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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自焚

    因为强行进入徐子言的身体,遭到了反噬的缘故,徐子枫离开徐子言的身体,重新在自己的枫华一角二手书屋刚一出现的时候,整张俊美的脸便立刻自燃了起来。

    一时之间,火势很大。肉体燃烧带来的特殊刺鼻气味,很快便充斥了二手书屋的每一个角落,浓烈地让人作呕。

    头上燃烧着大火的徐子枫,像丧尸一样有些神经质地甩动着火球般的脑袋,手脚却很敏捷地关上了二手书店的大门。

    徐子枫刚要转身朝二手书屋的里间走去,可是突然间想起专门用来锁住书店门的那根粗壮的铁锁,在今天早些时候因为随手救了一个“看不出前世”的姜小鱼的缘故,被自己亲手损坏了。

    虽然无论是刮风下雨的日子,还是晴空万里的日子,无论是学生要忙着上学,成年人要忙着上班的工作日,还是周末的休息时间。

    已经开张营业了一个多月,也门口罗雀了一个多月,至今都未成功卖出过一本二手书,甚至没有走进过一个想买书的人的二手书店,在徐子枫脑袋自燃的尴尬时刻,应该也不大可能突然间闯进一个不知死活的活物进来。

    但是,徐子枫还是很谨慎地一把拉过右手边,靠近书店门的一整个书架来挡住二手书店唯一的出入口。除了一米多宽的书店门占用了一部分墙体外,占据整个墙面五分之四的面积,整整有一面墙高的书架,连同书架上重达五百斤的二手书,就那样被脑袋正着着火的徐子枫一把拉了过来。

    徐子枫这样做并不是小题大做,眼下二手书屋里肉体烧灼散发的冲天臭气,已经把不呼吸也不至于窒息而死的徐子枫折磨的够呛。

    如果不寻常的气味大团大团地,从徐子枫的二手书屋里泄漏了出去的话,保不准哪个好奇心害死猫的家伙会不知死活地闯进来。

    玻璃门虽然是磨砂的,从外面看不见里面,但是徐子枫还是会经常不由自主地怀疑,即便是磨砂玻璃门,也不可能完全挡住人类的视线。最起码,无论是从里面还是从外面,磨砂玻璃门对徐子枫本人而言,就像完全透明的一样,一点都不起作用。

    用装着满满二手书,占据五分之四的墙面,连本身重量加上二手书的重量,总重不低于六百斤的实木书架,来挡住没法上锁的磨砂玻璃门,既能很有效地防止某个不速之客的突然闯入,又能严严实实地挡住整扇磨砂玻璃门,不让一丝光线从外面照射进来,也不让徐子枫的一点隐私从磨砂玻璃门内泄露出去,可谓一举数得。

    徐子枫脑袋上着的火,不是普通的火,而是徐子枫身体里时刻都存在的愤怒之火。

    对付愤怒之火,用水灭火的方法是根本行不通的。普通的水遇到徐子枫的愤怒之火之后,只会让火势越来越大。原本用以灭火的水也会在大火中迅速蒸发殆尽,然后直接导致的不良后果是,造成狭窄逼仄的二手书屋里更加云雾缭绕。

    用其他灭火的方法来对付徐子枫胸中的愤怒之火,其结果也只会让徐子枫的身上徒增其他更多难以清理的灰尘罢了。

    就目前来看,徐子枫还没有找到熄灭自己怒气之火的方法。所以每次,只能等他的那张帅气逼人的脸,被怒气之火焚烧的连鬼看了都害怕的时候,徐子枫因为遭到反噬引起的怒气之火才会自行熄灭。

    徐子枫的脑袋自燃期间,徐子枫会丧失很多鬼的能力。比如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徐子枫不能再变成一阵风迅速地自由来去,而是要靠双腿走的。仅仅这一条,就给徐子枫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当然,这中间的差别有多大,徐子枫本人最清楚。那就好比,一个生下来就坐亿万豪车的人,在眨眼的功夫不仅沦落成了一个冒着寒风在杳无人烟的山路上苦蹬三轮车的人。

    而且还在下一秒一个不注意,又很倒霉地从破旧的三轮车上摔了下来,结果好巧不巧地又摔断了双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用以焚烧脑袋和毁容的愤怒之火,也算是很有原则的火种。愤怒之火主要用于毁容,并不会伤及徐子枫的脑部神经组织和脑部结构。

    而且火势只局限于脖子的上方,不会蔓延到徐子枫脸部以下的其他部位。所以只要徐子枫好生地待在自己的二手书屋里不乱走动,他的二手书屋除了被冲天的臭气所充斥外,便不会再有其他实质性的损失。

    虽然此刻徐子枫很想出去猎捕几个小动物的魂魄,好治愈自己被愤怒之火烧的面目全非的脸。但是,在愤怒之火自己熄灭之前,徐子枫不能轻举妄动。

    因为就这样明目张胆地顶着一头大火,从自己的二手书屋走出去,即便二手书屋所处的位置很偏僻,在这个到处装有监控摄像头,网络极度发达的年代,也很难不被人发现。

    如果有一个人发现了头上着了火,还像没事人一样在大街上闲逛的徐子枫,接下来将会有更多的人发现他。徐子枫可不想让自己像马戏团的小丑一样,任人围观。

    趁夜黑带头套出行的方法,也是不可行的。徐子枫曾经从一个劫匪那里,打劫了一个可以把整个头部蒙得严严实实的黑头套。

    可是等到黑头套就要派上用场的时候,结果写着抢劫专用的黑头套,还没实质性地接触到自己的脑袋,明显是劣质品的黑色头套,就被徐子枫头上火力四射的火光在瞬间融化成了灰烬。

    后来徐子枫发现,当自己的脑袋被愤怒之火焚烧的时候,以徐子枫的脑袋为圆心,其脑袋周围半径半米以内,温度竟然高达一千五百三十六度。

    徐子枫曾经特意百度了一下,铁的熔点是一千五百三十五度。这也就意味着当徐子枫的脑袋被愤怒之火焚烧的时候,即便是想戴着一个铁头盔夜出,也是不可能如愿的。

    因为铁头盔在靠近徐子枫的脑袋半米的时候,就会融化。即便徐子枫骨子里也很执拗,他也不敢执意把铁头盔硬扣在自己正在自焚着的脑袋上。

    徐子枫可不想在焚烧着的愤怒之火自己熄灭以后,自己却落得个铁头的下场。清理脑袋表层的废铁,无疑会增加徐子枫自我整容过程中的工作量。

    正常情况下,焚烧徐子枫脑袋的愤怒之火会燃烧四个小时,才会自行熄灭。四个小时,意味着整整一上午的美好时光就那么浪费了。

    徐子枫并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他平生最讨厌的一件事情就是等人。等待对徐子枫而言,是最不能忍受的事情之一。

    无所事事地待在一个地方就为了等火停?真是荒谬,别说让徐子枫等四个小时了,就算等一个小时,徐子枫也难以忍受。

    不过眼下除了安静地坐下来慢慢等待之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如果徐子枫不能保持静止的状态,而是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来回走动的话,愤怒之火燃烧的时间会远远不止四个小时。

    雨停,姜小鱼从徐子枫的“枫华一角”二手书屋离开以后,百无聊赖的徐子枫特意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去了趟国外,挑挑拣拣地走访了十三个富人区的墓地,最后终于从其中的两处墓地上弄来了两块沉重无比的墓碑。

    从墓碑的碑文上可以看出,两块墓碑有一块是属于一个古代大文豪的,有一块是属于曾经红极一时的某个大明星的。

    徐子枫之所以会看中这两块墓碑,是因为它们所拥有的共同点:那就是足够坚硬,极度耐高温,还不怕火烧。

    把这两块墓碑放进枫华一角二手书店里来代替以前的长木桌,是再好不过的了。以前徐子枫每次经历愤怒之火焚烧脑袋的时候,作为易燃物的长木桌,通常坚持不到十分钟就会大面积燃烧起来。

    如此一来,燃烧的长木桌不仅无法给需要静坐的徐子枫提供方便,反而增加了火势。而且,三天两头地换一次长木桌着实麻烦,尤其还特别浪费金钱。不如用极度坚硬,极度耐高温又不怕火烧的墓碑取而代之,一劳永逸来得好。

    徐子枫有了想法之后很快便付诸行动,没想到当晚就用上了。为了表达自己对两块墓碑拼合而成的墓碑长桌的喜欢,徐子枫还特意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自己的热血在两块墓碑上分别写了一个“墓”字,一个“桌”字,合起来就是“墓桌”。

    徐子枫的热血接触到极度坚硬,极度耐高温的墓碑的时候,两块厚重的墓碑上立刻显露出凹陷下去足足有半指深的两个汉字“墓桌”。

    徐子枫本是火体质,身体里的热血更是滚烫到了一定程度。在徐子枫各国四处流浪的那一百多年里,除了自己半死不活的“火之体”以外,他还从来没有见过有自己的血无法穿透和腐蚀的东西。

    人间具有强腐蚀性的硫酸所具有的腐蚀力,在徐子枫无所不穿的热血跟前,也只是小巫见大巫罢了。

    头上顶着一头愤怒之火,身体里烦躁不安的徐子枫,不情不愿地直接大长腿一伸坐到了墓桌上。随手从墓桌上拿起一本黑色的二手书,信手翻看着用以打发时间。

    徐子枫售卖的有着黑色书皮的二手书,和世面上买得到的书籍完全是不同的物种。

    极度的耐高温,不怕火烧,不怕水泡,又可以产生幻境的“幻之书”,试问哪里买得到?

    徐子枫随手翻弄着自己的幻之书,不经意间从幻之书上看到了赵逸轩。

    幻之书幻化出来的幻境里,赵逸轩正一手拎着一只小老鼠的魂魄,一手拎着一只大白兔的魂魄,兴高采烈地叫徐子枫赶紧食用。

    徐子枫的幻之书可以幻化出徐子枫实时的欲望,并且在幻境中让他欲望成真。眼下,只能枯坐干等四个小时,等待愤怒之火自动熄灭的徐子枫,确实很需要赵逸轩的帮助。

    食用一只小白鼠的魂魄,再食用一只大白兔的魂魄,就勉强可以恢复徐子枫的容貌了。

    一日为营长,永生永世都是营长。赵逸轩在一百年前的战争中不顾个人安危冒死为徐子枫挡子弹,这份恩情徐子枫做鬼也不会忘记。

    当初,赵逸轩为了救徐子枫牺牲了自己,他的一缕魂魄附在了射进他脑袋里,要了他的命的那颗子弹上。

    后来赵逸轩的尸体曝尸荒野,被两条野狗啃食的几乎尸骨无存。再后来,一只到处流浪,饥肠辘辘还剩一口气的灰猫刚好选择走进那片荒野等死。结果误打误撞的,奄奄一息的灰猫误食了那颗附着赵逸轩一缕魂魄的子弹。

    说来也奇怪,赵逸轩的一缕魂魄进入到灰猫的身体里以后,不仅救活了奄奄一息的灰猫,赵逸轩的一缕魂魄也重新获得了新生命,一点点恢复意识,苏醒过来。

    赵逸轩以灰猫的形象重生以后,和徐子枫总是形影不离地在一起。可是最近几天却时常不见踪影。徐子枫估摸着,也许他又去他妹妹那里了。

    一个星期以前,赵逸轩苦苦寻找了一百多年的妹妹,终于被他如愿以偿地找到了。

    赵逸轩的妹妹在今世的名字叫韩露,一个冰清玉洁的大姑娘。现在就读于育灵高中高二四班,和姜小鱼是无话不谈的好姐妹。

    赵逸轩苦苦寻找了一百多年才好不容易找到的妹妹,他想多花点时间和妹妹在一起,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赵逸轩在苦苦寻找妹妹的那一百多年里,曾经无数次幻想过他们见面的场景,会说的话,会有的表情和动作。可是当赵逸轩真正找到妹妹的那一刻,他竟然浑身近乎瘫痪般无法动弹。

    虽然口尚能说话,但是赵逸轩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为了不吓到妹妹,他也不能说。因为赵逸轩第一次和妹妹见面的时候,是以一只流浪猫的形象出现在她面前的。

    韩露是个普普通通的人类,如果突然间看到一只灰猫对着自己开口说话,而且还口口声声叫自己妹妹,她一定会受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