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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你让我 内心无法平静

    勇气是不常有的限定商品,往往需要做很长时间的心里建设才会偶尔上架。

    蚊虫潜伏在暗处盯着这一对人,想着借机饱餐一顿。

    显然宁朦并不想成全小虫,他只想成全自己。

    “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觉得我故意让你帮我作弊,到最后又没抄是在逗你。其实……我只是想看看你到底有多在意我。哪怕只是出于一个朋友的在意……”

    “到外面学习还要自己生活很累的,要好好分配时间,抓紧每一分每一秒……”

    唐笑芙突然打岔,意思是叫宁朦不必再说了,可宁朦又轴又倔,就算黑白无常现在要带他走,都要等他讲完了话。

    “你这人嗨,真是的,就知道装傻,一跟你说正经事心里话你就转移话题。算啦反正我早就习惯了,我说我的,你不回应我肯定也听进去了。夏令营活动我一开始想去又不想去,后来你跟我说,喜欢的人很优秀,自己要努力才会离他更近。可我又怕我一走你就把我彻底忘了,所以才让你帮我打游击想看看你在不在乎我,这下我心里踏实了,可以安心走了。你让我安心也让我下定了决心。把别人当做自己的梦想是很蠢的事情,但就像你说的,起码有一个明确的努力的方向。唐笑芙,我走啦,以后上课少睡觉,没人帮你看老师了,也没人把校服借给你披了。”

    早知道包弟其实是个人内心温柔的人,都说胖子的内心都很温柔,因为脂肪很柔软,被脂肪包裹的内心也很柔软。

    她并没有生气,或许更多的是害羞吧。

    正因如此,宁朦才放不下她。

    一个表面看起来强悍,实则内心很容易受伤的小狗狗。

    “磨磨唧唧的就你话多,跟我妈似得。”

    惯性的羞涩,惯性的不好好说话。

    回想起自己跟宁朦在一起的时候更多的时间是吵吵闹闹,像现在这样安安静静说话的机会少之又少,又时说两句正经的,他就赶快摆出一副不正经的屡教不改的模样让自己闭嘴。

    “唐笑芙?”

    不知是他的嗓音本就如此低沉好听,还是夜色给他增添了几分沉稳,当他的嘴唇轻轻念起自己的名字,只觉得浑身过电一样麻酥酥的。

    他鲜少称呼自己的大名,总是随着淡淡喊自己糖糖,好似这样喊着喊着关系就越发亲近了,而她十年如一日的喊着他的大名,宁朦,真有够无情的。

    “嗯?”

    一只手抓住了她肉肉的小胳膊,每次在商场买衣服的时候若衣服不够宽松第一感觉就是觉得肩膀不舒坦,宁朦抓着她的胳膊却带来同样的感觉。

    明明是树干一样没有二两肉的人,可在三十多度的教室里,他热的把半袖卷起来放到肩膀,露出修长的双臂,上面带着隐隐约约的小肌肉线条,原来不仅视觉感官极佳,掐人还贼疼。

    不由分说的,宁朦一拽把唐笑芙掰的和自己面面相对。

    两个人的距离无限拉近,他轻轻地弯下腰,那双厚厚的极其性感的嘴唇在唐笑芙的脸颊划过。

    在给宁朦画像的时候,有那么一刻她也为宁朦疯狂过。

    阳光照在他的面庞上,棱角分明的面庞,精雕细琢的五官,其中他的嘴唇是最好看的,形状似欧美,上唇轮廓清楚,下唇丰满像超市里的喜之郎果冻,晶莹剔透。

    亲吻来的很温柔,能感觉到他甚至没有噘起嘴巴盖章似得在唐笑芙的脸颊摁一下。

    他不是要得到什么,只是想感受这个自己日日夜夜挂念了三年的小女孩。

    有时候他总逗她,说她是包弟,做一些很幼稚的事情。

    都不过是想用这些幼稚的手段吸引她的注意力罢了。

    如蜻蜓掠过水面,如一阵春风吹过侧脸,如细雨轻轻打在头顶,他的亲吻温柔的甚至令人难以察觉。

    有多爱一个人,便会多珍惜她,你的动作你的言语在不知不觉之中都会变得轻柔起来。

    他真是一个很刁钻的人,亲昵落在的地方不是嘴唇,而是大部分脸颊带一点嘴角。

    若问宁朦,你最喜欢唐笑芙的长相是哪里?

    几乎不用思考,不会犹豫,是嘴角。

    这人,明明天生长了一副笑唇,嘴角天生的上翘,即使冷着脸的时候都像是在微笑,可爱至极。

    偏偏她更多时候喜欢用这可爱的嘴角挂上伤人的话让你浑身不自在。

    即便如此,给他一个吻她的机会,宁朦还是会亲吻她的嘴角。

    希望数年之后,女人苍老皮肤褶皱,面部疲倦,她这温柔上扬的嘴角也不要消失。

    喜欢就会想要接触,所以他总是做一些小动作,把着她的肩膀,将胳膊搭在她的身上,不算是真正的拥抱却也能暗自窃喜好一阵。

    爱就会想要接触,不论是何处,只要感受过她肌肤的温度也能满足内心的依恋。

    “再见唐笑芙,我会回来的。”

    男孩的脸红了,是羞涩。

    眼神也乱了,想看自己的女孩,却看一眼便逃避的转移开,第一次他感觉到目光的相对如此令人心神难安。

    一路小跑着,脚步都是慌张的,甚至被路边诺大的一个矿泉水瓶子绊了一跤,看他狼狈逃窜,趁着月色离去,唐笑芙居然被逗得笑了起来。

    什么情场老手啊,那些风言风语果然听不得,这不也是个新手么?

    高高瘦瘦的背影消失在单元楼门口昏暗的路灯之下,随后听到了汽车发动机的声响,开的很快,几乎是呼啸而过,比旷野的夜风都要急促。

    被他双唇触碰的地方隐隐约约在发热,鼻尖好像还残留着他方才俯身亲吻自己时留下的香气。

    不一会那点点火星蔓延到整张脸上,唐笑芙知道自己的脸一定红的像火在燃烧一样。

    绯红的云霞铺遍,心脏不安分的跳动,想起上一次它如此疯狂还是自己在家门口见到李书逸的时候。

    脑海里宁朦的面庞和李书逸的面庞交错轮回,乱了,真的乱了。

    咬咬牙,在心里整整默背了一便出师表,那慌乱的心才逐渐平淡下来。

    转身走入单元楼,脑子在想编一个什么样的借口才能回家和父母解释过去。

    完全没有注意到夜色之中,一个小小的身影走了出来。

    女孩脸上冷若冰霜,不屑的朝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您好您点的外卖到了,祝您用餐愉快,麻烦给五星好评!”

    黝黑黝黑的快递小哥乘着夜色风驰电掣,他的身上不仅仅有鸭肠炒饭的味道,还有楼下烧烤店烟熏火燎的味道,更甚还有两条街以外那家米线店的味道。

    更多的是汗水的味道。

    一个一米五左右的女子接过外卖,反手把外卖里的矿泉水拿了出来递给外卖小哥“好的好的一定好评,喝点水,大半夜挺辛苦的。”

    “谢谢您,哎,我们这就是跑来跑去的,您这大半夜的学习教课更累。”

    “嗯,上辈子杀人这辈子教猪,说的就是我们。”

    二人哈哈一笑,让这本来就炸了锅热闹的补课班更热闹了。

    拎着一大袋子外卖,英语老师走路的姿势都变得嚣张跋扈起来,一对一教室里唐笑芙对着一张英语卷子做的脑子疼,止不住的打哈气,眼泪顺着脸颊流淌下来。

    “来先把卷子放下,吃点东西精神精神再做。”

    不知道学外语的人是不是也学了外国人的性格,唐笑芙这英语老师性格大大咧咧的开朗至极,不仅仅在视觉上学生打成一片,在言行举止上也是一副山大王的样子。

    就连补课班给排课排学生的管理老师都不敢对她说教。

    麻辣鸭货的味道一打开外卖盒子便扑面而来,腌制鸭脖的香气,麻辣的鸡脆骨,劲道有嚼劲的鸭肠,东西还没吃到嘴里,人就醒了一半了。

    拆开鸭肠炒饭,提溜上一根鸭腿,英语老师丝毫不顾及的大快朵颐,自己吃得开心还三番两次的把食盒推到唐笑芙面前。

    那不是假客气,是真让你吃,点单的时候就点了双人份。

    来这补课班日子不长也就俩星期,成绩是否提高不知道,但是体重是又长了。

    即使你半夜三更费脑子学习,深夜进食也是催人肥胖毫不留情。

    想起体重秤上的数字,伸出一半的手又拿了回来。

    自己什么体重唐笑芙是清楚的,只是高考在即她没有功夫去减肥,现在只能控制自己别吃的更胖,免得到时候上大学了不好减。

    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起来,英语老师再三把鸭锁骨推到了唐笑芙面前“鸭肉是不胖的,你看他没有肥肉,吃吧吃吧,吃完了咱一股气把卷子讲了。”

    吃肥肉才会胖,瘦肉不会。

    心里的小恶魔又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减肥营养餐知识罗列出来,悄悄地给自己做好心理辅导,罪恶的双手还是抓起了一根鸭脖子啃了起来。

    而这种微辣又香辣的东西你只吃一个是不可能的,随后一段一段的鸭脖子进了嘴,藕片也来两片,鸭锁骨也可以啃一半。

    贪杯了,就醉了。贪嘴了,就肥了。

    “嗨,昨在我家草场给羊剃毛,我一把薅住羊腿,凳着它摁圈里,抓了一百来只,现在这胳膊都抬不起来。”

    英语老师家也是有草场有牛羊的,到季节便回牧区帮忙,白天是剽悍牧民,晚上是人民教师,双面生活,原始与文明的碰撞之下才出了她这么个好玩的奇女子。

    “曲姐,你这文凭考个教师资格证不难吧,怎么不去学校里当老师。”

    俩人虽是师生,处的更像朋友,曲姐年级也不大,二十七八左右,最烦别人喊她老师,所以她带的学生都喊她曲姐,走在补课机构的楼道里,一个个小弟大喊“曲姐好!”的时候,便是她一天最威风的时候。

    “爱学习的学习好的人才去当老师。学习好不爱学习的人才来当补课老师。”

    这句话的含义,直到高考之后唐笑芙才慢慢懂得,眼下她只能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假装听进去了的样子。

    说起老师,那她便不得不提那个人了。

    “那学习好爱学习,却不喜欢当老师的人去当老师是为了什么呢?”

    “因为家庭呗。老师挣得不太多,可是补助好,吃一辈子铁饭碗,养家糊口最好,学生放假他就放假,比公务员假期都多。除了受气,只能把一辈子的远大前程都放在培养出一个好苗子上,没有别的坏处了。我不是那么无私的人,所以我当不了学校老师。”

    想来确实,李书逸当年大学毕业便直接当了老师,也是为家庭分忧,所以才搁置了自己真正想做的音乐事业。

    等冬雪在覆上一层的时候,他就是个三十岁的人了,三十而立,家里人会不会催他结婚呢?会不会催他早点生孩子?会不会催他早日归乡找一份离家近的工作,从此平平淡淡度过一生。

    那样如群星闪耀的一个人,不应被生活打磨去光芒变成无用的沙石。

    他是爱学习的人,也是学习好的人,是大学老师,但是远有比大学老师更适合他的职业在等着他。

    桌子上只剩下了空餐盒和鸭脖子鸭锁骨鸭腿的骨头。

    香味还停留在人的嘴里和指尖,用塑料袋把他们打包丢到脚边装满演算纸的垃圾堆,这样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曲姐,有没有什么英文诗?”

    “嗯?开窍了?想积累词句写作文用了?”

    “我问的是情诗。”

    “那你这张卷子上110了我再告诉你。”

    “你不问我情诗念给谁么?”

    “嘻嘻,那是学校老师的工作,补课老师的工作就是告诉你一切你不知道的,用各种手段提高你的卷面成绩,其他的都不归我管。”

    后来那张英语卷子唐笑芙拿了115分,也不排除曲姐故意防水,因为她给英语作文打了高的不科学的分数。

    曲姐的书桌是杂乱的,可资料整理却是整整齐齐的。在一塌一塌的资料夹里翻找,终于她找到了一张粉红色的心形便利贴。

    水笔写出漂亮的英文花体,流畅的笔尖,飞舞的字母。

    写满英文的便利贴被连同那张115分的英语卷子一起交给唐笑芙,在低头看看手机屏幕的时间,已经是十一点半。

    是新旧一天即将交替,阴阳平衡即将打破之时。

    回到家里,唐笑芙才仔细的看这情诗。

    ’aCMedeiros

    自己翻译了几次总觉得意思不对,最后还是找了度先生来答疑解惑。

    自从第一次见到你,我的内心无法平静,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一见锺情,我只知道我真的很喜欢你。

    午夜已到,手机上表盘的四位数字全部归零,在这一刻出现了今天昨天。

    回想起那个飘着雪花的冬天,他温柔的捂住自己的眼睛把她护在身后。拘谨着身子却看着窗外的飞雪轻声哼唱雪花的快乐。

    就像这首诗一样,唐笑芙只知道,我真的很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