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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记者与画家(十三)

    十一月八日,七点三十四分,我离开了监狱,搭上了前往市中心某小区的出租车。

    尽管已经有几十年没有回c市,但我依旧不会忘记我童年在这里生活的种种细节。

    养父养母都是很好的人,他们做着水果批发的买卖,虽然赚不了大钱,但也饿不死。

    当时住的小区比较破旧,楼上楼下都是一些穷苦人,在那个年代经常饭都吃不起,而养父养母们就常常接济他们,还会拿我的零食和不要的玩具送给他们的儿子玩,而他们也会做一些手工编制的日常用品送给我们,可谓是齐乐融融。

    在现在这个冷漠的社会看来可能比较荒唐,但在那个年代,邻里之间的关系甚至比亲戚还好,可以做到夜不闭户的程度。

    例如有一次,养父原本答应我,带我去动物园游玩的,但出发时,楼上邻居的儿子忽然得了重病,需要紧急送往医院。

    在当时大多数人的出行工具都是单车,有一辆摩托车都能当聘礼用了,而我养父有着小区里唯一一台小轿车,当然,这是他省吃俭用攒了很久钱才买下来的。

    邻居家儿子的病情耽搁不得,我养父二话没说就搭着他们上了医院,不仅帮忙垫付医药费,还如亲人般轮流照看着。

    自这事之后,邻居就与我家的关系更为亲切了,每次都是刘大哥刘大嫂的喊着,他们的儿子也经常跟在我屁股后面哥哥,哥哥的叫着。

    邻居男人在工地上干的苦力活,妻子走的早,就剩下一个儿子相依为命,也是一个老实人,当我们家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时,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帮上一把。

    我们都以为日子会这么平淡切幸福的过下去,但没想到.....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敲门没人回应,根据以往的经验,父母应该是去楼上的邻居家吃饭了。

    于是我来到邻居家门口,正准备敲门,可发现门根本就没锁,半虚掩着,里面正有饭菜的香味飘出

    我呆呆的打开门,下一秒里面的场景把我吓坏了。

    只见桌上摆着三五个小菜,养父与养母双双趴在桌子上,口里吐着白沫,至于邻居与他儿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以上,就是我当年对询问我的警方所讲的话。

    而警方也展开了调查,最后得到的结果是,饭菜里被下了毒,养父与养母就是中毒而死,而楼下我家门锁有被撬动的痕迹,屋内值钱的方便携带的物品连同邻居全都不见了...

    之后,这起事件被定性成了邻居谋害养父养母的故意杀人事件,而我也做为唯一法定继承人继承了为数不多的遗产,几年后我离开了这个带给我痛苦记忆的地方,去到了h市。

    现如今,这片破旧的小区已经被翻修过了,大部分建筑与景物都不再是从前模样,但我依旧能从中看到以往的记忆,那深埋的记忆...

    重拾了以前的回忆,让我心里有些惆怅,不过现在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等着我来做。

    因旅游卷的问题,所以这次采访我有三天时间,而之前在监狱中姚大脑袋的异常举动,加上那名负责人所说的话,极大的引起了我的兴趣。

    郑舒是否与姚大脑袋有着某种关系,这背后是否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如果我可以把这里面隐藏的真相挖出来,并做一个独家报道,树立出一个英勇无畏,独自调查真相的记者形象.....那在台里别说什么华哥了,就是台长也得跪着舔我脚趾!

    想到这,我就激动不已,我今年已经三十五了,如果不趁身体还行的这几年往上冲一冲,那以后就算有机会也没有精力来执行了,要知道普通记者和那些领导的五险一金差距之大,油水更是不同。

    掏了掏口袋,我从中摸出那张纸条。

    c市,菜康大道51号,景春农家乐。

    如果说之前我认为这张纸条只是郑舒的一个恶作剧,但现在我隐隐有了新的看法,这个景春农家乐里说不定就有我想要的真相...

    夜间的c市依旧繁华无比,即便不处于市中心地区,也可以看到狂欢着的人们在街区间穿梭。

    这次出行我并未选择出租车,而是到附近的租车店租了一辆奔驰,花费也不太高,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实很简单,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与人打交道,在双方都不认识,摸不清底细的情况下,如果我彰显出的财力或者社会地位要高人一等,那么得到的尊重也就更多,从而获取更多情报,一辆不错的轿车,就能做到这些。

    蔡康大道并不难找,位于c市东郊,我开了一小时车便抵达了,但那个所谓的五十一号就让我焦头烂额了,就算用导航也无济于事。

    “妈的,这该死的导航,怎么会让我在桥上向右转啊”

    又三十分钟后,我愤怒的拍着手机屏幕,饶是我这修养不错的人,也不由得破口大骂。

    在这偏僻的,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整整兜了三十分钟,不仅一间民宅看不到,连个可以问路的人影也没有。

    “这年头谁还用门牌号啊,五十一号到底在哪里啊”

    就在我晕头转向,打算放弃之时,车辆的远光忽然照到了前面的一栋建筑物,见此我欣喜不已,连忙一脚油门上前查看,只见地面上散落着碎裂的招牌,那几个字骇然就是....景春农家乐。

    好家伙,难怪我找不到,原来这该死的农家乐早就倒闭了,其实想想也是,虽然农家乐一般都建在比较偏僻的地方,但这家实在太偏了,就算菜做的也再好吃,也不可能有顾客经常光临,毕竟酒香真得怕巷子深。

    推门下车,眼前的景象破败不已,杂草丛生,除了地上散落的招牌外,就只剩下不远处简陋的饭店。

    这里面真的隐藏有我想要的真相吗?

    带着疑问,我缓缓走向饭店,来到近前时我并没有立即推门进去,而是透过碎裂的玻璃窗看向里面。

    看不太清楚,玻璃上有厚厚的一层灰尘,我想用衣袖擦一擦,但又心痛这新买的西装,于是准备低头找一些布之类的玩意。

    地上满是杂草,我打着手电筒四处寻找,忽然,一个亮晶晶的物体在光亮下熠熠生辉。

    我皱了皱眉,抬脚上前查看,眼前的物体像是一个易拉罐拉环.....不!....好像不是!

    黑暗中,我的瞳孔在惊惧中不断跳动,那根本不是易拉罐拉环,而是一枚戒指。

    戒指是不可能让我感到恐惧的.....真正可怕的是戒指的孔中骇然有一截人类的指骨。

    是的,不是手指,而是指骨,上面已经没有任何血肉的残留。

    好像...被什么生物啃食殆尽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