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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春秋不太平

    金色的湖泊,湖面像一枚鎏金铜镜,将天地万物映照的一清二楚。

    湖面倒映着一位浑身上下散发圣洁韵味的白衣仙子,披发赤足,正蹲在一块湖畔崖石之上,双手托腮,望着远方遥遥发呆。

    宽大的裙摆垂在身体四周,露出若隐若现的晶莹脚丫,很难想象的出来,在这荆棘遍道的金湖,白衣女子是怎么一路走来而毫发无伤的?

    就在晶莹脚丫一侧,零碎地摆放着一块块绽射华彩的碎石块,若是有心人在此,稍加留心一些,便会发现这些碎石块大概能拼凑在一起,如同一颗水晶球摔落在地,怦然四碎。

    白衣女子在这崖石上,已经不知道呆了多久,同样不知道会继续持续下去多久,稍稍皱簇眉头,抿着薄厚相宜的嘴唇,偶尔有清风拂面,吹乱发丝,白衣女子也是宛若雕塑泥胚,一动不动,深邃到让人无法直视的眼睛里,流淌着淡淡的心事与悲伤。

    从得春秋大界归来,白衣女子便带着碎石,独自一人来到了这里,时不时发呆,叹息,自言自语,像是在自责,又像是在明悟。

    春秋大界最终是没能保得住,这颗于光阴长河中处在天字庚号位的大界,一如最开始被设定的作用那样,光荣地完成了它本该完成的任务,将光阴流水的流势稍稍引流地偏转了正常轨道一丝一毫。

    虽然这颗棋子,早已被完美布置下,但终究来说,用一界千千万万的生灵性命,去扭转光阴流水的流势,是残忍,无情,冷酷的。

    这就如同布置好一个陷阱,眼睁睁看着一个个无辜路人落尽其中,被倒刺扎死,看热闹的人却坐在一旁,冷眼旁观,视若无睹,这本身来说,就是一件极其残忍的事情。

    共主,代表了诸多闪耀荣耀,同样肩负了数之不尽的重责,这是一个表面看起来风光无尽的身份,且会引来无尽的窥觊,但真正身居其位,龙袍加身,却又是一番鲜血淋漓之态。

    譬如,春秋大界这场早就设计好的崩塌,需要付出一界生灵鲜活性命,但她不得不面对,甚至连逃避都不能。

    光阴倒流五十载,春秋大界。

    春秋大界的版图,就如同被精心设计好的一样,由三块彼此对立而望且相互制肘的疆土,加之一系列绵延不绝的山脉和数条奔流不止的长河相互勾连在一起,形成灵气充沛,循环不息的绝佳修道场所。

    三座山上仙门,各自控制山下皇朝古国,甚至衍生出仙人在朝这种畸形产物,一国君王帝皇的帝令,都可能被朝令夕改,若是撞上山上背景大的仙门朝臣,甚至都无法达成起码的政令通行,往往是全凭仙门朝臣喜好行事,久而久之,积攒的矛盾,就像是星星之火,终于在某一时刻彻底串联成片,轰然燃烧起来!

    星火燃烧,是从民怨最为沸腾的曹国彻底爆发,曹国立国之初,正值一方皇朝更迭之际,曹国国君审时度势,抓住更迭错落之势,顺势而起,联合六七个弹丸小国,整合出三十万虎狼大军,于曹国都城兵分两路出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连番攻破两座战争不断的死敌皇朝都城,一举奠定一方霸主之位。

    从夹缝生存的弹丸小国,一夜之间变成疆域辽阔的泱泱大国,曹国国主心情激荡之间,也是如芒在背,曹国的迅速崛起,已经惊动原先执掌两座皇朝的山上仙门蜀山剑门,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曹国国主自然心如明镜,但面对拥有神鬼莫测之威的蜀山剑门,泱泱曹国亦是无力而战。

    逼不得已,为保全来之不易的国祯,曹国国主亲自登山负荆请罪,并与蜀山剑门签订仙门弟子需入朝为将的契约,这才得以平息蜀山剑门雷霆之怒。

    至此,曹国便埋下了日后燎原的火种。

    曹国国主在位二十载,励精图治,颁布一系列休养生息的民政策略,将战火搏杀不休数百载的大地,带入了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境地。

    或许是天妒英才,曹国国主坐上王位二十载后的某一日,突然撒手人寰,只留下一纸诏书,将王位传给了年岁轻轻的幼子,和一系列纷乱错杂的朝堂之事。

    露水台,是曹国都城外的一个小镇,多是在都城做些小生意养家糊口的贩夫走卒所住,虽然毗邻皇城,但真实情况与其他小镇并无二样,也没有沾到丝毫所谓的光彩。

    露水台,因为占据地理优势,与皇城不过三四十里的官路,快马加鞭的话,也就半柱香功夫,便可抵达,所以理所应当成了皇城外的车马驿站。

    露水台,小镇名字的由来,据说也是与车马驿站大为相关,因为驿站来往,都是官差行事,常常可见换马不换人的加急书信官,在镇子一打转的空荡,就再次骑马奔驰而去,消失在茫茫官道之上。

    所以,小镇上以此为营生的酒馆茶楼,甚至花楼之地,几乎一夜之间拔地而生,有日行八百的急信官,自然就有山水迢迢不知在路上飘荡几许的慢信官,这些慢信官都是食皇粮的主,兜里的银子花不完,再加上路上枯燥乏味的光景,自然车马驿站就成了排忧解乏的最佳上地。

    一开始,在花楼尚未建起时,村中做小生意的妇人女子,便成了这些慢信官的狩猎对象,这些村妇女子虽然相貌身段比不得城中花楼女子,但往往极好上手,几钱银子便能舒舒服服享受一夜鱼水之欢,久而久之,村中的无爹幼童就日渐多了起来,有过路的读书人见此情况,便执笔写下露水台三字,留在了镇上,也不知为何,就成了这座小镇的名字。

    鸳鸯酒楼,是露水台上生意最旺的酒楼,没有之一,过往歇脚打尖的过客,都不约而同选中这座毫不起眼的普通酒楼,原因只有一个,在这里,有一堆可解三月不知肉味的姑娘。

    酒楼掌柜,是个喜欢咬文拽字的年轻人,据说是读过几本书,想考取功名不得,却也无脸再回家长,便在此落脚做起了迎来送往的酒楼生意。

    年轻掌柜喜欢搬张条凳,坐在官道两侧树荫下,眺望黄土飞扬的官道,身旁往往跟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厮,唇红齿白,手脚麻溜,年轻掌柜望着官道发呆,小厮则是骑在树杈上,依着树干打瞌睡。

    热暑节气,黄土地面就像是搁在火上炙烤的锅底,穿着露脚趾的草鞋,若是晌午时分敢在官道走一遭,便是值得竖指的厉害人物。

    年轻掌柜自然没傻到这么做,小厮更是机灵,早早在鞋底垫了一块薄厚相宜的软木板,以免下树拦马烫伤了脚。

    不过,这种情况多是遇上那些日行八百的急信官才会有的事,大多生意还是过往的商旅之人。

    在树旁,扎有一座青草庵子,一个身穿兵衣的书信官仰躺其中,呼呼大睡,鼾声如雷,若不是树上有鸣蝉,这鼾声怕是最嘹亮的声音。

    小厮依着树干,睡也未睡,不过是跟着自家掌柜习惯了如此,眯眼休神,但小心思一直搁在树下青草庵子的书信官身上,确切的说,是搁在书信官脚前插着的那把刀身上。

    据说是距离皇城太近的缘故,露水台镇的百姓,一律不得持刀佩剑进城,并且镇子上连铁匠铺子也不得私自锻造兵刃,违者重罚,因此除了菜刀,小厮见过最多的,便是这书信官腰间悬挂的长刀。

    本就随着自家掌柜看过不少的侠义小说,对书中那些上天入地飞剑降妖的神仙老爷,小厮可谓是发自肺腑的艳羡,不止一次对自家掌柜说过,若是有机会,必然得找个山上神仙,磕头拜师,习得一身举世无双的神仙术法,再下的山来走一遭江湖长长见识开开眼界。

    奈何,这种美梦自然不能是真,再者悬刀佩剑的江湖人,对他这种小厮最为瞧不起,更是不可能让他触碰自家兵器,久而久之,小厮就将念头打在了书信官腰间长刀之上。

    但这毕竟是官老爷,他不过就是鸳鸯楼的小伙计,身份悬殊太过巨大,即便是自家掌柜见着这鼻孔朝天的书信官爷,也是有些畏手畏脚,更何况他一个跑腿的小厮?

    在心中久久思量后,这种念头愈发的强烈,睡意自然也就不可能再有,小厮索性不再瞌睡,换个姿势坐着,视线刚刚好能看到那把明晃晃的长刀。

    “韭黄,接客了!”

    树下,手托腮而眠的年轻掌柜,手指轻扣桌面,却是眼睛都懒得睁开看一眼远方卷起一道黄龙的飞奔马匹。

    小厮名为韭黄,是年轻掌柜起的,因为是恰好在韭黄成熟的日子,在路边捡到的他,所以就不假思索地订好了小厮的名字。

    韭黄从树干跃下,看眼远方疾驰而来的黄马,淡淡说道“掌柜的,这个月,急信官还是头一遭,也不知是哪处发生了灾情?”

    韭黄在此拦马,也不是一次两次,听的多了自然也就多少明白些许,这官道上日行八百的急信官,怀里那封书信,多是一些地方奏成上来的灾情书信,或者是兵乱之类的,总之,都是火烧屁股急的不行的重要事情。

    急信官到得此处,还需片刻时间,小厮韭黄也没闲着,算好时间后,才来到青草庵子旁,轻声唤道“官爷,马就要到了!”

    青草庵子中,躺睡的兵士,正是在此为官道上书信官换马的马卒,因为天热无聊的缘故,就特意交代了一声,让来马前叫醒他,不得耽误差事。

    “他娘的,黄毛这个王八蛋,一路是不要命了,赶得这么急,害的老子春梦做一半……”马卒骂骂咧咧起了身,抬眼看眼天色,判断了一下时间后,啐骂的更是厉害。

    抬眼看天,断定时间,这是官道书信官最基本的本事,因为书信往来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急信自然是快马加鞭,但慢信却也不是一拖再拖,没个时长约束,所以在路上掐着时间赶路,也就成了这些书信官最拿手的本事。

    “官爷,这还不简单,让黄毛请你去自在潇洒一夜!”年轻掌柜呵呵笑着,起身给马卒递了一杯凉茶。

    “黄毛这孙子,沾上毛就是猴,一钱银子看得比他那婆姨都金贵,他能舍得请老子去吃花酒?”马卒哂笑,接过凉茶也是给了年轻掌柜莫大的面子。

    “真不行,让黄毛婆姨陪官爷一夜,那也可以噻!”年轻掌柜呵呵一笑,不动神色看眼青草庵子前的那把长刀。

    “哈哈,兄弟,黄毛那婆姨,你是不知道,腰比水缸还粗,大腿能赶上老子的腰粗,这种极品女人,除了黄毛这种不挑食的饿死鬼,还能有谁下得去嘴?”马卒喝着凉茶,大声嘲笑着,声音在黄土飞扬的官道上,都能传扬的很远。

    这种荤腥话语,在和这些书信官打交道时,年轻掌柜总能蹦出几句来,但也是恰到好处,无形之中起到了润物无声的效果。

    长久下来,这些书信官也都与之相熟,多少都会闲叙几句,称得上臭味相投。

    “官爷,那王家寡妇可是做起了流莺,不过不是熟人介绍,她也不会接,所以,官爷要是得空,可来鸳鸯酒楼!”年轻掌柜善意提醒。

    “干他娘的,那王寡妇前两天还给老子装什么贞节烈女,要是早知如此,当时老子就不能心软……”马卒啐骂一句,扭头看眼青草庵子前的长刀,似乎很是担心长刀被谁人顺手牵羊摸走。

    “多少?”马卒有些生气,但一想到床笫间的美妙滋味,不禁嘿嘿笑了两声。

    年轻掌柜想了想,“一两银子过夜!”

    马卒听闻,眼皮跳了跳,但毕竟是官威在身,也没有表露太大的异样来,只是点点头,“价钱还算公道,比那些货色强!”

    说话间,马卒转身,走到青草庵子前,将长刀悬挂腰间,恰好官道黄马奔驰而至,一道身影从马背上跃下,小厮韭黄一阵风上前,接过缰绳,道声“官爷辛苦!”

    跃下马背的书信官,正是马卒嘴里啐骂的黄毛,风尘仆仆,满脸倦怠之色,却也未先喊一声“水来”,倒是从怀里摸出一封火漆密封好的书信,交给马卒手里,“进城别忘了说老子点好!”

    马卒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黑牙,骂道“哪次好话少说了,你个狗日的货色,路上跑这么快,莫不是惦记家里婆姨给你戴帽子,想早些回家捉奸?”

    黄毛接过年轻掌柜递来的凉茶,点头致谢后,稍稍拧身避开,压声说道“是蜀山剑门来的书信,那边出了大事!”

    马卒一听,愣了愣,不禁脸色凝重起来,他对于黄毛脾性,了解的一清二楚,断然是不会拿这种差事开玩笑的,所以黄毛说的蜀山剑门出了事,必然是真事无疑。

    “那么大个神仙门派,还有谁能招惹的起?”马卒低声问询,这种事在皇城尚未宣告天下前,都属于机密,自然越少人知道越好。

    黄毛看眼天色,摇摇头,抹了抹额头的热汗,“这次蜀山剑门,听说被那狗日的乌鸦山给阴了,要不然也不会这么惨?”

    因为在路上急赶的缘故,时间自然也就富裕了出来,所以两人也敢在此稍稍喘息,并且通通气。

    “干他娘,原来是乌鸦山那帮吃人不吐骨头的杂碎,不过乌鸦山可是妖魔邪祟,自古邪不压正,怎的会是眼下这般结果?”马卒有些担心,曹国背后仰仗的仙门,在曹国百姓心里,自然是信赖有加。

    “赶紧滚蛋,问东问西,烦不烦,咋的,你个上炕都费劲的货,还敢去乌鸦山挥刀不成?”黄毛被问的心烦意乱,踹了马卒屁股一脚,而后转身抄起桌上的凉茶壶,仰头猛灌。

    马卒接过小厮韭黄牵来的精马,跃上马背,轻驰而去。

    “这个狗日的货,仗着腰里揣把刀,就以为老子怵他,真把自己当成蜀山剑门来的神仙老爷了?”黄毛望着隐没飞扬在黄土中的马卒背影,狠狠啐了一口。

    “官爷,还是老规矩?”年轻掌柜呵呵笑着,看了看黄毛空荡荡的腰间。

    “不急,今天这一趟,跑的着实快了些,先缓一缓再说!”黄毛躺到青草庵子里,暂做休息。

    小厮韭黄照旧爬上树干,骑跨着凉快。

    “掌柜的,这露水台这么些酒楼,你家怎的能做到生意最好?”黄毛一时睡不着,腰胯酸的不行,一路疾驰而来,颠簸的厉害。

    年轻掌柜像是打开了话匣子,“鸳鸯酒楼,先说这酒楼名字,起的就大气,你听听别家的,什么二牛,老张,土到掉渣,像官爷这类上档次的贵客,怎么会看一眼那种掉档次的地方!”

    黄毛虽然腰间没悬挂刀,但也是书信官,被年轻掌柜尊称为贵客,也没有丝毫的不舒服。

    在曹国当职,腰间悬刀与不悬刀,可是两种情况,悬刀的都是山上仙门派下的仙门弟子,如方才那佩刀马卒,而不悬刀的就是寻常的百姓当差。

    因为曹国背后仰仗的山上仙门是蜀山剑门,所以曹国朝堂上,凡是佩剑的朝臣,自然就是蜀山剑门的下山弟子,无论是官位还是官威,自然要比没有佩剑的朝臣大些,这种情况到得朝堂外,同样如此,当差的佩剑,为一等官员,悬刀的或者身带其他兵刃的,为二等官员,至于什么都不配的,自然是那被欺负的三等官员。

    年轻掌柜是做生意的老手,自然不会揭短,话里捎带奉承一下黄毛,也是为了自家酒楼生意。

    黄毛没搭茬什么,静静听着掌柜往下说。

    “再者就是对各位官爷喜好的了解程度,就拿刚才那位官爷来说,喜欢美色,但不喜欢花楼中那种,所以若是那位官爷登门,小的势必会请些暗巷流莺来,对号入座,奉献最好的服务!”年轻掌柜想喝口茶水,但想到凉茶已然被牛饮殆尽,就唤醒树杈上的小厮韭黄,再去取些凉茶来。

    “掌柜的,你这做生意,下人看菜碟,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对,但如此一说出来,就有些不舒服了……”黄毛呵呵笑道。

    年轻掌柜想了想,“待客真诚,童叟无欺,这是鸳鸯酒楼的生意经,言语言语冒犯之处,还望官爷谅解!”

    “哈哈,都是粗人,有啥谅解不谅解的,再说看人下菜碟,也不是你一家如此,也没有什么!”黄毛换了个姿势,趴在铺满干草的地上,好让腰胯舒服一些。

    不知是想到了什么,黄毛主动开口,“他娘的,乌鸦山那帮邪魔妖祟,都想封神成精了,掌柜的,你怕是还不知道,蜀山剑门被那群精怪攻了山门,据说死伤的厉害,刚才那封书信便是蜀山剑门加急来的!”

    年轻掌柜惊诧不已,“乌鸦山向来与蜀山剑门井水不犯河水,怎的突然起了争执?”

    估摸着书信已经上呈在那金銮殿上,黄毛较比先前已然没什么顾虑,“乌鸦山封神成精的念想,可不是一天两天的,要不是当年出了力,皇帝老子怎么会容忍一窝邪魔妖祟?”

    年轻掌柜自然知道这段古史,默默点了点头。

    “听说南边,也不太平,若不是山水相隔,怕是消息已经传开了,三大皇朝,已经乱了两座,还没过几年安生日子,怕是又要起战乱,哎……”黄毛显得忧心忡忡。

    书信官,在曹国来说,是各种消息的流通者,自然知之颇多,但有些可说得,有些不可说得,心中得明亮如镜,知晓其中轻重。

    显然,黄毛说的这则消息,已然不是什么机密,要不然他也不敢冒着被斩削头颅的风险,在这里心忧天下。

    “不会吧,蜀山离这里少说也有两三千里地,怎么打也不会殃及到这里来,若真要殃及到此,只怕就是离……不远了!”年轻掌柜欲言又止,但思量一番,终究没敢说出那两个可能掉脑壳的字。

    黄毛点点头,跟着叹息一声,寻常百姓过日子,就图个国富民安,没有太大的念想,也没有什么不对。

    只是一想到上个传信的马卒那副惨状,黄毛不禁打了个寒颤,心里啐骂“谁要搞的老子家破国亡,老子便是做鬼,也不会放过狗日的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