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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原来人族这么弱

    崔舒的身体也是一个小孩,对这个世界还不太懂,刘云才来天宇大陆几天,更加对这片大陆陌生,听了鑫彦的话,这崔云的母亲勾结魔族,好像蛮严重的,想当然的以为估计就和汉人勾结日本鬼子差不多吧,也没觉得有多惊世骇俗,还想着自己继承了崔云的身体,依靠当权太后的影响,那自己岂不是在辽国可以呼风唤雨,为所欲为,这才是穿越者该有的生活嘛。

    凭借这层身份,正好遇到乱世纷争,狼烟四起,说不定还能立戟挂帅,建功立业呢!

    心里美滋滋的,就想着太后再来,可不能装傻了,赶紧抱大腿。

    女官鑫彦见刘云嘴角亮晶晶的,赶紧用帕子给他擦了一下。

    刘云尴尬地吸了一口,笑道:“姑姑,麻烦打点水来,我要洗洗起床。”

    魔族的血液功效确实厉害,刘云全身的伤口都已经愈合,并且没有伤疤,只是气血虚亏,瘦得皮包骨头了。

    洗漱以后,刘云下了床,想要自己挣扎着走走,最终还是在鑫彦的搀扶下,才走出寝殿,来到院子里。

    刘云大口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一下子感觉人精神了很多。

    院中一颗大树,几株芍药都已经秃顶,一个雅致的六角小亭坐落在一汪清泉边上,薄薄的雾气围亭绕了半圈,然后向院外的后花园流去。

    寝殿和院子的摆设可以看出,崔云的母亲,是一个雍容华贵,清冷雅致的人,但是,这样的人,怎么会为了权力挟儿子以令诸侯呢?

    在亭子里坐了会,抵抗不了后花园白中戴绿的景色诱惑,刘云坚持要去后花园走走。

    没办法,鑫彦又叫了一个宫女过来扶着刘云。后花园的雪没有清扫,每踩一步都陷到小腿位置。

    一位恍如雕塑的侍卫,见宫女搀扶刘云费劲,抖落身上积雪,踏步过来,如拎小鸡一般,将他带到假山的最高处,将披风脱下来垫在石头上,让刘云坐着,又将盔甲解下挂在他身上,给他挡住寒风。

    整个后花园的景色一览无余映入眼帘,亭台楼阁,翠松朱廊,高低错落有致的树木,皆掩盖在白雪之下,布局和前世看到的很多园林并不能比,比如苏州的拙政园,愚园,上海的大观园,反倒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唯独几株腊梅,估计是太后喜欢,所以有人精心呵护的,绿意傲然,给了王宫后院一点生气,有年纪小的宫女在远处打雪仗,寒风间或将她们清脆的笑声传了过来,或许这已经是她们最美的世界了吧。

    听了她们的笑声,刘云的心情又好了起来,对此雪景,一首‘雪中情’随口轻唱出来,“寒风萧萧,飞雪飘零,长路漫漫,踏歌而行......”

    歌声八分豪迈,两分凄凉,侍卫和宫女都没有听过这种调子的歌曲,可是都觉得好听,便静静地听他唱完。

    一边听,鑫彦一边打量刘云,这是那个嚣张跋扈,性格乖戾的崔云公子吗?看起来文静、礼貌,性格还有几分豪迈,是因为这次受伤脱胎换骨了吗?

    刘云唱毕,鑫彦和另一个宫女鼓掌,侍卫却单膝跪地,双手抱拳,高声呼道:“侍卫刘青,愿誓死追随公子,陪伴公子长路漫漫,踏歌而行。”

    什么情况,你是太后的人,突然效忠我是怎么回事?刘云盯着侍卫刘青,眼神里透着询问。

    刘青道:“公子烈火焚身,痛了五天四夜,竟然被公子挺过来,此等毅力,小人佩服,自愿向太后申请,做您的贴身护卫,太后见公子经历大变,身边正需要人保护,又见小人钦佩公子,故以将小人脱除军籍,赐为公子家臣,公子,您今后就是小人的主上了。”

    这么一说,刘云就明白了,正想着建功立业呢,这第一位家臣就来了,真是想睡觉就来了枕头,于是抬手示意刘青起身,说道:“好,你是我的第一位家臣,你现在虽然脱了军籍,但以后主人带着你驰骋沙场,建功立业,封侯拜将。”

    刘青也很激动,觉得自己没跟错人,公子果然有大志向。

    “对了,刘青,你跟我说说,现在外面什么情况?”刘云自己对这个世界懵懵懂懂,又昏睡了一个月,外面的情况千变万化,鑫彦不知道,但刘青肯定知道的。

    “此事说来话长,公子还是进屋里再说吧。”

    鑫彦也劝刘云进屋,刘云呼吸了这么久新鲜空气,确实感觉身体微寒,于是答应回屋。

    刘青作为家臣,也终于可以进屋,而不用在寒风中堆雪人了。

    当然,太后的寝殿是不行的,几人进入院中一个偏殿,这里是宫女的等候叫换的地方,鑫彦生好火炉,刘青才开口道:“公子,现在外面的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危机四伏,危在旦夕。”

    短短八个字,已经可以看出外面的情形有多严重,见没人发问,刘青继续道:“十大上卿中,举起反旗的已经有七家,九大边关重镇,只有一位镇守大将支持太后,王都周边,现在只有十郡八府听从王都调令,叛军势力越来越大,已经有七十万之众,前锋离王都,只有不到五百里,太后手里,虽然有禁卫军五十二万,可真正可靠的禁卫军将领并不多,这也是太后为难的原因。”

    刘云点头,这个他懂,兵不派出去,至少还是自己手里的牌,一旦把兵交给一个有二心的将领,不但平不了叛,反而还给对方送人,送装备。

    作为一个才二十多岁的女人,面对这样的困境,确实挺难的。

    可是,在上卿崔氏的那次叛乱中,这个女人已经赢了一次,刘云觉得她肯定不简单,不用太为她担心。

    “公子作为太后的子嗣,又经崔氏熏陶,定然文韬武略,待公子养好身体,有您挂帅,必然可以平定叛乱。”刘青目光炯炯,仿佛真的对这个主人充满信心。

    刘云呵呵笑过,把话题转到魔族,问道:“给我灌血的就是魔族吗?它们长什么样?和我们人族比的话,谁厉害?”

    “主人,小人对魔族也是知道不多,”刘青在考虑从哪里开始说,“人族代代相传,我们才是这方世界的主宰,我们也以为世界上只有中土这一块大陆,可是在古老的传说和话本中,有渔人说北方还有三块比中土更大的大陆,上面生活着夸父一般的巨人,身高百丈,抱树而眠,鼾声如雷,喜吃人肉,他的同伴就是被这些巨人吃掉了,它们铜皮铁骨,力大无穷,双眼宛如岩浆,有的甚至有双头四手,因不似人族,渔人曰其为魔。相传魔族不会水,亦不会造船,因此始终无法渡海到达中土,想不到有生之年,我们亲眼见到了传说中的魔。”

    “那你们太后...呵,我母亲,她怎么找到魔族的?”

    “这个小人职位太低,无法得知。”

    刘云点头确认,继续问道:“魔族很强大吗?”

    刘青用力地点点头,“非常强大,一位魔人,便可轻松灭掉一千步兵,两位魔人联手,可以拖住一个营的兵力,崔氏的两万叛军,其实被十位魔人,不到一刻钟便破了,最可怕的是:它们真的吃人,公子,它们吃人就像我们吃豆子一般,抓一把,直接往嘴里塞,骨头都不吐啊。”

    说着说着,想起那日流血漂橹的场景,魔族巨口血浆飞流宛如瀑布,獠牙上挂着士兵们残破的皮肉,刘青的身体不由得颤抖起来。

    刘云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也许它们并没有那么强大,所以才吃人使人畏惧。”

    刘青摇头道:“不,公子,它们真的很强大,箭矢如雨一般射在它们身上,它们一点事都没有,手上的兽骨一扫,叛军就死伤一大片,人族在它们面前,真的是太弱了。”

    鑫彦和另一位宫女听得花容失色,手中的茶壶差点掉落在地,反观刘云,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听到这么恐怖的画面,竟然还安慰大人,鑫彦更加觉得公子不凡起来。

    刘云不知鑫彦心里的想法,目光从门口朝外看去,越过后花园,越过城墙,一个比箭楼还高的巨人,耸立在远处的风雪之中,“它们总共才十个人,在人族的大陆翻不起浪来,”刘云轻声说道,“再说,我们人族不也有强者吗?就比如你刘青,作为一个侍卫统领,打败一个魔人不在话下吧?”

    刘青听得羞愧难当,“公子,快不要这么说,小人只是练了几手军中的刺杀之术,比起普通的军人稍微娴熟一点而已,勉强算个十人敌,根本不是什么强者,真正的强者,小人倒也听说几个,五宗七杀,当为当世人族最厉害的十二位强者,只有他们,或许能以一己之力,战败一位魔人。”

    整个人族就十二个人能战胜魔人?这才过来十个,那北方还有三个洲,生活着不知道多少的魔族,那要是过来了,人族岂不是完犊子了?

    刘云感受倒压力了,还不死心,再问,“除了魔族,应该没有什么对人族有威胁的了吧?”

    “还有妖族呢!”这回是鑫彦抢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