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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设计她

    这几天沐云庭心情莫名的好,嘴角情不自禁的上扬。顾凌看着芙蕖院的人忙进忙出的搬家,表面上还是欢欢喜喜的去了玉清筑道喜,心里却是恨的牙根痒痒。

    这种恨意在黎书踏进璟王府大门的那一刻,就没有消停过。

    “黎姐姐,你能想明白最好,毕竟已经嫁给表哥了别的男人再好也只能放在心里。”顾凌道。

    黎书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笑的颇有深意:“你说的对!太后也是这般劝说的,这天长日久的我能依靠的只有夫君了,再者说了这璟王府吃喝不愁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太后和殿下都说了等我生下一儿半女的便将我抚为正妃,顾凌你说我这命怎么就这么好呢?”

    顾凌咬着牙根,胸口剧烈起伏,她竭尽全力平息怒意。

    “呀~”黎书唤了白药一脸关切道:“我记得太医说过顾小姐切记心神激荡,也不知今日是心潮澎湃呢,还是积愤不泯呢?”

    她的声音刻意包装的软糯清甜,无比刺耳的划过顾凌的耳膜。

    “姐姐说笑了,我怎么可能..对表哥和你积愤不泯呢?”顾凌笑着笑着,眼睛就湿了,“黎姐姐,我是真心希望你能一心一意的待表哥,以后别再想那个男人了他不配也不值得!”

    “他值不值配不配不是你一个外人说了算!”黎书敛了笑骇人的气场如浪涛压了过来,“你装柔伴弱自以为聪明能唬的璟王团团转,但我奉劝你一句你聪明不代表别人都是傻子,收起那些龌龊的伎俩如果你再敢伤害他我便叫你后悔来过这个世上。”

    顾凌吓得手一缩掀翻了一旁的茶盏滚烫的茶水浇在肉皮上,火辣辣的疼,泪水噙在眼窝里豆大的泪珠儿不要钱的往下落。

    “你..你想做什么?你以为..嫁给了表哥就能为所欲为么?”顾凌惊惧不安的抓着玄霜的胳膊,颤不成音,“天..天理昭昭,你..你还能杀了我不成?”

    黎书勾起一边唇角,笑容邪魅冰冷:“你唤璟王一声表哥,我记得有一句话叫长嫂如母你也到了婚嫁之际,不是心心念念的想要留在璟王府么?我这个人,偏喜欢看人伤心难过是什么样子!”

    这,是顾凌最大的顾虑。

    不过,很快便不是了。

    黎书没察觉,五十米开外的院子里站着个凤表龙姿的身影,她们谈了了多久,沐云庭就看了多久,漆黑的眉眼里早已结了冰。

    顾凌一提瞎子的名字,她的眼神里充满袒护、炽热好似什么圣神不可侵犯一般。

    果然,她还真没让他“失望”。

    沐云庭唇角噙着一丝冷笑,眼神说不出的冷峻,一个对别的男人念念不忘的女人在他的府上耀武扬威,屈辱啃食着他的尊严。

    泪水一滴一滴的滑落了脸颊,顾凌掩着帕子笑了起来。

    沐云庭阴鸷的目光如刀锋一般刮在她的脸上,一向警觉的黎书这才发现了有什么不对。

    “你设计我?”

    顾凌笑着迎着她的目光,似是在说:是呀,蠢女人。女人的脸变得比翻书还快,上一秒还挑衅的看着她,下一秒便是哭的梨花带雨的跑出去,看到“靠山”的那一刻惊愣、委屈如洪流爆发,在他怀里哭的那叫一个惨。

    啧啧啧...黎书自问可没有这么好的演技和本事。

    若是在瀚北,她定要拔刀同她劈上个三天三夜。

    沐云庭走了过来,高高在上地睨着她将失落的情绪藏匿的滴水不漏,凉薄道:“凌儿是靖王府的掌上明珠,你又是个什么东西配得上做主她的婚事?”

    那神情,说不出的凉薄和厌恶。

    顾凌心里滑过一丝暖流,表哥最在意的还是她。

    “配”这个字眼,侮辱性却极强。是啊,她算什么东西?对于璟王来说谁又能比的上他的掌上明珠呢?

    婊子配狗,天长地久,那难舍难分的身影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黎书鼻子哼出一声轻蔑的气流,懒得再多说一个字,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与他擦肩而过。

    转身,一只狗爪子拉住了她。

    漫不经心的瞥了他一眼,冷嘲热讽道:“怎得,璟王殿下还想来个左拥右抱?”

    沐云庭此刻也在懊恼喷薄而出的情绪,顾凌紧张的往他怀中缩了缩,通红受怕的眼神,单薄无助的身子他下意识的摸了摸她的头,安抚着她的情绪。

    臂上的力道一松,黎书打算头也不回的大步流星离去,可抬步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她问:“璟王殿下,你是怎么做到睡着一个女人心里想着另一个女人的?”

    顾凌的脸刷的一下沉了下来,心里宛若被人撒了一把带盐的沙子,有疼又难受。

    黎书的心情瞬间美丽了,做戏她比不过顾凌,恶心人的功力她可是炉火纯青。

    离开的背影身姿傲然,宛若一枝秀美却不失风骨的竹。

    沐云庭:阿黎,你不是么?

    *

    “这个女人好阴毒!”采白忍不住怒气。

    “婊子配狗天长地久,畜生配驴至死不渝。”黎书走在街上看着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的瑞和拍行拔腿走了进去。

    锦匣内静静的躺着一件俏玉玉雕,上口近圆形,下部为兽首形,兽头圆瞪着大眼,目视前方,似乎在寻找和窥探着什么,兽头上有两只弯曲的羚羊角,而面部却似牛,雕工堪比鬼斧神工,此物一出将整个拍行气氛推至高潮。

    “相传这件镶金兽首玛瑙杯乃是前周文王御用的圣品,周朝覆灭后这件珍宝才流了出来,这可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绝品。风流江南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珍酒美人才是人生乐事,今日起拍价只需两千两白银,老规矩:上不封顶,价高的者!”

    一锤落音,黎书便瞧着有人争前恐后的举起手里的号码牌。

    “13号周公子,两千五百两!哦,29号淮阳侯世子三千两~哎呀,36号敏智郡主..四千两!”

    黎书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忍不住伸着脖子看了看36号,一脸肥肉笑的跟村口的二傻子似的。

    什么敏智,简直是无智好么?

    一个破杯子,哪里就值四千两了。

    “还有没有出价的了,四千两一次,四千两两次,四千两三次!好,成交!”随着红木锤的落下,小厮恭恭敬敬的捧着锦匣送了过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黎书喟叹:这要是天天卖,来钱可真快啊!瞎子,你可真是个经商的天才!

    “嗤~蠢货!”身后不知谁同样传来了一声嘲讽。

    黎书侧头,只瞧着一个女子一身青衣清爽利落,几只金簪将一头青丝挽起,腰间一卷长鞭显得十分与众不同。

    萧鸢注意到她的目光,视线落过去的时候眼睛里跳跃着惊艳。红衣劲装,神采四溢,简直与她英姿飒爽的理想型一模一样。

    “我叫萧鸢,原是老鹰的意思,姑娘怎么称呼?”萧鸢是个自来熟的性子,兴致勃勃的与她打着招呼。

    姓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