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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老厮

    和景鸾长聊后的第三天,方初晴申请出宫。江无忧百忙之中在夜锦宫召见了她。

    看到她恢复如初的脸,那一模一样的容颜,江无忧尽管准备充分,心头却还是荡起涟漪。于是他终于下定决心,恩准了方初晴出宫。他不能再这么经常的见到她,否则他将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倘若爱上了她,就是背叛了他的桑青花,那是他绝不能原谅自己的。

    对那份情,他当初没有回应,现在既然一切无可挽回,至少他可以选择永远不遗忘。

    “你是要回沈府吗?”他有些不放心地问。

    “回皇上的话,是。”方初晴低着头答。

    这个问题,她之前也想了很久。经过王妈妈诬陷她偷窃和晴翠毁她容的事,她已经和沈府权利集团之一的头领,也就是粱竹月结下了粱子,还有很多利益团体算计着要利用她。虽然她有沈澜和皇上撑腰,但她毕竟是外人,在这种情况下和粱竹月等人斗争,肯定会很辛苦,况且也不知那两个男人何时会变脸。

    再者,她才不愿意困在个大宅里,和一群女人勾心斗角呢!所以离开沈府是最好的选择,反正她的钱也存得够多了,绝对可以凭自己的力量生存。但是,鉴于她的合同还差个把月才到期,她又还惦记着无思和无我、桃桃和萌萌究竟怎么样了,因此最终还是决定先回沈府一趟。

    了不起,她小心谨慎着点,不要着了别人的道就是。虽说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总是提防别人、孤军奋战也实在很累,但不过个把月的时间,她一定会理顺自己的情况,然后远走高飞。

    “那……朕让李不李好送你回去,另赏翠纹织锦羽缎一匹、宫缎素雪绢一匹、绿织金妆花绢一匹、玉钗三只、草虫头一套。”江无忧笑眯眯地道,“你因朕之过而受伤,而朕从不欠人情。现今朕还原了你的容貌,外加这些赏赐,可算是双倍奉还。”

    真小气,还皇上呢,就不说赏她万两黄金,或者等值的银票。有了钱,她什么买不到?非要给几匹绸缎,做了衣服穿着太惹眼,背着又怪沉的。就算卖,也得离了江国再卖,否则皇上的赏赐有哪家铺子敢收?

    不过嘛,世上没有白吃馒头嫌面黑的道理,有赏胜过无赏,于是方初晴还是高高兴兴的谢过皇上,然后收拾收拾就出了皇宫,完全没注意到两道意味深长的目光一直徘徊在她身边,有着眷恋,也有着决然。

    而坐在马车里时,她突然心生感慨,对亲自赶车的李不和李好说,“两位李大人辛苦,去年差不多这时候,也是二位大人送我到沈府呢。”

    “可不是嘛,我们哥俩和姑娘还真是有缘。”李不说着,和弟弟李好对视一眼,彼此了然。

    这位说少女不少女、说少妇不少妇的方初晴实在是个异数,居然从小小一个站街找事由的下等人,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就混成了皇上捧在手心里的人,着实令人琢磨不透。他们兄弟二人常伴皇上左右,这点眉眼高低还是看得出来的,所以以后要对这女人态度恭敬着点儿,谁知道她将来会是什么身份呢。

    这些想着,就一路寒暄着说话儿,倒像是关系挺好的样子。路过京中最有名的那间烤鸭店时,还因为方初晴说了句:鸭油包好香啊。李不就停了马车,让弟弟去买上两斤,给方姑娘回府后尝尝味道。

    他们这样客气,方初晴就有点不好意思了,连忙把把身边一个攒金丝海兽葡萄纹缎盒拿了出来,里面有皇上赏的玉钗三件和草虫头一套。

    自从得了赏,她还没来得及看呢,现在打算找那种小小的,最便宜的,送给李不和李好两件,算做一点心意,也好为以后搭上点关系铺铺路。

    不过打开盒子一看,她可为了难。那三只玉钗是玉鸦钗、玉燕钗、玉蝉钗,就算她不懂首饰玉器,但在夜锦宫中好几个月,看呀看呀的也明白了点,倒识得这三件玉钗质地和做工奇佳,本是普通的饰物,但绝对是价值不菲。有道是黄金有价玉无价,若是遇到识货的,她完全可以大赚一笔,所以不能送人。

    再看那套草虫头,其实是黄金打造的各种小昆虫式发钗,尽管都很小巧,但奇趣可爱,造型精美,令人爱不释手,哪一件也舍不得送人。唉,看来她错怪了江无忧,那个小气皇帝这回出手很大方呀。

    于是,她咬咬牙,厚着脸皮来个闷声大发财,打算待会把那匹绿织金妆花绢送给这哥儿俩就得了,让他们一人一半,拿去给心上人做衣服去,反正那颜色和花式她觉得太华丽了,不太喜欢,干脆借花献佛了。

    “方姑娘,旁边这家铺子的火腿酥和猪油年糕也不错,要不要带点儿回去尝尝?”李好有心和方初晴拉近关系,于是买了鸭油包后,又站在车边提议。

    方初晴掀开车帘,笑道,“那怎么好意思呢?还让小李大人破费。”

    李好一笑,还没说话,李不就笑骂道,“真是笨蛋,还问什么,有好吃好玩的自去买来便了。”

    李好把鸭油包递到车窗里道,“我就是没有大李大人会说话儿,可他的嘴儿,我的腿儿,方姑娘说,傻厚道的人有什么用呀。”说着,麻利地跑去隔壁铺子买点心。

    方初晴笑眯眯的一手接过鸭油包,一手掀着车帘目送李好离开,盘算着要不再把那匹翠纹织锦羽缎也送出去。可就在这时,她忽然觉得浑身的皮肤有些发紧,好像有人正死盯着她似的。下意识地往某个方向望去,正看到一个男人站在烤鸭店门前,似乎是才吃了饭出来。而当她的目光扫过时,那男人立即别过了头。但很明显,他刚才必定目不转睛地看着她来着。

    那男人三十出头的年纪,衣着华贵,五官端正,但因为整个人气质不够,很有些暴发户的俗气感,甚至那衣服与他像是骨肉分离般,总之是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难道是被她的美貌所震惊?又或是她的肌肤太赛雪了?

    方初晴连忙放下车帘,心想古代女子不抛头露面看来是对的,登徒子太多了。要是被帅哥打量倒还能忍受,被这种小厮,不,以年龄论应该是“老厮”一样的人盯着,感觉不是很舒服。

    好在李好很快买了点心回来,三人也就驾车走了。而当马车转过街角,那个“老厮”向旁边使了个眼色,立即有一个小商贩打扮的男子凑了过来。

    “跟着那辆马车,看他们到什么地方去了。”他低声道,眼神阴鸷,“她没死,她居然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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