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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新时代好青年

    财货装车,用了二十六辆车才勉强装完,不值钱的李嘉瑞不要了,实在是太多了。好在,半鹤居里的车辆多,勉强能装下。

    “李相公,我们把贼窝烧了吧。”一个丁壮上前,向李嘉瑞提议,满脸仇恨,骂半鹤居是贼窝。

    “是啊,李相公。”奴仆们无不赞成。

    李嘉瑞断然拒绝:“不行。谢迁这贼子伸手不拿四两,建半鹤居他没出过一分力气,只不过是仗着谢方叔这奸贼的势强行霸占罢了,这都是民脂民膏,留下来或许另有用处。”

    丁壮们虽然不太情愿,但想了想也能接受。

    李嘉瑞怕他们离开后,有人闯进来破坏了,吩咐黄大毛:“去,多弄点布来,再拿点笔墨来,我要写点东西。”

    “要得要得。”黄大毛立即带着几个人去忙活。

    没多久,黄大毛他们就回转,拿来好多麻布,还有一大盆鲜血,一支酒杯粗细的毛笔。

    李嘉瑞闻着扑鼻的血腥味:“为啥弄血来?”

    黄大毛理所当然:“寨主,以您的威名,写出的东西必然是杀气腾腾,当然要用血嘛,更增威势。这可是放的蒙鞑之血呢。”

    对于李嘉瑞来说,只是写点告示提醒的话,鲜血也好,黑汁也罢,都一个样。

    李嘉瑞颔首,黄大毛立时指挥几人把麻布裁成一段段,在地上铺开。

    李嘉瑞握着毛笔,笔杆如同酒杯粗细,如此粗大的毛笔平生第一次用,感觉怪怪的,干脆换个握笔姿势,象握刀一样持着。

    刘莲狂翻白眼,这是上等湖笔,一支笔价值十两黄金,你竟然当刀使,一瞧就知道没有文化。

    李嘉瑞可不管那些,饱醮鲜血,在麻布上写起来,挥洒自如,一气呵成,睁大眼睛瞅了瞅,非常满意。

    黄大毛双手轻击,激赏不已:“寨主这字龙飞凤舞,天下少有。”

    “噗哧。”刘莲绷不住了,失笑出声:“李相公这字就象蚯蚓爬过,鸡爪找过,哪有龙飞凤舞之象?”

    杜可用嘴角一扯,斜眼瞥着李嘉瑞,满脸鄙视,重重颔首,赞成刘莲的话。

    陆振之方大成他们极其无语,李嘉瑞这字丑得没法看,黄大毛竟然赞为龙飞凤舞,这太不要脸了。

    李嘉瑞盯着刘莲,杀气腾腾。

    刘莲昂首挺胸,一点不示弱,你的字就是这样差劲,我坚决不会改口。

    “非也非也。”黄大毛摇头晃脑,一脸鄙夷,很是瞧不起刘莲,振振有词:“蚯蚓为虫,然终究会化龙;鸡在地上为鸡,上天就是凤,寨主这字龙飞凤舞哪里错了?”

    刘莲:“……”

    陆振之方大成他们瞥了李嘉瑞和黄大毛一眼,离李嘉瑞和黄大毛远点。

    这两人一个不要脸,一个不要节操,离得近了自己也会没节操没下限。

    李嘉瑞满脸喜色,拍着黄大毛肩膀:“还是你有眼光,懂得欣赏,他们是有眼无珠。挂上去。”

    黄大毛昂首挺胸,神气活现,如同得胜将军似的:“要得要得。”

    抓了几个壮士,在黄大毛的指挥下,挂起来。

    麻布上写着‘此屋无主,财货自取,切莫拆房毁屋’,落款:‘新时代好青年’。

    刘莲秀气的眉毛拧着:“新时代好青年是啥意思?”

    李嘉瑞赏了刘莲一个鄙视的眼神:“和你这个封建社会的娘们没法沟通。”

    刘莲磨牙。

    李嘉瑞提笔,饱醮鲜血,又在麻布上写起来。

    XXXXXXX

    正是麦熟时节,金黄的麦子散发着诱人的麦香味,微风拂过,荡起阵阵麦浪,这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要是在平时,麦田里一定是人来人往,年轻力壮的农奴在监工皮鞭驱使下,拼命干活,热火朝天,目今却是偌大的麦田里没有一个人影。

    麦子收割得七七八八了,只余少部分留存。

    在麦田的树上,挂着一块麻布,上面写着赤红夺目一行字‘此田无主,粮草任取’,落款:‘新时代好青年’。

    一个衣不蔽体的难民,饿得双眼无神,拄着一根树枝,睁大眼睛,看着在风中飞舞的麻布:“写的啥呢?”

    又一个难民拄着木棍,勉强站稳,睁大眼睛:“他识得我,我不识得他。”

    不断有难民汇聚过来,睁大眼睛看着麻布,终于有一个难民识得上面的字,念道:“此田无主,粮草自取。新时代好青年。”

    “啥子?你说啥子?这田没主人?”

    “不会吧?这不是谢贼的么?”

    “应该可能也许……是真的。平日里,农奴成群,在监工皮鞭驱使下干活,热火朝天,哪有目今这样冷清。”

    “也就是说……这麦子归我们了?”

    “收麦去喽。”

    难民弄明白了原委,欢喜不已,原本饿得没了力气,风吹就要倒的人了,立时生出无穷的力气,飞奔着冲过去,想要收割麦子,又没有工具。

    干脆拔起麦子,双手一阵揉搓,搓出麦粒,放进嘴里大嚼起来,只觉这是平生吃过最美味的东西了。

    吃到撑了,恢复了些力气,这才去附近农奴居住找到工具,三五成群割起了麦子。

    这样的事情,在简州各处上演。

    相应的,新时代好青年的名声传开了,无数的难民在传诵他的美名,认为他是救世主,是上天派他前来拯救难民的。

    XXXXXXX

    半鹤居。

    胡凌身材高大,足有一米八五,只是一身肥肉,挺着个大肚子,快步进入半鹤居,来到谢迁死亡之处,如剑般的浓眉紧拧着,脸色阴沉,都快拧出水了:“这贼子好大的狗胆,竟敢谋害当朝宰执从子,他就不怕死无葬身之处?”

    目光落在李嘉瑞留下的诗句上‘为子死孝,为臣死忠,死又何妨。自光岳气分,士无全节,君臣义缺,谁负刚肠。骂贼睢阳,爱君许远,留得声名万古香。後来者,无二公之操,百炼之钢。’

    恨得牙齿咬得格格响,满脸通红:“好贼子,竟敢骂我不忠不孝。”

    “不,还有谢相公。”

    “不不不,满朝文武都给他骂遍了。”

    一开始,胡凌认为这是在骂自己,仔细一想,谢方叔当了七年宰执一事无成,也在被骂之列,再一想,满朝文武忙着内斗搞党争夺权捞钱,都给骂了。

    心理平衡了,没那么难受了,被骂的又不是我一个,愤恨之情稍减。

    “来人,调兵,出发,我一定要剐了此贼。”胡凌眼里快喷出火来了。

    谢迁死在自己辖区,谢方叔肯定不会罢休,一旦谢方叔发怒,自己的乌纱帽难保不说,能不能保全身家性命都不好说,因而胡凌必须要给谢方叔一个交待。

    最好的交待,就是抓住李嘉瑞,处死李嘉瑞。

    很快,一千人马就集结完成,胡凌飞身上马,率领一千宋军从后追杀而去。

    一千宋军,身着厚重的步人甲,盔明甲亮,队列整齐,横成行,竖成列,步伐一致,一千人行进,如同万人在进军似的,声势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