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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豪横

    朴实,在李欢前世的时候算是一个已经不是很大常见了的良好品质。

    但是在他这一世,这种良好的品质还是随处可见,例如他李欢、例如丫头、例如王老,再例如现在扛着一大根猪后腿站在李欢家门前喊人的赵安。

    原本李欢还打算等下午的时候去找王老问问赵安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但是没想到原本说下午送肉来的赵安,在中午他们正吃饭的时候就扛着一根猪后腿跑来了。

    其实说猪后腿有些不大准确,毕竟在我们的印象中猪后腿就真的只是一只猪的后腿,是不包括猪屁股的,但是赵安送来的这只腿上却是还连着半个猪屁股。

    猪腿加上猪屁股,估计得有好几十斤。

    “赵伯,您这...实在是让我有些不大好意思。”李欢望着赵安肩膀上的那根猪腿不禁有些迟疑。

    心里想要拒绝,毕竟这几十斤肉不是什么小东西,但是身体却是格外的诚实,让李欢将拒绝的话给憋在了心里。

    至于卢梦娇...她在看见这么多肉的时候就已经看呆了,此刻正站在一边望着肉流口水。

    “跟你赵伯客气啥,以后吃完了再来找我。你赵伯没什么本事,但是做个猎户还算是有几分本事,不缺肉吃。”赵安伸出手狠狠的在李欢的肩膀上拍了拍。

    一阵生疼。

    李欢觉得要是以前,就冲赵安这动不动就拍人的习惯上,他也得和他拉开点距离,不然肩膀迟早得要废掉。

    但是看在这么多肉的份上,他忍了!

    心甘情愿的那种!

    将肉帮李欢放好之后,赵安并没有久留,在拿了两个馒头之后便回家去了。

    走之前又给李欢保证,以后在林子里面见到葛根了一定把位置记下给他送过来。

    一顿午饭,李欢和卢梦娇两个人都吃的有些没滋没味,满脑子里都是想的那只猪腿。

    吃完饭,李欢将赵安送来的肉分解了一下,然后抹上了一层盐,搭了个架子将这些肉都熏了起来,这是李欢前世老家腊肉的做法。

    以前小时候李欢见着自己爷爷做过几次,没想到到了这异世他还能亲自体验一回。

    弄好之后李欢嘱咐卢梦娇看着点,以免火太大把肉给烧了,而他本人则是出了家门去了王老的家中。

    虽然赵安很豪横,对他很好,动不动就送他几十斤肉,还非要认他当侄子。

    但是这种简单得来的宠爱,让李欢浑身都有些不得劲,还是去找王老问个清楚的好。

    王老家院中,王老正在乘凉,一把扇子拿在手中时不时的煽动两下,带起一点凉意。

    “你说赵安?他怎么了?”

    听到李欢提及赵安,王老不禁有些好奇。

    在他的印象里面,赵安虽然长相气质彪悍了一点,但是却是一个绝对的老实人,一个真正的老实人,不像李欢。

    以前他感觉李欢是个和赵安一样的老实人,但是现在却发现这个娃子皮溜的很。

    “我就是感觉赵伯对我太好了一点,我们这还是真正第一次见面吧,但是他却热情的很,还给我送了几十斤的猪肉,让我这心里七上八下的。”

    “你收了?”

    “当然得收了啊,王老你是不知道家里多久没吃肉了。要是我一个人也就算了,现在不是还有了个小丫头吗。”李欢说的大义凛然,好像完全是为了照顾卢梦娇才收了那几十斤肉一样。

    王老诧异的望了李欢一眼,他发现自己以前还是低估了这小子脸皮的厚度。

    他那是因为家里的婆姨才收的吗?他都不好意思戳穿他这话,以前多老实的个娃子,现在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哎~

    不过...

    “你收的对。”王老转头说道。

    继而转头给李欢讲起了赵安的事情。

    “赵安大概是在十多年前我从县城回来的时候在路边捡回来的,当时遇见他的时候那叫一个惨啊,身上到处都是伤口,一身衣服都给染的黑红黑红的,当时我见到的时候都以为见着的是个死人,没想到一凑近发现还有一口气,于是就把他带回了村子。”

    “然后到处去请大夫给那小子治病,最后花了好多钱才把他给救回来,好了以后他就在村子里安定了下来,做了个猎户,对于他以前的事情也是从来都不开口,只说要在村子里给我养老送终。那段时间因为给他治病,家里也穷了下来,后来他能在村子里安定下来还多亏了那些邻居。”

    “所以他对村子里的事很上心,谁家有事他都是第一个去帮忙的。上次他来找我,我就给他说了下你搞出来的蚊香和葛根,所以他对你好你完全不用多想,你帮了村子大忙,虽然村子里的人家都对你不大熟,但是心里都记着你的好。”

    “原来是这样。”李欢听完之后心里有了个底,原本感觉收了那么多肉心里还有些过意不去。

    但是现在却是变的理直气壮了起来。

    我为村子出过力,我为村子流过血,所以好像收点礼也没什么不对。

    了解了赵安之后,李欢又陪着王老聊了会儿天,仗着前世看新闻联播培养出的一点政治素养,和王老大谈家国大事,惹得王老高兴不已。

    政治,不管是在那个年代,都是男人最热衷的事情之一。

    那怕平时不闻不问,但是遇见了,心里总是会有着一两点自己的想法,感觉不吐不快。

    这一点不分老少,就像不管什么年龄段的男人都喜欢年轻漂亮的女人一样。

    和王老告辞之后李欢径直回了家,和卢梦娇两个人一齐蹲在架子前,手里各自拿着一根小木棍,借着地上的草木灰学习起了认字。

    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李欢已经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文盲了。

    他现在已经是一个会一百多字读写的男人了,唯一的缺点就是字写的实在是不大好看,那怕只是用木棍在草木灰上写字,也能轻易的和卢梦娇写出的字分出差别。

    有学习了十来个字之后,李欢不断的在草木灰上练习了起来。

    卢梦娇就坐在他身边,望着架子上的肉吞咽口水,让无意间瞥见的李欢有些失笑。

    现在望着肉流口水的卢梦娇,和前世小时候的他没什么两样,一样的年纪一样的嘴馋,只是那个时候自己家里总是有着零食,而现在家里顶多也就算有点存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