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让野狗撕神 » 第二十七章 老魔之死

第二十七章 老魔之死

    强烈的痛感使得那老怪的身子震颤了一下,猛地咳嗽一声,声音如同斧劈干柴,鲜血也应着咳嗽的力道四处喷溅。

    老怪伸出爪子去抓那粉衣男子,粉衣男子却每次都能踩着它的爪子腾空而起,就这样在半空中你抓我躲,老怪始终没能伤得了粉衣男子毫分。

    雁一字满脸染上老怪的鲜血,他仰望着那个粉色的身影,那人就像一只粉色大鸟,双翅扇动着,在半空中闪转腾挪,上下翻飞,速度越来越快,最终变成了一道左冲右突的粉色光芒。

    那粉色光芒中,忽然冲出一点鲜红,随着那点鲜红色扩散开,粉衣男子身影飘飘忽忽落在地上,手里长枪的枪尖上沾满了血。

    老怪左胸口血流如注,它伸出爪子去捂,血从爪子的缝隙流淌出来,紧接着它耳鼻里也开始出血,几丈高的身躯摇摇晃晃,眼看着就要倒下。

    雁一字努力回想刚才看到的,这才明白了为什么这粉衣男子要在半空中辗转腾挪,他是在等待时机,等待下落到合适的高度,给老怪左胸口致命一击。

    那一枪直接穿透了老怪的心脏。

    对于那庞大的身躯来说,一枪扎穿咽喉只是皮肉伤,但心脏被穿透,瞬间就变成了泥像,原本疯狂挥动的双臂停滞在半空,眼睛里的光芒也随之熄灭。

    那巨大的身躯仿佛一株生长了几千年的大树,忽然就干枯腐朽,轰然倒塌。

    雁一字眼睁睁看着老怪倒下来,意识到不妙的他手忙脚乱往一边爬去,慌乱了半天却只挪动出一步远。

    轰……

    老怪的肩膀重重压在了他身上。

    激荡起来的尘土逐渐散去,他从老怪身子下面爬出来,迎面就看到杨千絮的笑脸,灿烂又温暖,嘴角还带着刚刚擦去的血渍。

    “让你别去你还不听。”杨千絮道。

    “我这不是说帮助一下那个人么。”确认了两个人都没什么大碍,雁一字带着欣喜:“姐姐你可真关心我呀。”

    杨千絮道:“没有关心你,只是说你过去也没什么用,人家白未影一个人也能解决。”

    “白未影?”

    雁一字撇了撇嘴,被杨千絮搀扶着勉强站起来。忽然听到了身后“嚓”地一声响,回头看去,粉衣男子正站在那老怪的脑袋上,将长枪连续捅在那老怪脑袋上,力道凶猛,渐渐地老怪头上满是血污,白银枪杆都被染成猩红。

    一连捅出了十几个窟窿,那粉衣男子却一直都是一副淡漠模样,似乎在他的眼里只有杀死老怪这一件事,管你周围站多少人,只当是杂草石头一般。

    直到确认那老怪没有一丝活气儿,他才收起长枪,跳在地上。

    这时雁一字才看清楚那粉衣男子的长相,可以说是面色如同白玉,目似朗星,鬓若刀裁,标致的像画中人一样。那一身溅满了血点的粉红色长衣,在他冷淡神情衬托下都显得挺括坚硬。

    粉衣男子扯一把草叶子擦拭着枪杆上的血迹。

    雁一字被杨千絮搀扶着来到了粉衣男子近前,说道:“大侠好身手,在下真是叹为观止。”

    那粉衣男子只是抬起眼睛瞟了一眼雁一字和杨千絮,随即又低下头继续擦拭着枪杆,一杆亮银枪终于擦拭的银光闪闪。

    雁一字还以为对方没有听清楚自己说的话,又提高了声音:“感谢阁下救命之恩……”

    还不等他感激的话说完,那粉衣男子将擦拭用的草叶子丢掉,转身离开了,他径直西去,就像是没听见雁一字的话一样。

    留下身后一片尴尬。

    雁一字目视着那人离去的背影,又看看杨千絮,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在他的认知里,不管多么讨厌的人,打招呼还是应该有回应的吧?

    再说了,那家伙也没理由讨厌自己,而且刚才不是还踩过自己的肩膀和脑袋吗?

    就这么走了?

    雁一字心里想着这家伙也太神气了吧?他还想再说些什么,却感觉胳膊被杨千絮拽了拽。

    杨千絮道:“还想什么呢,回去了。”

    雁一字仍旧看着那粉衣男子离去的方向,愤愤道:“这家伙也太……”

    杨千絮打断了他的话:“怎么,你还想跟他认识一下么,你没看见人家戴着孝呢,肯定没有心情跟你说这些。”

    雁一字疑惑地看着杨千絮:“怎么,你好像很熟悉这个嘚瑟的家伙。”

    “他啊,那可是白未影,天下女孩子都熟悉吧……”杨千絮望着粉衣人的背影,感叹道:“你知道他为什么戴孝吗?他即将成亲的妻子被豺人杀死了,据说还是被邪魔杀死的,从那以后他就一直为妻子戴孝,到处追杀邪魔和豺人。”

    “你对别的事情不了解,对这个白未影倒是挺了解啊。”雁一字语气里带着醋意。

    杨千絮笑笑:“毕竟,他可是万千天俞少女爱慕的对象,我再不关心,周围小姑娘们叽叽喳喳议论的很多,不停往我耳朵里钻呀。”

    “他这么受欢迎呢?我感觉我要比他英俊好多吧?”雁一字故意没好气的说道,低头找了个小水洼一看,水洼里倒映着一张乌漆墨黑的脸,头发披散着,没有一丝丝英俊气息。

    杨千絮笑笑:“人家白未影在血衣评上排名第四,是有名的冷血少年将军,再加上对亡妻一往情深,成为一众少女崇拜的人物是很正常的吧。”

    “我也很专情的呢……虽然我不喜欢穿那么骚气的粉色衣服。”雁一字眨巴着眼睛看向杨千絮,假装无辜状。

    杨千絮笑道:“哈哈哈,人家穿粉色也是有来由的,据说是她的未婚妻子喜欢看他穿桃粉色,妻子亡故后,就一直粉色长衣不离身了。”

    “行行行,他厉害”雁一字白了杨千絮一眼:“但是也不能这么神气吧,反正要是我,绝不会和这哑巴一样的人做朋友的,以前不会,以后也不会。”

    “行啦,收拾东西回去了,待会儿再来一个邪魔就不好了。”杨千絮说着,搀扶着还一瘸一拐的雁一字,朝着马匹和背篓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