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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回堡,恶奴欺主1

    “萧缙呢?他人呢?他人呢?他人呢?你救他没有!”

    他摇头:“没有,救不了!沁儿,火那么大,掉下去还能活吧?你理智一点。”

    这是他生平第二次看到她失去理智:

    “我不管,我不管,我不管,这一次,我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肯定没有尸首了。那大火能把世间任何东西烧为灰烬。何况,那边塌的厉害。”

    他点醒她。

    她不肯听,疯了似的跑了出去。

    整人地坛,的确塌了,死了好多人,楚帝虽然逃了出来,但是,双眼瞎了,很多臣子都被埋在了里面。

    看到那情景,她绝望的跪在那里,整个人,魂飞魄散了一般。

    如今,她终于活回来了,但是,她的心思,变更越发的难测了。

    “沁儿,你可不可以别那么要强,至少在我面前,你还能像以前一样,我是你最坚强的后盾,是你从小依赖的人。”

    她在拉开他们之间的距离。他知道。

    “如今这样,挺好。”

    云沁微微一笑,往花园去,早菊正开的艳,一阵阵芬芳传了过来:

    “怎么有空过来?你可是大忙人!”

    秦逍跟了上来:“燕姨生辰,我说过,要过来帮她庆生的。所以,向朝堂告了假。”

    是了,每天她娘亲过生辰,秦逍总会特意从南燕往西楚赶,不会大张棋鼓,但足令云家堡上上下下所有人知道,地位低下的燕娘,虽然生了一个离经叛道的女儿,但还有一个秦五爷在孝敬她。

    云家堡,是一个小型的权利争斗中心,若是没有半点地位,保管会在这个能吃人的大家族里死的惨烈,还好,秦逍一直很照看她的母亲,对于这一点,她当真很感谢。

    这些年,是他在替她尽孝道。

    同时,她也知道,他只是在为他自己打算:征服了母亲,才有更好的来促成他们之间那一段显得有点尴尬的婚事。

    “嗯,明日,我会回府去!”

    “我陪你回去!”

    他自告奋勇。

    云沁笑了一个,眼神闪了又闪:“怎么,你怕我被轰出来吗?”

    秦逍不语,如今的她,如何会怕被轰?

    “不必了!我自己可以回去。”

    她淡淡的看着窗外,她要回去,有些事,她必须去查个清楚明白。

    五年前,到底是谁制造了那样一个假相?

    那个套着萧缙的扳指被烧成焦碳的男子又是谁?

    又是谁在暗处追杀萧缙?

    萧缙不是萧氏皇族的后人,那他真正的身份又是什么呢?

    关于这个迷团,伴着萧缙的死,似乎永远成为了迷团,她找不到一个属于他的亲信来解迷。

    自六个月前,怀王死于地坛,王府里的一些怀王亲信,都消声匿迹了,比如岳阳,比如如绢,那个怀着岳离孩子的苦命女子,又比如八姑姑,也不知是被皇帝弄死了呢,还是逃跑了,总之,都不见了。

    她要去解迷。一个个破了它!

    秦逍在边上默默的看着:究竟他要如何做,才能走进她的心里去?

    唉!

    一声叹息,消逝在秋风里。

    在九洲大陆,谁都知道有个云家堡,就好像九国百姓,都晓得有个骊州第一家龙族是一个道理。

    云氏,做着天下买卖,云氏,收罗着天下四分之一的财物,云氏,富可敌国,唯一缺的便是权利。

    这便是属于云家堡的传奇。

    云佰万,便是那个童叟皆知的传奇人物。

    风流倜傥的云堡主,家财万贯,妻妾成群,和东越、南燕、北晋、西楚四国帝主有一定的交情,还和南燕秦家搭上了姻亲关系,这曾经是一段佳话,美谈。

    秦家也是名门世族,家族倒不是很庞大,但是他们在南燕历史悠久,在朝中有着极其微妙的关系网,以洁身自好,刚正不阿出名。

    秦家祖上,曾出过两位帝师,不过,秦家在南燕,作风一直极为低调。

    到如今,秦家的其他子嗣,皆在朝中任职,官位不太高,却颇受帝王看重。

    这些人,除了拥有一个尊贵的身份,在其他方面,素来严谨。

    后来出了一个秦逍,年纪轻轻就打破了秦家那种“安于平淡”的状况,一举成为了天下闻名的南奇。

    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成为了云家堡的乘龙快婿,无疑又在云家堡那光芒四射的名头上面抹上了一层金,那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云七小姐,自然而然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自秦逍一举成名以后,关于云七的各种猜测,就成为了坊间津津乐道的事,所有人都在好奇啊,那位无才无貌的云七小姐,如何能让秦家相中,一举就成为了秦五公子的未婚妻,而且,这门婚事,还是自小订下的,两个人之间相差了足足七岁。

    当秦五公子行弱冠之礼,名扬天下的时,他的未婚妻还是一个还没有长开的毛孩子。曾有多少名门佳丽,踏破秦家大门,托各种关系,欲嫁秦五公子为侧妻,破了秦家不纳妾的家风。

    就连南燕的皇室,据说也曾委婉的表示,欲将公主下嫁,乐意与云七小姐一起委身给五公子,平起平坐,不分大小,可秦家拒绝。

    无论是云家堡,还是秦家,都是当世大族,而六年前,云沁却将这两大家族一并得罪:一般人,没这份胆色,而她硬是这么做了。

    这么一个举动,对封建皇朝的礼法,无疑是一种严重的挑战。

    “娘亲,我们这是去唱大戏吗?”

    翌日,清晨,阁楼内,囡囡看了看身上穿的衣裳,又看看母亲所穿,母女俩的着装几乎一样:麻裙,素色,布鞋,半新不旧,发际,没配一支首饰。

    这打扮,清寒之极。

    虽然衣裳上没有什么破洞,虽然那打扮,看上去很清秀,站在花花草草边上,嫣然一笑,便有一种洗尽铅华的美,干净的的犹如是深山上流下来的清泉,纵没有华服明珠,也能令天地为之黯然失色。

    但是,囡囡的娘亲却恶意扼杀了那样一份美:往脸上抹了一层黄黄的液体。

    一经上妆,整体变模样:白玉肌肤,又黄又糙,美丽大大打折,露出了一副穷酸气,显得面黄肌瘦,就好像已经大半年没有好吃好睡,看到一个馒头,就能扑上去,狼吞虎咽下肚。

    囡囡脸上也给抹了一点,漂漂亮亮的小模样全给糟踏了,成了一只丑小鸭。

    小姑娘纳闷呀,好奇的问。

    “对,唱大戏。戏名就叫做:落魄小姐回娘家!”

    云沁笑着说,努力往女儿脸上刷了又刷。

    “娘亲,我觉得我们会被赶出来的。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云家堡那么高的门坎,狗仗人势的太多!这是小罗子说的。”

    小娃娃挑挑小眉头。

    “囡囡不是最爱驯狗狗了么?”

    云沁放下手中的刷子,揉揉娃娃的头:“给你一根打狗棒,遇上看不顺眼的,咱们就打!”

    所谓打狗棒,是一根青翠的竹子。

    囡囡接在手上,往地上敲了几下,笑弯着脸,摆了一个POSS,软软的叫道:

    “娘亲,你看你看,这样是不是更像是小叫花了?……嗯,不对,还得配一个破碗,然后,见人就说:大爷,可怜可怜我吧,我家遭了水灾,已经有五天五夜没吃东西,大爷,赏个肉骨头吧……我要饿死了……”

    云沁笑,敲娃娃的额头,纠正她:

    “哪个大爷乐意赏人肉骨头的!”

    “那是不是应该说:大爷,赏口饭吧,半口也行啊……过期的馒头也行……只要以填饱肚子,小的愿意做牛做马来报答大爷……”

    小丫头一把扑倒在地,抱住云沁的大腿,扮小可怜。

    云沁大笑,低头看这唱作俱佳的娃娃,这丫头,真是一点即通呢!

    边上的清袖明月掩嘴轻笑,她们家小小姐,最能演戏了。

    一干人说说笑笑罢,云沁辞别她们,着牵女儿的手往外去,坐上一辆破马车,赶车的是清绣,穿的也是布衣,打扮的土头土脑,几个人慢悠悠的往云城赶。

    这一次,云沁没有带子渊,那孩子站在高楼远送。

    以前的云家堡,座落在南燕北部的朔城,因为有云氏的驻扎,那地处偏远的朔城,在云氏兴起的二十年间,成为了南燕三大繁华城市之一,人口之众,商贩之多,富贾之密,与骊州之骊城,西楚之洛城,并称为九洲三天堂。

    自六年前,云家闹婚变,云佰万羞于在朔城立足,举家北迁来到西楚洛京南边的小城云城,那里离京都不过半天路程。

    在云城,多年前,云佰万在那边造了一座大园子,堪比大观园,有时,他来西楚,会落榻那边。

    云家搬迁至此,紧跟过来的是,云家六六三十六行的买卖总铺。

    后,云城得楚帝允许,开始兴百业,引客流,纳天下商旅于一城。

    这六年,云城在云佰万的扩张之下,已比原来的规模大了不止一倍,短短五年半时间,云城一举成为西楚国内第三大繁华锦城,若再经营个十年二十年,云城或能为九洲大陆上第一繁华地。

    在行商方面,云家不得不说,自己的父亲,云佰万有着非常的手段,但是他的崛起,与楚帝的扶植,也是脱不了干系的,毕竟,天下之大,莫非皇城,皇帝可以兴一族,也可以毁一族。在权利之上,云家堡,纵有自己的堡卫,也无法与一个国家抗衡,而这就是云氏最最薄弱的地方。

    或许,这就是近来父亲改变态度,开始让儿子们去从政的原因吧!

    原本,之前在南燕的时候,便有二哥入南燕的朝堂,这自是秦逍引荐上去的,起初的官位,自不可能很大,任的是执掌朔城的城主一职,仅仅是文职。塑城的守军,依旧是朝中派来的重臣。

    自她悔婚,二哥就辞了那城主一职,一并来了西楚,由西楚帝亲自任命为云城的督统,统摄城内五千侍卫,大哥为城主,掌管城中大小事务,给了云家最大的政治地位,还允许云氏与朝中权贵通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