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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被拐

    那个妇女看到王阿奴答应了,也不再去招揽别的人,立刻就带着他走出了市场。

    一路上,那个妇女的态度倒是很是热情,不停的问东问西,一会问他是哪儿人,一会问他家里还有谁。

    要是在平时,王阿奴肯定不认为这是个雇人干活的主家,而是个说亲的媒婆呢。

    不过毕竟人生地不熟,他也留了个心眼,回答的半真半假,说自己就是隔壁县的,家里有兄弟八个,自己是老六。

    他的想法是,对方就算是坏人,知道他家就在附近,而且有兄弟八个,应该也要忌惮几份吧。

    不过他的这点小心思,早就被这个妇女给识破了,因为他说的话,不是正宗本地话。

    这个妇女在确定王阿奴家离这很远之后,态度是愈发热情起来。

    知道他几天没吃上饱饭了,还特地从街上的店里买了两个馒头,让他吃,说吃饱了才有力气好干活。

    一路上,那个小男孩也是叽叽喳喳的。

    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任何过度的热情,都是需要特别警惕的,到了晚上,王阿奴才明白这个道理,这个道理,他记住了一辈子。

    不一会,妇女带着他出了城,是越走越偏,王阿奴心里也愈发的感觉不对劲,便问道:“主家,怎么还没到啊?还有多久才能到啊?”

    快了快了,还有没多远了。妇女伸手往前一指,随口答道。

    王阿奴的心里愈发忐忑,但是他安慰自己的理由是:一个中年妇女,骗自己这个身无长物的穷光蛋,没有任何意义。

    侥幸心理要不得。

    又走了足足有半个多时辰,好不容易到了一个看起来很破旧的房子面前,那个妇女终于说,到了。

    同时对小男孩说:“你到庄子上玩去吧,晚点回来吃饭。”

    听了这句话,王阿奴心里有点紧张,人家小孩出去玩,父母都是叫早点回来,这个妇女,却叫小孩晚点回来,这什么意思?

    这个房子外表看起来,除了旧一些,其他也没什么奇怪的,但是所处的地方却不太正常。

    不到一里路之外,就有村子,但它却没建在村子里,就孤零零的立在偏僻的地方,似乎有什么特别的用途。

    妇女推开了门,让王阿奴进去。

    王阿奴的心,没来由的猛烈跳动起来。

    他觉得气氛很不对劲,但是又说不上哪儿不对。

    深吸了几口气,鼓足勇气跟着妇女进了房子。屋子里,坐着五六个村民模样的人,有三四十岁的,也有岁数更大一些的,似乎正在专门等着他来。

    他知道情况不对,扭头就想往外面跑。

    那个妇女已经关上了门,他跑不出去了。

    几个人迅速冲了过来,摁住了他,王阿奴在拼命挣扎,那几个人立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刚开始的时候,王阿奴还用力和他们对打,但是单拳难敌双手,王阿奴也清醒过来了,这种情况下,过于反抗没有意义,还不如示弱,争取找个机会早点跑掉。

    于是他不再挣扎了。

    这些人看他不反抗了,也不再打他,而是把他捆起来,直接送进了地下室。

    原来这个房子,下面已经被挖空一部分,是地下室。

    人在地下室里,只要门板关上,就算扯着嗓子喊,上面也听不到声音。

    王阿奴进去一看,有两个人已经被关在里面,全是男孩,看起来,最大的那个,估计就十来岁,另一个,最多也就五六岁的模样。

    而且这两个人的神情,看到送王阿奴下来的那些人,立刻表现的很惊恐,应该也是挨过不止一顿打。

    这些人真是嚣张,地下室的门板,并没有随手关上。

    屋子里几个人谈话的声音,清晰的传到耳朵里:“孟疙瘩,这次可以啊,又弄回来一个,我们又要发笔小财了。”

    “嘿嘿,发财是发不了的,上次那三个,就活下来一个,没赚到什么钱。”

    原来骗了自己的那个妇女,名字叫孟疙瘩。

    “也三个人了,打算什么时候送到胡贵贵那儿去?”

    “唉,别提了,胡贵贵这个鸟人,最他么不上路子。就是个杀猪的,还有什么狗屁规矩,说他每天只阉一个人,多了不阉。”

    王阿奴一听,知道完犊子了,自己掉进了贼窝是肯定的,而且这儿还不是普通的贼窝。

    上面的这伙人是人贩子团伙,而且他们贩卖的还不是普通人,是阉人。

    阉人本来是皇宫里才有资格使用,但是后来,城里有些权贵,为了抬高自己的逼格,也有样学样,在府里用阉人当奴仆,这股子风气,慢慢就流行起来,市场上,对阉人的需求量的很大。

    有些穷苦人家,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也会卖儿子,但是这方面的供给,数量并不多,比例极低,毕竟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愿意送孩子去做阉人的父母还是少数。

    加之技术不成熟,阉割成功与否,完全是碰运气,死亡率很高,导致阉人的供给,远远小于需求。

    物以稀为贵,所以阉人的价格也一路水涨船高。

    没有这么多的阉人怎么办?

    只要能赚的钱足够多,自然就不缺铤而走险的人。

    于是有些人,便开始去偷,或者去抢那些男性幼童,阉割之后,卖到城里去,供权贵做玩物或者奴仆。

    本来到了王阿奴这个年龄,人家是根本看不上的,因为就算阉割成功,也失去了培养的价值,最多做做杂役,根本卖不出什么好价钱。

    但是苍蝇肉也是肉,反正最近岁数小的实在不好找找,只好把他骗过来凑数。

    地下室里其余的两个小孩,对于什么叫阉割,应该是完全没有概念,他们的恐惧,更多来源于被打,还有不知道他们被掳来后,会干什么。

    但是王阿奴毕竟学过医,他知道什么叫阉割。

    他的内心很是懊悔,自己从王家庄出来的时间也不短了,这几个月一直在外面走村串巷,也算见识过一些世面,竟然这么轻易的就被一个妇女给骗了过来。

    王阿奴在心里告诫自己,这次假如能逃过一劫,以后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乱了心智,心智一旦乱了,就会出昏招。

    同时他也明白,要是真被阉了,是死是活不说,就算活下来,也是倒霉透了。

    自己到现在,还是个童男子啊。

    他甚至想到,从小好好练武就好了,如果像那个侍卫阿贵一样,这些人就算一起上,也打不过自己。

    不过事已至此,懊恼也没用,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在想有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考虑来、考虑去,神经紧张的运作起来,脑袋都想炸了,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