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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迁途二

    营火周围众人围坐,饭后也没人乱走,这深山老林的,离群就代表着危险,围坐在营火周围聊天打屁是最好的选择,还可以来点药茶,去去寒气。

    钱安躺在厚厚的兽皮中,脸上回复了血色,火光映的小脸红扑扑,散开的头发让她也散发着青春少女特有的妩媚。

    “我从小就被爹爹当做男孩子养,我爹给我起名钱平安,他想让我平平安安的长大,不让我走他的老路,可一个贼头的孩子怎么可能成为读书人,一辈子是贼几辈子都洗不白”钱平安靠在陈初夏的怀里,静静地看着陈二驼的侧脸,一点点讲述自己的经历。

    被当做男孩子养,就学会了男孩子的顽皮,每日里都和帮里的孩子嘻闹。

    小伙伴在一起,自然要比试比试,钱平安第一次作贼就这么开始了。

    她不喜欢偷钱,她家从不缺钱,钱文清又是个宠爱孩子的,从没短缺过她,但是不偷钱还能偷点别的。

    在一帮小伙伴的带领下,钱平安学会了各种各样的偷技,每家都有自己擅长的,小孩子不懂,比试输了就回去请教大人,大人拗不过,就教教新手段,一来二去,钱平安通过小伙伴们学会了帮里好多家的独门手段。

    等钱文清发现她出手下货的时候已经晚了,那一次是爹爹第一次打她,狠狠地打。

    贼行好近不好出,感受过这种不劳而获,想啥来啥的快感,谁也逃不出去。

    钱平安入了贼行,拜了祖师爷,进了三手帮。

    一个女孩子女扮男装在一群偷儿里,怎么想也不是个好事儿,好多人都在打她的注意。

    帮主女儿啊,多好的婆娘选择,自己不行,给自己儿子也好。

    帮里的高层都知道钱平安喜欢新技术,喜欢新手法,无不上赶着恭维着她。

    钱文清见事已至此,也不在阻拦,反而把自己压箱底儿的绝活倾囊相授,半个三手帮的培养,再加上钱平安自幼耳濡目染,本身喜欢又有天赋,一代女贼王就此诞生。

    一次偷儿界的聚会上,钱平安游走在众多前辈,平辈中间,一个过场就把众人身上的零碎给下到手里,令众人佩服。

    三手帮太子的名头传了出去,好在她这些年从来不张扬,高陵城的捕快虽知道有这么个人,但是谁也没见过。

    男扮女装时间久了,就连自己都相信自己是个男孩子。

    直到狼军围城,大军攻城,城内人心惶惶,钱文清虽然手段众多,依然没有逃过一劫。

    爷俩就要逃出狼军围困,被游骑发现,钱文清为了掩护她死的凄惨。

    钱平安没能跑出去,又被逼了回来,在城里躲躲藏藏,凭着从小到大作贼的习惯,帮里留下的后手,没被抓过一次壮丁,一直到狼军破城,她才主动现身,跟着陈二驼跑进山里。

    “后来的是你就都知道了”钱平安讲完,静静地看着陈二驼。

    “那你为啥不早说你是个女的,为啥还要瞒着我”陈二驼扒拉着营火,问道。

    “我哪敢对你说,你刚开始像个老头儿,后来我看见初夏姐姐,我想说来着,可那时候死士营都是凶神恶煞的,我又不敢了,再后来我想说也没机会了”钱平安低着头,好像做错了事的孩子。

    “都怨我没长眼,还总让你去探路,早知道你是个女孩子,就把你放后面了,今天要不是你撞开我,我就被山虎掏膛了,大恩不言谢,欠你一命”陈二驼懊恼的摔着手中的木棍。

    “谁要你欠拉,我不也是你带出来活命的吗,要欠大伙都欠你的”钱平安没好气的说着。

    营火温暖,药茶清香,略带苦味儿的药茶,喝过之后才知道回甘的甜。

    伴随着暴风雪,山里好似百兽嘶鸣,万马奔腾。

    拉下兜帽,把自己卷在皮囊里,肚子的肉汤还在往外打嗝,一夜好梦。

    第二天天亮,众人在哨探的呼喝声爬起,新的一天开始了,暴风雪过后,难得的大晴天。

    早饭腌菜热粥,粥是山里的地薯熬制,香甜得很。

    钱安受了伤,韦浩带人探路,众人启程。

    山林中行路很是辛苦,枯枝烂叶下隐藏着无数的陷阱,好在大雪封山,众人只需要不掉进雪窟窿就好。

    在山里走不了直线,这么厚的雪也不是适合爬山,只能围着山脚曲线前进,有时候一天才能绕过几座山,无形中让穿越大山的路程又增加很多。

    好在众人也不是很急,只要一直在前进就好,山外面的秘魔府浓雾别把大山也囊括进去就好。

    行行走走,遇见地势合适的小山谷,众人还会休整休整,补充一下物资。

    一路上各种动物野兽,让天地会众人开了眼界,好多不用冬眠的动物都在外面觅食,见到众人也不害怕,远远的跟着,远远的消失。

    前几天陈二驼又带人猎了一头棕熊,这个大家伙藏在一个山洞里,被探子发现,众人设置好陷阱,用烟把他熏出来,刚跑出来就被陷阱撂倒,随后一命呜呼。

    熊肉虎肉都是大补,可以没有烈酒,要不然还能泡虎骨酒熊骨酒。

    天地会众人一路行来,狩猎各种野兽,也是实力大涨,对刀法和自身的战斗意识都得到了巨大的提高。

    而陈二驼就是提高最快最好的,凭着自己的小秘密,陈二驼的鹰爪功已经大成,寻常刀剑难伤,开木碎石小儿科。

    刀法他像疯魔刀请教了乱披风刀法,这个刀法同他自己胡乱拼凑的弯刀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他的弯刀没啥章法,破绽也多。

    现在学了乱披风刀法,对刀法的理解也有长进,弯刀已经不堪重用,逐换了两把长刀。

    万年不变的小圆盾,自然背在后背。

    每当有大型野兽,他都是第一个冲上去的,有点像战斗狂人转变。

    进山半个月后,这一日众人决定找个地方休整,因为再过两天就是冬日祭,一年的结束,新一年的开启,众人也就长了一岁。

    一个避风的环形崖壁被发现,崖壁不高,但能挡住风雪。

    众人卸下沉重的行礼,安营扎寨。

    冬日祭,是景国周围几个国家都过的一个重大节日,过了这一天就要从新开始,新的一年已经悄然而至。

    热闹的气氛,感染了每一个人,大块大块的烤肉被烤好,一盘盘的冻果子被端上来。

    众人有摔跤角力的,也有比试拳法的。

    压轴的节目是十五个舞娘的剑舞,领头的是陈初夏。

    这一段兼具观赏性又有杀上力的剑舞,是青萍剑李茹交给她们的,平日里众多女子也多有习刀练剑的,平日厮杀用不上她们,今天冬日祭,用剑舞以娱众人。

    距离冬日祭已经过去十天,众人在山里兜兜转转,好在没有迷路,晴天的时候来确认方向,只是山里沟壑太多,冤枉路避免不了。

    这时候陈二驼很庆幸众人是冬季进山,若是春夏,蛇虫鼠蚁,瘴气泥沼就能让众人喝上一壶。

    就这样,在狂风暴雪,众多凶兽中,天地会在山里转了两个多月,一路向西,一直在前进。

    也许是老天爷看众人受到的折磨太多了,也许是众人命不该绝。

    两个月后的一天,众人只觉得眼前豁然开朗。

    山路以断,这是一座百米多高的山峰,天地会一行人正站在一道悬崖顶上。

    此时的天地会众人在山里艰难行进了两个多月,毫无人烟的大山,野兽遍地,狂风呼啸。

    众人过着野人一般的生活,如今真的变成了野人。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戈壁,天地间在此分割两域,一面是白雪皑皑的群山,一面是黄沙漫布的无尽沙丘。

    终于不再是雪白一片的大山,众人心情激动,终于走出来了,将近三个月的长途跋涉,历尽千难万险,终于出来了。

    背后是群山面前是沙漠,不用选择,众人又钻进了山里,沙漠里没有马,怎么走,会走死的。

    虽然还没看见人烟,也让人兴奋,终于不是一成不变的大山了。

    终于走出头来,沿着大山与沙漠的边缘,众人一路前行。

    两天后,众人发现了人迹,一天细流下,一群裹得严实的人在饮水,这是一个驼队。

    在发现众人后,驼队大惊失色,慌乱中准备逃跑。

    陈二驼让人打开天地会的旗帜,众人呼喊中,驼队安定下来。

    后来才知道,驼队的人把他们当做了山里的野人,怕他们吃人。

    跟随者驼队,三百多人步行离开大山,驼队也才一百多人,自然不敢违背眼前这帮彪悍又略带疯狂的青壮。

    沙漠没有马,没有骆驼真不是人走的,众人升起来还不如在大山里跋涉的感觉。

    两天后众人来到一个沙漠集市,这是一个围绕着三口水井建立的小集市,只有寥寥几十人长住,对于驼队能来这么多人显得有些惊慌,集市的负责人对众人毕恭毕敬,等众人休整一天离开后才松了口气,随后放飞穿云鸟,像不知名的地方飞去。

    一路上这种小集市很多,只要有水的地方就会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