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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三十七杂胡

    “回去吧,博尔忽。”木华黎沉声道,“这样的梦稍微做一下就好了,如果沉溺于其中,只会消磨自己的心志。”

    “如果双手拿不起弯刀,就没办法斩下敌人的首级;如果两臂拉不开长弓,就没办法射穿敌人的心脏。”

    “认真磨炼自己的本事,用在战场上,才是达到心中目标唯一的方式。”

    “受教了。”有些受不了木华黎总是突如其来的教训的博尔忽只好用这句话将前者搪塞了回去,“木华黎,我的安达,我期待那一天。等我成为草原上的大汗,而你成为朝思暮想的中原皇帝,我们联手,将我们的名声传播到天下的每一处地方……”

    木华黎笑了笑,草原人就是如此,总是时不时地说出一些雄心壮志的话,或是用来勉励自己,或是用来在他人面前树立自己的形象。

    实话说,这样的方式在表达方式较为开放、性格相对豪爽的草原地界是能够得到别人崇敬和敬佩的。

    但在中原地区,这样的话偶尔说说可以,若是时常挂在嘴边,那便要被看成是个脑子不太好使的人了。

    君不见,在理学占据了国家思想统治地位的南唐,以及受到一定程度辐射的后周,多数人表达自我的方式都是较为含蓄的。倘若是大大咧咧,将自己想要出将入相,富甲一方的理想每日在他人面前谈起,就差写到脸上的话……

    对不起,除了像个大傻子,其他的也没有别的评价了。

    木华黎招呼了博尔忽,两人将还未死去的汉军士兵补杀后,纵马而去,只留下了一地的尸体,在跟旁人讲述着此处曾经发生过的激烈战斗。

    在同一片夕阳余晖的照耀下的另一处,同样在发生着一场汉人与胡人之间的搏杀。

    “呼喝!”

    “啾啾——”

    战士的嘶吼与战马的嘶鸣混杂着响起,双方的士兵刚一见面,对对方的敌意一下子就升到了最高,手中的箭矢和刀枪也都不要命似的朝对方身上招呼过去。

    正在交战的这伙人相比于其他地方同样在搏斗的双方斥候来说,稍微有些不同。

    金军方面,此处的斥候多为杂胡军出身的士兵。所谓杂胡,即混杂的胡族,也就是前文说过的金军当中用来消耗敌军的低等兵种。

    但用于消耗的杂胡军,多为步战士兵,其作战能力低下,战术意识淡薄,因此在战场上只能用来与敌军进行数量上的消磨。

    而充任斥候军的杂胡诸部,更多的是骑战精锐。就像此时身处在另外一个大洲的黑种人天生带来的长跑优势,刻在杂胡身上的是关于骑战的种族天赋。

    骑马与砍杀,是所有的杂胡军,尤其是来自北方地区的草原胡族士兵,从生下来就被部落当中的长辈教会的本领。

    因此,在这场以骑兵斥候为主角的搏杀当中,杂胡相对于汉人来说更加具有竞争力。

    不过,与这支人数稍多的杂胡斥候进行拼杀的,是来自后周左路军派出来的斥候首脑,也就是翊麾校尉柴迁亲自带领的汉军士兵。

    虽然对于对面汉人身份并不知晓,但从亲卫的配置和身上衣甲装扮的不同,金军这边还是看出了些许端倪。

    “被汉人士兵围绕着的那个周人!”

    混战之中,某个胡人士兵冲着自己的同伴发出了一声高喊。

    胡语嘛,或许大部分士兵是听不懂的,但对于常年待在北地作战的将官来说,却是必须要学会的一种方言。

    于是乎,当听到杂胡军中冒出来这句的时候,一直在柴迁附近游离的吴宪忽觉不妥,赶忙冲柴迁低声喝道:“校尉,胡人要对付你……”

    “那便来吧!”

    柴迁在前几日刚组建完毕的亲卫的守护下,挥刀将一名企图找空子突进保护圈的胡人士兵斩落马下,溅上了些许鲜血的年轻脸庞在晚霞的照映下有些骇人。

    吴宪见状,心中一惊,立马反应过来柴迁出来前曾跟他和高源说过的那几句话。

    “上了战阵,刀枪无眼,能否活下来都得凭借自己的本事。”

    “既然有了亲卫,那你们便无需再多保护我,只管奋力杀敌才是。”

    “若是金人见亲卫围着我,将我认出,那便只管让他们来寻我好了。”

    “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两个,我杀一双!”

    战阵之上,容不得片刻的走神。不过是回想了一下这几句话的时间,已经有两个胡人策马前扑,等吴宪回过神来,那两人手中的弯刀已经从两边斩来。

    眼见得吴宪就要被两刀斩倒,一边指挥手下士兵作战的高源只得短暂地从自己这边脱离出来,冲着胡人便是一声暴喝,手中的长枪瞅准了时机,横着穿插进两把弯刀挥下的缝隙之中,结结实实地受了这两刀的力道。

    吴宪亡魂大冒之下,见高源长枪穿刺救了自己一命,还来不及向其报以感谢,便趁着左侧的那个胡人士兵尚未勒马的机会,将手中战刀朝其人脖颈处就是一横。

    那战术思维极差的胡人估计也没想到会突然来了条长枪挡住了弯刀,一时没做好无法杀敌的准备,自然也难以对突然袭来的横刀做出及时应对。

    躲闪不及之下,胡人士兵脖子处刀光一闪,登时便歪了半边脑袋,滚烫的鲜血从断裂处喷出,眼见得是活不了了。

    吴宪右侧的那人见同伴落马,心下大急,转手便要再来一刀取了吴宪的性命。

    不等他手中的弯刀落在吴宪的后心,自己的后背就遭到了高源送来的致命一枪。

    由于担任斥候的角色,因此此战双方身上穿着的都是轻甲,没有人会在出来打探情报的时候身着重甲,除非是极个别不想活着把消息传递回去的傻子。

    因此,高源刺来的这枪几乎没遇到任何的阻挡,直接便没入了胡人士兵的体内,不过眨眼之间又从其胸口穿出。

    方才还活生生的人,瞬息之间便被扎了个对穿,可见这战场上的残酷了。

    许是救援同袍心切,又或是刚才抵挡那两刀之下带来的虎口撕裂让高营正有些不爽,这一枪的力道有些过大了。在从胡人士兵胸口穿出后直挺挺地来到了吴宪眼前,给后者吓了一大跳,头上冷汗一瞬间便冒了出来。

    “长点心吧,战阵之上可容不得走神!”

    高源将犹自嘶吼、尚未死透的胡人士兵甩在地上,将长枪收回,冷冷地盯着吴宪道。

    吴宪知道自己行为不妥,又见平时嘻嘻哈哈没个正形的高源一反常态,满脸的严肃,一时间只好低头认了错,转身又投入到战场上去了。

    杂胡军是由几处探查军情的斥候聚集起来的,人数约莫在六七十人。而周军这里同样招呼了同伴援助,总数超过了百人。

    在战斗技巧和战术素养上总归是汉人占优,加之人数优势,杂胡方面很快便有些抵挡不住。

    在小头目的招呼下,杂胡军选择了紧急撤退,将几个慌里慌张的士兵留下来送给周军作为战功后,仅剩下不到二十人的杂胡斥候们便高声呼喝,向大本营方向撤去。

    呼喝既是给已经败颓的士气稍作加持,也是告诉附近还在探查的同伴这里发生了战斗,将这支已经受到了创伤的周军的位置传递给需要的同伴们。

    “金人撤了……不好,快隐蔽!”

    正想发表一下获胜感言的柴迁看见不远处杂胡士兵突然聚集起来,将背后佩戴着的箭矢搭在了弓弦上,心下大惊,急忙冲着打算庆功的军卒们吼道。

    杂胡虽只十余人,但骑射技艺精湛,从他们手中射出来的箭多数不是随便散射的。

    所幸柴迁发现得早,众人赶忙躲闪,骑着马的朝边上狂奔躲避,站在地上的忙着抓起战死士兵的尸体作为肉盾。

    柴迁身边的亲卫在命令下达的一瞬间,也迅速围成了一圈,抄起地上散落的部分衣甲和碎盾,努力保证主子不受到伤害。

    两轮箭矢落下,杂胡高呼着离去。作为胜利一方的汉人却也因为这两拨箭矢又折了好几个,连柴迁周围的亲兵也搭进去了一个,令柴迁心痛不已。

    对于杂胡骑射手的恨意,自然也是更加地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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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德寿之叛,诸乣亦剽略为民患,襄虑其与之合,乃移诸乣居之近京地,抚慰之。或曰:“乣人与北俗无异,今置内地,或生变奈何?”襄笑曰:“乣虽杂类,亦我之边民,若抚以恩,焉能无感?”——《金史·内族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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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乣:辽、金、元时期对被征服的北方诸部族人的泛称;犹言杂胡,杂户。——《汉语大词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