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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湄公省首开《国籍法》

    北方已经严寒冬季,南方却是温暖如春,湄公省更是近乎夏季的温度。

    西贡港口已经扩建完毕,几艘大海船缓缓靠上码头,桅杆上飘扬的旗帜清楚地表明了身份。

    没错,湄公省最大的港口就是西贡港。这并不是皇帝的命名,而是郑和下西洋时,西来朝贡船只停泊的港口,西贡即“西方来贡”的意思。

    跳板一搭,移民们携家带口,肩扛背驮,带着最紧要的家资踏上了这陌生的土地。

    “这是俺们招来的,别乱抢啊!”

    “看到牌子了,看你吓那熊样儿。”

    “说得好听,看到牌子还往前凑,没安好心。”

    吵吵嚷嚷中,移民都有些发蒙,来时说得好,可没想到这么抢手。

    “乡亲们,这边,这边。”一个胖脸热情地招呼着,生怕人们听不出他的方言口音,脸上堆着笑容,把人们往旁边的登记处领。

    官府的人在席棚内忙着登记入籍,官招和自发前来的由官府安排,别人招来的登记完自然由他们领走。

    人口就是财富,就是权力,在湄公省就是如此。

    海商总会财大气粗,招募来的人数已经给李国助捞了个七品县令;颜思齐下手稍晚,可也靠钱砸在福建招人,给侄子弄了个县太爷当。

    还有闻风而动的西南土司,本着开枝散叶的想法,已在湄公省有了数个安抚使,十几个长官司。

    这还只是开始,很多内地土司还不知道,有些土司还不相信,还在犹豫。

    拉几十人当排长,拉一百人当连长……朝廷鼓励移民的政策,与后世的某个历史阶段比较类似。

    但在实际操作中,湄公省还是有不少改进之处,不可能出现很多的土皇帝。

    首先是军队,不管是安抚使,还是长官司,都要按照人口比例,提供一定数量的兵员。

    这些兵员将集中训练编制成军,由明军将领统率,对外拓展疆域、多占地盘、抢掠资源。

    然后,再给安抚使和长官司增加一定数量的土地,说白了,就是分赃。

    这样既剥夺了土司对军队的直接指挥权,又有激励在内,不致引起太大的反对和抵触。

    毕竟安抚使和长官司的人口数量不算太多,拉出的武装也难以与当地的蛮夷争夺抗衡。

    只是出些精壮,不用管粮草军饷,不用管伤残抚恤,相当于派人去打工,给自己赚取利益,很不错的嘛!

    至于因招募移民而委任的县令,你手下的官吏却是必须由吏部派遣,可不是你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回县尊,这几艘船都是从广西钦州而来,没有从江浙来船。”仆人跑进一座酒楼,向着李国助禀报。

    李国助略有些遗憾,微微点头,说道:“算起来也就这几天,你每天来码头盯着,我公务在身,不能因此误了工作。”

    “大人放心,小的就守在码头,连睡觉也睁着一只眼睛。”仆人连忙躬身答应。

    李国助站起身,在随从的陪同下出了酒楼,坐上马车,向远方驶去。

    湄公河三角洲又称九龙江平原,也是东南亚地区最大的平原。

    这里河网密布,河渠纵横交错,一望无际的稻田,四季飘香的果园,建设得好,会成为极富庶的宝地。

    没错,红河平原已经成为安南主要的经济区域,湄公河平原还远远没有得到开发。

    起初,这里只是个叫普利安哥的小渔村,周围都是沼泽。后来,逐渐发展成真腊的港口贸易重镇。因水网密布,这一带被称为“水真腊”。

    数年前,大明水师占领了这里,迫使真腊向西退缩。

    真腊,也就是后来的柬埔寨王国。当时已经呈衰落之势,不仅无力抗衡明军,甚至连越族的难民也抵挡不了。

    如果历史没有改变,几十年后这里将成为越族难民的天下,直到阮朝送来一位贵族来此统治,才算正式纳入越南的版图。

    现在,因为皇帝的插手,这里成为了大明的湄公省。

    数年来,移民加上流放的,已经越过二十万人,稳稳地压过了因躲避越南南北朝内战而前来此地的越族难民。

    同时,这里也成为了大明水师的一个重要基地,以及走南洋海商的中转港口。

    尽管如此,湄公省依然处于初建阶段。不仅需要大量的人口填充开发,如此处置逐渐增多的越族难民,也是个不能回避的问题。

    李国助坐车赶到巡抚衙门,入内拜见了巡抚董应举,才知道皇帝颁布了新旨意,要湄公省遵照执行。

    尽管正式会议要到明天才召开,董应举还是把新旨意的内容转达给了李国助,以方便他明天提出建议。

    “越族难民虽然臣服于官府统治,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为长远发展、社会稳定,《国籍法》可谓正当其时。”

    董应举已经晒得很黑,脸上也尽是沧桑之色,对于湄公省的建设发展,他可谓是殚精竭虑。

    李国助认真听着董应举的解说,不时颌首称是,表示对皇帝旨意的赞同。

    招揽民众落户垦荒,使越(指安南人)、唐(指华侨)、獠、蛮等流民成为大明子民,享有与内地移民同等的开荒居住、交税纳赋的权利。

    这个政策并不新鲜独特,湄公省初建,董应举便是如此进行的。可尽管对于湄公省的建设开发很有利,他的心中却也有隐忧。

    而用《国籍法》来甄别和限制,使得成为大明子民有了固定的规范和条件,可不是你想当就当,不想当还要赖在这里的。

    要么郑重宣誓加入大明国籍,并在以后尽到大明子民的责任和义务,并享受大明子民的待遇;要么拒绝,自觉滚出大明在湄公省的统治之地。

    宣誓加入还不算最后的程序,你得在两年内学会汉语,先得到五年的居留权;然后在五年内通过入籍考试,才能真正获得明人的身份。

    说汉话、写汉字,等于是抛弃了原来本族的文化传承,大半融入了汉族。

    这一代如此,下一代或下下一低可能就连本族的语言和文字都不会了。一个没有语言文字传承的民族,还能被称为一个民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