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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通道里的小房间

    我拍了拍胖子的肩膀,无奈的说道:“往里走走看吧,现在看来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胖子生无可恋的坐在地上,后悔道:“我不该先进来的,你看,又剩我们两个人了,他们可是七个人呀,七个人在一起才安全,人多力量大,遇上什么事情都相互之间有个照应,再看看我们,伤的伤残的残,两个人都是要死不活的,再碰到那些长得像蜘蛛的畜生,那不是死翘翘了。”

    我踹了他一脚:“死胖子,乐观点,都到这份上了,就不能说点好的,要死你先给我去死,老子可不陪你。”

    胖子垂头丧气的回道:“老唐啊,你说我们怎么就那么倒霉呢,是你倒霉还是我倒霉啊,感觉我们这个组合在一起就没好事。”

    “别,爷我可是鸿运当头,吉星高照,肯定是你今日命犯太岁,牵连到我了。”我回道。

    胖子想了想,嘀咕道:“想想还真有可能,他奶奶的,下次带本黄历在身上,哪天出门有凶兆的,打死我都赖在家里,打死都不出去,他奶奶的,这几天就没点好事了,尽是些倒霉的事。”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行了,光坐在这里也不是什么办法,往里走走看,说不定兜兜转转就出去了也说不定,我那么旺,肯定能带你出去。”

    胖子听完就起身:“也是哦,你好歹也算把万能钥匙,你可比他们金贵多了,他们遇到机关只有干瞪眼的份,看到门都开不了,哪像我们,放放血就行了,见山开山,见水架桥,说来说去老子还是运气好的呀。”说完哼着小曲就往里面走去,丝毫没有刚刚沮丧的样子。

    就在我感慨胖子的心境转变的快的时候,突然觉得有点不对:“死胖子,什么叫万能钥匙,什么叫放放血就行了,老子在你眼里就这么点作用吗,再说了,我有那么多血放吗,再放下去我还要不要命了。”

    “矫情。”远远的传来胖子的不屑声。

    我气到:“死胖子,你说什么,你给我站那。”

    “哈哈哈,老唐,你说你又不是啥小姑娘,计较那点血干嘛,况且人家小姑娘每个月流的比你还多,你再看看你,还说急眼了。”

    我过来对着胖子的屁股就是一脚:“你哪那么多废话,话那么多不见你去天桥底下说书。”

    胖子打趣道:“说书又挣不了几个钱,说书哪有开古董铺挣钱,他说书的嘴皮子说烂了还不如我卖一件高仿。”

    两个人拌着嘴就往里走,走了一小段路后,出现了一根石柱,跟门外面那根一模一样,柱子边还清楚的伫立着一扇门,手电往通道里照去,发现不远处还有一根,这次我也不用胖子说,掏出小刀刺破指尖,滴了几滴血上去,不一会儿门“咔”的一声就开了,胖子打起手电往里照去,里面是一个小房间,不过空空如也,我和胖子在里面转了几圈也没发现有什么蹊跷,转身走了出来。

    胖子无语道:“老唐,你这血白流了,开了扇没用的门,啥也没捞到,走,去前面那一个看看。”说着就往下走。

    另一个隔了二十米左右,胖子奇道:“怎么感觉这里像个酒店啊,这布局跟酒店一模一样呀,还要血液解锁房门,弄得挺高级的,这古时候的人是怎么想的,跑到这鬼地方来开房。”

    我也懒得跟胖子犟嘴,又滴了几滴血上去,这次等了好久才有反应,门开的时候传出来一股霉味,胖子捂着鼻子打起手电,里面也是一个小房间,不过地上零零散散堆着许多杂物,落了厚厚的一层灰,胖子前脚刚进去,转眼间就被吓得跑了出来,惊魂未定道:“我槽,吓死老子了,角落里有具干尸。”

    我笑道:“怎么变那么胆小了,又不会尸变,之前那二十多具还不见你怕呢,现在看你这怂样。”

    胖子尴尬的解释道:“之前是有准备,这个是角落里的,我没发现,手电突然照到才吓我一跳。”说着又走了进去,我跟在后面也走了进去。

    这间房间比之前的那间稍大,地上全是杂物,一些空的瓶瓶罐罐,一些布条之类的东西,已经腐朽不堪了,房间里有一股很浓的霉味,角落里有一张石床,石床上半躺着一具干尸,看来胖子就是被这个吓到的,现在胖子打着手电,对着干尸研究,我走过去,问:“死胖子,发现什么了。”

    胖子一本正经道:“死者,男性,国籍不明,看头发金黄金黄的颜色,应该是个外国人,身高175左右,上身穿着上个世纪的皮夹克,下身登山裤登山鞋,死前头部曾遭受重创,所以缠了厚厚的一层绑带,嗯,跟你现在的样子很像。”我刚想一脚过去,胖子接着道:“死因不明,身上无利器伤痕,看样子至少死了半个世纪以上。”

    “完了?”

    “嗯,完了,暂时就看出那么多。”胖子故作深沉道。

    “你说的这些是个人有双眼睛都能看出来,你说你啥也不会装什么验尸官。”我骂道。

    胖子回道:“你行你上呀,我这不是为了配合这个时候的气氛嘛,搞点气氛活跃一下现场氛围,不至于那么枯燥。”

    我打着手电仔细打量这具干尸,对胖子道:“去翻翻他皮夹克口袋里有什么。”

    胖子显然不乐意:“干嘛叫我去,你干嘛不去翻。”

    “我手上有伤,等下你还想不想开门了。”

    胖子一听也没再说什么,撸起袖子,翻起干尸的口袋来,不一会儿就掏出了一张照片,照片已经模糊不清了,根本分辨不出上面的人,我说了一句:“这个没有用,翻翻其它口袋。”

    胖子又不情不愿的掏起口袋,不一会儿,所有口袋全掏完了,掏出来一支钢笔,一本小笔记本,一块怀表,一个指南针。

    我拿起笔记本,打开一看,上面被一大团黑色污渍污染了,上面的字也看不清了,我摸了摸污渍,应该是血,看来这个人生前的故事很多呀,我一直翻到最后一页,才依稀看出几行字,英文的“time45min,fre4.5p”fre后面几个字母被污染了,看不全,p字母后面的则完全看不清。

    胖子在一旁把玩着怀表和指南针,对我道:“老唐,这可是老物件,放我们店里能值几个钱吧。”说着打开了怀表,表已经锈死了,表盖上是一个外国女人的照片,估计是这个男人的妻子或女朋友,胖子“啧”了一声,道:“这洋妞还挺漂亮。”

    我提醒道:“大佬,这可是好几十年前的人了,现在就算没入土也八九十了,都可以当你太奶奶了。”

    胖子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把东西都塞进了口袋里,一边塞一边问我:“怎么样,笔记本上写的啥,有有用的信息吗。”

    我摇了摇头,把笔记递给他:“能分辨出来的就两行字,没啥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