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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巨星从当小丑开始

    炫技,我只丢小丑。

    不走寻常路,小说里没有一丁点正能量。

    阿波罗看了都直呼专业,魔鬼瞧了都要退避三分。

    拜托,我又不是电音,不会乒乓。

    “僵硬,请你走远点。”

    大家好,我是敲键盘时长(忘了有多久)大概七八年的网络文学创作者,我擅长敲键盘、敲键盘以及敲键盘。

    所以,别人都叫我“乌拉”。

    而我则更喜欢,向别人宣传我的,完全看不懂的小说。

    这就叫,互利互惠。

    听懂掌声.JPG

    我打小就看小说,看的第一本小说写了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作者安妮XX。

    别问我为什么要给凄美打引号,问就是“大计划”:

    “我有一个计划,一个大计划。”

    没人比我更懂写小说(懂王限定版).JPG

    没人:

    “抱歉,我不会写小说。”

    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JPG

    当时还看棋谱,想着学会了围棋就能绝杀公园老头儿。

    可惜,只学会了五子棋和井字棋。

    第一次接触网络小说,是在初中的时候。

    我从收垃圾的手里不花一分钱,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本网络小说。

    是的,收垃圾的。

    这就好像你买了本书回来垫桌子,结果却发现其貌不扬的外表下,竟然是一本“刘备”。

    我想各位应该都知道,那个时候的力度还没有现在这么严苛。

    就好像你露个胳膊、秀个大腿什么的,那都是小儿科。

    有的书非常夸张,就差把车轱辘轧到你脸上:

    “快上车,这不是去幼儿园的车~!”

    而我看的第一本小说,内容其实还非常可以。

    至于内容嘛,就是一个散打高手如何在异界成为游戏高手。

    “被爱包围”

    当时还不知道男频和女频,直到我打开电脑,才知道这事儿。

    所以那时候,我真的是来者不拒:

    “不就是个女主角嘛,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就是有好几个男朋友嘛,这也没什么。

    不就是..”

    地铁、老人、手机.JPG

    有本书,女主角来到了三国时代,出现在了曹操的床上。

    被当做“细作”抓了起来,然后..

    啊哈哈哈,这其实没什么的嘛。

    强颜欢笑.JPG

    风中凌乱.GIF

    抱歉,我还有事儿,我记得家里的煤气灶忘关了。

    然后回家一开门,原地爆炸。

    算了,不说这个了。

    总之,我看了很多小说后,才..

    不对,我为什么要动手写小说,是因为我有同学写小说赚钱了~!

    对啊,是我同桌来着。

    女的。

    她写了本小说,内容是什么豪门、贵族、玛丽苏的。

    然后拿去投稿,再之后就出版了~!

    我不是很羡慕,你看我的表情就知道了。

    看我眼色行事.JPG

    也正是因此,我才想到:

    “对啊,我也能写小说啊。”

    然后拿起笔,脑子空荡荡的,最后只写下了“未完待续”四个字。

    犹记得,儿时和别人说故事的时候,可谓是滔滔不绝。

    当然,都是武侠方面的。

    没办法,那时候放学天天经过一个摊位,卖的全是武侠小说。

    可惜没钱,只能看着封面自己脑补。

    比如这位大侠拿着宝剑,一剑光照九州寒。

    又比如这位年少有成的老兄,头戴斗笠的样子一看就很精神。

    “好,很有精神~!”

    敲到麻袋,这个梗不是现在才有的吗?

    拜托,这都什么时候的老电影了。

    虽然梗是现在才火的,但不代表那个时候,就没有。

    你说对不对?

    不过说到这里,我就忽然想到我曾经的那些脑洞。

    我当时想过穿越的事儿,是因为看了老黄的寻秦不遇。

    呸,说错了,是老马的“穿越亚瑟王朝”。

    寻秦那是之后的事儿,而且看的是电视剧,不是小说。

    我当时就想着,既然你一个“老古董”都能穿越,我为什么不能写个现代人的穿越故事呢?

    可惜的是,志大才疏,琢磨了半天啥也没想明白。

    就记得,穿越过去不是送菜?

    “记忆可以作为依仗,但光有记忆不行啊。”

    气运加身?

    老爷爷?!

    当然,此处的老爷爷不是你们熟悉的随身老爷爷,而是另一个“经典套路”。

    从悬崖上掉下去,诶,摔不死。

    这里有个山洞,里面还有强者遗骸,外加包学包会的秘籍。

    这位强者还有个年纪不大的孙女儿,内心戏非常丰富的那种。

    学完秘籍,不用三天就能打遍天下无敌手。

    什么?

    你说他之前是个武学废柴?

    我都不计较大字不识一个的竟然看懂了秘籍这件事,你和我说什么废柴?

    你可真是的,你可真是个人才。

    总之,我当时似乎想到了金手指,但肯定没想到。

    我第一次接触电脑是在上课的时候,我同桌熟练地打开“附件”,玩起了“太空军校生”。

    而我呢,则是摸索间打开了画图,然后倒腾起了圆饼。

    我打小就没有艺术细胞,听歌也只是听个响。

    你让我说什么艺术性,说什么口水不口水的,说什么磕碜不磕碜的。

    说真的,我就是那种只管好听、其他啥也不知道的人。

    于是就有人掏出了学猫叫,问我这个如何。

    我取下耳塞,茫然的看过去:

    “啊?”

    但凡有点鉴赏能力,都能听出什么是口水歌,什么是经典咏流传。

    我没有,我不是,我不会,我只管好听不好听。

    所以我听的歌很杂,我看的小说很多。

    有人会将看的小说分类,听的歌也分类。

    我不会。

    我就像塑料袋在狂风中飞舞,就像落叶在微风中飘荡。

    我乘着舟,随波逐流,始终无法靠岸。

    现在鲜有年轻人会去思考深度的问题,这不是我在这里瞎掰。

    如果你打开自己的手机,里面没有一个软件叫做“短视频”的话。

    越年轻的人,更应该去学会思考,学会分辨。

    “懂了,这就恢复出厂设置。”

    然后再把有的没的下载回来,继续当自己的“精神小伙儿”。

    以前有人说,光靠想是写不好东西的。

    没谈过恋爱的人写不好爱情小说,没迷过路的人写不好“青春疼痛”。

    没玩过游戏的人写不好网游小说,没跑过五千米的人写不好运动小说。

    诸如此类,没经历过,只靠想是写不好东西的。

    但是,问题在于,我写个侦探小说,难道还要先去破个案?

    我写个悬疑小说,难道还得给你找一下哪儿有鬼?

    我写个爱情小说,我没谈过恋爱,怎么了?!

    我没吃过猪肉,我就不能见过猪跑是不?

    我难道还会说,我不仅见过猪跑,我还看到过它们排队跳水渠。

    而且,难道我就不会类比吗?!

    知道什么是联觉不?

    知道什么是共情不?

    不知道对吧?

    不知道的话,那还不赶紧上网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