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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太阳照常升起

    烛九阴被杀死后,它的鳞甲片变得很容易剥落。

    摸着烛九阴金光灿灿的鳞甲片侯志激动不已。

    这显然不是一般的东西。

    这鳞甲片极其坚硬,快赶上侯志在文明年代见过的薄铁片儿了。

    虽然暂时想不出这坚硬的鳞甲片可以做什么用。

    但在这蛮荒年代碰到类似金属一样的东西也算是一桩幸事。

    烛九阴身上大多数鳞甲片都有乒乓球拍大小,只有背部的略小,有的拳头大小,有的鸡蛋大小。

    一片片鳞甲片剥下来太费时间。

    侯志索性让大家只剥下部分鳞甲片,然后把烛九阴割成20段。

    鳞甲片下面,烛九阴的肉却十分柔软。

    侯志动手切开表面的皮肉往下一摸,却摸了一手油。

    这烛九阴有厚厚的脂肪层,感觉有巴掌那么厚。

    突然之间,侯志就笑了。

    “老祖母,我们不会是用这烛九阴来点烛火吧?”

    老祖母说:“是啊,烛九阴的油可以用来做长明灯。”

    怪不得呢,为何叫烛九阴。

    烛火照亮九阴之地。

    可如果仅仅为了点烛火就这么大动干戈,500年战斗一次,死伤无数,这也未免太奢侈了。

    因为可以点烛火的东西太多了。

    没必要这么麻烦。

    比如像编麻绳的麻仁儿,还有海豹的油。

    甚至松树油都一样可以点烛火。

    所以,侯志还是不太相信烛九阴就这么点作用。

    反正不管怎么样,哪怕这只是一个仪式,也宣告天之浮桥的旅程即将开始了。

    这烛九阴割成了20段,每一段都有500斤左右。

    八十名勇士每四个人可以抬一段。

    可还有牺牲的两名勇士,无论如何得让他们回到部落的墓地里。

    另外有被电死的巨猪也不能扔在这里。

    人到用时方恨少。

    侯志只能先派矬子回去叫人,他们一路上先磨磨蹭蹭走着。

    其实,营地里也没多少可用之人。

    年轻力壮的妇女都带着孩子,剩下的不是老人就是孩子。

    但侯志有给力的东西——驯鹿车。

    四辆木轮大车已经做好了,虽然侯志训练过很多次了。

    但真正使用这还是头一遭。

    一行人走了一天后,矬子和十来名族人终于赶着四辆大车迎上来了。

    有了大车相助,大家负担轻多了。

    又走了一天,终于回到了营地。

    回到营地后,大家在炉子旁处理烛九阴。

    鳞甲片剥下来,脂肪挖出来装到罐子里。

    剩下的肉还有很多,没个十天八天吃不完。

    就跟其它肉一样,先熏制出来,留着慢慢吃。

    接着,全部落上下就开始进行出发前的准备工作了。

    首先,鲁雅和矬子他们几个猎人每天到外面去搜寻驯鹿的踪迹。

    虽然不能跟驯鹿迁徙的步调完全一致,但至少不能落下太多。

    眼下,正是乍暖还寒、青黄不接的时节。

    离开贝加尔湖就等于失去了食物来源。

    唯有紧紧跟随驯鹿迁徙的步伐,才能保证不饿肚子。

    而且,驯鹿已经迁徙几百年了,肯定比人类更熟悉道路。

    同时,侯志也没闲着,他得一一拜访周边的部族。

    除了打过交道的苏灿部落,周边其实还有七八家其他部落。

    库纳尔领着侯志一一去拜访他们,向他们道别。

    这些部落虽然没跟侯志打过交道,但他们跟夸父族人已经交往多年了。

    算是友好邻邦了。

    听说侯志他们要走,大家都依依惜别,拿出最珍贵的礼物。

    眼下,食物短缺。

    人们只能送侯志他们几支长矛、几张皮子、几个罐子之类的。

    侯志也不好拂了他们的好意,只好一一笑纳。

    库纳尔更是羡慕不已。

    “我也好想跟你们去天国啊。”

    “唉,没那么容易,估计得走两个冬去春来。”

    “人挪活树挪死。听说天国跟咱们这里是倒过来的,天暖和的时候多,天冷的时候少。”

    “应该是的,树木更加茂盛,动物也更加凶猛。”

    “可惜啊,今年恐怕不行了,部落里新生儿太多,照顾不过来。等来年就好了,人口越来越多,我不走大首领也要赶我走了。”

    “好!你和你部落的人来找我们的话,就拿着这支箭。”

    侯志说着,把二十五支箭矢中的一支拿出来递给库纳尔。

    “我会好好保存,就算我不在了,我的族人也会拿着它。”

    这箭矢是侯志跟反曲弓一块儿从文明时代带过来的。

    侯志从来没舍得用,眼下就用来赠送朋友了。

    “我们走了以后,你们就住进我们的营地好了,这一年,我们的营地已经建的非常好了,扔了也怪可惜的。”

    “谢谢你!我们也帮你们守着你们族人的墓地。”

    几天之后,鲁雅和矬子侦查驯鹿群回来了。

    “好了!它们的先头部队已经出发了,这几天它们的大部队也该上路了。”

    此时,营地里的需要带走的家当都收拾完毕了,就等侯志一声令下了。

    晚上,大家在营地里吃了最后一顿晚餐。

    前几天,大家还兴奋不已。

    此时,又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了。

    甚至有点伤感,有点压抑。

    侯志只是在这里生活了不到一年时间,尚且留恋不已。

    其他人都生活了十几二十年,甚至四五十年,当然更有感情。

    按照侯志懒散的性格,他宁愿在这贝加尔湖边混吃等死。

    这里虽然发展不出农业,发展不出畜牧业,也练不出铁器、青铜器。

    但吃饱肚子没问题。

    可作为文明时代的人,好不容易来到这蛮荒时代,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那不枉来一遭吗?

    更何况,侯志还有自己的小私心。

    解铃还须系铃人。

    既然自己是在南美穿越的,回到南美有没有可能再穿越回去?

    说到底,侯志还是很怀念自己的文明时代的。

    侯志正想着怎么来活跃一下气氛。

    姬娜突然唱起“我要带着你到网吧偷耳机”。

    大家一起跟着嘻嘻哈哈唱起来。

    侯志也忍不住笑着唱起来。

    这破歌用来活跃气氛还真是不错。

    等大家唱完了,侯志又从手表里找了首歌曲放出来。

    是“太阳照常升起”。

    “好!这个好!”大家更加斗志昂扬了。

    这歌曲也很应景。

    休息一晚后,第二天一大早,大家迎着升起的朝阳,准备上路了。

    库纳尔也率领着族人,如约过来接收营地。

    一起接收的还有夸父族的十几个老人。

    他们实在太虚弱了,无法进行长途跋涉。

    就让他们留在营地里好了。

    随着天气转暖,库纳尔养活他们应该也不会太难。

    两个夸父族的部落合在一起,眼下已经有600多人了。

    另外还有将近300名的新生儿。

    一共有900人。

    随同的还有饲养多年的十几只牲口。

    除了四辆驯鹿大车外,其它身材高大的牲口也没闲着。

    六只猛犸象中,两只成年的,肩高一个四米,一个五米。

    两只半大的,肩高也有两三米。

    两只年幼的,肩高有一米五左右。

    除了两只年幼的,剩下四只身上都搭着木架子,驮运各种物资。

    两只成年驼鹿,肩高也有三米多。

    他们身上也同样搭着木架子。

    侯志抓的那只独角兽眼下肩高也有三米了。

    他力气跟猛犸象差不多,背上也背着很大的木架子,驮运着物资。

    刚子和他的两只幼崽,以及尼尔斯,还有五只小狼就不负重了。

    他们专门负责前后方的警戒任务。

    当然,族人们也都没闲着。

    刚出月子的妇女们背着自己的孩子,其他人则背着自己的行李。

    每个人都负重七八十斤。

    旺旺负重估计有三四百斤。

    这一支声势浩大的队伍向着荒野中进发了。

    库纳尔带着两个手下,执意要送行。

    侯志只好由他去了。

    一直送了十里地,这才依依不舍地回去了。

    侯志他们又走了一两里地。

    鲁雅和矬子他们狩猎队员从前方迎了过来。

    侯志连忙问:“怎么样了?驯鹿也开始迁徙了吧?”

    “是啊,咱们到山坡上就能看到。”

    侯志跟着鲁雅到上坡上,手搭凉棚向远处看去。

    只见远处尘土飞扬。

    定睛仔细一看,侯志不由得大吃一惊。

    荒野中行进着几十万头驯鹿。

    铺天盖地,仿佛蚂蚁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