容器。

    手上有前辈的日记,原料也终于凑齐了,魏良为了保密,便自己亲手试验。前辈的配方很精妙,魏良试验了两回,就烧制出了成品,他从一桌子成色不同的制品里,找出透明度最好的一个,准备在大年初一送给老婆。

    没想到,他刚把东西拿回来,还没有等到新年呢,家里就招来了贼,而这个贼很可能是胜男的亲姐姐弄来的,为了安抚胜男低落的情绪,魏良提前把玻璃杯拿了出来。

    恩,虽然时机不是最理想的,但效果还不错。魏良乐呵呵的看向胜男,见她满脸的惊喜和开心,他也咧着嘴嘿嘿直笑。

    “谢谢老公啦,”胜男摩挲了半天,终于恋恋不舍的把东西放回桌子上。其实吧,这东西在前世一块钱就能买到,可自己来到大明后,整天用陶器、瓷器吃饭喝水,还真是有些怀念前世的水晶玻璃杯。

    如今,托老公的福,她终于又能用漂亮的杯子、碟子来喝茶、盛水果,想想就开心。

    “对了,这次一共烧制了几个呀?”

    “呃,不多,”魏良摸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现在天气太冷,为了保密,一切工序都是我自己来做,窑洞里的温度也不好控制,真正成型的不超过五个,但透明度最好的就只有这一个。”

    “哦,”胜男就着微弱的烛光,看着晶晶亮的玻璃杯,“那你有什么打算吗?咱们自己烧了玻璃来卖?”

    “没错,”魏良点点头,关于这一点他已经计划好了,“咱们在县城不是有一套宅院吗,那个房子我看过了,地理位置非常好,现在的租客也是经营的玉器古玩,隔壁的邻居也多是经营奢侈品的店铺。等明年我赶考回来,咱们就正是开工造玻璃,呵呵,造好后直接在县城的房子卖,到时候不发财都难!”

    “老公,”胜男听了魏良的话,沉吟了片刻,突然问了不相关的话题,“你看过‘明朝五好家庭’吗?”

    “啥?什么家庭?小说吗?”魏良正眯着眼睛,美滋滋的计划美好的蓝图,老婆飞来的一句莫名的问题,弄得他有些迷茫,“呃,我不看小言!”

    “不是小言,”胜男白了他一眼,忍不住再次把杯子爱惜的捧在手上,一边低头把玩着,一边慢慢讲述了自己追的一部穿越文,“……后来,男猪和女猪担心玻璃太过贵重,带来财富的同时,也会引来灾难,便把方子高价卖掉,等别人把玻璃卖火之后,这才自己开始做……”

    听了胜男的话,魏良脸上的兴奋之情慢慢消退,他若有所思的盯着墙壁某一个角落,呆愣了良久,又把目光对准胜男手上的玻璃,幽幽的叹了口气,“老婆,是我莽撞了!”

    胜男说的没错,人家的故事写得也很有理,这是一个特权社会,没有足够强大的权势支撑,他们如果有了珍贵的东西,并不是幸福,而是灾难。

    可,可这是他第一次全身心的去做一项实业,难不成真要拱手让人?!

    “其实,我觉得这个方法很不错,”胜男捕捉到魏良眼中的苦涩和不甘,放下杯子,伸手拍着他的手背,“你想呀,你现在虽然是个举人,可咱们目前的根基尚浅。与其招摇的把宝贝亮出来,还不如低调处理、闷头发财。老公,你说呢?”

    “……恩,”魏良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要不咱们也先把方子卖掉,慢慢积累财富?!正巧我明年开春就进京,京津之地的豪商、贵族比较多,或许能卖个好价钱。“

    “呵呵,不用,”胜男也低头想了想,脑海里闪过一个人,抬眼笑道,“咱们身边不就有个大豪商?!”

    “你是说山西常家?!”

    魏良经过胜男的提示,也想到合作愉快的永昌粮铺东家常家林。

    “没错,”胜男越想越觉得可行,“常家在全国各地都有商铺,实力非常大,而且他们并不只经营粮食,货运、瓷器、茶叶还有布匹全都涉及。另外,常家林的眼光也非常独到,胆量也不小,见到这么上档次的玻璃,肯定想独家经营——”

    “对,对,”魏良听了胜男的分析,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他去过常家在省城的别院,从侧面了解了很多常家的故事,对他们家的实力非常有信心,“还有一点,咱们不光要银子,还要粮食!”

    “粮食?”胜男一愣,对上魏良的目光后,想到什么似地点头:“对,要粮食!”

    “哎,不对,你不会是想拿这个当样品给常家林吧?!”

    魏良见老婆领悟了他的想法,满意的直点头,紧接着他想起刚才老婆说的话,急切的问道。

    “去,这是你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才不会转手给别人呢,”胜男闻言,忙像抱宝贝一样,一把攥住玻璃杯,“给常家林的样品,你再烧!”

    “呵呵,好,好,这个就当咱们魏家的传家宝,等有了儿子,你传给儿媳吧?!”

    胜男重视礼物的模样,大大满足了魏良作为丈夫的自豪感,他咧着嘴给胜男出主意。

    “去,什么传家宝,这是属于我李胜男的,魏家的传家宝你去奋斗、你去挣!”

    胜男送给他两颗大大的卫生球,小心的把玻璃杯包起来锁在自己的箱柜里。

    第二天清晨,养殖场的公鸡不住的打鸣,佃户们也开始纷纷起身,有的在家里收拾房子、拾掇家具,有的则跑到养殖场或者作坊帮忙,大娘大婶们更是忙得不可开交,自从小秀儿接受布艺作坊后,招募了七八个三十岁左右的农妇,一起围在暖和的作坊里,纺棉线、织棉袜。

    侯刚和换班的兄弟接替后,并没有急着回去休息,而是押着两个小痞子去县衙——奶奶的,这不是上眼药吗,昨儿是他们保安团第一天上岗的日子,可这两个混球却偏偏跑来偷东西,更可恨的是执勤的六个人居然没有看住家门,还让他们摸到了东家的院子,这、这真是打他们保安团十二个兄弟的脸呀。

    于是,侯刚跟胜男告过罪后,便气哄哄的押着人去了县衙,一路上遇到人就吆喝:

    “呸,让你去南山偷东西,打不死你也咬死你!”

    “不长眼的东西,南山是好招惹的吗,敢去南山捣乱,爷不出手打你,山上的牲口都会下口!”

    “看了没,这小子昨儿去南山偷东西,被我们抓了正着,准备送县衙呢!”

    听了侯刚和众兄弟的喊话,再看看两个看不出人样的倒霉蛋,不管是南山门口的小贩们,还是路上的行人,一个个暗自吸气——哎呦,看来这南山还真是不好招惹呀。东家是有名的母大虫,如今更有了专门的护院,瞧这人高马大的壮汉,一拳下去还不得去掉半条命?!不信,那就瞧瞧牛车上的两个人吧,被揍得亲娘都认不出来了,谁不要命才去南山捣乱呢。

    去了县衙,两个小痞子更惨。你想呀,侯刚虽然不当捕快,但当了十年的差,衙门里全是熟人,再加上这两个不长眼的偷的又是县衙的总捕头,这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嘛,听了他们的“罪状”不用侯刚交代,其他的捕快也知道该怎么处置。

    于是,备受捕快们“照顾”的两个痞子,直接在大牢里过了春节,来年三月才放出来,等他们一瘸一拐的走出大牢后,再也不敢偷鸡摸狗,而是老老实实的回家种地去鸟。

    而胜男并知道这些,此刻,她正依依不舍的送魏良出城,春天来了,魏良也要进京赶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