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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大亲王

    长宽十米的大房间,散着熏香味的床铺,透着月光和清风的窗户,一切都让人心旷神怡。

    王子巽躺在床上,十分感谢黄河上那个船夫,是他告诉自己,自己才能够寻找到这样惬意的地方免费休息。

    这里,已经是直隶界内,是朱潜管辖。朱潜是吴王朱沉的堂弟,自幼生长在这里,身为直隶的防务。传闻他虽然出自皇家,却爱招揽一些奇人异士,免费的给这些人提供食宿,遇到其中一些出色的,甚至称兄道弟。人都称呼他为大亲王。

    王子巽陈代打听着来到这里,他还没出手,陈代只是朝朱潜的手下展示了一套胡乱的功夫。朱潜的手下便恭敬的伺候两个人一顿丰盛晚宴,准备两套上好的房间。

    王子巽躺在了床上,透心的疲惫,正要好好饱睡,却觉得左手腕处一阵酥麻,一根头发丝般粗细的光芒从那里闪动出来,环绕着手臂一直游动到了自己的心中。

    他心中一震,顿然觉得胸口压力巨大,几乎喘不过气来,脑内也瞬间一片空白。片刻,他就清醒过来,觉得身体清爽,身上的刚气猛烈了许多。

    王子巽意识到,这力量是那三颗落雷残存在自己体内的。能够作为天劫的落雷自然不是凡物,残留的力量与自己身体相接,全部化成了刚气。

    不一会,两个手腕都闪烁起来,几次三番的冲击胸口,让王子巽疲惫不堪。约莫半个时辰,那光芒不再闪动,所有的雷力已然消耗殆尽。

    王子巽才彻底放松,想要睡觉。

    嗡嗡。

    空中飞过了一只蚊子,恼人的在王子巽脸上盘旋着,寻找下嘴的目标。

    王子巽抬手一抓,却抓了一个空。

    那蚊子在半空中盘旋着不离不弃,相当的讨厌。

    “能动刀,就尽量别吵吵。”王子巽从床上跳起来,拿起刀,猛然一刀,劈向空中的蚊子,刀风刮过,已然将那蚊子的六条腿全部斩断。

    王子巽把刀擎在手里,望着刀光中自己英俊的倒影,他能感觉出来:“这三颗落雷的力量,足足让快刀的速度加快了六分之一。”

    王子巽心情沉痛的埋葬了蚊子,忽听外面的笨驴一声低沉的叫唤,不断的跺脚。

    王子巽和它已经相当熟悉,觉得这声音不太对,因此提着刀出了门。

    此时满月上来,照的夜如白昼。

    朱潜这迎客的庄园很大,约有百间青砖房屋。王子巽所住的就在东北角,这里仆人稀少,靠近绑牲口的棚子。

    王子巽听着自己的脚步声,来到了绑驴的棚子前,三米高的棚子中,那笨驴正站在槽子前,一只一米高的苍鹰站在笨驴的后背,正用爪子抓撕它。

    王子巽哪里肯让它受伤,满心把握,一刀朝那苍鹰砍去。

    那苍鹰一扇翅膀,一纵身,居然逃到了一旁,立在了牲口棚的矮墙上,并且瞪着大眼睛看着王子巽,有故意气他之意。

    王子巽很难相信有动物能够逃出自己的快刀,便不甘心又砍两刀,速度极快,哪知,还是砍不到那苍鹰。

    那苍鹰甚至闲庭信步的往后退了两步,就躲开了快刀。

    王子巽收到在手,暗中怀疑这苍鹰已然不是什么平凡东西了。自己这快刀还在可以斩人的层次,当然斩这苍鹰就难了。

    王子巽骂道:“我说苍鹰,你,你说你既然如此厉害,还欺负一头如此平凡的驴干什么。”

    “谁在说我的鹰。”

    随着粗犷的说话声,一个三米高的巨人忽现在那苍鹰边。那苍鹰扑棱一下飞起,落在了他肩上。

    王子巽见这个人眼如铜铃,鼻孔宽大,一脸的凶恶,便怒道:“我向来是打鹰不看主人。”

    那个人道:“我乃鹰虎神,因为路过此处,觉得此处飘荡着一种邪恶诡异之气,才放鹰出来巡查。你去查查,你那驴是否有什么可疑。”

    他说着,兀自转身,金光闪烁中消失在夜色中。

    “切,不就是神吗,神气什么?”王子巽望着空荡荡的牲口棚,心想怪不得自己砍不到那鹰,它都是神了,它神气,是肚子里真有神气啊。不过,传说,自己快刀到极致是可以砍神魔的,只要努力练习。

    “现在就练。”

    王子巽刚要练刀,却有几个穿着青色长袍,带着四方皂帽的仆人过来,将今日新住进院子里的客召集起来,说朱潜大人请诸位到大大厅里面赏月饮酒。

    面对主人的客气,王子巽只得把刀收了,见陈代也过来,便和他来到大厅。

    大厅三丈宽,两边摆着松梅竹菊的高大屏风,屏风下各有一排桌椅座位,约二十个,已经坐了七八成的人。都是形貌各异的男子。中间则放着一张雕龙云纹的主座。

    王子巽和陈代坐在了左边。

    王子巽对陈代道:“你说你在京城人脉广,那肯定认识这大亲王,为何不主动找他打声招呼,亲热亲热。”

    陈代挠头道:“大亲王自幼就离开京城,来到直隶南边,也不常回京城,我并不认识。”

    “大亲王到。”此时有仆人道。

    大家举目,见正坐的后门处,有一个人走了出来。这人四十出头,高高大大的,一张白净的圆脸,两撇八字胡须,行走间紫色龙袍飘荡,身体健康的很。这就是大亲王朱潜。

    在他的身后跟着两队侍女,都在十七八岁,容貌出众,身材窈窕。她们进来后,端着酒菜来到了各位的身前,将酒菜放下后,站在了各位客人的身后听候使唤。

    朱潜坐在当中主座,淡然一笑道:“诸位来自东西各地,今夜相聚于此实在不易。来,我们举杯。”举着琥珀杯。

    大家自举杯与他喝了一杯。

    朱潜道:“各位奇人异士,我深知你们一路奔波。但月圆之夜,美景不可辜负,能否展示你们的绝技来,让我大开眼界,以助酒兴。若是表演的好,我当即赏他十两银子。”

    大多人都想在大亲王面前露脸,几个人马上摩拳擦掌,奋勇表现。有人先出来练了一套逍遥长剑,虎虎生风。又有人练了一套冈山猛虎拳,威风凛凛。陈代表演了一段拳脚,却显得笨手拙脚,有几次差点摔倒。

    逗得大家呵呵大笑。

    “你们,都不行。”一个身高八尺,身形瘦长的年轻人从座位站起来。他自我介绍:“我名叫贺才,绝技就是手快,快到你们看不见。”说着,离开座位,与陈代擦肩而过。

    他走了两步,却把手一扬,手里是一个颜色鲜红的肚兜,上面绣着两只精致可爱的小白兔。

    陈代忙伸手道:“那是我的东西,你什么时候偷走的,你这个小偷!”

    “我说快到你看不见吧。”贺才一笑,把那肚兜扔给了陈代。

    “啊!”

    旁边一个侍女忽的叫出声来,对陈代怒道:“我这肚兜,洗完放在外面晾着,刚才却找不到了。你说别人偷你的,你才是小偷。”说着,将那肚兜抢过来,抬手给陈代一个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