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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单刀赴会

    处理好旁枝末节的小事,吴凡回学校听了两堂课,直到傍晚八点时许,有条不紊让夏发祥派来一辆车,安马市南部的郊区而去。

    今夜那里有一场议事,四大家族共同举办,专门为了一个年轻轻的后生。

    吴凡感到受宠若惊,安马市的长辈们简直太抬举他了,所以为了报答这份热情,他特意穿得很正式。

    特别正式。

    棒球服配牛仔裤,加一双没穿袜子的棉拖鞋。

    单刀赴会。

    但其实心里还是有点打鼓的:“这帮老家伙会玩什么幺蛾子?”

    今天要对付的老家伙们,跟第一天上位宋氏集团面对的那帮老家伙,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最起码的,他没有绝对强势的身份。

    如果这个时候宋无双也在就好了,她跟安马市里的老一辈斗了许多年,非但没被打压住,还一步步筑建起了一座商业堡垒,应该很有经验。

    不过吴凡很快将脑海中没出息的念头抛掉,堂堂七尺男儿,岂能想着缩在女人身后?即便那是自己的姐姐也不行!

    “咱就试试,长江后浪推前浪,看谁的劲儿更猛!”

    南郊庄园,不是安马市最贵的别墅区,前五都排不上,长久以来却极富盛名,被有心人称作本城大雅之地。

    原因无他,住在这片别墅区里的人,大都不是什么腰缠万贯资产雄厚的富豪,而九成以上,都在笔墨风月方面颇有豪名,且造诣都算不得低。

    譬如有位享誉全国的老书法家就安家在此,再比如围棋十九道的某位南山省第一神童,还有与吴凡同县出身的国宝级雕刻巨匠沈老爷子。

    吴凡此刻要去的那栋别墅的主人,则是安马市红酒爱好者圈子的大佬级人物,被誉为藏酒、品酒第一人的马孟秋。

    马孟秋其人,与四大家族牵连都不深,只是与孙家那位经营生意的二爷孙灵源稍微有些私人交情,偶尔一起喝酒饮茶。

    所以今天的议会,应该与这家主人关系不大,他只是提供了一个不错的场合。

    ……

    出示了请柬,门口的保镖将吴凡迎进院子,并向里面通报了一声,很快便有一名大腹便便的男人走出来,笑容可掬活似个弥勒佛。

    “吴凡吴公子,果然一表人才气宇轩昂!”不消多猜,这人便是别墅的主人马孟秋,显然深谙人情场上的功夫,烂大街的恭维老话从他嘴里说出来,硬是不让人感觉俗套。

    吴凡和气地跟这位中年人打了招呼,便被领着下了地下室。

    “那几位,已经等候多时了。”

    “是吗?我还以为我来得够早了。”吴凡说道,脸上笑嘻嘻,心里直呼马卖匹。

    众生攘攘,皆为利往,他很清楚这些老不死的为何如此积极,无利不起早嘛,有油水可捞那可不得跑快点?

    只是当那满身油水的羊羔就是自己时,恐怕任谁也兴奋不起来。

    “小凡来啦,快坐快坐!”

    走下地窖,一位发须皆白的老人极是亲热地凑到跟前,笑语和蔼地拉住他,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一老一少关系多好。

    吴凡则只从老人满脸的皱纹褶子里看出了老奸巨猾,笑面虎成了精大抵也不过如此了。

    “我这把老骨头折腾不起了,来,你尝尝马老板的私人珍藏。”说话间,老人又从木匣子里拿出一只古巴雪茄,热情的递到他面前。

    吴凡笑笑说自己不抽烟。

    ……

    老人乃是金家地位尊崇的二大爷,也就是当家老爷子的亲弟弟,资料上给的评价只有四个字:精于世故。

    但事实上站到这样的高度活到这样的岁数,又有哪个不是精于世故城府颇深的人精?

    于是场面一时间变得十分喜感,真正与吴凡相熟的孙嗣同,反而从年轻人进来都没机会搭上一句话,其余三家的老头子就跟拉着自个儿的孙女婿一般,又是招呼他吃东西,又是嘘寒问暖唠着家常。

    须知这三位,都可称得上安马市最顶级的那拨大人物,能对哪个后辈如此热络,站在那个后辈的立场而言,要么就是三生修来的福分,要么就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吴凡深知自己属于后者,老家伙们俨然掌握到了伸手不打笑脸人这项传统处事原则的精髓,换个脸皮薄的小伙子来,待会儿人家狮子大开口,就算明知吃亏,也还真就未必开得了口拒绝。

    除此之外,四大家也都带了个孙儿辈的孩子作陪,孙嗣同那边带的是孙小蔷,金家则是与吴凡曾有过一面之缘的长房嫡子金世遗,根据资料显示,另外两家带的也是上层圈子里早有名气的青年俊彦。

    有趣的是老一辈的对吴凡都客客气气和蔼可亲,年轻的却都摆着张臭脸,包括孙小蔷在内,约莫是记着上回帮了大忙结果只落到一份黄焖鸡米饭的仇。

    “喂!你不是挺喜欢吃快餐么?今晚上这么好的东西,能吃得惯?”果然,小美女率先发难。

    吴凡索性拿出二皮脸的架势,笑嘻嘻道:“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从不挑食,吃惯了棒子粥窝窝头,偶尔换换口味吃点人上人的东西,就算犒劳犒劳这张嘴了呗!”

    桌上摆的几瓶红酒,最便宜的都是十万多一瓶,压轴的更是国际藏酒界都倍加推崇的罗曼尼康帝,盒里的雪茄,吴凡倒是完全不了解,但地窖后面有间专门控制干湿度的雪茄房,从这配置来看,马孟秋在雪茄方面显然也是个中行家,接待贵客的东西自然也绝非俗品。

    配得上这么好的酒和烟,当作点心的小菜当然不能掉分,吴凡最喜欢吃的就是那个用鹅肝酱做的假樱桃,一口下去不知道得多少钱,反正懒得跟老头们虚以委蛇,闷头大吃就完事儿了。

    这时金世遗冷笑开口:“小蔷妹妹,你这么聊天可不合适,所谓由俭入奢易,农村的吃食变成城里的珍馐,接受起来想必是很容易的。不过还是要善意提醒一下凡少才对,穷日子变富日子,再容易也总归有个过程,一口吃不成胖子,你这样胡吃海塞,当心虚不受补身体难受。”

    此话一出,地窖里的气氛便有些回味悠长了起来,先前和和气气的老家伙们顿时闭了嘴,脸上是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跟便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