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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回归

    山脚下,红色的身影缓缓伸出手,用手里的权杖阻挡住了被湍急水流带走的小青蛇。

    耶梦加得瞬间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感激的看向红色的身影。

    大祭司缓缓道:“如果要感谢,就感谢红色的女神吧,是她照耀了我们的世界。”

    小青蛇不懂,大祭司也不在意,他微微抬起头,看向被迷雾笼罩的山巅。

    终于等到了......

    进入洞穴的艾拉立刻看到了躺在石台上的人形古怪,她兴奋的激动起来。

    其实,石台上只是躺着一具普通的人类骸骨,没有左小臂及以下部分,并且骸骨的外观呈浑浊的灰色,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创口,数之不尽。

    洞穴石缝中流出的水流,绕过石台流下,就成了诅咒之泉的源头。

    艾拉用颤抖的手摸向石台上的骸骨,圣骸,我终于得到了。

    然而,当她的手靠近骸骨半米内的时候,她那如羊脂白玉的指尖忽然像纸张一样燃烧起来,迅速化成灰烬,连骨头都不剩。

    “啊——不,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她惊恐的将手伸入水流中,可是依旧不能阻止她手臂燃烬。

    此时,她的身体仿佛完全变成了易燃物,无色的火焰快速将她整个人都吞噬进去,顷刻间,她变成了飞灰,飘荡在迷雾中,为雾气增添了几分浑浊。

    同一时间,洞穴外面。

    “哎哎哎,别跑啊,再让我rua一下。”挺着大肚子的王书远追着一只半大的小鹿在鹿园里跑来跑去。

    没办法,这只小鹿太可爱了,肉色的软毛上点缀着白色的斑点,毛茸茸的球状短尾加上指头大的迷你鹿角,活脱脱的猛男专属啊。

    可惜,追了半天都没追到,小鹿总是往雄鹿身子底下靠,而雄鹿一见有‘怪物’接近,立刻用它今年新长出来的鹿角向王书远撞去,一次次将他撞翻还不罢休,甚至还追着他撞,一时间,追逃的关系完全掉转个个儿。

    王书远气急败坏,一脚将周围的栅栏踢得粉碎。

    “滚滚滚,都滚。”

    当他把这群鹿都赶出围栏,赶下山之后,这才发觉,进入洞穴的艾拉已经完全消失了。

    “漂亮的女人果然不能相信,恩,我姐姐除外,白志仙也除外。人心呐......”

    王书远叹口气,走进洞穴。

    当他看到台上骸骨的那一刻,思想恍惚了一下,也没什么感觉,也没什么念头,就是失神的一瞬间。

    等他再次接近了之后,台上的骸骨忽然坐了起来,并向他平伸出了唯一的右手。

    “大哥,你死了也不安生,何必折腾我呢?”王书远嘀咕一声:“要不,我给你埋了,你安息吧,那啥,你可别把我也烧了啊。”

    他伸出手,准备拉起骸骨的手将其抗在肩上,带出这个洞穴,彻底破除永生的诅咒。

    然而,当他的左手触摸骸骨的一瞬间,骸骨的五指突然穿过他的指缝,和他十指相握。

    王书远嘴角一抽,“不是吧,老哥,看你的胫骨,你应该是个男的,别跟玩这一套啊,我取向正常,我心里装着女神,你弄不弯我的。”

    只是,这时的骸骨也张开嘴巴,下巴与王书远说话的频率一样,快速的抖动着,仿佛一面镜子一样。

    王书远猛地挑起眉头,不是吧......

    紧接着,他只感觉一个恍惚,等再回过神的时候,就发现他已经坐在的石台上,而眼前正对着洞穴的出口。

    光亮的洞口对于漆黑的洞穴来说,是唯一的救赎,像撕破黑暗的太阳,逐渐照亮了整个世界。

    眼前的视野逐渐模糊起来,混沌中,王书远仿佛看到了一团一米高的‘火焰’静静的矗立在洞口,面朝着他的方向。

    眼前的景物一闪,明亮的洞口变成了宽敞河面上的映月。黑夜的河堤上如同周末的集市一样,叫卖声、欢呼声、打闹成共同组成了热闹的氛围。

    模糊中的那一团红色的火焰也仿佛变成了天空的焰火,变成了刹那间绽放的美丽。

    热闹的河堤上行人摩肩擦踵,人们欣赏着远方天空燃起的焰火,嘴里发出一声声高分贝的惊呼,谁也没有注意到身边突然多了个人。

    看着天空中闪耀的灯火,王书远知道,他回来了。

    离开的时候是傍晚,回来的时候也是傍晚,恍惚间,他仿佛只是做了个梦,始终没有离开过。

    “回来了啊。”王书远有些感慨,他像是见证了一场历史,又像是看了一场闹剧,只是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他都没有过多在意。

    他虽然也吃了桌上的饭,但是翰尼亚克吃什么,他就吃什么,面前的土豆泥是一点没动,倒是他身边的老汉比较喜欢吃土豆泥,于是他将那盘土豆泥全给了对方。

    因为当王书远第一次见到翰尼亚克,看到他肩膀上那根长长的金发时,就明白,他和艾拉是一伙的。

    反叛者中没有人是金发,村庄里也没有第二个人有淡金的发色,除了艾拉。

    可怕的女人,天真的男人,永远不要低估人类对于力量和永生的追求。

    餐桌上,吃了两盘土豆泥的老汉最先死了,他也学着老汉趴在桌上装死,之后,等翰尼亚克和艾拉你情我浓并离开后,他找回了自己的钱包手机,如果不是条件受限,他还想洗个澡剪个头。

    也就是他们两人拥抱的那一刻,王书远仿佛解开了异世界的谜题,恢复了对浓雾的掌控,在那时,他就明白,一切即将结束了。

    可没想到,他最终得到的竟是一具骸骨。

    不,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他融合了一具骸骨,非但还没有任何的不适,反而浑身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活力,就像是突然从一个残疾人变成了身体健全的人一样舒服。

    只是......

    王书远低头看了眼自己的大肚腩,虽然他此行收获颇丰,但这肚子貌似回不去。

    “算了,无所谓,反正人到中年,事业有成,早晚有这么一天。”在外观上,王书远已经破罐子破摔了,哪怕此时的他形如ET,也毫不在乎。

    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大肚腩啊,男人的大肚腩往往和身份地位是呈正比的,电视上哪个成功人士没有大肚腩?他年纪轻轻就有了啤酒肚完全是男人魅力的体现。

    在他看来,大肚腩不是缺点,而是优点啊,就是T恤有些短了,竟然盖不住肚皮。

    “软乎乎的,怪好玩的。”王书远揉了揉肚子,忽然鼻尖闻到了孜然的味道,于是连忙放开迷雾四处乱瞅,寻找目标。

    紧接着,他眼前一亮,凭借力量优势挤过人群,来到铁板鱿鱼摊前。

    “老板,五十串鱿鱼!打包,要多辣!”

    “好勒,咦,又是你,不过这次你得先付钱,扫码现金还是刷卡?”

    “刷卡!”

    穿越了三天,王书远手机早就没电了,如今也就储蓄卡能用了,万幸他的东西都没丢,否则补办起来就太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