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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新的开始

    生活恢复了平静,由于小兔子不想离开鲜余,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三个人商量好了,405宿舍剩下的两个人都申请了走读,住进唐宵的小别墅里面,每个月按时交伙食费就行。

    最开心的就是小兔子,她现在的名字叫鲜玥,很黏鲜余,每次抱出门逛街,都会收到一堆小零食,实在长得太像瓷娃娃了,在三个“家长”的严肃讨论下,准备开春就送小兔子去上一年级。

    星期六早上,伯厚陪小兔子拼图,唐宵煎鸡蛋,鲜余从楼上打哈欠走下来。

    “爸爸、爸爸!”小兔子一看到鲜余就扔下拼图,跑到他的跟前,笑眯眯。

    对于小兔子喊他一个未婚男青年“爸爸”他已经纠正过无数次了,让她喊哥哥,但是这个小家伙就是不愿意改口。

    “早上好呀,怎么了?”鲜余刮刮小兔子的鼻子,一看就是有事情求自己,不由感慨,小兔子看起来也比刚来的时候开朗多了,这是大家努力了好久的结果。

    “我们去看马戏团吧!有大熊!还有老虎!”小兔子张大嘴巴,嗷了一声,模仿熊吼,逗得鲜余哈哈大笑。

    不过鲜余还是觉得有点奇怪,“现在居然还有马戏团,不是都被禁止了吗?看动物不是建议去动物园?”

    “你不注意不能代表没有啊,不过我还是觉得在电视上看动物世界也好!”伯厚嚼着面包片。

    鲜余点头,觉得也是。

    “去嘛~去吧~爸爸!”小兔子撒娇,她最喜欢熊仔了,房间里面都是大熊小熊的公仔。“还能看熊熊~”

    鲜余问:“什么马戏团啊?”

    唐宵端着煎鸡蛋的盘子,放在鲜余面前,“cirquepurple(紫·马戏团),紫色的紫,之前朋友圈有宣传说是从E国来的,有点名气。”

    “我对E国人都快有刻板印象了,话说他宣传的能灌熊喝伏特加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别的不说,那熊酒量一定比你我都好!”伯厚笑了。

    唐宵:“就那点酒精,对熊的肝来说简直小菜一碟。”

    “E国的紫·马戏团?不会全部都是紫色吧?那这审美和阿宵差不多了。”鲜余笑着打趣唐宵,唐宵的奶茶店变成了网红聚集地,营业额蒸蒸日上,美得唐宵连着一个月带他们下馆子吃饭。

    唐宵喝牛奶,还给小兔子也倒了一杯,“嘿,你还真说对了,马戏团除了动物以外都是紫色的,还是那种特别迷离梦幻的紫色,和我那种星空紫不一样。”

    “一定要去看吗?”鲜余有些懒洋洋,他还是比较喜欢那些隔着屏幕能看见的动物,所以对马戏团不感冒。

    唐宵挑眉笑道:“为了小兔子,我早就订票了,我们三个到时候一起去。”

    “三个人?不会算数啊。”鲜余奇怪地瞟了唐宵一眼。

    “我,你,小兔子,这不三人嘛。”

    鲜余转看向伯厚,有些疑惑:“你不去吗?”

    伯厚摇头,撇嘴:“我有“小丑恐惧症”去那干嘛啊!想吓唬谁呢!”

    唐宵笑眯眯:“这是次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因为老季请他去看表演,据他猜可能是一场很贵很贵的交响乐。”

    “交响乐是我猜的,谁知道具体是个啥呢。”伯厚想了想,之前忘记问是什么表演了。

    “恭喜恭喜,白嫖怪。”鲜余拍拍他的肩膀。

    唐宵憋着笑,也装模作样拍拍,“能凭本事得来的,怎么能说是嫖呢!你说对吧厚哥。”

    “滚!”伯厚一脸嫌弃。

    但是事实证明,话说得太满、想得太好都是会被打脸的。

    在马戏团门口,鲜余牵着小兔子,唐宵拎着零食汽水,三人碰到了拿着爆米花的季廷森和捧着奶茶伯厚,场面一时间有说不出口的窒息感。

    “好巧啊,原来你们也来看马戏团,小兔子好久不见!”季廷森笑着跟他们打招呼。

    鲜余对伯厚挑挑眉,“是挺巧的!”

    “对对对。”唐宵笑着附和,对伯厚眨眨眼。

    “……”伯厚觉得自己简直气饱了。

    最巧的是几个人的座位都十分靠近,伯厚左手季廷森,右手小兔子,再过去就是鲜余和唐宵。

    唐宵一坐下就跟鲜余念叨,“看其他马戏团咱们吃零食没问题,但是看E国绝对得拿瓶高度白酒来啊!灌两口多刺激。”

    鲜余嫌弃地瞟了他一眼:“灌两口?是想喝醉了和熊一起跳舞还是跟老虎一起跳火圈?”

    唐宵:“……”

    一杯啤酒都醉醺醺的一个人还喝高度白酒,怕是还没睡醒吧,鲜余表示不屑,唐宵就个老六。

    马戏团的布置很特别,是一个专门搭建的场地,设有六百个人的座位,装饰都是紫藤色加大面积的白色组成,到处都是不规则几何图案,用料及其细心,都是镜面玻璃。

    就连走过的服务人员都是穿着白色的西装系着紫藤色的领带,仿佛来到了一个“梦幻迷离”的世界。

    小兔子拿了几颗爆米花扔进嘴里,“还没到小熊上场吗?”

    “还没,我们先看其他的小动物。”伯厚揉了揉小兔子的头发。

    季廷森看着他,犹豫一会儿,开口:“兄弟,抱歉,没想到他们舞台居然出了故障。”原来已经说好去听交响乐的两人去到场地才发现某乐团暂停两天,听说是因为剧院舞台莫名其妙地塌了,目前正在维修。

    伯厚毫不在意,摆摆手:“塌舞台是他们的事,怪不到你头上,再说了这个马戏团表演网上评价说挺好的。”

    看着跟季廷森跟他认真道歉,说考虑不周的时候,伯厚就觉得这个人挺好的,值得当好朋友,拉得下面子,也很真诚,光这几点伯厚都能和他相处得很舒服。

    今天来的人很多,等人叽叽喳喳都坐满了之后,白色西装的服务生推着小推车过来,到处转悠,转到他们几个人面前,都被拒绝了,开玩笑吧,这一瓶瓶伏特加,喝完就得趴这了。

    灯光照向台前,一个穿着紫色长袍的驯兽师出现,戴着白色的礼帽,是个典型的E国大叔,身后跟着一只棕熊,他大喊:“Добрыйвечер!”

    “他说的是“晚上好”。”鲜余当初热血中二的时候学过几句日常E国语言。

    唐宵看着驯兽师拉过大棕熊,把手搭在熊的肩膀上,微微皱眉:“看起来好危险啊!”

    驯兽师在众目睽睽下,向白西装要了一瓶伏特加,打开瓶盖就递给熊,熊也不含糊,大爪子捧着酒瓶,咕咕咕灌了一瓶,底下一群观众惊呼。

    “爸爸,熊喝的是什么呀?看起来很好喝诶!”小兔子转头问鲜余。

    鲜余:“……雪碧。”

    现场突然响起了一首欢快地E国民谣,许多观众都不由自主地打拍子,熊举着爪子转圈圈,像是在跳舞一样,只不过因为庞大的身体显得很笨拙,但是胜在可爱。

    小兔子乖乖坐在座位上跟着打拍子,笑呵呵的,在场的小盆友都很喜欢这只会跳舞的大熊。

    唐宵看了几分钟,什么熊仔骑自行车、大熊跳舞、大熊玩平衡车,一股尿意实在憋不住了,问鲜余借了件羽绒服就走到后台找厕所。

    一个穿着白西装的男人在后台抽着烟,他不是E国人,外表有些消瘦。

    “麻烦,请问厕所在哪?”唐宵急冲冲问了一句。

    那人冷漠地看了他一眼,不说话,手往右边黑暗地方指了指。

    唐宵也不管什么黑不黑了,直接往那里面冲,那个男人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捻灭香烟,低声说了一句:“愿忒弥斯女神保佑你,眼蒙黑布能主持公正,手持利刃能劈开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