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诸天悍匪 » 72.王富贵

72.王富贵

    “你醒啦。”

    烈阳高悬,陆笙赤裸着上身,用捡来的兽骨制成一个简易的木架搭在肩头,再将衣服放在其上,做成一个粗陋的架子挡住烈阳直接塞在武龄脸上。

    陆笙心头有些诧异,哪怕是经过补天水的疗养,武龄也足足昏迷了三天的时间才醒过来。

    他不由有了一个猜测,补天水有耐药性,估计每个人一滴已经是极限,再多将会失去极大的疗效。

    这三天的时间,陆笙在沙漠里没有见到任何人影,也多亏了当天在海港城购置了大量物资,纳戒里储存着足以维持一个月的淡水和干粮。

    “这里是哪里?”

    武龄目光有些复杂,示意他将自己放下来。

    这几天虽然是处在昏迷中,但之前还在火山里的历历幕幕,她还是有着些许记忆。

    若不是陆笙拿出一滴补天水,恐怕现在的她早已经落得身死的下场。

    而在之后,陆笙激活传送阵,花想容暗下杀手,她的意识存在,只是无法睁开那双疲惫不堪的眼睛罢了。

    陆笙将她举起,把自己暴露在了飞剑之下,甚至最后忍不住一口鲜血吐在她脸上。

    这些......她都知道!

    她没想到,自己最后竟是被一个始终瞧不上睁眼的家伙给救了。

    而且还是两次。

    “你这样看着我干嘛?我脸上有花不成?对了,看你个子也不是挺高,人倒是挺沉的。”

    陆笙顺手抬起肩上的衣袍,擦了擦额上的汗水,咧嘴笑道。

    三天的时间,没有任何遮挡物,陆笙上半身早已被晒得黑不溜秋。

    “为什么要救我?你本可以一个人跑的。”

    看了眼陆笙右肩上的贯穿伤,狰狞的剑疤并未随着伤口的愈合而消失,若是寻常人,这一剑恐怕已然致命!

    武龄强忍泛酸的鼻子将脑袋撇向一边,眼里积聚着雾气,竭力压制内心的情绪,故作淡然道。

    “为什么要救你?那还用说?你可是我媳妇,我不救你,谁救你?”陆笙脸色一怔,随后捂着脑袋笑道。

    他到现在还在疑惑,花想容御使飞剑掠来的瞬间,当知晓雀羽飞剑的主要目标是怀中的武龄后,他想也没想就作出了相应的动作,几乎是本能性的,稍有迟疑,恐怕都不是现在这个结局!

    这三天的时间,陆笙思考了许久,不得不确认了一点,自己喜欢上眼前这个妮子了,喜欢这个面冷心热,喜欢口是心非的女子。

    见陆笙腆着脸嘻嘻大笑,武龄抽了抽鼻子,转过头不去看他,自顾自的走远。

    “我还没承认呢!”炎热的风中传来她认真的话语。

    “你不承认?那也没法,谁还能对你这么好?”陆笙将兽骨扔掉,将衣服搭在肩上快步追了过去。

    “滚远点,臭死了。”

    “哎哟,俏媳妇还嫌夫臭?我这几天累的半死不活,都没个谢谢?武沧澜,你个老匹夫怎么带孙女的?”

    “不准你说爷爷。”

    “那到底是你爷爷,还是...咱爷爷?”

    “滚!”

    “嘘,好像有动静。”陆笙脸色微变,急忙拉住她。

    武龄闻言,环顾一圈,戒备的朝四周看去。

    果然,除了呼啸的热风,耳边的铃声越来越清晰,紧跟着传来数道蹄声踩在地面的闷响。

    “走,过去看看。”

    陆笙率先作出决定,朝着前方的小沙丘走去。

    啼声正是小沙丘之后传来,当陆笙爬上沙丘的掩护望去时,一名体型略显肥胖的男子正端坐在为首的骆驼上,身后跟随七只驼负着重物的骆驼,被他用一根绳索牵制住朝前方缓缓走去。

    而刚才陆笙所听到的铃声,正是男子座下的骆驼脖子上挂着的铃铛所发出。

    “这家伙竟然敢只身一人闯沙漠?”陆笙眉头微蹙。

    这三天的时间,陆笙不敢说走了多远,但百里之路是有了。

    这么远的路都没有遇到人影,现在竟是看到了有人竟是敢只身一人行走在沙漠里。

    这由不得他不多想,对方难道就不怕沙漠里出现劫匪,毕竟这支驼队也能值不少钱。

    “我们要不上去问问路?”武龄道。

    “也好,就这么漫无头绪的走下去,还不知道要走到何年马月。”

    陆笙点了点头,接着道:“你先在这里不要过去,我吹两声口哨,代表无事,一声,你就不要过来!”

    “好。”武龄默然,身上的伤势刚好,确实不能有大的动作。

    陆笙快步朝着那名男子掠去,“大哥等等。”

    “吁”

    那名男子被这一声吆喝吓得浑身肥肉都颤了颤,“你是谁,知不知道人吓人是会吓死人的。”

    当陆笙走到近前,看清那人的面容时,心头暗自惊讶,眼前这名胖子竟是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少年,身上的衣袍镶着紫金绣边,头顶着一簇金镶玉的钗子束发,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富贵之气。

    “这家伙是条肥鱼!”陆笙心头暗道。

    “在下陆笙,在沙漠里迷了路,大哥可否捎上小弟一程?”陆笙抱拳赔笑道。

    “迷路?”

    那人脸色一怔,随即脸色有些讪讪,似是有些难以启齿般,羞赧道:“兄弟,实不相瞒,我也迷了路...”

    “你也迷了路?”陆笙不由一怔。

    “唉,陆兄弟有所不知,半月前我带领着一队商队赶往赤沙城,怎料五天前赶上了沙尘暴,一夜过去,就和那些伙计走失了,就剩下我这么一个孤家寡人。”那人苦笑道。

    “那兄弟能否带我一程,咱们路上也有个伴?你看如何?”陆笙笑道。

    “行啊。”那人眼睛一亮,自我介绍道:“我叫王富贵。”

    “王富贵?”陆笙微怔。

    “哦,我爹当年穷怕了,就希望日后的我能人如其名,一直富贵下去。”王富贵笑道。

    “你不是武者?”陆笙问。

    “不是。”

    王富贵脸上的笑容一僵,摆了摆手,黯然道“我体内的丹田受损,这辈子是绝了入武这条道了,所幸,脑袋瓜子还算灵光,便做起了贩卖生意。”

    “哦?不知王兄弟做的什么贩卖深意?”

    “赤沙城深处在沙漠中央,临近御魔疆,城里人常年猎杀魔兽,兽皮丰富,我所居住的地方湛南城,距离这里三千多里,瓷器手艺精湛,我七岁那年,我靠着父亲留下来的一百两银子买了一千个瓷碗,远赴赤沙城售卖,赚了五千两,再将五千两银子全部购买赤沙城的皮草,再拉去我的家乡湛南城售卖,这一趟下来,除去人工,我用那一百两银子,赚了一万两银子。”王富贵脸色有些自豪。

    “这家伙七岁就有了这么强的经商天赋?”陆笙暗暗咋舌,自己七岁恐怕还在玩泥巴呢。

    “你父母呢?”

    “他们在我七岁那年就去世了。”王富贵怅然道。

    “看来也是被逼的啊。”

    陆笙苦笑,继而转移话题道:“王兄,我还有一个朋友在这,因身体不便,所有我没有让他过来,你看?”

    “没事,大家一起有个伴。”王富贵笑呵呵道。

    陆笙点头点头,发出两道唿哨,示意此地并没有危险。

    “王兄,你这么多的货物,应该值不少钱吧,不怕被人在路上劫掠吗?”陆笙笑问道。

    “唉,劫也没办法呀,只能破财免灾咯,反正这些年我也赚了不少钱,足够我这一辈子花的了,钱是挣不完的,命没有了,钱再多又有什么用?”王富贵道。

    话虽是这么说,可一听到打劫这两个字,王富贵便脸色有些不自然,似是对劫匪恨得牙痒痒,但又苦无办法。

    毕竟请一个武者来作为随行,哪怕是一枚元晶作为报酬,那也不是王富贵所能承受。

    一枚元晶价值一百金,一百金换算下来便是五千多两白银,一趟下来赚取的差价恐怕都得搭在给武者的佣金上。

    当看到武龄走到近前时,陆笙介绍道:“王兄,这是我媳妇,武龄。”

    武龄斜睨了他一眼,并未反驳。

    王富贵眼现惊艳之色,抱拳笑道:“陆兄娶了这么漂亮的媳妇,当真是羡煞王某。”

    “王兄见笑了。”

    陆笙谦虚了笑了笑,“王兄可有门路前往赤沙城?”

    “没事,就跟着我座下这头骆驼就行,它已经往返赤沙湛南七年,会把我们带出去的。”王富贵得意道。

    “得,这家伙也不是没心眼啊,刚才还说迷路,现在又说有路了,死胖子,焉坏。”陆笙目光微阖,腹诽不已。