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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购物

    门刚一开,正坐在外面地上,背靠着房门酣睡的向云,瞬间就一个跟头摔了进来。

    杨姿凌吓得尖叫一声,又看见向云怀里抱着背包和枕头,手机正在他口袋里响个不停,立刻就明白了,这家伙整晚一直睡在门外,心里不由一阵感动,手忙脚乱地想要把他拉起来,但是却拉不动。

    睡梦中的这突然一跤,只把向云跌得头晕眼花,过了好久才慢慢恢复过来。

    他见杨姿凌已经醒了,忙不迭地解释:“我昨晚怕你喝醉了会出事,所以就一直睡在门外守着,对不起啊,刚才有没有吓到你?你昨晚睡得好吗?还有没有觉得头晕?你先坐下,我来烧壶水,你喝点热水,就会好多了。”说着,就挣扎着爬起来,要去找水壶。

    杨姿凌赶忙跑过去,把他按坐在了椅子上:“你昨晚为什么睡在门外?”

    向云说:“男女有别,再说了,我还没转正呢,所以还是睡外面比较好。”

    “你可以睡在房间里的地上啊,这里有地毯,外面的瓷砖地上多冷啊!”

    “还是不要了,我怕你醒来后会揍我,而且就算我睡地上了,我也怕我自己......会忍不住犯错误,谁叫你那么诱人呢。”

    杨姿凌既是感动又是心疼,轻轻握着他的手:“你这个笨蛋,我对你还不了解吗?你既没贼心也没贼胆,根本就不可能犯错的,以后可别再这样了,知道了吗?”

    “哦哦,知道了,”他都没敢详细问,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怎么样做,难道真的和她同房过夜?算了吧,那肯定要挨揍的。

    很快,向云端着一杯热茶过来:“我加了些冷水进去,应该已经温了,你当心,慢慢喝。”

    杨姿凌说了声谢谢,喝下一杯温水后,觉得整个人舒服多了。

    接过她递来的空杯子,向云又问:“你还困不困?困的话就再睡会儿。”

    杨姿凌轻轻摇了摇头:“我醒了就不睡了。”

    “那你洗漱一下吧,我在楼下等你。”说着,他从地上拿起自己的背包,关上房门出去了。

    在酒店里找到了盥洗室,洗漱完毕后,向云下楼给家里打电话,简单地说了一下昨天的情况,并再三强调,绝对没有做任何越轨的事情。他打完电话后,又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才见到杨姿凌背着包,从电梯里走出来。

    “不好意思啊,让你等那么久,刚才我还和凉子打了个电话,她现在已经到北海道了,路上很顺利。”

    她画着淡妆,长发随意地披散在肩上,在早晨的阳光下,妖娆且妩媚。

    向云主动接过她的背包:“没有关系的,我们这次来的任务也基本完成了,该回去了吧?”

    杨姿凌不乐意了:“现在就回去?好不容易才来一次东京,哪能那么快就走?不行!”

    “那你想去哪里玩?东京迪士尼?”

    “我对玩儿从来就没兴趣,我要去逛街,买点东西,你陪我一起去。”

    “行,我陪你!”向云喜滋滋地答应了,心想和美女逛街购物,应该会是一件美差吧。

    要知道,在上海的时候,杨姿凌绝少会逛商场,最多就是周末的某一天,要向云陪她去逛逛超市。

    但没过多久,向云就后悔了,因为他发现,陪校花同学逛街真的不是乐事,而是绝对的苦差事。

    杨姿凌带着向云,熟门熟路地来到东京市中心的大型商圈,先买了三个大拉杆箱,也没和他多解释什么,只说了一句“你好好跟着我就行了,”然后,她就开始扫荡各个柜台,各种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很快就陆续塞满了拉杆箱。

    对于这种疯狂采购,向云以前仅限于耳闻,但今天却是亲眼所见,不由地惊呆了,他一声不吭地紧紧跟着杨姿凌,她跑到哪里,自己立刻跟到哪里。

    商场里人头攒动,他有一次差点跟丢了,幸好自己眼尖,冲过人群又继续紧跟上她,然后从她手里抓过一个拉杆箱:“都我来拿吧,你继续逛就行了。”

    “好,”杨姿凌也不客气,她现在满脑子只想着一件事,就是花钱买买买。

    到了中午,她带着向云来到当地的邮局,把已经塞满东西的三个行李箱,全部空运寄回上海。

    吃午饭的时候,向云忍不住问她:“凌,你这一上午,到底花了多少钱了?”

    她掏出手机查了查:“没多少,一百万日币不到。”

    “那可是六万多人民币啊!你这一上午,就花了这么多钱?我的天呐!”

    杨姿凌白了他一眼,风轻云淡地说:“我又没花你的钱,看把你急的,再说了,才六七万人民币而已,这也能叫钱?”

    向云不说话了,他知道杨姿凌的父母每年都会寄给她生活费,可是你也不能乱花吧?而且,你都还没工作赚钱,这该节约的地方,还是应该节约点吧?

    不行,以后要想办法说说她,可不能再这么大手大脚花钱了。

    “向云,别愣着,快吃啊,吃完了我还要再去买点东西。”

    “啊?你还要去?”

    “上午是给我自己买的,下午嘛,我就要给干爸干妈买东西了。”

    “别别别,我爸特意关照过我,要我看着你,让你少花钱。”

    “你就说你看不住我,不就行了?”杨姿凌咧嘴一笑,接着又面色一整:“我每天在你家吃饭的时候,干爸干妈总是好饭好菜地做给我吃,我要给饭钱,他们从来都不肯收,你说我现在不给他们买点东西,说的过去吗?”

    向云想想也对,但又怕她再乱花钱,只能叮嘱她:“那你少买点,意思意思就行了。”

    “好的,我也不多买,买够四箱东西,就结束,怎么样?”

    “四箱?天呐,不行,一箱!”

    “三箱!不能再少了!”

    “那我下午不陪你去了。”

    “你敢!”

    向云还真的不敢。

    午饭后,他只能继续跟着她,一路上如同唐僧附体,不停地对她唠叨着少买点少买点,但杨姿凌哪里会听他的?

    “凌,别买了,这个好贵的呀。”

    “啰嗦,我就要买!”

    “凌,这个东西我爸妈用不着。”

    “三藏,给我住嘴!”

    这样的场景,一下午重复上演了好多次。

    在女孩子旺盛的购物欲面前,向云最终丢盔弃甲,败的很彻底。

    黄昏时分,杨姿凌又拎着三个行李箱,结束了一天的购物行程。

    她这次没有去邮局,而是又找了一家住宿的酒店,把三个行李箱放在酒店房间里,准备今晚在这里住一晚,明天一早再带着箱子回上海。

    她乐呵呵地说:“我一回去,就把这三个箱子交给干爸干妈,这些都是好东西,让他们早点用起来,我也好尽尽我的孝心。对了,向云,这次我就不给你买东西了,因为我如果给你买了,干爸干妈会怀疑的。”

    向云连忙说:“别别别,你不管啥时候,都不要给我买东西,我啥都不缺。”

    “那我先提前和你说一声,以后如果我给你买了,你必须无条件收下。”

    向云心想以后的事情,等以后再说吧,但他也知道杨姿凌对自己是一片好心,就扯开了话题:“我饿了,吃饭去吧?”

    “那走吧,我也饿了,吃完晚饭,我们再去找个酒吧坐坐,明天一早就回上海。”

    晚饭后,两人去了市中心的一家酒吧,喝酒听音乐。

    酒吧里客人不多,昏暗的灯光,柔和的音乐,气氛有些暧昧。

    喝着小酒,听着音乐,两人随意地聊着天。

    杨姿凌靠在桌子上,一只手撑着自己的脑袋,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向云瞎侃,同时慢慢抿着清酒。

    见她一副陶醉的样子,向云就问:“凌,没看出来,你还挺喜欢喝酒的嘛?”

    杨姿凌白了他一眼:“瞎说,我就这次出来玩才喝一点,在上海的时候,我从来不碰这玩意儿。”

    “少喝点,不然我又要背你回去了。”

    “昨晚你背我走了?”

    “是呀,没想到你那么重。”

    想起自己喝醉后,趴在向云背上的样子,杨姿凌不禁就是一阵面红耳热,但又想这也不是第一次了,自己住院做手术的那次,他就背着自己,来回跑了好几个科室。

    这家伙,总是对我那么好......

    明明应该是原味的,但为什么,偏偏就是甜的呢......

    她又想到向云昨晚为了避嫌,还在酒店房门外的地上坐了一夜,心里除了感动之余,还隐隐有一股冲动,几乎就想要抱着他,用力亲他一口。

    向云见杨姿凌不说话,又问她:“哎,在发什么呆呢?表情看起来这么奇怪。”

    杨姿凌这才回过神来:“向云,听过杨千嬅的‘再见二丁目’吗,我很喜欢这首歌,所以今天一定要来二丁目的酒吧坐坐。”

    “当然听过,歌词是林夕写的,我偶像。”

    “真的吗,我也特别喜欢林夕的词!”杨姿凌总能和向云找到共同的话题。

    向云慢悠悠地说:“有人总结过,林夕把他感情的际遇和故事,都写给了杨千嬅,这些经历总结提炼成智慧后,都由王菲来唱,其中的道理由陈奕迅来诠释,最后无法诠释的凄美,都给了黄耀明。”

    杨姿凌听地入神,回味了很久,才问他:“你最喜欢他写的哪一句词?”

    向云想了想说道:“是这句‘黑夜里用黑夜煮的苦咖啡,入口却是眼泪的滋味’”。

    杨姿凌想不起这是来自于哪首歌,就望着向云,递去一个询问的眼神,这句词,难道是你自己写的?

    向云点点头,是的。

    她又歪着脑袋瞅瞅他,你该不会是从哪里抄来的吧?

    向云摇头,我可没有抄袭。

    她这才竖起一个大拇指,写的不错。

    向云笑着对她抱了抱拳,过奖了。

    对于这种无形的默契,两人都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一时之间,都相对无言地看着对方,一股无法言喻的感觉油然而生。

    她正想说话,向云却阻止了她:“先别开口,让我猜猜你想说什么。”

    他凑近了一些,认真注视着杨姿凌宛若盈盈秋水般的一双美眸,微笑着说:“我猜,你应该要我模仿林夕的风格,写一首歌词。”

    杨姿凌轻轻哎呀一声,这家伙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你真够聪明的,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向云一撅嘴:“那你还老是叫我笨蛋?”

    “如果你能在十分钟内,写出这首歌词,以后我不叫你笨蛋了。”

    向云笑着说不用十分钟那么久,他拿出纸笔,文思如飞,不到五分钟,就写下了一首歌词:

    飘荡在这城市的几缕孤魂,

    从午夜流浪至下个清晨,

    以为这昏黄路灯便是永恒,

    却照不透心中冰冷。

    时间无情雕刻掌心的波纹,

    无力喊出一声疼,

    等岁月把伤口慢慢缝,

    再去寻找遗失的认真。

    月光星辰,

    藏不住你的美丽倾城,

    迷醉在灯红酒绿亦不可能,

    醒后忘记是何年黄昏,

    任由命运在黑夜里暗箭伤人,

    让你我的手没有缘分。

    这首歌词,向云几乎是一气呵成写完的,杨姿凌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看着向云那一手漂亮的字,瞬间就排列成了一行行整齐的句子,最后又成为了一首歌词。

    她读了两遍,不由得感叹,向云确实有才,几分钟内就能写出这样的词,确实有那么一点点林夕的味道,特别是最后两句,她非常喜欢,但嘴上却说:“只得其形,不得其神,马马虎虎。”

    向云呵呵笑着:“我可不敢和大师比肩。”

    “这首歌词可以送给我吗?”

    “当然可以,你喜欢的话,我回去谱曲,下次你来风火轮的时候,我唱给你听。”

    “好的!”

    向云的小浪漫,只有她才懂,但她就爱吃这一套。

    她搂着向云的脖子,在他脸上轻轻一吻:“你这家伙,不但脑子里有料,还对我那么好,我真的很后悔,为什么没有早点遇到你?”

    向云摸了摸自己的左侧脸颊,笑着说:“你忘啦,我们认识已经五年多了,但我从来不后悔没有早点遇到你,因为遇到你以后,最好的时光,才刚刚开始。”

    杨姿凌盯着向云的眼睛,突然冷不丁地问:“向云,想转正吗?嘀嗒,一秒钟过了!你没机会了!”

    “啊?妈呀,哪有你这样搞突袭的!”向云几乎跳了起来,“我当然想转正啊!你再问一次好不好?”

    她眨着迷人的大眼睛:“这次的机会已经没了,等下次吧。”

    “凌,你是不是故意的?”向云哭丧着脸,“下次机会,都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了呀......你明明已经有新朋友了吧......”

    “我是有新朋友了呀,也给你机会了,但是你还是犹豫了,”她故意撅着嘴,把锅甩到了向云头上。

    现在的向云,真的好想好想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