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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雁不归公墓

    关于雁不归公墓的传说,如今已经越演越烈。这使得主要靠旅游业经济,迅速发展壮大起来的耶路小镇,一度陷入低迷状态。

    好在耶路小镇的旅游经济,在经过将近五年的最低谷时期之后,再次卷土重来,东山再起,迎来曙光。

    眼下,耶路小镇的旅游业经济,经过九死一生的考验之后,更是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辉煌。

    耶路小镇位于所在城市的边缘地带。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拥有着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

    如果没有关于“雁不归公墓”的传说,耶路小镇的旅游业经济会有条不紊的一路向前发展。不会遭遇低谷时期,当然也不会迎来后面的绝处逢生。

    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因为关于“雁不归公墓”的恐怖传说,几年前,那些憧憬耶路小镇独特风景的游客,曾经一度不约而同的停住了惊恐的脚步。

    几年后,也是因为关于“雁不归公墓”的那些传说,热爱旅游和探险的人们,终究拗不过自己心中的好奇心。不惜跋山涉水,再次前赴后继地奔着耶路小镇,更准确地说是奔着“雁不归公墓”而来。

    雁不归公墓虽然是公墓,但是一百多年来,墓地里只埋葬着死于一百多年前的那一百个人。

    传说雁不归公墓里埋葬的那一百个死人,如今俨然已经变成了厉鬼。他们把雁不归公墓当成了自己的家,并且不允许任何后来的死者埋葬在雁不归公墓里。

    传说,大约二十年前,有一个未婚先孕的年轻女子在即将临盆的时候惨遭男友抛弃。

    在那个时代,未婚先孕是一件极其丢脸的事情,加上又被男友抛弃。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不敢,也没脸求助自己昔日的亲朋好友。那个时候,打胎也已经来不及了。

    估摸着孩子近几天就要出生了,为了掩人耳目,更为了自生自灭。年轻女子铤而走险,决定在雁不归公墓所在的那座山的一个山洞里暂时住了下来。

    在山洞里住下来的当天午夜时分,于悲愤交加,神情恍惚之际,年轻女子生下了一个死·胎。随后,年轻的女子也昏死了过去。

    年轻女子大约昏死了三天三夜,最后终于在生孩子导致的血泊里,和深入骨髓的疼痛下醒了过来。那个时候,年轻女子已经生无可恋,一心只想求死。

    但是考虑到自己刚出生就夭折的孩子太过可怜,她不想让他曝尸荒野。

    如果刚出生的孩子还活着的话,年轻女子没有信心能给她一个安身立命的小窝。但是现在孩子死了,她至少可以在一座还算体面的墓地里埋葬自己的孩子,让其死得安所。

    而“雁不归公墓”,对年轻女子而言,就是理想的还算体面的墓地。

    心里这样想着,年轻女子用尽全身的力气抱着怀着已经冰冷的婴儿,摇摇晃晃地在一座大山里攀爬了起来。

    年轻女子的目的地很明确,就是位于大山半山腰的那座“雁不归公墓”。

    很难想象,一个刚刚生过孩子,昏死了三天三夜滴水未尽,本身站起来都很困难的年轻女子,是如何一步步爬上路途艰险,陡峭不堪的雁不归公墓的。

    最后也许是母爱的力量战胜了一切吧!有的流传版本说年轻女子在大山里攀爬了半天,有的流传版本说年轻女子在大山里攀爬了一天一夜……

    总之到最后,年轻女子不仅成功抵达了雁不归公墓,还用自己软弱无力,瘦骨嶙峋的双手,硬生生在雁不归公墓里为自己死去的孩子挖了一个坟,亲手埋葬了他。

    传说年轻女子本想和自己早夭的孩子一起长眠于雁不归公墓的。但是由于心中太过思念体弱多病的父母,年轻女子考虑再三,最终还是决定在自杀之前再见父母一面。

    为了不让别人看见自己,年轻女子特意挑选在深夜里走进家门。眼看着从小长到大的那所无比熟悉的家已经近在眼前了,然而诡异的事情就在那一刻发生了。

    那是什么?年轻女子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于是站在门前使劲揉着自己的双眼。然而接下来每一次睁眼查看的结果都是一样:自己家大门上的门梁正中间愕然悬下来一截半米长的白色绳索。

    白色绳索的一端紧紧地系在门梁上,另一端则死死地拴在一个人的脖子上。

    惨白的月光下,白色绳索上的斑斑血迹让人触目惊心。那扇老旧的黄色木门上的几行血字,更是让人不忍卒读:

    “胆敢随便把尸体葬在雁不归公墓,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如果再有下次,就别怪我们对你那对病恹恹的父母不客气了!”

    虽然是才匆匆见过一面就被自己亲手埋葬的人,但是毕竟是自己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年轻女子一眼就认出了他。

    于是年轻女子瞬间失声,欲哭无泪。从此以后,世界上多了一个会把任何人怀中抱着的婴儿当成自己的孩子,并且疯狂抢夺的疯女人。

    传说雁不归公墓里有一条名叫“百家巷”的路,坟墓便是沿着百家巷这条路一字排开的。从百家巷一号,到百家巷一百号,每一个号都代表着一座相应的坟墓。就像小区里的住户一样,井然有序。

    传说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所有踏上百家巷这条路的人都会突然暴毙。

    而百家巷又是雁不归公墓里唯一的一条路。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从来没有人敢去雁不归公墓扫墓,或者探险的。除非那个人是想找死。

    传说,雁不归公墓里埋葬着价值连城的宝贝。想要得此宝贝者,必须先得亲自写一首诗,并且在午夜时分将诗焚烧。

    如果哪个人写得诗可以感动居住在雁不归公墓里的百鬼,那个人便能在焚烧诗后第二天一觉醒来的时候,得到埋葬在雁不归公墓里的宝贝。

    雁不归公墓距离耶路小镇的中心将近有半个小时的车程,但是徐子枫只需要一根烟的功夫,就能从耶路小镇的镇中心,用双腿跑到雁不归公墓。而且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

    据不完全统计,一根烟燃烧的时间是五到十分钟。而一个人要在五到十分钟里跑完半个小时的车程,按照常理说,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即便是人类历史上跑步最快耐力最好的运动员,也不可能靠着血肉之躯的双腿,跑得比一辆小汽车还快。

    能做到这一点的绝对不是正常人,也不是纯粹的变·态。因为就算是变·态,在相同的时间里,也不可能用双腿跑赢一辆小汽车。更何况用双腿跑的使用的时间,还不如小汽车用时的三分之一。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这不科学。”这应该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五个人的正常反应。另外半个人大概会直接弃权了,因为听蒙圈了。

    当然,徐子枫不是正常人。严格意义上讲,他既不是一个鬼,也算不上人。他是介于半人半鬼,半死不活之间的物种。

    一个没有心跳的人能算是个正常人吗?根本连人都算不上了好吧,完全超出了正常活人的范畴。

    一个没有心跳,但是拥有着完全健全的脑部运转系统和理智,并且不惧怕阳光,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成功混迹在人群里。能被人清楚地看见,却发现不出任何异常的“鬼”,能够算作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鬼吗?

    当然不能。

    “来吧,兄弟们,该吃午餐了!”

    中午十二点的时候,烈日当头。徐子枫像往常一样,给居住在雁不归公墓的百鬼送午餐。

    每天早上七点,中午十二点,晚上六点,徐子枫都会准时给百鬼送饭。这一次,徐子枫给百鬼带来的是十元一瓶的二锅头。

    虽然死了化成了鬼,但是还是很怀念活着做人的那些日子啊!在人间生活的那三十年养成的一日三餐的习惯,即便是死了成了鬼也还是想继续保持下去。

    但是做鬼终究和做人不同,做人要吃主食吃各种品系的炒菜,麻烦的很。而且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做鬼就不同了,每顿来瓶酒就足够了。

    酒鬼酒鬼,顿顿有酒才能做一个快活的鬼。

    徐子枫训练有素地打开一瓶瓶白酒,准确无误地倒入酒杯中,然后尽可能快地把每杯酒洒在相应的墓碑前。

    白酒浸润在泥土里,百鬼们闻到酒香味,就会缓缓地从睡梦中醒转前来饮酒了。

    徐子枫必须速战速决,因为这次带来的酒无论是酒的分量还是质量都不过关。

    平日里,百鬼们每顿饭必须喝一整瓶白酒,而且酒的价格最低不能低于一百块钱一瓶。

    真怕百鬼们品出来酒的味道太次,发现酒的分量太少,再出什么幺蛾子。唉,最近徐子枫手头确实有点紧,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每顿饭都要买一百瓶,至少一百块钱一瓶的白酒孝敬百鬼。这一顿饭下来就要花费至少一万块钱,一天下来就要花费至少三万块钱。这搁谁,谁受得了。

    徐子枫又不是富二代,也不是流量明星,更不屑于利用半人半鬼的特殊身份去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他只是一个二十四岁,身高一米八四的单身狗。平日里除了经营一家几乎无人问津的旧书店之外,唯一能赚点外快的谋生手段就是替别人占卜算命了。

    然而时下人们都崇尚讲科学,就算你死乞白赖地免费给别人算命,别人都如临大敌般的退而远之了。谁还肯傻啦吧唧地自掏腰包找自己算命呢?

    徐子枫以半人半鬼的状态已经在人世间生活了一百多年,他的生命力还有八百多年。也就是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还

    要以半人半鬼的状态继续在人间生活八百多年。

    人生漫漫,抬眼就是苦哈哈的日子。且熬呢!

    越想头脑越乱,徐子枫三下五除二,干脆把每瓶没开盖的白酒打碎在百家巷的路上。到时候,就让百鬼们自己分去吧!

    徐子枫做完这些,一个转身便消失在雁不归公墓里。等徐子枫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是在距离雁不归公墓少说也有半个小时车程的一间名叫“枫华一角”的旧书屋里了。

    耶路小镇的天气真是善变,刚才还是烈日高照,晴空万里呢。眨眼就变得乌云密布了,变天的速度简直比翻书还快。

    如果徐子枫没有猜错的话,要不了几分钟,耶路小镇就会迎来一场暴风雨。

    算了,还是提早关门,好好地睡一觉吧!在万里无云的好天气里,徐子枫的“枫华一角”二手书屋都是门可罗雀的光景。遇到暴风雨的天气,就更不可能有人来光顾他的二手书屋了。

    徐子枫的二手书屋虽然位于耶路小镇的镇中心,但是具体位置特别偏僻。当初徐子枫选中这个位置开二手书店,就是看中了周围的异常安静。

    徐子枫的脑瓜子也够清奇的了,为了生意兴隆特意把书店开在耶路小镇的中心,但是在挑选具体店面的时候,却很嫌弃那些人潮拥挤的闹市街区,最后一意孤行地选了这么一个“异常安静”的地方开书店不说,而且心里还为自己选了这么一处“好地方”而沾沾自喜。

    不过话说回来,徐子枫开店的那个地方,周围环境也太安静了点吧!

    仔细算来,徐子枫在茅棚街三十六胡同开店也有一个月了,不仅一本书没有卖出去,就连一个正儿八经的人都没有见过好吧!

    如果不出意外,在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天气,就算固执地坚持营业到深夜,徐子枫的“枫华一角”二手书店,估计连个避雨的人都不会有。

    徐子枫没有猜错,他刚去了趟厕所方便回来,前后不过两分钟的时间,倾盆大雨就从天上倒了下来。

    没有什么好犹豫的,徐子枫一把关上店门,并且在里面上了锁。便开始大步流星地朝里屋走去,睡大觉去喽。

    仰头躺在沙发床上,辗转反侧,徐子枫却怎么也睡不着。

    长期熬夜引发的头晕目眩,有那么一瞬间提醒了徐子枫自己还活着。

    时光一晃一晃的,一百多年过去了,徐子枫大多数时候都是没有丝毫存在感的。很多时候,他都忘了自己还活着。更多的时候,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

    老天对徐子枫一向都是不公平的。当徐子枫在战场上浴血奋战,完全把自己的背后交给自己最信任的好兄弟好战友的时候,所谓的好兄弟却在徐子枫的背后捅刀子,背叛了徐子枫。

    被最信任的人背叛,在徐子枫弥留之际心痛的无法呼吸的时候,老天却没有让徐子枫痛快地死去。想死不能死的痛楚,没有谁能比徐子枫体会的更真切。

    在那一刻,徐子枫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