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章
白夜枭忽然遭此大难,刚刚丧妻,眼看孩子也不行了。即使他智慧不俗又罕有敌手,但终究是个动物,只能干着急,围绕着着小夜枭一圈又一圈的盘旋,发出阵阵悲鸣。
说来也巧,灵猫目睹了夜枭妈妈战黒鹰的整个过程,他很敬佩这只夜枭,它也是战士,它为孩子而战,我为部落而战。灵猫有心帮助它,所以一直在绝壁上努力向上攀爬,说真的,这个大陆上纯靠自己的身体,能在绝壁上向前攀爬的,恐怕也就是精灵族优秀的战士了。
几乎垂直的绝壁,能后借力的地方非常少,百米的高空气流强大,这不光是对勇气与力量的考验,灵猫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向夜枭妈妈施以援手,这是一个伟大战士在向另一个伟大战士致敬。
上山容易下山难,何况这是绝壁,救援过程中灵猫几度险象环生,不过还好,小夜枭命不该绝。
灵猫带着小夜枭回到部落,蝶用草药止血,悉心照料之下,小夜枭全都活了下来,这也算是对白夜枭最大的安慰。
白夜枭智慧不低,为报答灵猫跟蝶的恩情,通过与祭祀蝶的沟通,白夜枭与蝶达成协议,部落把小夜枭抚养成年,而白夜枭则要在骨哨吹响时前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比如送信,侦查之类的。
精灵祭祀掌握着与少数几种较高智慧生物沟通能力,世代传承积累之下也留下了不少珍贵的知识,比如这个骨哨,分贝极高只有夜枭等少数动物能后听到。
小天不知道,它捡了一个宝了。夜枭本就是森林中食物链的上位者之一,而这一只白夜枭,是变种,是这个种群中的佼佼者,我们姑且叫它小白吧,小白就是这片土地上,空中的无冕之王。
祭祀蝶的这份答谢礼物,不可谓不厚重。当然,聪慧的她,自然也有结交小天的意思,原因很简单,小天的势力有一定的实力,虽然并不强大,但的确不容小视共同的敌人,且他对精灵没有恶意,至少目前是这样的。
话说回城堡这边,莉莉安先带着伤重伤员回到了城堡,当大伙得知布兰德的运奴队被消灭时,城堡内欢声雷动!在莉莉安的安排下各家各户各自有序的回到家里,城堡的防卫力量也解除紧急状态,回到原来的戒备状态。
居民区里老人低低的呜咽,那是喜悦的泪水。年轻人则兴奋的奔走相告。
“嘿!听说了吗?我们赢了,我们赢了!哈哈哈”
“那当然了,我还听说这次布兰德的狗屁运奴队,全军覆没,还活捉了布兰德的族人。”
“这些该死的山贼,杀了多少无辜的人,还孩子都不放过!呸,人渣,小老爷送他们下地狱!”
“对!去地狱里忏悔吧!”
“哈哈,说的好!迟早让他们统统见鬼去吧!”
“哈哈哈”
人们欢迎鼓舞的谈论着,时不时传来一阵大笑声。
一些士兵的妻子或家属则面带笑容,纷纷拿出家里最好的食物,动手忙活起来,准备犒劳自己的丈夫。没有参军的家庭,家里粮食够吃的,也自发的拿出一些较好的食物参与其中。
孩童们看见好吃的各个喜笑颜开,成群结队的在街道上追逐打闹。
整个城堡周边被喜悦所笼罩,以布兰德为首的山贼在这片土地施加的阴云太久了,小天的出现就像一束光洞穿了它,洒在这里。
“是大人!是领主大人的队伍!”
“奥!!!”人群爆发出热烈的欢呼。
还好有莉莉安这个精明强干的萝汉,约束着大伙,不然小天想要进城不花个半天时间恐怕很难回到自己的城堡。
莉莉安收集了各家烧火做饭剩余的灰烬,沿着街道画出一块块区域,大伙有序的站在街道两边,战士家属、孩童、还有一些搁置在干草上的食物,都井然有序。
小天骑着骑着白马走在最前,身后,左右是刑道荣,蒲元,再稍后的位置是刘三刀与杰克,士兵着整齐的踏着有力的步伐,很轻快,因为到家了,打赢了,每个士兵脸上都有藏不住的骄傲与自豪!
“看啊,小老爷可真好看!仁慈,战无不胜!愿天神护佑小老爷”
“看看!那个光着脑袋的俘虏就是布兰德的亲族!”
“哈哈,你看他那吃了死老鼠的样子,小老爷会狠狠的教训他,哼!”
“万岁!领主大人万岁!万岁!”
“万岁!!!”
在队伍经过人群时人群中的欢迎声达到了顶峰!高高抛起手中的衣物,一时间场面其乐融融。
小天回到城堡后,先是拿出一些肉干、面粉,分与所有人,视为胜利的庆祝!为此次出征的士兵们发放了两枚银币,负伤的士兵除了银币还有抚恤。
这一夜的小镇,注定是一个欢乐之夜!
吃完晚餐后,小天召集众人,商议了一下近段时间的规划。
刑道荣继续负责训练士兵,继续把华夏军旅体制深深的烙印在这支武装力量上。至于刘三刀,平时继续做亲卫,战时可做先锋。二人对小天的安排也非常满意。
杰克养好了伤之后,还负责斥候和收集情报的工作,而莉莉安继续负责当称职的小秘书,莉莉安就是个万金油,很聪明,什么东西一看一学很快就能领悟,很好用。小天离不开她!
而蒲元则会把工作重心,从原来的搞建设转变成对武器装备的研制上。本来就决心与布兰德决生死,现在消灭了他了一小支力量,随后面临的麻烦可想而知,必须加快武器装备的制造。
这一点上小天和蒲元有过深入的谈话,首先敌方的强势之处在于机动性,加上高原人善射。想要以骑兵对骑兵是已方的弱项,骑兵的数量也相差太多,所以必须在步卒身上做文章。
如何打败骑兵?很简单,军阵跟战戟。战戟可刺可割,长度也很适合步卒,配合严密有效的军阵,不说能全歼布兰德的疾风马贼团,但与之一战是没有问题的。
如何留住骑兵才是关键,敌人打不过你,还跑不过你吗?再一个,敌人有强大的机动性,高原人善骑射,被放风筝,也是没有办法的。
蒲元给出了一个可行的建议,强弩!一只制作精良的汉弩,无论是杀伤力、准头、和射程都在敌人的短弓之上!技术相当成熟,蒲元是武器大家,制作自然不是问题,问题是没有足够的材料制作弩弦
说来也巧,灵猫目睹了夜枭妈妈战黒鹰的整个过程,他很敬佩这只夜枭,它也是战士,它为孩子而战,我为部落而战。灵猫有心帮助它,所以一直在绝壁上努力向上攀爬,说真的,这个大陆上纯靠自己的身体,能在绝壁上向前攀爬的,恐怕也就是精灵族优秀的战士了。
几乎垂直的绝壁,能后借力的地方非常少,百米的高空气流强大,这不光是对勇气与力量的考验,灵猫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向夜枭妈妈施以援手,这是一个伟大战士在向另一个伟大战士致敬。
上山容易下山难,何况这是绝壁,救援过程中灵猫几度险象环生,不过还好,小夜枭命不该绝。
灵猫带着小夜枭回到部落,蝶用草药止血,悉心照料之下,小夜枭全都活了下来,这也算是对白夜枭最大的安慰。
白夜枭智慧不低,为报答灵猫跟蝶的恩情,通过与祭祀蝶的沟通,白夜枭与蝶达成协议,部落把小夜枭抚养成年,而白夜枭则要在骨哨吹响时前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比如送信,侦查之类的。
精灵祭祀掌握着与少数几种较高智慧生物沟通能力,世代传承积累之下也留下了不少珍贵的知识,比如这个骨哨,分贝极高只有夜枭等少数动物能后听到。
小天不知道,它捡了一个宝了。夜枭本就是森林中食物链的上位者之一,而这一只白夜枭,是变种,是这个种群中的佼佼者,我们姑且叫它小白吧,小白就是这片土地上,空中的无冕之王。
祭祀蝶的这份答谢礼物,不可谓不厚重。当然,聪慧的她,自然也有结交小天的意思,原因很简单,小天的势力有一定的实力,虽然并不强大,但的确不容小视共同的敌人,且他对精灵没有恶意,至少目前是这样的。
话说回城堡这边,莉莉安先带着伤重伤员回到了城堡,当大伙得知布兰德的运奴队被消灭时,城堡内欢声雷动!在莉莉安的安排下各家各户各自有序的回到家里,城堡的防卫力量也解除紧急状态,回到原来的戒备状态。
居民区里老人低低的呜咽,那是喜悦的泪水。年轻人则兴奋的奔走相告。
“嘿!听说了吗?我们赢了,我们赢了!哈哈哈”
“那当然了,我还听说这次布兰德的狗屁运奴队,全军覆没,还活捉了布兰德的族人。”
“这些该死的山贼,杀了多少无辜的人,还孩子都不放过!呸,人渣,小老爷送他们下地狱!”
“对!去地狱里忏悔吧!”
“哈哈,说的好!迟早让他们统统见鬼去吧!”
“哈哈哈”
人们欢迎鼓舞的谈论着,时不时传来一阵大笑声。
一些士兵的妻子或家属则面带笑容,纷纷拿出家里最好的食物,动手忙活起来,准备犒劳自己的丈夫。没有参军的家庭,家里粮食够吃的,也自发的拿出一些较好的食物参与其中。
孩童们看见好吃的各个喜笑颜开,成群结队的在街道上追逐打闹。
整个城堡周边被喜悦所笼罩,以布兰德为首的山贼在这片土地施加的阴云太久了,小天的出现就像一束光洞穿了它,洒在这里。
“是大人!是领主大人的队伍!”
“奥!!!”人群爆发出热烈的欢呼。
还好有莉莉安这个精明强干的萝汉,约束着大伙,不然小天想要进城不花个半天时间恐怕很难回到自己的城堡。
莉莉安收集了各家烧火做饭剩余的灰烬,沿着街道画出一块块区域,大伙有序的站在街道两边,战士家属、孩童、还有一些搁置在干草上的食物,都井然有序。
小天骑着骑着白马走在最前,身后,左右是刑道荣,蒲元,再稍后的位置是刘三刀与杰克,士兵着整齐的踏着有力的步伐,很轻快,因为到家了,打赢了,每个士兵脸上都有藏不住的骄傲与自豪!
“看啊,小老爷可真好看!仁慈,战无不胜!愿天神护佑小老爷”
“看看!那个光着脑袋的俘虏就是布兰德的亲族!”
“哈哈,你看他那吃了死老鼠的样子,小老爷会狠狠的教训他,哼!”
“万岁!领主大人万岁!万岁!”
“万岁!!!”
在队伍经过人群时人群中的欢迎声达到了顶峰!高高抛起手中的衣物,一时间场面其乐融融。
小天回到城堡后,先是拿出一些肉干、面粉,分与所有人,视为胜利的庆祝!为此次出征的士兵们发放了两枚银币,负伤的士兵除了银币还有抚恤。
这一夜的小镇,注定是一个欢乐之夜!
吃完晚餐后,小天召集众人,商议了一下近段时间的规划。
刑道荣继续负责训练士兵,继续把华夏军旅体制深深的烙印在这支武装力量上。至于刘三刀,平时继续做亲卫,战时可做先锋。二人对小天的安排也非常满意。
杰克养好了伤之后,还负责斥候和收集情报的工作,而莉莉安继续负责当称职的小秘书,莉莉安就是个万金油,很聪明,什么东西一看一学很快就能领悟,很好用。小天离不开她!
而蒲元则会把工作重心,从原来的搞建设转变成对武器装备的研制上。本来就决心与布兰德决生死,现在消灭了他了一小支力量,随后面临的麻烦可想而知,必须加快武器装备的制造。
这一点上小天和蒲元有过深入的谈话,首先敌方的强势之处在于机动性,加上高原人善射。想要以骑兵对骑兵是已方的弱项,骑兵的数量也相差太多,所以必须在步卒身上做文章。
如何打败骑兵?很简单,军阵跟战戟。战戟可刺可割,长度也很适合步卒,配合严密有效的军阵,不说能全歼布兰德的疾风马贼团,但与之一战是没有问题的。
如何留住骑兵才是关键,敌人打不过你,还跑不过你吗?再一个,敌人有强大的机动性,高原人善骑射,被放风筝,也是没有办法的。
蒲元给出了一个可行的建议,强弩!一只制作精良的汉弩,无论是杀伤力、准头、和射程都在敌人的短弓之上!技术相当成熟,蒲元是武器大家,制作自然不是问题,问题是没有足够的材料制作弩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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